关于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意见同名3458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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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意见同名34588
关于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意见(同名34588)
关于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二十一世纪,知识经济占领了主导地位。
在知识经济时代,高层次人才将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键因素,未来的一切竞争最终归结为人才的竞争。
当前,我州的发展面临着诸多挑战与竞争,也面临着发展的机遇,欲在竞争中求得发展,迫切需要造就和培养一大批高层次跨世纪人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实施科教兴州战略,造就人才智力优势,促进我州的建设和发展,现就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着眼发展,明确高层次人才开发的工作目标
近年来,我州积极开展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有效地推动了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但高层次人才数量少、结构布局不合理的问题仍然相当突出,截止到2005年底,全州各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8,118人,仅占全州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9.1%,占全州人口总数的0.37%,与发达地区相比明显偏低。
而且这些高层次人才主要分布在医疗卫生、教育等战线,高新技术人才、外向型人才和懂经营、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极为紧缺,这一状况严重制约了我州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各级各部门要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高层次人才开发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作为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来抓,尽快抓出成效。
按照中央关于“三支队伍一起抓”的要求,我州高层次人才开发工作要坚持培养、引进、使用并举的方针,努力增加数量,全面提高质量,合理调整结构;力争到2010年实现以下目标。
(一)专业技术人才。
培养和引进5名左右在国内科技界具有一定影响的高级专家。
5O名左右学科带头人,5OO名左右优秀青年科技骨干。
新增享受国务院津贴人员1O名,省、州拔尖人才3O名,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5OO名左右。
(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重点培养和引进能够担任大型企业正职的人才1O名,能够担任中型企业正职的人才1OO名,擅长市场营销和财务管理的高级企业管人才300名。
(三)党政领导干部。
县市、州直单位党政班子要形成以35一45岁干部为主体,5O岁、4O岁、3O岁左右干部构成的梯次年龄结构。
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达到1O%以上,第一学历为大学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所占比例要有较大提高。
各县市党政班子、州直综合部门和涉外部门领导干部要
规模以上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轮训一遍。
采取多种形式,重点培养具有战略头脑、善于经营管理的外向型企业家,善于跻身和拓展国际市场、既懂产品技术又懂营销技巧的复合型国际营销人员和金融、旅游、涉外劳务、房地产等第三产业方面的专业型经营管理人员。
采取举办高级研修班、挂职锻炼等多种形式,每年选派5O名以上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到发达地区或高等院校进行培训。
充分利用现有办学条件,与高等院校联合办班,培养高层次企业管理人才。
(三)加快培养高素质的党政领导干部。
每年选调10O名县级领导干部,到州委党校、清华大学、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深圳经理学院进行为期1个月的培训;遴选3O名本科以上学历、35岁以下的优秀科级以上干部,到州委党校进行1个月以上的岗位培训;分期分批抽调优秀党政人才到中央、国家机关和东部沿海发达地区挂职锻炼。
从高等院校选调20名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分别担任乡镇长助理和聘任为副乡镇长。
从应届大学毕业生中选派200名大学生充实到农村、街道社区工作。
定期从高校、科研单位选拔35岁左右、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县级党政领导班子。
三、拓宽渠道,注重实效,积极吸纳高层次人才
(一)多层面挖掘区域内人才潜力。
进一步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科技人员领力、创办民营科技企业或通过技术服务参与收益分配。
大力推行“院地合作”项目,州政府每年拨出100万元资金,用于院地合作培育人才项目。
建立和完善高等院校和地方党政机关科技干部挂职交流制度,鼓励延边大学等高等院校和科研部门有真才实学、懂经营、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到州直部门、县市、乡镇或企业担任科技副职。
同时,有计划地选派一些优秀党政后备干部到延边大学等高校进行经济、工商管理等方面的强化学习,造就一批懂经济会管理的党政人才。
依托延边大学与州政府合作建立的州高级人才培训基地,培养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搞好产学研结合,加强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协作,联合开发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场占有率高的新技术、新产品。
充分利用延边大学每年投放的专门支持延边经济发展服务项目的100万元项目科研经费。
(二)多渠道引进国外智力。
加强与国家和省外专局的联系,加大引进国外专家的力度,推动引进国外智力工作上规模、上层次。
帮助我州高新技术企业、大中型企业与域外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开展远程智力和技术服务。
通过承办各种与我州产业发展有关的活动邀请各行业的权威人士到延边考察指导或在企事业单位担任顾问,借脑借智,提供各种智力支持。
(三)多方式引进留学和域外高层次人才。
加强与国务院西部办、东北办和相关部委的联系,充分利用“霞光工程”、“院士专家东北行”咨询服务活动、“博士服务团”活动、“东东合作”科技对接活动等机会,为我州重点骨干企业的产业升级、结构调整、产品研发和技术改造等项目搭建智力支持的桥梁。
坚持以我为主、按需引进、做好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工作。
组成专门猎头队伍,收集各类高层次人才的信息资料,创造一切可能提供的优惠条件,引进急需人才。
制定优惠政策,为留学和域外实业家到延边开辟新事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制定引进计划,开通留学人员来我州服务的“绿色通道”,以开发区和海外留学人员创业园为创业载体,吸引留学人员带成果、带项目、带资金来延边创业。
鼓励和支持企业根据需要建立博士后工作站。
收集在域外干出一番事业的延边籍和曾经在延边生活工作过的人才信息资料,以感情为纽带,鼓励他们回乡投资兴业。
四、加大投入,深化改革,为高层次人才充分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环境
(一)引入竞争机制,改革企事业单位用人制度。
结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设立包括选拔、考核、激励、监督、约束、培训、任职资格认定在内的人才管理体系。
逐步实现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化、职业化管理,实行聘任制、任期制,逐步实行年薪制。
对专业技术人员逐步实行聘用制和合同化管理,积极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的办法,评聘分开的单位任职资格的评审可。
允许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自主设立岗位,接任职条件自主聘任专业技术人员。
制定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业绩评价标准,建立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
重点选拔一批适应知识经济发展需求、有较强学术和技术创新能力的专业人才和年龄在4O岁以下,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有较大发展潜能的青年专业人才。
通过公平竞争,选拔一批优秀青年科技人员担任科研机构、重大课题组的主要负责人,缓解目前我州科研骨干和学科带头人匮乏的状况。
(二)完善人才流动机制,合理配置人才资源。
打破人才流动中所有制和身份的界限,破除人才部门所有、单位所有的观念,健全市场机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建立以人才实际效能为基本依据的科学合理的人才评价体系,改善人才测评手段,建立人才评荐机构,保证引进人才的质量。
改善人事争议仲裁和人事代理制度,实行人才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对专业技术人才的管理,可在确定和考核工作量的前提下,实行弹性工作制,鼓励他们从事各种技术服务活动。
放宽引进国内人才政策,建立高层次人才来创业的“绿色通道”。
引进高层次人才涉及档案、工资、住房及亲属随迁、就业、子女就学、落户等事宜的,要从宽从优,特事特办。
辞职来我州的高层次人才,经有关部门考察、审核,可办理复职手续。
县市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可以在州人才服务中心落户。
(三)强化激励机制,充分调动高层次人才的积极性。
改进完善现有的科技奖励办法,重奖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
对我州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显著效益的专业人才,经专家委员会评选,授予“州突出贡献人才”称号,设立特等奖、突出贡献奖和贡献奖,根据贡献大小,分别予以重奖,奖励经费由同级财政列支。
对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州里给予对等匹配奖励。
对在我州转化技术成果的科技人员,受益单位应从项目转化当年纯受益中一次性提取3O%,或从项目产生效益起,连续3一5年每年提取IO%给予奖励。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特别是厂长、经理等高级管理人才创造重大经济效益的,可按年度新增利润的5%一8%一次性提取报酬。
鼓励企业以股票期权的形式奖励企业经营管理者和专业技术人才。
(四)搞活工资分配机制,大幅度增加高层次人才收入。
坚持按劳分配和接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依照供求关系和市场机制确定高层次人才的工资待遇,真正使做出一流贡献的人才获得一流的收入。
不需要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和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工资待遇可以完全放开;由用人单位根据贡献大小自行确定。
收益分配可以采取一次性现金或住房等实物奖励;可以采取承包的形式,与科技人员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可以采取岗位工,资与课题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制度;也可以采取技术入股的形式,在其成果所形成的效益中分红。
(五)建立保障机制,进一步改善高层次人才工作和生活条件。
采取以政府拨款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
金融机构投资为保障,社会各界和个人捐助为补充的多元化融资体制。
每年投入一定数量的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资助高层次人才从事高科技项目研究开发、为高层次人才创办高科技企业提供周转资金等。
对于在组织高层次人才参加国内外培训、资助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引进国内高层次人才等方面需要的资金,由组织、人事部门提出方案,经州财政审核后,按实际需要拨付。
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建设,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
加强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
用人单位为引进高层次人才购买住房所需资金、安家资、工资补贴等,按单位资金来源渠道列支,即:
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负担;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所需经费,同级财政给予一定补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企业原则上参照上述标准协商确定,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负担。
五、加强组织领导,保证高层次人才开发工作的顺利开展
高层次人才开发工作直接关系到我州科教兴州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关系到新世纪的长远发展。
各级党委、政府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摆上重要位置抓紧抓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并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这项工作。
要把高层次人才开发工作纳入我州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旧观念、旧框框的束缚,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大胆培养、引进和使用高层次人才,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设立州人才举荐奖,奖励推荐引进人才、促进我州经济发展的有功人员。
实行人才开发目标责任制,建立州委、州政府领导与高层次人才联系制度。
高层次人才开发的日常工作由组织、人事、科技部门负责。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围绕高层次人才开发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努力形成高层次人才开发工作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