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村城中村造项目村庄内房屋拆除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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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村城中村造项目村庄内房屋拆除工程

张家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村庄内房屋拆除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人:

张家村城中村及片区改造项目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2017年9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

张家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村庄内房屋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受张家村城中村及片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委托,就张家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村庄内房屋拆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张家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村庄内房屋拆除工程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规模:

拆除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

其中:

①村民自建民房686栋,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层高约层。

②村民新区房屋3栋,建筑面积约40000平方米,层高7层。

招标内容及范围:

张家村改造项目涉及范围内的房屋、附属物等建筑物拆除、垃圾清运、降尘处理及招标文件中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项目地点:

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三全路西南角。

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招标人要求。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潜在的投标人必须具备:

(一)企业营业执照。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潜在的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有效的建筑垃圾清运许可证。

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报名材料要求的相关内容。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7年9月26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00至12:

00;14:

00至17:

00。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北三环与西三环交叉口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21层)。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其他有关事项:

a.投标人须具有由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

b.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

①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副本、《郑州市建筑垃圾清运许可证》;

③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④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纳税的证明、缴纳社保的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其材料);

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以上证件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其余要求留复印件(复印件清晰并加盖公章)。

注:

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复印件及网上查询结果,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17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北三环与西三环交叉口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21层)。

其他有关事项: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

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其他有关事项:

无。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张家村城中村及片区改造项目指挥部

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

代理机构:

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郑州市北三环与西三环交叉口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21层联系人:

石女士

电话:

8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招标人

招标人:

张家村城中村及片区改造项目指挥部

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郑州市北三环与西三环交叉口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21层联系人:

石女士

电话:

8

项目名称

张家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村庄内房屋拆除工程

建设地点

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三全路西南角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

100%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招标内容及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内容及范围:

张家村改造项目涉及范围内的房屋、附属物等建筑物拆除垃圾清运、降尘处理及招标文件中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工期

90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招标人要求

清运点要求

自选(符合相关要求的合适的地点)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潜在的投标人必须具备:

(一)企业营业执照。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潜在的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有效的建筑垃圾清运许可证。

3.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

投标预备会

如需召开,另行通知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非主体工程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偏离

不允许

□允许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补充通知(如有)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17日09时30分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2日内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2日内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伍万元(¥5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人必须采取转账的形式,

并且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户名:

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

工行郑州行政区支行

账号:

091597

交纳时间: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

未在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称或注明错误的,导致该项目投标保证金无法确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6年度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签字或盖章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份数

五份(提示:

投标文件份数要求: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壹份,若投标文件份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

装订要求

胶装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并注明类似于: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郑州市北三环与西三环交叉口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21层开标室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是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开标程序

(4)密封情况检查:

所有投标单位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开标顺序: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的逆顺序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开标前从依法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38元/平方米,投标人的投标单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单价。

按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本项目最终结算价以经过甲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据实结算。

1.总则

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内容及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本次招标内容及范围及标段划分: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的清运点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格条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踏勘现场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分包内容为非主体工程分包,分包的第三方资质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资质规定。

偏离

本项目不允许偏离。

2.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款、第款和第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6)技术性文件;

(7)投入设备及人员;

(8)资格审查资料;

(9)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0)其他材料。

投标报价

本工程采用全费用单价法报价,报价应包括完成该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风险等所有伴随的其他费用,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企业自身具体情况自主报价,以平方米为计算单位(运距自行考虑)。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对投标报价予以修改,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是固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

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与拒绝。

投标有效期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并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资格审查资料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要求。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电子版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未按本章第项或第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本章第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投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6.评标

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其他要求

投标文件份数等实质性要求满足招标文件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格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分值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性鉴定:

20分

投入设备及人员、企业业绩:

20分

投标报价:

50分

服务承诺:

10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本项目采用招标控制价,开标后以招标控制价为参考值,投标人的投标单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予以废标处理。

评标基准价=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条款内容

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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