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某电器制造厂薪酬制度(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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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某电器制造厂薪酬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厂的薪酬管理工作,建立完整、公正的薪酬管理体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和总公司其他有关管理制度,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薪酬管理制度是基于岗位评估结果,并对各岗位在本厂发展的相对价值进行判断的基础上,从岗位相对价值、工作表现和对员工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制订的薪酬管理规范与操作方法。

薪酬管理制度是本厂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建立科学、规范的薪酬管理制度形成吸引、激励员工的机制。

第三条本薪酬管理制度的制订和实施体现以下原则:

一、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不超过本厂经济效益增长幅度,员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厂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二、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技能等综合因素考虑员工的薪酬;

三、对外具有竞争力,对内具有公平性的原则;

四、谋求稳定,合理的劳资关系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和工厂签订协议,并且具有工厂员工身分的人员。

第二章一线员工薪酬结构

第五条一线员工工资结构采用固定月工资制。

一线人员总工资=基础工资(底薪)+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

第六条一线员工基础工资(底薪)

一、基础工资是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相关法律规定,并根据对各岗位相对价值的评价形成的岗位等级确定的。

二、基础工资有利于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

第七条加班工资以员工的加班工时为基础来确定。

加班时段有三种情况:

一、平时的晚班加班,工资算法为平时工资的1.5倍;

二、休假日的加班工资计算为平时工资的2倍(即平时的周末等);

三、节假日的加班工资计算为平时工资的3倍

第八条加班的需要一般是由工厂每季接受的定单情况所决定。

定单分配的原则一般是平均分配到各个系,使各个系的工作量相近。

第九条基础工资是按每月基数为21天进行计算,即平时工资为690/21/8=4.12为每小时的工资。

加班工资以此为基数进行倍乘。

第十条工龄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对企业的认同感。

对于暂时离职的员工,普通员工若其离职期间不超过4个月,分娩期女工离职期间不超过8个月,该员工经过批准重新返回工作岗位后其工龄可以离职前的工龄为基础进行累计。

第十一条工龄工资从转正定级开始,从转正之日开始,开始累计员工的工龄,此部分工资逐年递增,到8年后封顶,不再增加。

一、符合条件的员工每年均有以基本工资为基础设定的龄加薪,其中的50%为自然加薪,符合条件的员工均可得到;

二、余下的50%以下的为评价加薪。

评价加薪由工厂每年的绩效考核结果决定,工龄在一年以上的员工方能参与年度的评价加薪考评。

(具体参考附表)

第十二条评价加薪考评综合考评员工的工作情况。

一、考评的结果分为5个级别:

A\B\C\D\E等级,其中D\E为不合格;

二、评级与工作绩效直接挂钩。

三、对于领取学历工资的一线员工,若年度评价结果为D\E级,则取消其学历工资。

第十三条一线员工中拥有高中及高中以上学历的人员,可领取学历工资。

学历工资主要参照以下标准。

学历工资具体发放标准如下:

学历程度

发放标准(单位:

元)

本科及本科以上

400

大专

200

中专

150

高中或相当于高中

100

第十四条员工通过自主学习并取得国家教育机构认可的自考证书,在其成绩被认可之日的下月一号起可接受学历工资。

第三章基层管理人员薪酬结构

第十五条基层管理人员总工资=基本工资(底薪)+职能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

第十六条基础工资是参照当地基层管理人员的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相关法律规定,并根据对各岗位相对价值的评价形成的岗位等级确定的。

第十七条职能工资

一、基层管理者的职能工资是根据其岗位的工作分析而定;

二、其职位的工作主要是负责本小组人员工作情况的监督和跟进,对于新进员工给予指导,能使新员工尽快熟悉自己的工作,使该组良好作业,使定单及时完成;

三、其职能工资同时与员工的工作绩效相挂钩,主要是根据本组工作完成的情况和该管理人员在这个过程中发挥的作用使该组得到的综合的绩效而决定;每个季度月考评一次。

第十八条根据绩效体系,将不同绩效水平分为5个等级即A、B、C、D、E。

其中考评结果为A、B、C级,组长分别获得的职能工资为300、250、200元;系长分别获得的职能工资为700、600、500元。

考评结果为D\E级的基层管理人员不能获取职能工资。

第十九条工龄工资确定。

每位基层管理人员每年均有以基本工资为基础的最高10%的工龄加薪,其中的5%为自然加薪,符合条件的员工均可得到;

二、余下的5%以下的为评价加薪,根据本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的综合确定,即此部分的浮动与职能工资的相一致。

第二十条基层管理人员中拥有高中及高中以上学历的人员,可领取学历工资。

学历工资具体发放标准如下:

学历程度

发放标准(单位:

元)

本科及本科以上

400

大专

200

中专

150

高中或相当于高中

100

第二十一条考评结果为D\E级的人员不能获取学历工资。

第四章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

第二十二条中高层管理人员特指副课长及副课长以上职位的管理人员。

中高层管理人员总工资=基本工资+职能工资+特殊能力补给。

第二十三条中高层管理人员设置固定工资及浮动工资两部分,各级别固定工资及浮动工资比例如下:

类别

职位

固定工资(基本工资)

浮动工资(职能工资)

部长

50%

50%

副部长

60%

40%

课长

70%

30%

副课长

70%

30%

第二十四条基本工资是根据岗位说明书和岗位评价、岗位的等级和岗位责任的繁简轻重等来确定岗。

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具体发放标准如下表:

职位

基本工资

部长

10,000元

副部长

9,000元

课长

7,000元

副课长

5,000元

第二十五条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可以根据企业的发展状况以及外部环境的影响条件进行具体的调整。

调整频率必须在一年以上,调整水平不超过企业利润发展水平。

第二十六条职能工资根据绩效考核体系对在职员工进行系统的绩效考核,评出个人工作绩效等级,再根据不同的等级设定。

按照不同的绩效分为5个等级,其中A、B、C相应可以获得以基本工资为基础的100%,70%,50%的工资。

D级以下将不能获得职能工资。

职能工资与工作绩效相挂钩,其最高占工资总额的不得超过浮动工资占工资总额的比例

第二十七条该职能工资使该人员的工作绩效与工资情况紧密挂钩。

主要根据工厂在当期的绩效考核结果。

课长以下的职位考评由本厂人事课与本部门的上级组织进行。

副部长以上职位考评又本厂人事部与总公司综合考核。

第二十八条特殊能力补给

一、本厂为日资企业,为体现重视掌握日语的人员,特制定该项补贴;

二、符合条件的员工均可领取本项补助。

具体条件如下:

该员工的日语水平除了应有相应的证书外,还要通过本厂的考评。

根据本厂考评结果,员工可得到的日语能力补贴幅度为500---2000元。

考评结果

补给标准

A

2,000

B

1,500

C

1,200

D

1,000

E

800

F

500

第五章奖金

第三十条根据工厂经营状况,对服务满1年以上的员工,每年8月份多发放0.5个月工资的奖金,每年的年终多发放1个月工资的奖金。

第三十一条个人突出贡献奖:

针对在工作中表现特别出色的员工;获奖者由公司颁发证书以资鼓励,或提供同等的鼓励。

第三十二条年终奖:

普通员工年终奖=单位年终奖值*员工薪点数*部门年度考核分*个人年度考核分*计奖月数。

计奖月数是指按照公司规定,有权享有年终奖的月数。

管理层人员(指中高层管理人员)年终奖:

年终奖总额=年实际利润*年终奖计提比例。

年终奖计提比例根据企业本会计年度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十三条旷工者按天数计算,每日扣减2日薪额的奖金,不足一天者按一天计;凡年度内请事病假(合并计算)达十天者,每超过1天扣减1日薪额的奖金。

计算区间是上年8月31日至下年8月31日。

第三十四条针对管理层人员(含基层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预定分配奖金,根据职位的高低,分得固定比例的奖金,具体分配如下表:

职务

副系长

系长

副课长

课长

副部长

部长

占固定奖金总额的比例(%)

8

12

13

15

2

25

第三十五条针对管理层人员(含基层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设置目标绩效奖,根据部门绩效目标的考核情况进行奖金发放,部门内部根据贡献大小分配奖金,每年结算的时候进行发放。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根据公司利润、财务状况、业务状况和未来前景决定每年8月给厂长发放的奖金数额。

第三十七条董事会决定发放给厂长的企业股票数。

第六章福利

第三十八条公司按照国家的规定为每位正式员工购买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费用由财务部统一缴纳,属个人缴纳部分由员工每季度初预缴下一季度的费用,由财务部通知并统一收取。

(一)各种保险的交费比例(交费基数:

702元)

1、工伤保险:

单位:

1%

2、医疗保险:

单位:

2%

3、养老保险:

单位:

10%,个人:

7%

4、失业保险:

单位:

1.5%,个人:

0.5%

(二)社会保险待遇:

工伤、医疗和失业保险在交纳后如出现法定的情况将享受相应补助待遇,医疗保险:

对于工作满三个月(正式)的员工,公司报销部分医疗费用,根据工作年限报销比例有所不同。

具体如下:

工作年限

报销比例

3个月—2年

50%

2年—4年

65%

4年—6年

75%

6年—8年

90%

8年以上

100%

看病要求在市级以上医院。

另:

计划生育费按100%报销。

(三)养老保险在交纳之日起在符合条件后将享受养老金的补助。

但也可以随时退保,一次性的领取个人账户里面的存款。

1、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正式职工(档案调入人员),公司都予以保险。

2、员工按年龄(周岁),根据保险公司规定的额度,缴纳保险费。

(1)第一年公司负担50%,个人负担50%,以后公司负担比率每年递增5%;

(2)投保人须向公司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高、体质资料。

(3)此项保险投保期为10年,退休后领取养老保险金300元/月。

(4)退休年龄:

男,60周岁;女,55周岁。

(5)员工在公司期间,保单由公司统一保管。

3、原则上员工辞职时保单转交给员工。

但由于工作中有重大失误,对公司造成巨大损失的员工,在辞职时,保单不予员工。

第三十九条休假

一、法定休假:

节假日(休息日)由工厂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工厂的生产实际和当地之风俗习惯,每年12月份公布次年的休息计划,每年休息日不会少于90天(含有薪休假)。

二、病、事假:

员工因病或因故不能出勤需要请假时,最迟于当天以书面形式提出请假申请,在得到最终批准后方可休息,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扣除当日工资。

三、探亲假:

员工进入本厂工作满一年,且与亲属分居两地的,可享受探亲假。

探望配偶,每年一次30天;未婚探望父母,每年一次20天;已婚探望父母,每年一次20天。

探亲假应按实际路程给予路程假。

四、婚假:

凡在工厂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可持结婚证申请有薪婚假三天,若符合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按国家规定可享有晚婚假,婚假须在结婚证填发三个月内使用,逾期无效,婚假须提前30天申请。

五、丧假:

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请假1天至30日不等。

六、产假以及护理假:

工厂所有正式女职工,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并有合法生育手续的人员生育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休产假,休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0%发放,休假结束返厂后,工厂有可能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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