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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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背景

1、项目名称:

检察院办公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2、项目承办单位:

电白县人民检察院

3、项目法人代表:

郑超民

4、项目承办单位地址、、联系人:

地址:

电白县水东镇政法路10号

:

(0668)5522811

联系人:

黄文通(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

项目选址位于电白县水东镇海滨新区第五小区2号地,占地面积15亩。

1.1.3报告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

玉林市方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

1、编制依据

(1)《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

(2)《咨询工程师工作手册》;

(3)《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建标[2002]109号;

(4)《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计投资[1999]2250号;

(5)项目承办单位提供的其他基础资料和数据。

2、研究范围与内容

根据国家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作范围和深度的规定,我单位积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在实地勘察基础上,对建设项目的背景及必要性、项目区概况与建设条件、建设规模及内容、工程技术方案、环境保护、消防及安全卫生、节能节水、招投标、项目组织机构及劳动定员、项目组织管理与实施进度、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几方面进行综合研究和分析,为该项目相关部门对工程项目决策建设提供可靠和准确的依据。

1.2项目概况

建设等级:

三级

建筑面积:

6000平方米

电白县人民检查院办公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共八层,框架结构,本综合楼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其中:

办公用房2136平方米,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3864平方米。

该项目选址位于电白县水东镇海滨新区第五小区2号地,占地面积15亩。

该地区地势平坦,交通便利,环境安静,适合项目建设。

整个项目建设地水源、电力充足,可保证项目使用。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垃圾经治理后均能达标排放。

本项目承办单位成立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管理,确保项目的进度和施工质量,监督项目资金的及时到位,合理使用。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进行,预计工程工期12个月。

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

资金来源:

县政府拨款550万元,其余450万元争取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和省、市有关部门补助解决。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1。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表(1-1)

序号指标单位数量备注

1项目用地亩15

2建筑面积平方米6000

3动力

3.1电KVA200

3.2水立方米/天34

4劳动定员人92

5全年工作天数天360

6总投资万元1000

7资金筹措

7.1县政府万元550

7.2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万元450

1.3结论与建议

本项目是电白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本项目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项目的建成,将彻底解决电白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及专业核技术用房三者合一、互相干扰、拥挤不堪、业务技术用房不足等问题,为人民检察院更好地服务于民提供了可能。

经研究,无论从工程技术上还是从社会效益方面,项目建设都是必要的,可行的。

建议项目业主在建设过程中必须十分注意环境保护,同时,要积极做好项目有关前期工作,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保质保量按施工进度安排完成项目建设,力争项目早日建成,尽快发挥其应有的社会效益。

第二章项目背景及建设必要性

2.l项目背景

项目承办单位:

电白县人民检察院。

电白县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在上级检察院和县委的领导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电白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执行其决议。

县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有以下方面:

1、在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确定检察工作思路,部署各项检察工作任务。

2、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进行侦查;对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经省检察院批准)进行侦查。

3、依法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

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4、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5、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以及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县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抗诉或提请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7、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和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8、负责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指导有关单位制订预防职务犯罪措施和实施综合治理工作。

9、对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地方立法机关和上级检察机关提供立法、司法建议和信息,制定本院关于检察工作的规定。

10、负责县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和党的建设,开展干警教育培训工作。

协同县党委管理和考核县检察院机关干部,提请县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免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和实施县人民检察院干警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培训方案,提高干警的整体素质。

11、负责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

12、承办市人民检察院和县委、县人大交办的其他事宜,配合县委做好各项中心工作。

13、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事项。

电白县位于广东省西南部,处东经110°54'?

111°29',北纬21°22'?

21°59'之间,东西长65公里,南北长80公里。

海岸线长220公里,居全省各县市第一位。

全县陆地面积1840平方公里。

电白县地势背山面海,山地、平原、沿海面积各占1/3。

电白县为亚热带季风性气候,年平均气温23℃,年无霜期362.2天,年均降水量为1942.3毫米,是全国光、热、水资源最为丰富的地区之一。

电白县植被覆盖率达80%,森林覆盖率为48.4%。

全县山地、丘陵地带基本种上水果与南药。

电白县交通方便、基础设施完善,是粤西南的重要门户,325国道、广湛高速公路纵贯全境,三茂铁路穿过西北部六镇。

电白矿产资源丰富,已探明的矿产有7类40多个品种,其中高岭土、钾长石、独居石、锆英石、玻璃砂等储量颇多。

荔枝、龙眼、花生、海鲜等产品久负盛名,是全国最大的连片早熟优质荔枝生产基地和广东省花生主产区。

旅游胜地众多,虎头山海滨浴场被誉为“南方北戴河”,放鸡岛是中国潜水旅游胜地,冼太夫人故里、热水温泉、龙头山、浮山岭、庄山等都别具特色。

以及龙盘绿海、荔林石柱藏古迷、庄山碧嶂、锦盖?

坑、浮山传说越千年等旅游景区,以“山--海--岛”为轴线的现代农业观光和滨海旅游正在崛起。

电白工业迅速发展,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三资企业、个体、私营工业企业从无到有,不断壮大,成为工业发展的主力军。

1980年,全县工业总产值跨上亿元阶梯,达1.08亿元。

1990年,全县工业总产值跨越10亿元阶梯,达11.16亿元。

2000年,全县工业总产值跨越50亿元,达57.12亿元。

2002年以来,电白县实施“四大跨越”、“工业立县”发展战略,“筑巢引凤”,大力改善投资环境,构建“二区二线”县城工业产业转移园区、博贺新港区,325国道沿线、水林路沿线,奋力建设工业产业转移园区,引导经济能人在电白投资兴业。

电白海岸线长达220公里,海域辽阔,海产资源丰富,为海洋渔业的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资源条件。

目前该县已开发优质海水养殖基地234465亩,养殖石斑、龙虾、对虾、膏蟹、鲍鱼、牡蛎等100多种优质水产品。

全县水果种植面积66万亩,水果总产量25万吨;荔枝总产量10.3万吨。

全县现有捕捞鱼船4800艘,400匹码力以上的大渔船150艘,并配备了卫星导航仪、罗兰定位仪及优良通讯设备,远洋捕鱼能力强。

同时,全县开展滩涂养殖近10万亩,其中:

对虾养殖4万亩,优质渔养殖2万亩及15000个网箱,文哈养殖1.5万亩,蜡类养殖1万多声,年海产品38万吨,其中:

优质鱼8万吨,虾蟹1.5万吨,贝类18万吨,操类8000吨。

新中国成立60年来,电白县经济社会发展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城乡面貌焕然一新,全县经济总量实现了一个又一个跨越,国民经济铸造了一个又一个辉煌,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社会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

1949年,全县生产总值只有0.6亿元。

至1970年,经济总量才增加1亿元,全县生产总值1.6亿元。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掀起了改革开放的浪潮。

电白人民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1987年,电白经济总量登上第一个10亿元台阶,1994年达40亿元,2000年跨上90亿元,从40亿元到90亿元台阶,仅仅用了短短6年时间。

2002年全县完成生产总值92.67亿元。

经济增长速度和运行质量明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改善,各项改革稳步推进,全市经济呈现出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

2.2项目建设背景

电白县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在上级检察院和县委的领导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电白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执行其决议。

电白县人民检察院承担负着立案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等多项监督职能和对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直接侦查等多项任务重要职能,对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而独特的作用,对推进社会“改革、发展、稳定”起着“润滑剂"和“调节器”作用。

目前,电白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主要存在以下的问题:

一是原有业务用房面积狭小,房屋陈旧老化,无法继续使用。

电白县人民检察院现用办公办案用房70年代建筑。

当时由县政府安排的的一口三塘,占地面积约1500平米,作为办公和宿舍用地,1998年建设了一幢建筑面积为1050平方米的混合结构楼房,其中办公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不到300平方米。

现按照电机编[2002]065号文给电白县人民检察院定编为92人,而现在人均办公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筑面积不足4平方米,离《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第十五条三级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30-42平方米的标准相差太远。

造成三者用房合一,办公地点拥挤,办公和办案相互干扰,甚至有有关案件的律师来查阅案件和群众来访都在楼梯口等待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工作效率,也严重影响了国家检察机关的形象。

此外,该建筑已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如:

楼顶严重漏水,墙体渗水严重,墙基出现开裂,给排水设施无法使用,经有关部门鉴定属于危房。

无法继续使用。

二是现有业务用房不能满足新时期法律服务工作的需要。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由于利益、欲望的驱使催生了大批贪污、渎职犯罪案件的发生;为了盲目追求破案率,干警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违法犯罪率在逐年增长;法院误判错判的案例时有报道。

人民检察院的监督检察任务日益繁重;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更加细致;分工更加细化、合理;人员配置的需要也在增长。

而现在业务用房已不能满足业务工作需要。

主要表现在:

1、办公、办案、专业技术用房拥挤且没有明显的划分,办公和办案相互干扰。

2、无信访业务用房。

3、没有专门法律援助中心业务接待用房。

4、无教育培训用房和网络中心用房。

以上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人民检察院协同办案、执法办案、队伍建设工作的开展和法律服务水平的提高,不能适应当前我市增强法律监督能力、规范办案流程、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的需要;同时妨碍了检察工作整体效能和基层院建设水平的提高?

党中央“依法治国”方略的出台和《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电白县人民检察院的发展创造了良好机遇,也赋予了新的重要职能。

为切实做好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做好监督检察工作,构建和谐社会,为电白县的区域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电白县人民检察院拟建办公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

2.3建设的必要性

电白县人民检察院础设施条件差,已不能够适应现代司法机关日常工作环境和日新月异的科技形势和司法管理工作的需要。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增强检察业务的科学技术含量,走科技强检之路,是检察机关适应新形势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实现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的基础条件,同时还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保证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现实要求和必然选择。

因此,对电白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

电白县人民检察院现有的业务技术基础设施十分落后,受办公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的的限制,很多业务科室无单独业务用房,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司法工作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司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及发展。

通过本项目建设可充分改善和完善电白县人民检察院业务基础设施,提高人民检察院处置各种重大案件、紧急事件和各种事故的速度,提升业务水平,提高了整体办事效率。

电白县人民检察院承担负着立案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等多项监督职能和对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直接侦查等多项任务重要职能。

其承担的各项职能,从本质上讲,是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

总而言之,人民检察院在实现社会和谐工作中具有不可替代作用。

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电白县人民检察院全面开展业务工作,对促进电白县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有极大推动的作用。

该项目社会效益明显,应尽快建成并发挥其积极的作用,保障电白县顺利进行社会建设和经济建设。

第三章项目选址与建设条件

3.1项目选址

1、符合城市规划,推进互动。

选址必须尽可能与城市建设整体规划相适应。

同时,项目的建设必须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使之具有前瞻性。

2、整合各种资源,提高投资效益。

项目选址必须坚持经济性原则,最大限度地合理利用城市现有的基础设施和规划条件,最大限度地减少投资规模,提高投资效益。

3、项目选址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考虑司法机关的机构性质,最大限度地营造一个舒适、便利的办公和服务环境。

电白县位于广东省西南部,处东经110°54'?

111°29',北纬21°22'?

21°59'之间,东西长65公里,南北长80公里。

海岸线长220公里,居全省各县市第一位。

全县陆地面积1840平方公里。

电白县地势背山面海,山地、平原、沿海面积各占1/3。

该项目选址位于电白县水东镇海滨新区第五小区2号地,占地面积15亩。

该地区地势平坦,交通便利,环境安静,适合项目建设。

3.2建设条件

3.2.1自然条件

1、气象条件

电白县为亚热带季风性气候,年平均气温23℃,年无霜期362.2天,年均降水量为1942.3毫米,是全国光、热、水资源最为丰富的地区之一。

2、地形、地质条件

电白县水东镇海滨新区第五小区2号,是电白县的开发新区,地势平坦。

3、水文条件

电白县多年平均降水总量为38.7亿立方米。

水资源总量为34.20亿立方米/年。

其中河川径流总量为20.48亿立方米/年(含浅层地下流补给量3.38亿立方米);浅层地下径流总量为13.77亿立方米/年;还原水2.71亿立方米/年。

每平方公里产水量91.96万立方米。

4、地震基本烈度

据广东省地震烈度划分为6度。

1、供水

本项目施工供水接自区域现有供水设施。

工程区域施工供水有保证。

2、排水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污水和雨水汇集后,分别排入附近道路的污水和雨水管网系统。

3、供电

项目引入10kv供电线路,可以保证项目用电的需要。

4、通讯:

项目所在位置的程控和移动已开通,可以提供通信等服务。

5、交通:

电白县交通方便、基础设施完善,是粤西南的重要门户,325国道、广湛高速公路纵贯全境,三茂铁路穿过西北部六镇。

莲头25万吨单点系泊油码头,是我国目前最大的原油码头。

交通四通八达,十分便利,运输有保证。

6、建筑材料

工程所需建筑材料为水泥、钢材、砂石骨料等。

工程用水泥由当地水泥厂供给,钢材由厂商提供,砂石当地购买。

根据县城区总体规划,电白县水东镇海滨新区第五小区2号为机关办公区,在规划修编中已把电白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纳入电白县新城区规划范围。

场址东北面是广南中学,西北面对电信大楼,卫生条件较好,周边无污染。

场区周边环境较好,安静、安全、卫生,有利于开展司法业务。

区域周边民风纯朴,社区环境较好。

本项目用水水源为县城自来水公司专供自来水,县城已建广东省电白县自来水公司,日供水能力达?

2.88?

万方。

完全能够满足该项目用水需要,供水系统已通至场区。

场区内地势较平坦,不易积水,排水十分方便。

第四章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4.1建设依据

1、《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标准》建标〔2002〕109号;

1、《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2002);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

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2年版);

4、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基础资料。

4.2建设原则

1、根据国家的设计规范、建筑规范、环保规范、安全规范、节能等标准,结合项目实际需要,进行测算和设计。

2、充分考虑项目的近远期发展,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建设规模,以满足需要为主,留有发展空间。

4.3项目建设等级与面积

建设等级:

三级,三级办公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适用于县(市、旗)级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人民检察院。

三级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42平方米。

建筑面积:

6000平方米

4.4建设内容与规模

电白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共八层,框架结构,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其中:

办公用房2136平方米,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3864平方米。

4.5项目功能布局

根据国家《人民检察院办公办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各种案件过程中,专门用于侦查、审讯、指挥等因安全、保密需要而需相对独立设置的特殊用房。

人民检察院专业技术用房是指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运用各种专业技术手段和专门设施条件进行检验、鉴定等而需相对独立设置的特殊用房。

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内容如下:

一、控告接待用房,包括来访等候室、来访接待室、举报等候室、举报接待室、案件研讨室。

二、申诉接待用房,包括申诉等候室、申诉接待室、赔偿接待室、案件研讨室。

三、询问用房,包括证人被害人询问室、自侦案件初查询问室、民行案件审查听证室、刑事申诉案件听证室。

四、侦查监督用房,包括讯问室、主办检察官研讨室。

五、审查起诉用房,包括刑事案件审查室、讯问室、主诉检察官研讨室、模拟法庭。

六、律师用房,包括律师阅卷室、律师接待室、复印室。

七、自侦案件讯问用房,包括贪污贿赂案件讯问室、贪污贿赂案件暂押室、渎职侵权案件讯问室、渎职侵权案件暂押室、办案人员休息室、主办检察官研讨室、接待室。

八、刑罚执行监督用房,包括案件审理室、主办检察官研讨室。

九、监控用房,包括监听室、监视室、领导指导室。

十、侦查指挥用房,包括通讯联络中心、侦缉追捕指挥中心。

十一、检察委员会用房,包括会议室、候会室。

十二、信息通迅中心用房,包括计算机房、多媒体示证制作室、消耗材料储存室、资料室。

十三、赃证物保管用房,包括贵重物品保管室、一般物品保管室。

十四、枪弹保管用房,包括枪支保管室、弹药保管室、警械具保管室。

十五、服装保管用房,包括检察服装保管室、法警服装保管室。

十六、诉讼案件档案用房,包括文书档案室、音像档案室、阅档室。

人民检察院专业技术用房的内容如下:

一、化验用房,包括普通化验室、毒物化验室、万能显微镜室、试剂存放室、辨认室、专家鉴评室。

二、文检用房,包括文检检查室、文检资料室、紫外光谱室、红外光谱室、色谱室。

三、痕检用房,包括痕迹检验室、指纹检验室、红外检验室、紫外检验室、痕检资料室、测谎检查室。

四、法医鉴定用房,包括物证检验室、活体检验室、脑干电检定室、电测听室、声阻抗室、眼底照相室。

五、解剖用房,包括解剖室、X光照相室、病理切片制作室、尸体存放室、标本室。

六、司法会计用房,包括审查鉴定室、文档保管室。

七、计算机犯罪检验鉴定用房。

八、录像资料检验用房,包括工作间、小型录像播放厅。

九、录音资料检验用房,包括录音室、控制室、资料室。

十、照相用房,包括照相制作室、照相资料室。

第五章建筑结构方案

5.1建筑设计指导思想与原则

根据司法局业务用房规划设计的总体方案,以及各相关专业规范,结合建设方的要求,建筑设计的指导思想与原则可以总结为以下两个方面:

1、结构与功能

司法业务用房整个布局应体现功能明确、分区科学、统分结合、运行节约的原则。

功能的要求应尽可能由专门履行这些功能的结构加以满足。

综合思考现实与未来,整体与局部、功能与环境的和谐统一。

应注重合理的功能分区,减少相互干扰,单体平面各功能空间组织合理、分区明确、面积合适;满足日常工作的使用,使得工作环境质量大幅度提高。

2、建筑风格

建筑风格力求简洁、明快,又不失庄重大方。

建筑形象注重时代特征:

营造严肃、公正、开放性的形象。

同时体现现代气质的公共事业建筑,充分体现时代的特征。

主体比例关系明确,梯度严整有序。

精致的细部尺寸把握,使大楼建筑立面体现现代建筑理性、严肃的风格。

5.2建筑设计

1、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建设部1992年10月);

2、《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

3、《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89;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版);

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6、《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7、各相关专业设计规范、规定等。

本建筑平面设计为长方体型结构,各功能分区间建筑采用长廊和楼梯连接,对房屋采光及通风较为有利。

本工程均采用外墙外保温,保温材料为发泡聚氨酯,厚度30mm。

外墙门窗均采用平板中空玻璃塑钢门窗。

建筑物耗热量指标为12.94K/W?

m2。

建筑装饰装修按简单装修考虑。

5.3结构设计

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2、《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95);

3、《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4、《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5、《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6、《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8、《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本项目各单项工程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

1、抗震设计及荷载取值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的有关要求,框架按照“强剪弱弯、强柱弱梁、强节点、强锚固”的原则进行设计,以增强其延性和耗震能力。

对非结构件采用设置拉墙筋、构造柱、水平系梁等构造措施增强其抗震能力。

荷载取值:

不上人屋面活荷载为0.5KN/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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