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葡萄糖及PAC采购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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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葡萄糖及PAC采购工程
污水处理厂葡萄糖及PAC采购工程
招
标
文
件
采购人: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
市开发区小微项目采购服务中心
招标公告
污水处理厂葡萄糖及PAC采购工程(项目编号:
k20180810)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污水处理厂葡萄糖及PAC采购工程
二、项目编号:
k20180810
三、项目内容:
3.1项目控制价:
人民63300元整/月,高于控制价按废标处理;
3.2具体见招标需求。
四、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化工原料生产或销售;
3、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
4.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3年内(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5.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非会员制):
5.1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om)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网上直接下载。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
10000元;
6.2投标人应在2018年8月16日14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账户名: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徽商银行宣城鳌峰路支行
账号:
261;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16日15时30分,地点为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事项:
招标执行机构: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交易二科
联系人:
程工
电话:
招标人: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胡工
电话:
2018年8月9日
一、招标总则
一、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本项目招标需求中的资质要求。
2、投标人如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
否则,该投标人将被记入不诚信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招标活动。
3、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招标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推荐的品牌或型号,并不是限制条件,供应商可以采用不低于推荐的产品档次报价。
但是,所有技术和功能不得低于招标要求,并保证与原有设备的兼容,以及项目整体性能的实现。
4、本项目招标预算:
人民币63300元整/月,超过预算为无效标。
二、货物服务技术及其他要求
详见“招标需求”
三、投标保证金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四、报价函要求
1、所投产品须全部满足招标文件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注明所供货物详细规格、配置,并报价。
该报价必须是最终成交价。
货物的总价应包括交货前以及质保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的所有含税费用:
即总价须包括代理费、运输、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支持、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必不可少的部件配件及备品备件、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安装位置不同导致的辅配件等材料数量、尺寸的增减及其他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所有费用等。
2、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质保期限如果没有明确要求的应不低于原厂家的承诺,若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该承诺将做为确定成交的参考依据(最佳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附报价单后)。
3、投标文件构成:
法人授权委托书、报价单(后附格式)、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产品销售代理证书及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资料(以上资料均需装订入投标文件内,其中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未加盖公章或缺少任意一项均作无效标处理)。
4、报价文件应密封装订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封装在一个封套内,投标文件须胶装成册。
五、报价及评审事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8年8月16日15时30分;
2、供应商报价函送达地址:
宣城市昭亭南路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四楼(安徽省宣城市建设科技大厦对面)
3、程序:
开标现场宣读报价,开标结束后,由评委会进行评审。
评委会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按价格由低到高进行排序。
4、成交原则:
在符合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六、其他
1、在递交报价文件前一天,请关注本中心网站有无变更公告,如有更正的,以更正后的内容为准。
因投标人未按更正后的内容进行报价导致报价文件被评委会认定无效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即为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之前需打到业主账户中,正常履行合同后,履约保证金凭合同原件及货物验收单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招标需求中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五日内自动退还。
3、本项目发生的专家评审费用由中标人支付,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此项费用。
4、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3人及以上单数。
二、招标需求
一、项目介绍:
葡萄糖为纯度为80%的工业葡萄糖,每天供应量约为0.625t,每个月约20t,概算约3000元/吨,处理污水用固体PAC(聚合氯化铝),国家标准含量为27%-30%,供应量约为50kg/天,概算约2200元/吨,本次采购按月付款,根据业主要求进行供货,服务期暂定一年。
二、葡萄糖技术指标参数要求:
(必须满足的参数用“★”标注)
技术
指标
指标要求
备注
型号
纯度为80%的工业葡萄糖
★
三、固体PAC(聚合氯化铝)主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
(必须满足的参数用“★”标注)
技术
指标
指标要求
备注
型号
国家标准含量为27%-30%,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六、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一)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加盖公章)
3、若是代理商投标须提供产品销售代理证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须提供产品检验报告。
(复印件加盖公章)
5、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
(加盖公章)
注:
以上材料缺少任意一项均作无效标处理。
(二)承诺书
承诺若我方中标,在中标之后能提供以下材料,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1、产品质量证明书、合格证;
2、质量性能指标要求:
原厂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七、合同主要条款: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根据现场情况,书面通知乙方当批供货数量;并在供货通知发出后五日内,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货物,并经验收合格后,按月支付,支付本月货款的的90%(按照中标价计算)。
合同结束后后7日内付清余款(无息)。
八、运输、安装、调试:
由中标人负责承担。
九、商检、计量费用:
由中标人承担。
十、交货地点:
污水处理厂
十一、交货及提供服务时间要求:
根据招标人要求
十二、售后服务:
1、质保期:
按国家三包政策执行,一年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一律免费提供维修服务或更换。
并保证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完毕。
2、服务响应时间、人员:
保证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完毕。
三、相关格式:
投标人报价函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招标项目,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贵中心发布的招标文件,决定参加本项目投标。
1、报价表:
污水处理厂葡萄糖及PAC采购工程报价清单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工业葡萄糖
纯度为80%
吨
20吨/月
元/吨
固体PAC(聚合氯化铝)
国家标准含量为27%-30%
吨
1.5吨/月
元/吨
小计:
总计:
大写
注:
1、报价供应商应提供所投货物的样本资料及其他评标专家认可的技术资料来证明其表中所投货物技术规格的真实性。
2、手写或未加盖公章报价均作无效标处理。
二、交货期
按合同要求。
三、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
四、有关资质证明材料:
五、有关货物彩页及其他技术资料: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手机号码:
地址: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法人授权委托书
致: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
(投标人名称)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声明。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职务: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职务:
手机: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日期:
(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合同
污水处理厂葡萄糖及PAC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市开发区小微项目采购服务中心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采购安装的物品内容和成交价格
物品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数量:
见报价表
合计(大写)¥。
第二条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乙方售后服务及损害赔偿
1、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执行。
2、乙方应按国家家电三包的保修规定和投标文件说明的服务承诺做好保修等免费服务。
3、乙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
24小时内。
否则,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货款和其他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4、如因乙方物品自身质量或安装质量原因,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三条交付和验收
1、交付时间:
在供货通知发出后五日日内,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货物;交付地点:
污水处理厂。
2、乙方负责物品的运送、安装、调试,负责基本操作培训等工作,直至该物品可以正常使用为止;负责提供物品的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3、验收时间:
甲方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4、验收标准:
1)单证齐全:
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保修证明、发票和其它应具有的单证;
2)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
第四条货款的结算
1、结算依据:
招标合同、乙方销售发票、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等。
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根据现场情况,书面通知乙方当批供货数量;并在供货通知发出后五日内,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货物,并经验收合格后,按月支付,支付本月货款的的90%(按照中标价计算)。
合同结束后后7日内付清余款(无息)。
第五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不能按时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物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乙方供货时,甲方现场随机抽取部分产品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送检产品如检测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产品质量或安装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2、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监督和管理
1、合同订立后,双方经协商一致需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或订立补充合同的,应先征得市招投标管理部门同意,并送其备案。
2、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否则,将对有关单位、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条无效合同
甲乙双方如因违反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宣告合同无效的,一切责任概由过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附则
1、市开发区小微项目采购服务中心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乙方投标文件及澄清说明文件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乙双方必须全面遵守,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执三份。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招标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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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地址:
签约时间: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