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排水管网施工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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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排水管网施工合同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并结合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上店社区楼工程的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3.1、承包范围:
按施工图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计算工程量。
具体工程范围内容:
施工图纸指定范围内的雨水井、污水井、雨水排水管道、污水排水管道敷设,土方开挖、回填(不含余土外运),排水管道、及检查井接口,雨水井、污水井的砌筑、井盖安装,筛子的安装,路面铺设、路牙石铺设、花坛砌筑、及路面砖铺设等相关工作。
1.3.2、负责办妥有关本工程的所有政府部门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
报批、质检、试验、验收等,并支付应由乙方承担部分发生的费用。
二、工程质量要求
2.1、本工程以甲方提供的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制定的施工
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2、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的要求。
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监理单位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
若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等级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担返工与修整费用,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三、关于工期的约定
1、合同工期天,开工时间年月日,竣工时间年月日;
2、如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可据实际情况予以延迟。
如遇其它不可抗力因数导致累计超出3天无法施工,施工进度可顺延。
3、竣工时间以相关职能部门验收通过时间为准。
四、合同价格及付款
雨水排水管道敷设元/米,污水排水管道敷设元/米,雨水井(不论大小)元/个,污水井(不论大小)元/个,
井盖安装元/个,筛子元/个,路面铺设元/平方,路牙石铺设元/米,花坛砌筑元/米,路面砖铺设元/
平方。
4.3.1、完成合同价50%后的每月按当月进度支付当月完成量的80%;
4.3.2、工程全部完成,并经发包方确认,付至合同价的80%;
4.3.3、竣工资料整理并提交完成,通过发包方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30日内办理竣工结算,结算后10日内付至结算价的95%;
4.3.4、余5%质保金在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付清(不计息)。
五、技术变更及签证
5.1、甲方有设计变更的权力,乙方应无条件响应甲方设计变更要求。
5.2、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5.3、签证应及时办理,先签证后施工,紧急情况下先施工后补办的签证、指令应在事发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超过期限将不予办理;所有签证须实事求是,凡造假的一律视为违约。
5.4、签证单必须相关责任人(包括:
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工程部负责人、合约部专业负责人、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齐备,才为有效签证;变更签证单及新增材料核价单格式详见附件;变更签证费用处理方式按本合同4.2条规定执行。
5.5、各种材料进场需经甲方现场代表签字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及安装。
5.6、施工过程中,未达到甲方要求标准的,乙方要无条件更改,直至达到甲方要求的标准。
六、竣工验收
6.1、根据工程需要,在进场及完成某阶段工作时,应向配合单位及下一工序的施工单位办理技术交底手续。
6.2、乙方应在竣工后20天内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收尾工程所需的以外),并将所有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清理干净,如乙方不能及时拆除或清理,甲方有权派人拆除并清理,造成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在工程款中扣减。
6.3、乙方应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全面自检,核实无误后,填写工程移交书,提交质量保证书,经甲方及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后,视为工程移交完毕;乙方逾期未向甲方移交,导致甲方受到损失,造成的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4、工程在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维护并承担相应费用;如甲方提前使用,因使用损坏发生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6.5、工程竣工验收并达到合同验收要求,乙方不得因经济纠纷或以其他任何理由而拒绝交付已竣工验收的工程。
7、验收标准
7.1、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现行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7.2、为保证工程的质量,乙方必须遵守下列规范和国家标准。
各分项与专业工程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的合格以上。
7.3、国家标准大于行业标准,行业标准大于地方标准,以最新规范及标准为准。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甲方向乙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监理单位组织有关专家论证认可后执行。
7.4、验收申请:
乙方应在工程完工且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7天内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工程竣工资料。
若工程及竣工资料符合要求,甲方应在接到申请报告14天内组织验收;若工程或竣工资料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按甲方的合理要求,对工程或竣工资料予以整修或补充,并重新申请验收,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和施工期的延误由乙方负责。
7.5、验收程序
7.5.1、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确定验收时间并通知有关各方;其它所有中间验收均为施工单位组织。
7.5.2、甲方组织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查,听取有关单位对工程管理、设计、施工和监理情况的汇报;审阅工程竣工资料,查验现场,并对工程遗留或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7.5.3、经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7.6、竣工资料
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以城建档案馆要求为准]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竣工资料提交的份数为一式叁份。
(1)、竣工图纸和资料;
(2)、工程质量自评报告;
(3)、阶段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4)、工程材料及设备试验与检验资料;
(5)、施工报告;
(6)、竣工结算报告(办理完竣工结算后提交);
(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乙方应予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移交竣工资料。
八、甲方义务
8.1、甲方提供给乙方完整的地下管网施工图一套。
8.2、指派为甲方负责人,为甲方驻工地代表,有权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和其他事宜。
九、乙方义务
9.1、指派为乙方负责人,电话: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电话:
,负责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9.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乙方因施工侵犯他人财产权、人身权或其他合法权益,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9.3、严格按照图纸和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9.4、遵守甲方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工程承包范围内垃圾处置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的关系;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行政处罚和罚款概由乙方承担。
9.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其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9.6、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负责(已含在合同包干总价内),甲方对水电、场地进行统一安排,乙方应与甲方接洽水电相关事宜。
9.7、如任何带有行政职能的部门或其他任何专业鉴定机构,就本合同中的材料、工程,因任何原因进行任何形式的质量检测,乙方必须在接到检测通知(书面或口头)时,在确认检查人员的相关证件无误后,按规定接受检查;并在接到检测通知(书面或口头)或检测后一小时内告知甲方及监理;如因乙方延迟告知的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或给甲方的商誉带来负面影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9.8、乙方在工程中所使用材料必须是合法、合格的产品;若因材料及产品的合法性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概由乙方承担;若因材料的合格性而产生的相关检测及处罚概由乙方承担。
9.9、与施工相关的行政审批手续由乙方办理,按政策规定应该由甲方承担的缴费由甲方负责。
9.10、对施工方案、施工计划等工程管理文件未按双方书面约定时间报送;甲方、监理工程师发出的书面通知没有及时反馈或没有严格遵照执行的;乙方拖欠其施工过程中各往来单位的材料费用、其职工工资、特别是民工工资等费用的;以上行为乙方如有违反时,甲方按发给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直至乙方纠正上述行为止,乙方向甲方支付500元/天的补偿金;补偿金由甲方在当期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予以扣除,乙方对此无条件认可。
9.11、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每天必须到场,必须参加监理、协调等会议。
十、工程保修
10.1、质量保修
10.1.1、乙方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和专用条款以及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规定,对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10.1.2、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0.1.2.1、保修期限:
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本工程的保修期限为年。
10.1.2.2、保修责任:
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内有责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损坏,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因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10.1.2.3、返修:
保修期内,对应由乙方负责的返修内容,乙方应在接到返修通知后3天内开始实施返修,并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时间内修理完毕。
当甲方向乙方发生返修通知5天后,乙方拒不到场履行返修义务的,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0.1.2.4、在约定的质保期内到期后,且乙方完全履行了质保责任和义务的,由甲方签字确认后,甲方退还乙方质保金余额,质保金不计利息。
十一、违约责任
11.1、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乙方完成的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负责返工,更换,造成延期竣工或逾期交付工程的,每延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3%计算违约金,违约金在结算时一并扣除。
11.3、甲、乙双方任一方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按合同价款的5%支付给对方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1.4、若一方违约,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律师费以及追溯债务所产生的业务费、交通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
11.5、凡属于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如乙方在施工中拒绝实施,则由甲方另行分包,另行分包的费用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并对乙方处以所分包部分费用20%的罚款。
十二、争议或纠纷处理
12.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2.2、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工程由负责全过程监理。
十四、本合同甲、乙双方签章生效,待工程竣工,结清款项执行完毕。
十五、合同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书
2、招标文件及附件
3、工程量清单及附件
4、图纸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
6、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乙方一份,监理单位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承办人:
承办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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