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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保护法读后感
未成年保护法读后感
未成年保护法读后感1
今天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受益匪浅,让我初步了解了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知识,对未成年人有哪些权益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有了一定的了解。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
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未成年人的素质,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大事。
党和政府历来重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针对未成年人身心发育过程和思想行为特点,开展了大量的工作,进行了有效的教育。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
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个别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
如:
有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我很幸运,就读于掘港小学,因为这里从校长到老师个个充满爱心,还能及时发现学生的闪光点,及时表扬,不攻击学生的弱点,甚至把学生的弱点作为镇住学生的法宝。
个个用实际行动来教育我们。
真正做到了言传身教。
他们是人类灵魂的真正工程师。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各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
我们学校还专门请心理学教授讲科学家教进万家讲座,使我们的家长同时受教育。
总之,孩子,不可能自然而然变得优秀,而是学校的教育和家庭教育互相配合教育所然。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
老师让我们通过学习法律基础知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从而平安、健康、茁壮地成长!
成为一个真正有用的人才,将来好为国家作贡献。
未成年保护法读后感2
最近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感触颇多。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专门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制订的其中的一部法律,主要分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等方面。
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低,是个人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的群体,在现在的社会上,有不少家长,教师以及社会上的人都不同程度地伤害了他们,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和学习。
因此,制订这部法律,不仅可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还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是中华民族兴旺发达的需要。
但是,即使制订了这部法律,有些人还知法犯法,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比如,经常看到有些经营的网吧和游戏机房里,穿着校服的学生进进出出,他们都是未成年人,而这场所的门口,都没有明确标明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这些行为都是触犯法律的,应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为违法行为付上责任。
我是一位教育工作者,经常关注教育方面的新闻,有学校残酷体罚的,学生意外死亡的,学生压力大导致自杀的,在学校的抢劫事件等,每每看完这些新闻,深深地体会到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多么重要。
如果不用法律来对付他们,那么未成年人的将来很有可能毁于他们手中。
学校是对青少年传授文化科学知识的园地,也就是常言的智育教育。
但是,学校还必须更注重向青少年进行道德素质教育,既做学问也教做人,两者不可偏废。
如今家长的眼里只有分数,似乎孩子去学校上学就只为了考高分,继而忽略了其它方面的教育和培养。
渐渐的,学生的思维模式也跟着定义为“分数高将来就有出息,反之就是没有出息的”,这样等于将一些对未来抱有憧憬,却因为成绩不好而逐渐放弃自己理想的同学,将他们的未来扼杀在了摇篮里,如今学校的排榜,就是一条无形的分界线,将“好”学生与“差”生彻底定义。
如果说名次对优等生是种激励的话,那么它对差生则是一种打击或是贬低。
这对于那些想学却又力不从心的学生来讲是不公平的,这样会使他们对自己的前途失去信心,产生“破罐子破摔”的消极心理,彻底放弃自己。
因此,《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相关条理还是很好的,相信能够更好的维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将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
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神圣义务。
因此,我们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未成年保护法读后感3
我读完,觉得我们确实有许多权利,可我也发现之中有几项是社会中屡禁不止的。
甚至有时还明目张胆地存在着这些现象。
比如第二章第十条的第二部分: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遗弃未成年人,不能打孩子。
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但是,现在的社会。
竞争很大,大人的压力也都很大,生怕自己会被淘汰。
所以,有些人往往易暴易怒,总拿孩子当他们的“出气筒”。
所以,现在对问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事例比比皆是,屡禁不止。
我认为真正能解决问题的不是光靠立法,还要靠多方面的合作。
国家立了法,居民委员会和本地政府可以开一些宣传活动,提高公民素质,来减少未成年人受家庭暴力的现象。
我觉的还有第三十六条,也是这样的,它规定:
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所有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经营者应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但是很多地方没有这样做。
,就说离我们小学约7、8分钟的路程,就有一家网吧,并且里面还时常可以看见逗留的中小学生。
这种现象也是屡禁不止,政府做了很多,突击检查也做了不少,可难免会有一些漏网之鱼。
我建议,以后类似的行动可以先考虑学校周围。
。
这些问题仅仅靠国家解决远远不够。
社会各界都得行动起来(包括我们自己),保护未成年人这未来的祖国栋梁!
未成年保护法读后感4
今天,我上网看了一下《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专门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制定的其中一部法律。
学习这部法律,不仅使我了解到社会各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更重要的是增长了我的法律知识,对自身的保护起到一定的作用。
《未成年人保护法》主要分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等方面。
未成年人处于人生发展进程中的幼弱时期,自我保护能力低,是个人权益容易受到侵犯的群体。
在现在的社会上,有不少家长、社会上的人都不同程度地伤害了他们,影响了他们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因此,制定这部法律,不仅可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还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但是,即使制定了这部法律,有某些人还知法犯法,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比如,在我姐姐家附近就有一家网吧,我经过那里时经常看见有学生进进出出的,他们大部分都是未成年人。
而这家网吧的玻璃门上竟然贴着“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的字样。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
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这家网吧的经营者并没有阻止未成年人进入,这明显触犯了法律。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说道: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等共同责任。
我们应该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
当我们受到侵害时,我们不应该害怕或忍受,而应该大胆地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保护自己的安全,不让自己受到伤害。
未成年保护法读后感5
在这一段空闲的时间里,我阅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在这个阅读里,我学会了很多知识,使我受益匪浅,懂得了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和规章制度。
其中,让我最深感触的是家庭保护里的第11条:
第十一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
有的家长自己本身的思想和品行有些不正确,再加上科学教育方法缺乏。
就说我,自己沉迷于游戏就算,还拖弟弟下水。
有一次晚上,爸爸给弟弟买了一份他最喜欢和他最梦寐以求的礼物-游戏机,弟弟得知爸爸给他买了游戏机,在当天晚上,他玩得晕头转向,就连老师布置的作业都没有完成,在第二天时,弟弟因为这样而被老师骂。
然而他的成绩一落千丈,有时妈妈还找他“谈话”,弟弟因为被妈妈的“谈话”而使他从这以后再也不接触游戏了。
我的妈妈以前是一位很烂赌的家庭煮妇,她每天都出去打麻将,从来没有问过我们的学习成绩,学习情况,这样的家庭教育是不行的。
在中国,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你们想这样的家庭教育能教育好孩子吗?
有些家长每次教育孩子都用脏话,弄得孩子都满口脏话,使得他们出口成章(脏话)例如我们班有一个同学,他张口闭口都是脏话,如果同学们不小心碰了他一下,即使同学们到了歉,他也要用脏话骂那个同学狗血淋头。
有一次,我放学迟了点回家(因为那个同学有问题请教我),她什么解释都不听,她就拿起鸡毛扫,打我,打到断。
我想,许多的家长都会像我爸爸妈妈那样,这样的家庭教育是不行的。
不管在家还是在外,我们都要熟知规章制度,因为我们都会有出错的地方。
孩子是祖国的希望,有良好的家庭教育就会有良好的“栋梁”,请广大的父母和同学们一定要熟知祖国的规章制度。
未成年保护法读后感6
这个学期,我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专门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制定的其中一部法律。
学习这部法律,不仅使我了解到社会各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更重要的是增长了我的法律知识,对自身的保护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未成年人保护法》主要分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等方面。
未成年人处于人生发展进程中的幼弱时期,自我保护能力低,是个人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的群体。
在现在的社会上,有不少家长、教师以及社会上的人都不同程度地伤害了他们,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和学习。
因此,制定这部法律,不仅可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还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是中华民族兴旺发达的需要。
但是,即使制定了这部法律,有某些人还知法犯法,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比如,在我家楼下的附近就有一间网吧和一间营业性游戏机室,我经常看见穿着校服的学生进进出出,他们都是未成年人。
而这两间场所的门口,都没有明确标明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第二十三条明确表明:
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这两间场所的经营者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阻止未成年人进入,这明显触犯了法律。
他们必定要受到惩罚。
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第五十条也说道:
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所以,触犯法律者,必须为他们的行为付上责任。
我曾经在报纸上看到一则新闻:
学校残酷体罚,学生生不如死。
里面说道,一个13岁孩子小义因爱上网而被父母送进行走学校就读。
但在学校里的教官却用皮带、竹鞭和电线打他,打得浑身血印,甚至往伤口上撒盐。
小义因忍受不了这种痛苦的生活,曾在校自杀三次,但是都不成功。
最后,他服下四片外用药片,从三米高的位置坠下楼。
后来,经过医院抢救,小义活了下来。
这个例子,让人一个感觉,就是恐怖。
它让我们深深地体会到,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多么重要。
如果不用法律来对付他们,那么未成年人的将来很有可能毁于他们手中。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说道: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因此,作为保护未成年人的人,也就是全社会的人,应该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关爱和呵护他们,不侵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应该了解和学习有关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
当我们受到侵害时,我们不应该害怕或忍受,而应该大胆地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保护自己的安全,让自己不受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