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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行为规范终极版

员工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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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公司日常管理,提高员工整体素质,营造积极向上、团结协作、作风严谨、和谐有为的良好氛围,塑造员工良好职业道德,促进公司各项业务快速、有序、稳健的发展,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特制定《员工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第二条凡公司员工,均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保卫部负责督查、落实本《规范》具体执行情况,并依据本《规范》各项罚则处理违纪违规行为。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具有监督全员行为规范的义务,具有协同保卫部调查、执行相关处罚的义务,具有处罚违反《规范》员工的权利。

第四条凡对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的决定均由保卫部公开执行,涉及员工个人隐私与公司秘密的除外。

第五条员工对公司处罚有异议的有陈述、申辩,提出复查的权利。

第六条员工对管理人员与监察部门的违规管理,有向公司总经理检举、投诉的权利。

第二章行为通则

第七条员工行为规范通则内容

一、坚决贯彻执行公司管理方针、经营目标和规章制度。

二、团结协作、工作负责、服从领导、严格按规定程序执行。

三、按规定着装、佩戴管理标识,保持衣着干净、整洁;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

四、待人接物文明礼貌、大方得体、以礼相待。

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睡岗、不旷工,不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六、不在非指定区域抽烟。

七、维护公司信誉,保守公司秘密。

八、开源节流、勤俭节约、降低成本。

九、爱护公、私财物。

十、克己奉公,主动维护公司利益。

十一、保持环境卫生,爱护花草树木。

十二、落实厂区环境管理,共建优雅办公环境。

十三、文明用网,高效办公。

第八条处罚种类

一、行政处罚:

(一)口头警告;

(二)通报批评;(三)严重警告;(四)记大过;(五)开除。

二、经济处罚。

三、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可并行,亦可单独执行。

第九条处罚种类释义

一、行政处罚:

(一)口头警告:

口头提醒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员工及时整改,保卫部记录。

(二)通报批评:

出具相应书面通报。

(三)严重警告:

出具相应书面通报。

(四)记大过:

出具相应书面通报。

(五)开除: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予辞退处分,解除劳动合同。

二、经济处罚:

经济处罚,从员工当月工资中予以扣除。

第三章升旗仪式规范

标准规范:

严肃认真保持旗帜的完整、整洁

第十条列队用语

立正、稍息、向左(右)看齐、向前看、向中看齐、向左(右)转、向后转、齐步走、跑步走、立定、集合、解散、坐下、起立、点名时一律用“到”等。

第十一条升旗仪式程序和要求

一、每月上班的第一个星期一或公司重大集会时,公司所有上班人员必须参加升旗仪式,不得迟到、早退。

二、早上8:

25,以部门为单位在指定位置列队集合,跑步前进至升旗仪式现场。

三、参加升旗仪式员工必须按规定着装:

1、升旗手应按规定着装、戴礼帽、戴白手套;

2、其他员工应按要求着工装、戴工牌、管理标识;

3、不准在工作服外套其他衣服,做到衣帽整齐。

四、全体员工服从仪式主持人指挥,进行队列整理,不得东张西望、大声喧哗、交头接耳。

五、队列整理完毕,仪式主持人向总经理报告,报告词为“报告总经理,升旗仪式前整队完毕,请指示。

”总经理指示:

“开始”(或其他指示),得到指示后,宣布升旗仪式开始。

六、奏国歌、升国旗时,全体员工立正、行注目礼;奏《》、升集团旗、质量体系认证旗,全体员工立正、行注目礼,高唱《》。

七、总经理讲话。

全体员工应认真听讲,不得交头接耳、大声喧哗,随便走动。

八、主持人宣布解散后,由部门领导带队跑步至集合地点散队。

第十二条罚则

一、违反本章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二、五、八款规定的,第一次记口头警告,口头警告无效的,记通报批评。

二、违反本章第十一条第一、四、六、七款规定的,记通报批评。

三、违反本章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记通报批评,另给予50元/次的经济处罚。

第四章劳动纪律规范

标准规范:

遵章守纪,恪尽职守,共建良好秩序

第十三条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制度,上下班时间均以公司规定的时间为准,不迟到,包括:

一、迟到30分钟(含)以内;

二、迟到30分钟以上、1小时(含)以内;

三、迟到1小时以上、2小时(含)以内;

四、公司有关规定视为迟到的。

第十四条不早退,未到规定下班时间下班,包括:

一、早退30分钟(含)以内;

二、早退30分钟以上、1小时(含)以内;

三、早退1小时以上;

四、公司有关规定视为早退的。

第十五条工作时间不脱岗,包括:

一、擅自脱离本岗位规定的工作区域,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检查人员在30分钟内找不到、电话也联系不上者。

第十六条工作时间不睡岗,包括:

一、在工作时间打盹瞌睡者;

二、工作时间躺下或找隐蔽地方睡觉者;

三、在工作时间内(包括值班期间),待在室内叫门不开者。

第十七条工作时间和公司有特殊要求的时间不得利用电脑、手机、MP3、MP4等媒介看电影、听音乐、玩游戏、看小说、炒股票等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上网行为,不得浏览与工作性质无关的网页。

第十八条不得上班时间使用BT、电驴、迅雷、网际快车、超级旋风等下载软件下载与工作内容无关的资料。

第十九条不得旷工,包括:

一、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缺勤者;

二、各种假期期满又无延期审批手续、未按时上班者;

三、因违法乱纪、打架斗殴致伤、致残或拘留未出勤者;

四、无故缺勤2小时以上者;

五、早退1小时以上者;

六、员工当天未刷卡且无漏刷卡情况说明单的;

七、委托他人或代替他人签到(退)的;

八、公司有关规定视为旷工的。

第二十条非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应有节制,不可影响其他同事的工作或休息。

第二十一条:

离开工作岗位超过15分钟,要主动向领导汇报;领导不在要给同事打招呼;离开时要关闭电脑显示器。

第二十二条工作时间不得聚众闲谈、不得吃零食(瓜子、花生等)。

第二十三条不得在办公场所内打闹嬉戏、大声喧哗,影响他人的工作或休息。

第二十四条不得在办公场所内化妆。

第二十五条不得在办公场所内从事诸如剪指甲、看闲杂书籍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公司安排学习的书籍应于业余时间阅读。

第二十六条拾到公、私财物,应第一时间上缴至本部门负责人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处。

第二十七条严禁翻越厂区围墙进出公司。

第二十八条严禁班前、班中饮酒。

第二十九条不论何种原因严禁打架斗殴。

第三十条严禁偷盗公司的设备、物资及他人的财物。

第三十一条本章罚则

一、违反本章第十三条规定的,给予经济处罚,分别为:

违反第一款20元/次;第二款50元/次;第三款100元/次。

二、违反本章第十四条至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记通报批评。

三、违反本章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另给予50元/次的经济处罚;违反第二款规定的,另给予100元/次的经济处罚;违反第三条规定的,视为旷工一次,另给予本人日工资3倍的经济处罚。

四、违反本章第十五条至第十八条规定的,另给予经济处罚50元/次-200元/次。

五、违反本章第十九条规定的,另给予本人日工资3倍的经济处罚。

若员工连续旷工3天或年度累计旷工3次及以上者,视为严重违纪,公司有权给予开除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违反本章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另给予不低于100元/次的经济处罚。

七、违反本章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记严重警告,另给予100元/次的经济处罚。

八、违反本章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的,视为严重违纪,公司有权给予开除处分,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1、相互谩骂者,给予双方严重警告处分并给予不低于200元的罚款。

2、谩骂或恶意挑衅对方,导致严重后果者,视为肇事者严重违纪,公司有权给予开除处分。

3、凡在厂内、外辱骂、围攻、殴打领导(公司级、部级、科级及制度监察人员)者,或到领导办公室及家中大吵大闹者,扰乱领导正常工作和生活者,给予加重处罚,直至开除。

第五章通行规范

标准规范:

遵守厂区通行规定,保障安全

第三十二条厂区内行人应靠右行走。

第三十三条凡公司员工进出公司大门应主动接受门卫值班人员检查,并按公司规定刷卡进出。

第三十四条非经许可,公司员工不得在公司进行私事会客及带小孩、亲友游玩、照相等。

第三十五条机动车辆进入厂区必须遵守以下条款(外来车辆参照保卫部相关规章制度)

一、厂区内机动车限速15km/h,不得超速行驶或逆向行驶;

二、车辆行驶路线严格遵守保卫部相关规定;

三、车辆按规定区域停放整齐,不得乱停乱放;

四、不得在公司内鸣笛、清洗私人车辆;

五、爱护交通设施。

第三十六条本章罚则

一、违反本章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第一次记口头警告;口头警告无效者,记通报批评。

二、违反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记通报批评,另给予20元/次-100元/次的经济处罚。

三、违反本章第三十五条第一、二、三款规定的,记通报批评,另给予20元/次的经济处罚;违反第四款者,记通报批评,另给予100元/次的经济处罚;违反第五款且为故意损坏者,记通报批评,按5倍再置价格赔偿。

第六章安全规范

标准规范:

增强安全意识,预防事故发生,创建平安厂区

第三十七条消防安全

一、员工离开岗位时关电、关窗、关门落锁,节假日期间工位无人时应拔掉电源插头、切断电源。

二、住公司宿舍员工做好四防(防爆、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性事故)工作,宿舍内不得使用高功率电器,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三、厂区内动火需到保卫部办理《动火证》,未办理《动火证》的一律不准作业。

四、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以及管制器械进入各部门或公司管辖范围内,如确因工作需要的要及时报告保卫部备案。

五、公共聚集场所要确保安全出口和消防疏散通道畅通,不得随意堵塞和占用消防通道,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第三十八条不得随意挪动、遮掩、毁坏消防标识。

第三十九条非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挪用、使用消防器材。

第四十条严禁损毁消防器材。

第四十一条生产安全

一、严格遵守、执行安全生产规程和标准,防止各种安全事故发生。

二、各车间和安全管理责任部门要设安全检查记录,按规定对人身安全、技术安全、生产设备、消防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采取对策,认真解决安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三、树立危机防范意识,强化危机处理能力。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警或上报,采取急救措施,不得对安全隐患、事故萌芽置若罔闻。

四、各种电器、机械设备、运输车辆要定人、定时检修保养,保证良好的运行状态。

五、生产操作人员要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相互监督,相互指正,不准违章操作。

六、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七、叉车停运时,必须熄火或有司机看管。

使用脚踏液压车时,严禁人为助力滑行。

八、各类物资要分类储存管理,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混放或不按规定存放。

九、生产区域必须严格按照工作需要,获得入场许可方可入场,与该项工作无关人员不得围观。

十、外来施工、维修人员在厂区作业,必须按照合同安全条款内容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负责作业的我方工作人员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施工交底,并进行全方位检查监督;负责安排施工的部门或领导要对安全问题进行严细管理。

十一、大小事故一律上报,不准隐瞒。

对安全事故要做到百分之百分析,百分之百对策、百分之百处理、百分之百教育,并记录存档。

十二、不准违反国家安全法律法规。

第四十二条本章罚则

一、违反本章第三十七至三十九条规定的,记通报批评。

其中,违反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另给予20元/次至200元/次的经济处罚;违反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另给予50元/次的经济处罚;违反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另给予100元/次的经济处罚。

二、违反本章第四十条规定的,记严重警告,并按5倍再置价格赔偿。

三、违反本章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记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另给予20至200元/次的经济处罚。

四、违反本章规定,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公司有权根据影响/损失情况,另给予加重处罚的权利。

第七章仪容仪表规范

标准规范:

着装整洁得体,仪表端庄大方,创建良好企业形象

第四十三条男员工不蓄须,不理光头,不留长发,不带耳环,面部整洁。

第四十四条女员工工作期间化淡妆,修饰得体。

第四十五条员工于公司工作时间内应着工作服。

第四十六条工作服着装要求:

员工应保持工作服正常穿着,扣好纽扣(穿衬衫应系好除领扣外的其它全部纽扣:

男士领扣指衬衫领口自上而下的第一颗纽扣,女士领扣指衬衫领口自上而下的第一颗和第二颗纽扣),系好拉链(拉链高度应高于胸口)。

第四十七条男士衬衫下摆应系于长裤内,男士下装不得穿短裤。

第四十八条员工进入工作岗位后不得赤背、赤脚,不得穿拖鞋,女员工不得穿超短裤(裤边不得高于膝盖10cm)、超短裙(裙边不得高于膝盖10cm)、不得穿露背、露脐等服装。

第四十九条工作服应保持完整、干净、整洁。

第五十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佩戴工作牌,正确佩戴管理标识。

第五十一条工作牌、管理标识佩戴要求:

工作牌、管理标识应正面朝外,不得放于口袋,不得以任何物品遮盖,不得拿在手里,不得悬挂于腰际或其他位置等。

第五十二条工作牌、管理标识应保持完整、可识;工作牌照片应保持清晰。

第五十三条工作牌、考勤卡、门禁卡若有遗失者,应及时到人力资源部登记补办。

第五十四条工作服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应及时到后勤部登记购买。

第五十五条工作服严禁借给公司外人员。

第五十六条工作牌、考勤卡、门禁卡仅限于本人使用,严禁借用给其他任何人。

第五十七条员工进入生产车间、洁净间等,着装标准应遵守相关规定。

第五十八条本章罚则

一、违反本章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第一次违反口头警告,口头警告无效者,记通报批评。

二、违反本章第四十五条至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记通报批评。

其中,违反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另给予经济处罚50元/次;违反第四十六条、第五十条规定的,另给予经济处罚20元/次;违反本章第五十三条规定的,另自付工本费20元/次。

三、违反本章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按再置价格购买。

四、违反本章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记严重警告,另给予100元/次的经济处罚。

其中,员工代打考勤卡的,参照旷工处理;情节严重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有权开除,并有权追求其法律责任。

五、违反本章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八章言谈举止规范

标准规范:

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第五十九条提倡讲普通话。

第六十条接打办公电话应做到:

一、办公电话应在铃响三声内接听,接听外部来电时应统一问候语“您好!

xxxx……”。

通话过程中,语言应清晰、简练,音量适中;态度应热情、有礼貌。

二、打出电话时应预先将通话内容整理好。

电话接通后,向对方致以问候并作自我介绍,如“X先生/女士(职务),您好,我是……”然后按事先准备的提纲逐条简述电话内容,语言要简练。

三、有必要知道对方的姓名时应说“请问您是什么单位,请问您贵姓”,并确认对方“X先生/女士(职务),您好”。

四、受话人不在时,应礼貌告诉对方不在,并问“要不要留话”,必要时可记下通话时间、事由及对方电话号码。

当电话内容不在自己的工作范围内,应转给有关人员接听。

如对方询问电话超出本部门的职权范围时应说“对不起,请您与……部门联系”。

五、在做来电笔录时应提醒对方“请稍等,我做下笔录,我会尽快通知……(部门或人员)”;如对方询问领导/员工私人电话号码时可以说“请您留下联系电话,我会尽快转达”或“对不起,您有什么事情吗,需要我转达吗?

”。

六、接听电话时有客人来访,应视情况先请求通话人的谅解,接待客人之后再与对方继续通话;或先请客人谅解,通话完毕之后再接待客人。

七、接听打错的电话,应礼貌提醒对方。

八、在接听电话时,无论对方是何种态度、何种语气,都应心平气和、态度和蔼。

通话结束后,应等对方放下电话后再轻轻放下话筒。

九、员工不得利用公司电话处理私人事务,不得利用电话闲聊。

第六十一条办公场所内手机应调为振动或将铃声调低,接打私人电话应简短、小声,不得影响他人办公。

第六十二条遇到领导、同事或来宾时,应主动问好,微笑或点头示意。

第六十三条提倡文明用语,如“您好”、“谢谢”、“不客气”、“再见”、“不远送”、“您走好”等文明用语。

第六十四条进入他人办公室时,应先敲门,待允许后方可进入。

第六十五条与人交谈应亲切、诚恳、谦虚、专心致志、面带微笑、认真倾听。

第六十六条步行时步伐矫健,动作轻盈,节奏得当。

第六十七条严禁说脏话、吵架,严禁用言语中伤、威胁、辱骂他人。

第六十八条本章罚则

一、违反本章第六十条至六十六条规定的,第一次违反口头警告,口头警告无效者,记通报批评。

二、违反本章第六十七条规定的,记严重警告,另给予50元/次至200元/次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视为严重违纪,公司有权开除。

第九章会议规范

标准规范:

充分准备,守时守纪,做好记录,全力贯彻

第六十九条会议、活动、培训的组织部门或个人应制定明确会议议程,并知会与会人员做相应会前准备。

第七十条与会人员认真阅读会议通知,做好会前准备。

第七十一条按通知要求,与会人员应提前3-5分钟到场;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事先告知会议或活动组织部门或负责人。

第七十二条参会者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确有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席者,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应选择合适的离座时机,以不打断会议发言者正常发言为基本要求。

二、应轻移座椅,尽量不发出声响。

三、应从会议桌后方绕行离开,不得穿行于会议桌前方。

第七十三条会议发言简洁明了,条理清晰,认真听取他人发言并记录,不随便打断他人的发言。

第七十四条参会人员应保持会场整洁,会议结束后应将座椅整理好后,再行离开。

第七十五条参会人员应做好会议记录、保存好会议资料。

第七十六条未经请假,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不参加。

第七十七条遵守会场纪律,与会期间参会人员应保持坐(站)姿端正,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打瞌睡、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不得无故来回走动。

第七十八条会议期间应将手机调整为震动、无声或关机。

第七十九条参加有保密要求的会议,参会人员必须保守机密,严禁擅自传达会议内容。

第八十条本章罚则

一、违反本章第六十九条至第七十五规定的,第一次违反口头警告,口头警告无效者可记通报批评。

二、违反本章第七十六、第七十七条规定的,记通报批评,另给予20元/次至100元/次的经济处罚。

三、违反本章第七十八条规定的,记通报批评,另给予50元/次的经济处罚。

四、违反本章第七十九条规定的,记大过;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的或损失,视为严重违纪,公司有权开除,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章环境规范

标准规范:

爱护厂区环境,培养文明习惯,共创舒适办公环境

第八十一条不得在厂区内非指定吸烟点吸烟。

第八十二条吸烟区域内不得乱扔烟头、不得大声喧哗。

第八十三条厂区内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垃圾。

第八十四条爱护厂区绿化,不得践踏草坪,攀折树枝等。

第八十五条爱护厂区环境,不得在厂区任何区域乱刻乱画。

第八十六条办公区域应执行5S管理规定,保持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养成良好素养:

一、保持部门所属办公设备/设施、个人办公场所(个人的桌面、抽屉、电脑、插线板、线路、文件筐等以及个人办公位周围一米之内的地面)及公共区域的整洁;不得在走廊、过道摆放垃圾篓、鞋及其他私人物品。

二、保持办公家具、屏风及个人办公区域周围干净、整洁,不得随意张贴、悬挂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三、办公所用文件、资料等分类放置,摆放整齐、有序;各种资料、文件、票据等统一标识。

四、办公用具(笔、墨、橡皮、尺子、笔筒、文件筐等)大件物品整齐归类摆放于桌面,小件物品整齐置于桌面或抽屉中。

五、下班时内部文件、重要资料妥善保管,必要时需上锁。

六、个人衣服(便服、工装)班中、班后统一挂于靠过道屏风上,其他私人物品(包、植物、水杯等)整齐置于桌面,不影响美观。

七、办公椅上不得放置除靠枕外的其他物品,离开办公桌时应把椅子推入桌下,且保持桌面物品整齐、不凌乱。

八、办公桌上桌下电话线、电脑线等不凌乱。

第八十七条员工应合理使用电灯、传真机、复印机、电脑等办公设备设施,下班前应关闭电源后方可离开。

第八十八条员工应爱护公司固定资产,发现损坏应及时报修,无法修复的由相关部门按资产报废流程做报废处理;员工故意造成公物损坏的,应按5倍再置价格赔偿。

第八十九条本章罚则

一、违反本章第八十一条至八十五条规定的,记通报批评,另给予100元/次的经济罚款;

二、违反本章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规定的,第一次违反者,记通报批评;违反两次及以上者,记通报批评,另给予20元/次至100元/次的处罚。

三、违反本章第八十八条规定对公物造成损坏的,应按5倍再置价格赔偿。

第十一章社交及接待规范

标准规范:

互敬互信,诚实平等,注重礼仪

第九十条工作中交往应做到:

一、同事之间互助互信、荣辱与共、平等互敬、尊重有加。

二、上下级交往,下级对上级应精诚合作,人格独立,不搞个人崇拜;上级要尊重下级,互信互立,不以权欺人压人。

三、不得依靠地缘、血缘、校缘等拉帮结伙,构建派别团体。

四、不人前人后评议他人,合理沟通解决异议。

第九十一条对外接待应做到:

一、接待客户或来宾应热情、彬彬有礼,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问有答声。

二、接等来访客人时不论是否业务对口,不能说“不知道”、“不清楚”。

要认真倾听,热心引导,快速衔接,并为来访者提供准确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地址;或在公司允许的区域内引导、接待、等候。

三、引导客人时,应在宾客的左前方两三步,让客人走在路的中央;以主人身份接待来宾,可与主宾同行,但要让客人在自己右侧。

途中要注意提醒客人拐弯或有楼梯和台阶的地方,上楼客人先行,下楼客人在后。

四、接待人员与客人接触时,切不要打听或者询问客人的年龄(尤其对女客人)、履历、工资收入、衣物价格等这些与工作无关且被认为是个人隐私的其它事情。

五、前台接待人员接待客人应站姿端正大方、热情周到,做好登记,及时通知被访人员接待来客,不拖延,不置之不理,引导、告知访客于指定区域等待,及时礼貌阻止访客随意进入工作区域。

六、接到前台有客来访通知,被访人应在最短时间内前去迎接,接待洽谈应在指定地点进行。

七、受访个人或部门应负责受访时间内客人在公司内一切接待事项。

第九十二条对外访问应做到:

一、对外访问应事先预约,征得对方同意方才应访。

二、访问过程中应不说有损公司形象与声誉的话,不做有损公司形象与声誉的事,切实维护公司形象与声誉。

三、遵守访问要约,提前5分钟到访,如因故不能应约或准时到,应提前同对方联络,致歉。

第九十三条本章罚则

一、违反本章规定,第一次记口头警告,口头警告无效者,记通报批评。

二、严重违反本章规定,给公司造成影响、损失者,公司有权加重处罚。

第十二章因公外出规范

标准规范:

遵章办事,注意安全,及时汇报情况

第九十四条因公外出者应按公司相关规定填报外出单交门卫处,无特殊原因不得事后补办。

第九十五条外出时应向上级或同事交接工作事宜,保持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第九十六条外出期间,适时主动汇报工作进展,保持与公司的良好联络。

第九十七条公务完毕应及时返回,并就外出工作情况向上级领导进行汇报,必要时做书面工作汇报。

第九十八条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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