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 1389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报废规程之欧阳计创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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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T1389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报废规程之欧阳计创编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时间:
2021.02.11
创作:
欧阳计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
DBJ13-89-2017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
J11065-2017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报废规程
SpecificationforConstructionTowerCrane
andBuilder’sHoisttobeScrapped
(征求意见稿)
2017-01-00发布2017-1-00实施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报废规程
SpecificationforConstructionTowerCrane
andBuilder’sHoisttobeScrapped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
DBJ13-89-2017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
J11065-2017
主编单位:
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建筑机械分会
批准部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日期:
2017年01月00日
前言
本规程根据福建省建设厅闽建办科[2017]1号文要求,2007年由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建筑机械分会会同有关单位编制,本次规程修订编制由建筑机械分会负责。
在修订编制过程中,对全省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使用状况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并广泛征求了有关科研单位,国内起重机械制造厂商,建筑起重设备租赁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的意见,对条款文字进行了反复讨论和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增加公称起重力矩和最大起重量这两个术语,以便对后面3.1.2增加的条款更好理解。
原来划分使用年限以最大起重量来划分,比较混乱,同时采用公称起重力矩和最大起重量划分使用年限更加清晰明了。
另大吨位塔机使用寿命偏于保守,一刀切,不能引导企业采用大塔及新技术,影响今后市场向装配化发展,因此3.1.2第2条细化6t~8t(不含8t),8t~10t(含10t)两个档次;原3.1.2第3条细化增加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三个档次。
原没有动臂式塔式起重机,因今后受领空影响,市场逐步向这方面发展,所以增加3.1.3建筑施工动臂式塔式起重机整机使用年限的规定;
3.2.1第一条中主要受力杆件(如标准节、塔顶、起重臂、平衡臂等主弦杆、起重臂拉杆、平衡臂拉杆等)及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中如------都放在条文说明中,使正文更加简明扼要。
第四条孔直径的磨损量改为2%是根据JGJ/T189-2009《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表5.1.2轴孔与销轴磨损变形量△﹥3%不合格而定。
本规程修订后共5章,主要技术内容有:
总则,术语,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报废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处置。
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积累资料,认真总结经验,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函至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处(地址:
福州市北大路242号,邮编:
35000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程主编单位:
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建筑机械分会
本规程参编单位:
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二建建设集团公司
厦门康柏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璟榕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省华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修订人:
王建国、何友泉、刘光华、邓里、兰荣标、林霍明、黄治郁
林进椿、林炎钟、陈志湖、肖长振、林健辉、张顺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塔式起重机……………………………………………………………………………4
3.1塔式起重机报废条件……………………………………………………………4
3.2塔式起重机主要金属构件报废与修复和更换条件…………………………………6
4施工升降机……………………………………………………………………………7
4.1施工升降机报废条件………………………………………………………………7
4.2施工升降机主要金属构件报废与修复和更换条件………………………………8
5报废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处置……………………………………9
本规程用词说明…………………………………………………………………………10
引用标准名录……………………………………………………………………………11
附:
条文说明……………………………………………………………………………12
Contents
1GeneralProvisions………………………………………………………………1
2Terms…………………………………………………………………………………2
3TheTowerCrane……………………………………………………………………4
3.1TheConditionofScrappingTowerCrane………………………………………4
3.2TheConditionofdiscard,Repairment&ReplacingforTowercrane’sMainMetalComponents………………………………………………………………………………………6
4ThePassengers-and-materialsHoist……………………………………………7
4.1TheConditionofScrappingPassengers-and-materialsHoist………………7
4.2TheConditionofdiscard,Repairment&ReplacingForPassengers-and-materialsHoistScrap’sMainMetalComponents…………………………8
5TheDisposalmethodofScrappingTowercrane&Passengers-and-materialsHoist……………………………………………………………………………………………9
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pecification……………………………………10
ListofQuotedStandards……………………………………………………………11
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12
1总则
1.0.1为确保福建省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使用安全,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在福建省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使用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报废管理。
1.0.3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报废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
2术语
2.0.1塔式起重机towercrane
臂架安置在垂直的塔身顶部的可回转臂架型起重机。
2.0.2施工升降机builder,shoist
临时安装的、带有导向的平台、吊笼或其他运载装置并可在建设施工工地各层站停靠服务的升降机械。
2.0.3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使用年限worklifetimeforconstructiontowercraneorbuilder,shoist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自合格出厂之日起到规定使用周期止的年份数。
2.0.4安全评估safetyassessment
对建筑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情况进行了解,对使用保养情况记录进行检查,对钢结构的磨损、锈蚀、裂纹、变形等损伤情况进行检查与测量,并按规定对整机安全性能进行载荷试验,由此分析判别其安全度,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的活动。
2.0.5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主要金属构件mainmetalcomponentsforconstructiontowercraneorbuilder′shoist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钢结构的主要受力构件,因其失效可导致整机不安全的结构件。
2.0.6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主要金属构件失稳instabilityofmainmetalcomponentsforconstructiontowercraneorbuilder,shoist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主要金属构件在载荷引起的轴心压力和弯矩作用下失去稳定平衡状态,发生弯矩作用平面内弯曲屈曲、弯矩作用平面外弯曲屈曲及弯扭屈曲导致该结构件丧失承载能力。
2.0.7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金属构件报废scrappingofmetalcomponentsforconstructiontowercraneorbuilder,shoist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金属构件损坏或局部失稳导致该构件丧失承载能力且不能修复,失去使用价值。
2.0.8计算应力theoreticalstress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主要金属构件被校核截面在计算载荷作用下,经理论计算得到的最大应力值。
2.0.9公称起重力矩maximumloadmoment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起重臂为基本臂长时最大幅度与相应额定起重量的乘积值。
2.0.10最大起重量nominalloadmoment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正常工作条件下允许起升的最大额定起重量。
3塔式起重机
3.1塔式起重机报废条件
3.1.1达到下列条件之一时,塔式起重机应及时报废,并向原特种设备备案登记部门办理注销。
1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产品;
2达到规定使用年限未经安全评估或经安全评估不合格的产品;
3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产品。
3.1.2建筑施工的塔头式、平头式塔式起重机整机使用年限不得超过以下年限:
1公称起重力矩为63t·m(不含63t·m)且最大起重量为6t(不含6t)以下的,使用年限不得超过10年;
2公称起重力矩为63t·m~125t·m(不含125t·m)且最大起重量为6t~8t(不含8t)的,使用年限不得超过12年;
3公称起重力矩为125t·m~160t·m(含160t·m)且最大起重量为8t~10t(含10t)的,使用年限不得超过15年;
4公称起重力矩为160t·m~250t·m(含250t·m)且最大起重量为10t~12t(含12t)的,使用年限不得超过18年;
5公称起重力矩为250t·m~315t·m(含315t·m)且最大起重量为12t~16t(含16t)的,使用年限不得超过20年;
6公称起重力矩为315t·m以上且最大起重量为16t以上的,使用年限不得超过25年;
3.1.3建筑施工动臂式塔式起重机整机使用年限不得超过以下年限:
1最大起重量为6t~10t(含10t)的,使用年限不得超过12年;
2最大起重量为10t~16t(含16t)的,使用年限不得超过15年;
3最大起重量为16t~20t(含20t)的,使用年限不得超过20年;
4最大起重量为20t以上的,使用年限不得超过25年;
3.1.4塔式起重机工作机构宜选用变频技术的;安装先进有效的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安全性好、可靠性高、节能环保的产品。
3.1.5凡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整机使用年限不大于本规程3.1.2、3.1.3条规定的塔式起重机使用年限,应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使用年限整机及时报废。
3.1.6凡使用说明书未规定整机使用年限或规定整机使用年限大于本规程3.1.2、3.1.3条规定的塔式起重机使用年限,应按本规程3.1.2、3.1.3条规定的使用年限整机报废。
3.1.7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塔式起重机,若需继续使用,应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按JGJ/T189《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评估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3..2塔式起重机主要金属构件报废与修复和更换条件
3.2.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塔式起重机的主要金属构件应报废:
1塔式起重机主要金属构件的主要受力杆件因锈蚀或磨损导致工作应力增大,若这些杆件的应力能计算时,当其工作应力大于或等于115%原设计计算应力时应及时报废。
若无计算条件时,当这些杆件有一处表面锈蚀或磨损量超过原厚度的10%时应及时报废。
2塔式起重机主要金属构件的腹杆,当这些杆件有一处表面锈蚀或磨损量超过原厚度的15%时应及时报废。
3塔式起重机主要金属构件发生结构整体失稳,应及时报废。
4塔式起重机主要连接件的销孔磨损量超过原直径尺寸的2%且无法消除时应报废。
3.2.2塔式起重机主要金属构件的修复和更换必须符合下列规定,否则该构件应及时报废:
1塔式起重机主要金属构件的主要受力杆件发生损坏或局部变形,通过补强焊接或局部更换而不影响整体金属结构承载能力、几何尺寸的,经修复后可继续使用。
2塔式起重机主要受力构件的关键焊缝出现裂纹,必须查明原因,消除缺陷后采取加强或补焊等措施使之达到原焊缝的承载能力。
3塔式起重机主要金属构件同一部位修复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3.2.3塔式起重机上述金属构件的修复、更换完成后,产权单位应将有关技术资料存入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备查。
4施工升降机
4.1施工升降机报废条件
4.1.1施工升降机达到下列条件之一时,应及时报废并向原特种设备备案登记部门办理注销。
1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产品;
2达到规定使用年限未经安全评估或经安全评估不合格的产品;
3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产品。
4.1.2建筑施工升降机整机使用年限不得超过以下年限:
1SS型施工升降机使用年限不得超过5年;
2SC型施工升降机使用年限不得超过8年;
3变频式施工升降机,SS型使用年限不得超过6年,SC型使用年限不得超过9年。
4.1.3凡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整机使用年限小于本规程4.1.2条规定的施工升降机使用年限,应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使用年限整机及时报废。
4.1.4凡使用说明书未规定整机使用年限或规定整机使用年限大于本规程4.1.2条规定的施工升降机,应按本规程4.1.2条规定的使用年限整机报废。
4.1.5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施工升降机,若需继续使用,应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按《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JGJ/T189评估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4.2施工升降机主要金属构件报废与修复和更换条件
4.2.1有下列情况之一,施工升降机的主要金属构件应及时报废:
1施工升降机主要金属构件的主要受力杆件由于磨损或锈蚀导致工作应力增大,其应力大于或等于115%时;
2对于施工升降机导轨架标准节立管由于腐蚀和磨损时其壁厚的最大减少量为出厂厚度的25%;
3导轨架标准节立管变形造成立管圆度公差值超过立管原半径的10%;
4齿条齿厚磨损超过原厚度的4%;
5施工升降机主要金属构件发生结构整体失稳,应及时报废;
6施工升降机的防坠安全器发现壳体有裂纹或自出厂之日起满5年,该防坠安全器应及时报废;
4.2.2施工升降机主要金属构件修复和更换必须符合下列规定,否则该构件应及时报废。
1施工升降机除导轨架标准节外主要金属构件的主要受力杆件发生损坏或局部变形,通过补强焊接或局部更换而不影响整体金属结构承载能力、几何尺寸的,经修复后可以继续使用;
2施工升降机主要金属构件关键焊缝出现裂纹,必须查明原因,消除缺陷后采取加强或补焊等措施使之达到原焊缝的承载能力;
3施工升降机主要金属构件同一部位修复次数不得超过二次。
4.2.3施工升降机上述金属构件的修复、更换完成后,产权单位应将有关技术资料存入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备查。
5报废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的处置
5.0.1报废的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产权单位应及时到原特种设备备案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5.0.2报废的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及其部件、金属构件不允许重新使用或拼装使用,产权单位对报废的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的钢结构件应按废钢铁处理。
本规程用词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的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1《起重机设计规范》GB/T3811
2《塔式起重机设计规范》GB/T13752
3《塔式起重机》GB/T5031
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
5《施工升降机》GB/T10054
6《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B10055
7《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JGJ/T1892
8《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报废规程
SpecificationforConstructionTowerCrane
andBuilder’sHoisttobeScrapped
条文说明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
DBJ13-89-2017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
J11065-2017
修订说明
2007年福建省建设厅和福建省质安协会建筑机械分会通过调研,根据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第659号)、《福建省建筑施工垂直运输机械安全技术政策公告》(闽建科[2003]28号)的相关要求和地方的实际状况,编制了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报废规程》DBJ13-89-2007(以下简称为《报废规程》)。
本规程是在《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报废规程》DBJ13-89-2007的基础上修订而成,《报废规程》发布实施9年来,福建省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使用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的型号和数量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63t.m及以下规格塔式起重机的数量在大幅减少,160t.m以上的塔式起重机在逐年增加。
原《报废规程》与我省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发展的现状已不相适应,主要体现为:
1)10t以上的塔机规定的使用年限单一;2)不同塔型未分类规定使用年限;3)对采用新技术未加引导。
为了适应建筑施工标准化、信息化、工业化和机械化的发展要求,及建筑起重机械租赁的专业化发展的需求,促进施工企业采用具有先进、安全和节能环保的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
为此,有必要对原《报废规程》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广泛征求了有关科研院所、国内起重机械制造厂商、国内大型起重设备租赁企业和本省施工、租赁企业的意见,并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及规程、规定,最后形成2017版《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报废规程》。
为了便于有关单位在使用本规程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本规程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规程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
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目次
1总则…………………………………………………………………………………17
2术语…………………………………………………………………………………17
3塔式起重机……………………………………………………………………………17
3.1塔式起重机报废条件………………………………………………………………17
3.2塔式起重机主要金属构件报废与修复和更换条件……………………………………19
4施工升降机……………………………………………………………………………18
4.1施工升降机报废条件………………………………………………………………18
4.2施工升降机主要金属构件报废与修复和更换条件………………………………19
5报废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处置………………………………………19
1总则
1.0.1制定本规程的目的。
1.0.2~1.0.3规定了本规程的适用范围,以及本规程与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关系。
2术语
本章节所列术语是理解和执行本规程所应掌握的几个最基本术语。
本规程塔头式、平头式、动臂式可回转臂架起重机统称为塔式起重机。
3塔式起重机
3.1塔式起重机报废条件
3.1.2~3.1.4
1目前各生产厂家对规格型号的确定比较混乱,调研中建议同时采用公称起重力矩和最大起重量作为设备使用年限的判定指标,在本《报废规程》予以采纳。
2塔式起重机设计时,其规格型号的三个基本分段点是:
63t.m;125t.m;315t.m。
本规程既考虑了基本分段点,又充分考虑了本省的实际情况以及和原《报废规程》的衔接,对基本分段点进行了细化。
3确定塔式起重机的使用年限时,动臂式塔式起重机最大起重量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塔头式、平头式塔式起重机公称起重力矩和最大起重量应同时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当有一项达不到本规程要求的,使用年限下靠一档。
塔式起重机最大起重量按制造厂商说明书规定,公称起重力矩应按下表判定。
塔式起重机公称起重力矩、最大起重量判定表
主参数,
t·m
16
20
25
31.5
40
50
63
80
100
125
160
200
250
315
400
500
630
基本臂
最大幅度
,m
16.0
20.0
25.0
30.0
35.0
40.0
45.0
50.0
55.0
基本臂最大幅度处的额定
起重量,t
1.00
1.26
1.34
1.67
1.80
2.29
2.50
3.13
3.56
4.40
5.60
6.30
8.00
10.00
11.46
最大起重量
t
水平
起重臂
1.5
2.0
2.5
3.0
4.0
5.0
6.0
8.0
10.0
12.0
16.0
20.0
25.0
动臂
6.0
8.0
10.0
12.0
16.0
20.0
25.0
32.0
4金属构件的锈蚀对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寿命来说是一个很重要的影响因素,小吨位的塔式起重机金属构件在相同时间和条件下锈蚀比率比大塔大,直接影响到使用寿命,且在使用中使用频次高。
所以,对小吨位的塔式起重机使用年限做严格的限定,是必要的。
5租赁企业和制造厂商对国家规定塔式起重机使用年限最长为20年,没有异议。
但是,考虑到特大型塔式起重机在今后的建筑业工业化的发展进程中会逐步大量被使用,可能面对一次性投入大、利用率低、使用成本高的现实,在本规程中推荐使用年限最长为25年。
若因利用率低等原因,可通过评估来延长使用年限。
3.1.5~3.1.6条文对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