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授课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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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授课计划
第十二章授课计划
计划课时
3
实授课时
本章名称
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条款
课堂类型
讲授与技能训练
教具
部分商品挂图
目的
要求
了解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条款在国际贸易合同中的重要意义;
能正确缮制合同中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条款;
懂得在制定上述条款时如何规避风险。
重点
难点
及处置
重点:
正确缮制合同中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条款。
难点:
在制定上述条款时如何规避风险。
处置:
通过示范讲解、举例、课堂讨论和课后作业解决。
课外作业
复习思考题1、2、4。
实际训练题。
课后
总结
通过教师引导性介绍本章内容和学生参与分析讨论重难点部分,初步达到了使学生对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条款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能正确缮制合同中的上述条款,并懂得如何规避风险等,为后面的学习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检查
意见
第十二章品名、品质、数量、包装条款
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条款都属于合同要件,必须在合同中具体订明。
订立的原则是明确﹑具体,规范,有利于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尽量避免争议的发生。
第一节商品的品名与品质
国际贸易交换的各种商品,都有其具体的名称,并表现为一定的品质,商品的品名与品质是国际商品买卖中双方首先需要商定的交易条件,是买卖双方进行交易的物质基础。
如果商品的品名和品质不明确,买卖双方也就失去了洽商的依据,无法开展交易。
因此,商品的品名和品质是国际商品买卖合同中的主要交易条件。
一、明确品名(nameofcommodity)与品质(specification)的含义
商品的品名
商品的品名(Nameof Commodity),即商品的名称,是指能使某种商品区别于其他商品的一种称呼或概念。
商品的品名一般按自然属性(如植物产品、动物产品、矿产品等)和加工深度(原料、半制成品、制成品)命名和分类。
我国目前实施的商品分类,全部采用了《协调制度》目录中对商品的分类原则、结构和全部商品名称,将商品分为22类99章。
在规定品名条款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⒈内容必须明确、具体,避免空泛、笼统的规定。
例:
东北大豆、彩色电视接收机等
⒉条款中规定的品名,必须是卖方能够供应且买方所需要的商品,凡做不到或不必要的描述性的词句都不应列入。
⒊尽可能使用国际上通用的名称,在《协调制度》中能准确归类。
若使用地方性的名称,交易双方应事先就其含义达成共识。
对于某些新商品的命名及其译名应力求准确、易懂,并符合国际上的习惯称呼。
⒋注意选用合适的品名,以利减低关税、方便进出口和节省运费开支,在确定合同的品名时,应当选用对我方有利的名称。
例:
医用羊肠线、乐器用羊肠线等关税税率不一样。
⒌良好的商品名称,既能高度概括出商品的特征,又能刺激消费者的消费心理,诱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
要求:
学生定义一些商品名称。
商品的品质
商品的品质(specification)是指商品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的进一步描述。
前者包含商品的物理属性、机械属性、化学成份、生物成份和生物特性等自然属性,后者包括商品的外观。
⒈对进口商品品质的要求
凡品质、规格不符合要求的商品,质量低劣的商品,不要进口。
要防止进口那种危害国家安全或社会公共利益的商品,破坏生态环境的商品,以及对人民生命和健康产生危害的商品。
⒉对出口商品品质的要求
出口商品应坚持“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的指导思想,重视科技开发,提高技术含量,提高出口商品的档次,并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⑴针对不同市场和不同消费者的需求来确定出口商品质量;
⑵推陈出新,努力做到精益求精;
⑶适应进口国有关法令规定和要求;
⑷建立行之有效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⑸实行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制度。
二、表示品质的基本方法
表示品质的方法很多,主要包括以实物表示和凭说明约定两大类。
以实物表示商品品质
以实物表示商品品质时,又可分为看货买卖和凭样品买卖两种。
在凭样品成交的方式下,根据样品提供者的不同又可分为凭卖方样品成交﹑凭买方样品成交和凭对等样品成交三种。
1、凭卖方样品成交(qualityasperseller’ssample)
须在合同中注明“Qualityasperseller’ssample”的字样。
原样(OriginalSample)或称标准样品(TypeSample):
送交买方的样品。
留样(KeepSample)或称复样(DuplicateSample):
保留与送交样品质量完全一致的另一样品,以备将来组织生产、交货或处理质量纠纷时作核对之用。
注意点:
卖方应在原样和留样上编制相同的号码,注明样品提交买方的具体日期,以便日后联系、洽谈交易时参考;样品应具有充分的代表性。
2、凭买方样品成交(qualityasperbuyer’ssample)
须在合同中注明“Qualityasperbuyer’ssample”的字样。
3、凭对等样品成交(qualityaspercountersample)
明智的卖方往往会依据买方样品制作一个“回样”(ReturnSample),也称“对等样品”(Counter Sample)交买方确认,然后将确认后的样品作为日后交货的依据。
凭对等样品成交的实质是将“凭买方样品成交”转化为“凭卖方样品成交”。
在以样品作为主要品质依据的贸易磋商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寄出的样品,最好注明“forreferenceonly”“onlysample”的字样。
如果在磋商过程中,买方先行提供了样品,卖方最好采用“凭对等样品成交”方式。
由于凭样买卖必须注意留存复样(duplicatesample),以备品质纠纷时核对之用。
凭说明约定商品的品质
凭说明约定商品的品质是指借助文字﹑图表和图纸等来说明商品的品质,具体又可分为四种类型:
1、凭规格、等级或标准买卖(salebyspecification,gradeorstandard)
2、凭牌名或商标买卖(salebybrandnameortrademark)
3、凭产地名称买卖(salebynameoforigin)
4、凭说明书或图样(salebyDescriptionsandIllustrations
品名﹑品质条款示例
1、以品名和规格表示品质
NameofCommodity:
WhiteRice(大米)
Specifications:
Long-shaped
BrokenGrains(碎粒):
20%max.
Moisture(水分):
0.20%max.
Admixture(Impurities杂质):
0.15%max.
2、以规格结合产地来表示品质
NameofCommodity:
WhiteRice
Specifications:
Long-shaped
BrokenGrains:
20%max.
Moisture:
0.20%max.
Admixture(Impurities):
0.15%max.
CountryofOrigin:
China
3、结合样品表示品质
Description:
ClothDoll,Qualityasperseller’ssampleNo…..dated……Qualitytobeaboutequaltothesamples。
布娃娃,质量依照卖方样品成交。
4、允许存在品质偏差时的品质条款
CommodityandSpecifications:
ChinaGreyDuckDownwith90%downcontent,1%moreorlessallowed。
中国灰鸭绒含量90%,上下1%。
5、增减价条款
BonusandPenalty:
AccordingtothestandardshereinbeforeintheprovisionofQuality,each1%overorbelowitsmax.istobeincreasedordecreasedby1%fortheunitprice.
其他
目前在国际贸易中,对于某些品质难以规定统一标准的农副产品,往往采用“良好平均品质”(FairAverageQuality,F.A.Q.)来表示交易商品的品质。
“良好平均品质”,是指一定时期内某地出口货物的平均品质水平。
在我国实际业务中,用F.A.Q.来说明品质,一般是指大路货。
采用这种方法,由于这一标准比较笼统,除在合同中注明大路货外,还应订明该商品的具体规格。
例:
中国木薯片2002年产F.A.Q.水分(最高)15%.
还有看货成交:
有些特殊商品,既无法用文字概括其质量,又没有质量完全相同的样品可以作为交易的质量依据,如珠宝、字画等。
三、规定品质条款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对于卖方而言,尤其要注意:
1.如果成交货物容易存在品质偏差时,最好在合同的品质条款中订明允许的品质机动幅度,以免品质稍有偏差就造成违约。
2.如果拟按买方提供的商标或品牌交货时,还应注意避免侵犯第三方的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以至引起纠纷。
3.正确选择适当的品质表示法,尽量避免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规定品质,因为这意味着对卖方更多的约束,同时又要符合文字说明。
4.在凭样买卖中,由于样品与实际交付的货物难免存在品质上的细微差异,因此,好在品质条款中注明“Qualitytobeaboutequaltothesamples.”。
四、违反品质条款的责任与后果
品质条款是国际贸易买卖合同中不可缺少的主要交易条件。
它关系着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相符,否则买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也可要求修理或交付替代货物,甚至拒收货物或撤销合同。
卖方所交货物的实际品质不能低于合同规定,低于合同规定就是违约行为,货物实际品质也不宜高于合同规定,高于合同规定,有时也会构成违约。
第二节 商品的数量
一、约定商品数量的意义
商品的数量(QuantityofGoods)是指一定度量衡表示商品的重量、个数、长度、面积等的量。
商品的数量是国际贸易合同中主要的交易条件之一,它由数量和计量单位两部分组成。
根据《公约》的规定,按合同约定的数量交付货物是卖方的一项基本义务。
如果卖方交付货物的数量大于合同规定的数量,买方既可以拒收多交的部分,也可以收取多交部分中的一部分或全部,但必须按合同价格支付相应的货款。
如果卖方交付货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数量,卖方应在规定的交货期届满前补交,但不得由此使买方遭受不合理的不便或承担不合理的开支,并且买方仍可以保留公约所规定的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二、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的采用
计量单位的采用
在国际贸易中,对于计量单位的确立通常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1、按重量(Weight)计算
重量计量单位有:
克(gramorg),千克(KilogramorKg),公吨(MetrictonorM/T),长吨(LongtonorL/T),短吨(ShorttonorS/T),磅(Poundorlb),盎司(Ounceor O/Z),克拉等。
“公吨”,代表1000公斤,若采用英制则表示为“长吨”,相当于1016公斤,若采用美制则表示为“短吨”,仅相当于907公斤。
2、按数量(Number)计算
其计量单位有:
只(Piece),双(Pair),套(Set),打(Dozen),件(Piece),罗(Gross),令(Ream),卷(Roll),箱(Case),袋(Bag),桶(BarrelDrum)等。
3、按长度(Length)计算
其计量单位有:
码(Yard),米(MetreorM),英尺(Foot)等。
金属绳索、丝绸、布匹等商品适用于按长度计量的买卖。
4、按面积(Area)计算
其计量单位有平方码(SquareYard),平方米(SquareMetre),平方英尺(SquareFoot)等。
5、按体积(Volume)计算
其计量单位有:
立方码(CubicYard),立方米(CubicMetre),立方英尺(CubicFoot),立方英寸(Cubiclnch)等。
6、按容积(Capacity)计算
其计量单位有:
公升(LitreorL.),加仑(GallonorGal),蒲式耳(BushelOrBU.)等。
国际贸易中常见的度量衡制度
在国际贸易中,目前通常采用的度量衡制度有四种。
它们分别是:
公制(TheMetricSystem)、美制(TheU.S.System)、英制(TheBritainSystem)和国际计量组织在公制基础上颁布的国际单位制(InternationalSystemofUnits)。
重量计算方法的采用
在国际贸易中,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1、以毛重(GrossWeight)作为计价重量
毛重等于商品本身的重量加包装的重量。
一般适用于低价商品。
2、以净重(NetWeight)作为计价重量
净重是指除去包装物后的商品实际重量。
以净重作为计价重量是国际贸易中使用最多的一种重量计算方法。
在采用净重计重时,对于如何计算包装重量,国际上有下列4种做法:
(1)实际皮重(Actualtare),即将整批商品的包装逐一过秤所得的重量。
(2)平均皮重(Averagetare),即在包装重量大体相同的情况下,以若干件包装实际重量,求出包装的平均重量。
(3)习惯皮重(Customarytare),有些比较规格化的包装,其重量已被公认,即为习惯皮重。
如包装粮食的机制麻袋,每个重量为2.5磅。
(4)约定皮重(Computedtare),即按买卖双方约定的包装重量为准,不必过秤。
国际贸易中究竟采用哪一种计算方式来求得净重,应根据商品的性质、所使用的包装的特点、合同数量的多少以及交易习惯,由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并列入合同,以免事后引起争议。
但对于一些低值商品有时也采用“以毛作净”(GrossforNet)的办法进行计价,实际上就是按毛重计价。
3、以公量(ConditionedWeight)作为计价重量
公量=商品的干净重(商品烘去水分以后的重量)×(1+国际公定回潮率)
=商品净重×
4、以理论重量(TheoreticalWeight)作为计价重量
5、以法定重量(LegalWeight)作为计价重量
通常在某些国家海关征收从量税时使用。
三、订立数量条款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1、一般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成交商品的数量,不宜使用“大概”﹑“约”(about,approximately,orso,etc)等意义模糊的字眼,以避免履约过程中的争议。
例如:
Description:
ChineseWalnuts
UnitPrice:
USD300perM/TCFRHongKong,GrossforNet.
Quantity:
1000M/T,3%moreorlessatseller’soption
TotalAmount:
USD300000+/-3%atDeliveredWeight
2、利用溢短装条款时,应注意下面三点:
⑴允许溢短装的比例,通常以百分比表示,具体多少,应视商品特性、行业或贸易习惯和运输方式等因素而定。
例铁砂矿100公吨±3%。
⑵溢短装的选择权一般规定由卖方掌握,但在买方租船接货时,为便于与租船合同衔接,也可规定由买方掌握。
⑶溢短装数量的计价方法要公平合理。
为了防止有选择权的一方当事人利用行市的变化,有意多装或少装以获取额外的好处,可在合同中规定,多装或少装的部分,不按合同价格计价,而按装船时或到货时的市价计算,以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
如双方未能就装般日或货到日或是市场价格达成一致时,可交由仲裁机构裁决。
3、如果计价数量是按照重量计算,则应在合同中注明是按毛重还是按净重。
假如没有注明,依据《公约》的规定,将按净重计算。
4、对于按信用证方式结算的交易,当数量条款中使用了“大概”﹑“约”(about,approximately,etc.)等含义模糊的字眼时,根据UCP500的相关规定,应解释为有关数量、金额允许有10%的增减幅度;对于不能以包装单位或个数准确计量的商品,除非信用证规定数量不得有增减,否则,准许有5%的溢短装。
四、合同中的数量条款
买卖合同中的数量条款主要包括商品的具体数量和计量单位
例:
中国大米 良好平均品质100公吨±5%
五、违反数量条款的责任与后果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在第35条也规定:
卖方必须按合同数量条款的规定如数交付货物;如果卖方交货数量多于约定数量,买方可以收取,也可以拒绝收取多交部分货物的全部或一部分,如果买方收取多交部分,则必须按合同价格付款;如果卖方实际交货数量少于约定数量,卖方应在规定的交货期届满前补交,但这一权利的行使,不得使买方遭受不合理的不便或承担不合理的开支,即使如此,买方也有保留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在数量条款中运用溢短装条款是很重要的。
在合同规定的数量机动幅度内交货就不属违约了。
第三节商品的包装
商品包装是商品进入流通领域的必备条件之一,只有通过包装才能算完成生产过程。
商品的包装分为内包装(packagingorinnerpacking)与外包装(outerpackingorpacking)两大类。
内包装亦称销售包装,外包装亦称运输包装。
商品内包装的主要功能是保护商品,促进销售和便于使用。
商品外包装的作用有二:
一是保护货物在长时间和远距离的运输过程中不被损坏和丢失;二是方便货物的搬运、减少运费、节省仓储、方便计数等。
一、销售包装
由于销售包装的作用更多地体现在营销功能,因而在设计上除了考虑对商品的必要保护外,更要注意的是在款式﹑色彩﹑图案﹑用料﹑文字说明等方面迎合进口国目标市场的消费偏好,能有利地促进销售。
在销售包装的设计上要注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
1、 注意符合进口国对销售包装的相关管理规定
2、使用买方指定的牌名或商标,应特别注意避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3、注意印制条形码
4、注意施加原产地标识
二、运输包装
运输包装设计的基本要求.
重点应体现以下几方面的要求:
1、依据不同商品的特点来设计运输包装
2、依据所采用的运输方式的不同来设计运输包装
3、必须符合进口国的相关法律规定
4、便利运输和流通环节的各种操作
5、在达到上述要求的情况下,尽可能地节省包装费用。
运输包装的分类
1、单件运输包装: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作为一个计件单位的包装称做单件运输包装。
2、集合运输包装:
又叫成组化运输包装。
它是为适应运输、装卸工作现代化的需求,将若干单件运输包装组合成一件大包装。
常见的集合运输包装有集装袋、集装包、托盘和集装箱。
运输包装的标志。
运输包装上的标志,依据其用途的不同可分为指示性标志﹑警告性标志和运输性标志三类;
1、指示性标志(indicativemark)
指示性标志是指根据商品特性,对容易破碎、损坏或变质的商品用简单、醒目的图形或文字作出标志,提醒有关人员在装卸、搬运、储存、清点和查验等操作过程中给予充分注意。
以下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核准的几个统一的指示性标志用语:
(1)Slinghere此处用链
(2)Fragile,Handlewithcare易碎,小心搬运
(3)Usenohooks禁止用钩
(4)Thiswayup此端朝上
(5)Keepawayfromheat防热
(6)Keepdry保持干燥
(7)CenterofGravity重心
2、警告性标志(WarningMark)
警告性标志又称危险品标志,是对易燃易爆品,有毒品,腐蚀性物品以及放射性品等进行的标识。
3、运输标志(shippingmark)
运输标志习惯上称为“唛头”,通常包括以下三个内容:
⑴ 图形和字母。
通常在图形的内外刷上作为发货人或收货人代号的字母。
也可以刷上发票号、定单号或L/C号码。
⑵ 目的港名称。
通常刷上合同规定的目的港名称。
如果中间需要中转,也可列明中转港。
Rotterdam
Via
Hong-Kong
⑶ 件号。
单件包装的数字标号。
三、中性包装(neutralpacking)
中性包装是指在商品的内外包装上既不标明产地,又不标明出口厂商牌名的包装,又可分为定牌中性包装和无牌中性包装两种。
采用中性包装的目的一般都是为了打破进口国所实行的关税壁垒或非关税壁垒等限制进口的歧视性措施,目前已成为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习惯做法。
四、包装条款示例
一般有两种订法:
笼统的订法
1、seaworthypacking(适合海运的包装)
2、customarypacking(习惯包装)
3、seller’susualpacking(卖方惯用包装)
具体的订法
1、Inwoodencasescontaining20pcs.Of30yardseach.木箱装,每箱20匹,每匹30码。
2、Inpress-packedbalesof200lbs.neteach.机压包,每包净重200磅。
3、Inirondrumsof30kgsneteach.铁桶装,每桶净重30公斤。
4、Ingunnybagsof50kgsneteach.麻袋装,每袋净重50公斤。
5、Incartons,thenonpallet先用纸箱装,然后装托盘。
6、Ininternationalstandardteaboxes,20boxesonapallet,10palletsinonecontainer.国际标准纸箱装,20纸箱装一托盘,10托盘装一集装箱。
7、Tobepackedinnewwoodencases,suitableforlongdistanceoceantransportationandwellprotectedagainstdampness,moisture,shock,rustandroughhandling.Thesellersshallbeliableforanydamagetothegoodsonaccountofimproperpackingandforanyrustdamageattributabletoinadequateorimproperprotectivemeasurestakenbythesellers,andinsuchcaseorcasesanyandalllossesand/orexpensesincurred(suffered)inconsequencethereofshallbebornebythesellers.
包装于新木箱内,适合长途海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