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合龙电子游艺厅建设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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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城区合龙电子游艺厅建设项目

绍兴市越城区合龙电子游艺厅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简要本)

 

 

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四月

 

第一章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由来

随着绍兴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日渐提高,在人们的消费支出中服务产业的比重也在不断的提高,为此,徐致明同志通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决定投资100万元租赁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朱家泾村二泾综合农贸市场二层东侧(距离西侧窗户为35米)的闲置商业用房,实施绍兴市越城区合龙电子游艺厅建设项目。

项目主要提供电子游戏娱乐项目,不设卡拉OK。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使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能够协调发展。

绍兴市越城区合龙电子游艺厅委托我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单位在对项目所在地进行了实地踏勘、资料收集,对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进行调查与监测,对工程污染因子进行分析和类比调查,及向环保主管部门汇报的基础上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2编制依据

1.2.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

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4.29修订;

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1;

⑺《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4.29;

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29;

⑼《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1.6.1;

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10;

⑾《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3.1;

1.2.2地方有关法规

⑴《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3.9.1;

⑵《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09.1.1;

⑶《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6.6.1;

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1.12.1;

⑸《浙江省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2011.3.1;

⑹《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2006.9.1;

⑺《绍兴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2010-2011)》;

⑻《绍兴市强制淘汰落后产能目录(2011年本)》;

1.2.3有关技术规范

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1-11,HJ2.2-2008,HJ/T2.3-93,HJ2.4-2009及HJ19-2011;

⑵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2005.4;

1.2.4区域相关资料

⑴《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05.12;

⑵《绍兴市大气环境质量功能区划分方案》;

⑶《绍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2007.12;

⑷绍兴市越城区合龙电子游艺厅与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的环评技术服务合同及企业提供的基础资料。

1.3保护目标

表1-1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敏感点

方位

距离本项目

人口

保护级别

1

朱家泾村

W

55米

约3500人

环境空气:

二级

声环境:

2类

2

鲁家泾村

E

85米

约2800人

3

河道

E

90米

/

地表水Ⅲ类

第二章工程分析

3.1营运期主要污染分析

表3-1营运期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名称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单位)

水污染物

生活

污水

废水量

2.0t/d、466t/a

2.0t/d、466t/a

CODcr

300mg/L、0.14t/a

100mg/L、0.05t/a

氨氮

35mg/L、0.02t/a

15mg/L、0.01t/a

固体

废物

顾客和员工的生活垃圾

15.33t/a

0t/a

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种游戏机和人员活动噪声。

单台设备噪声源强在65dB以下,分体式空调外机噪声在55dB左右,通风换气风机在60dB左右,人群在营业场所进出、逗留等活动噪声源强60~70dB。

 

第三章环境质量现状

3.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本项目地附近大气监测点中的SO2、NO2小时浓度及PM10日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满足二类功能区要求。

3.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项目所在地附近东临桥水质监测断面的水质为Ⅲ类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功能要求。

3.3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项目所在地四面昼间噪声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满足2类功能要求。

 

第四章环境影响分析评价

4.1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开水由电热水器提供,无燃料废气产生;项目东侧墙上安装4只通风换气进出气口,室内空气经大气扩散后,预计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及敏感点影响较小。

4.2运营期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顾客及员工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3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从预测结果得知,在采取环评提出的治理措施后,项目外排噪声符合2类标准,项目地四周昼夜间声环境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最近的朱家泾村保护目标处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4.4营运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实施后,粪便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接入二泾综合农贸市场的排污管网,最后进入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项目排放的废水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

4.5退役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退役以后,由于不再营业,因此将不再产生固废和噪声等环境污染物,遗留的主要是房屋和设备。

房屋还给出租方可进一步作其他用途;设备不含放射性、腐蚀性及有毒有害物质,可分类综合利用。

因此,本项目在退役后对环境无影响。

 

第五章环境保护措施与污染防治对策

5.1项目污染防治措施

表5-1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

序号

类别

治理措施

1

废水

项目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粪便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汇集达标接入二泾综合农贸市场的排污管网,最终送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水排放口应规范化设置,即设置采样口,设立排污标志牌。

2

大气

项目开水由电热水器提供,项目东侧墙上安装4只通风换气进出气口,补充室内新鲜空气,保证室内空气质量。

3

噪声

设备选型:

选用低噪声的空调、电玩设备;设备布置:

合理摆放高噪声输出电玩机,放置到房间中间,以保证周围声环境的质量;减振、消声措施:

对电玩游戏机底座设置减振垫,项目空调外机安装在二层东侧外墙,底座安装减振垫,外要东侧安装隔声挡板。

通风换气风机进口安装消声器;隔音措施:

项目除进出口和消防通道外,各面均采用实墙实砌。

消防通道处安装隔声门,在营业过程中关闭消防通道;源头控制:

控制电玩设备的音量输出,闲置的电玩机应及时关闭;严格限制营业时间,凌晨24:

00以后停止营业,夜间加强管理,禁止大声喧哗。

4

固废

顾客及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袋装收集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置。

5.2环保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所需环保投资为6.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比例的6.50%。

5.3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情况

5.3.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娱乐业,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和《绍兴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2010-2011)》中的允许类项目,因此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

5.3.2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

项目拟建于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朱家泾村二泾综合农贸市场二层东侧(距离西侧窗户为35米),为商业和办公的混合区。

项目为电子游艺厅娱乐活动,符合绍兴市主体功能区规划;项目无需新征土地,租赁的房屋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见附件2)和租赁房屋的环保竣工验收意见(见附件5),为商业用房;根据《绍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项目所在地位于“皋埠城镇与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I3-10602D05)”,属优化准入区,此功能区鼓励类包括《绍兴市产业发导向目录(2008-2009年)》规定的“污染很小的纺织行业、机械行业、轻工行业、电子信息行业,服务业、科教文卫、基础设施等,清水河道整治,城区环境整治,绿化工程,园林建设工程,住宅建设,城市道路,城市供排水”,项目为娱乐业,属服务业,因此,本项目符合《绍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

因此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功能区划。

5.3.3达标排放原则符合性分析

项目粪便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汇集达标接入二泾综合农贸市场的排污管网;项目各种设备噪声经采取适当防治措施后外排噪声达标;生活垃圾袋装收集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置。

因此,项目排放的所有污染物符合达标排放原则。

5.3.4总量控制原则符合性分析

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是执行环保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基本原则之一。

本环评结合环保管理要求,对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进行总量控制分析,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因子主要为废水量、CODcr、NH3-N。

其总量控制建议值如下:

①环评建议建设单位申请废水进管容量为2.0t/d;

②环评建议以废水量2.0t/d(466t/a),CODcr量0.14t/a、氨氮0.02t/a作为项目水污染物进绍兴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控制建议值;

③环评建议以废水量2.0t/d(466t/a),CODcr量0.05t/a、氨氮0.01t/a作为项目水污染物经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环境的总量控制建议值。

本项目为新建,排放的全部是生活污水,且废水经适当处理达标后全部进截污管网,由企业报请绍兴市环保局批准,排放的污染物量在绍兴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总量指标中平衡解决,因此,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原则。

5.3.5维持环境质量原则符合性分析

项目污水经适当处理后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排入截污管网,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周围水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项目无燃料废气产生,室内换气经大气扩散后,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很小,环境空气质量仍能达到二级标准要求;项目通过采取隔声、消声等噪声治理措施,场界噪声能维持现有等级;项目固体废弃物经适当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维持环境质量原则。

5.3.6生态保护措施可行性分析

项目产生的废水全部进入截污管网,不排放到附近河流;噪声经治理能达标;固废经收集后统一处理。

因此,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生态保护措施可行。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保护各项审批原则。

 

第六章结论

6.1建议

⑴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保养,确保污染物排放终年达标。

⑵加强对职工和顾客的宣传教育,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6.2环评综合结论

绍兴市越城区合龙电子游艺厅建设项目位于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朱家泾村二泾综合农贸市场二层东侧(距离西侧窗户为35米)的闲置商业房实施,项目建设符合绍兴市主体功能区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生态功能规划,项目选址基本合理;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项目清洁生产措施可行,在落实环评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和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外排污染物较少,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周围空气环境、声环境和水环境质量能满足相应功能要求。

从环保角度来讲,项目符合环保审批的各项原则,本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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