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房地产手续办理明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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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高新区房地产手续办理明细
1、办理环评
办理部门:
环保局
办理周期及时限:
7个工作日
需要材料:
一般在项目立项或者项目核准证明之前办理。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份
(2)项目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1份
(3)《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1份(只限工业项目)。
办理内容:
(1)根据项目投资及建设规模大小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
2、能评(合理用能审核)
办理部门:
经发局
办理周期及时限:
7个工作日
需要材料:
(1)合理用能评估报告两份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
3、土地成交确认书
办理部门:
国土资源局
办理周期及时限:
需要材料:
(1)竞卖申请书
(2)法人单位有效证明
(3)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
(4)委托人证明
(5)保证金交纳凭证
4、总平面规划图报批
办理部门:
规划局
办理时限:
上报后需根据规划局上会时间及规划调整时间来确定最后审批时间。
需要材料:
彩色总平面规划图一份
5、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立项)
办理部门:
经发局
办理周期及时限:
7个工作日
需要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潍坊高新区投资项目核准表(经发局提供)
(2)向经发局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申请文件。
内容包括:
项目名称、占地面积、建设内容(包括总建筑面积、分类项目建筑面积、项目内容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地址、建设周期。
(3)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申请报告。
需提交由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必须有节能分析篇和招标方案篇,招标方案要有招标代理公司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
(4)企业项目简介
(5)有关部门对建设该项目形成的正式文件或会议纪要。
项目建设资金相关证明。
(6)规划选址意见
(7)原土地证明或用地预审意见。
(8)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表
(9)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意见、用能评估批复。
(10)项目资金证明。
(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加盖银行公章》、银行对账单等)
6、土地出让合同
办理部门:
国土资源局
办理周期及时限:
7个工作日
需要材料:
复印件加盖公章,上述图纸叠好,以备装订档案,上述内容数据需一致。
(1)拍卖方案批复(正式批文)原件2份
(2)拍卖方案请示(正式请示)原件2份
(3)土地成交确认书原件1份,复印件2份
(4)土地保证金发票复印件2份
(5)土地出让金发票(需与原件核对)复印件2份
(6)定价会审材料(定价纪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7)拍卖挂牌方案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8)竞买申请及报价单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9)竞买资格确认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0)招拍挂公告,公证书及竞买须知报纸件整张2份
(11)规划设计条件,(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份原件,2份复印件
(12)项目核准证明,原件或复印件2份
(13)规划图(平面图)原件2份,其中指标需与规划设计条件相符,形状、面积与勘测定界图相符,加盖规划局审图章。
(14)农转用批复,(或回收协议及原土地证)原件2份
(15)新增建设用地,需征地补偿收到证明(村委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6)招拍挂评估报告及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7)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
(18)法人代表(及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证明原件复印件2份
(19)宗地图原件4份其中带坐标2份,不带的2份。
80系,潍坊系,54系均在同一张图。
(20)堪查定界图,原件2份,80系,潍坊系,54系均在同一张图。
(21)环评报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2)介时法人的出资人和出资构成比例
7、国有建设用地收购提交的材料(土地变性时需办理)
办理部门:
土地储备中心
办理周期及时限:
需要材料:
复印件加盖公章,上述图纸叠好,以备装订档案,上述内容数据需一致。
(1)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1份,复印件4份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1份,复印件4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1份,复印件4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份
(5)法人证明原件4份
(6)收购土地申请原件4份
(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协议原件8份
(8)收购土地交接单原件4份
(9)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土地登记委托书原件各1份、土地登记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8、选址意见书
办理部门:
规划局
办理周期及时限:
3个工作日
需要材料:
复印件加盖公章,上述图纸叠好,以备装订档案,上述内容数据需一致。
(1)土地出让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项目核准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9、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办理部门:
规划局
办理周期及时限:
7个工作日
需要材料:
复印件加盖公章,上述图纸叠好,以备装订档案,上述内容数据需一致。
(1)建设单位出具规划用地申请书2份
(2)经发局出具的核准证明(立项)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土地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规划设计条件复印件各一份
(4)现状图2份,带电子版(潍坊坐标系)
(5)规划设计图纸:
竖向定位图2份、总平面图1份、综合管线图1份(电子版、潍坊坐标系),照片7寸一张。
(6)公示说明:
方案上会通过日期、公示日期
(7)(住宅、商住)日照分析彩图1份,规划资质乙级设计院出图,附文字说明,盖资质章。
10、国有土地使用证
办理部门:
国土资源局
办理周期及时限:
14个工作日
需要材料:
复印件加盖公章,上述图纸叠好,以备装订档案,上述内容数据需一致。
(1)土地登记申请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单位法人证明(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土地登记委托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指界委托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法人代表、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7)政府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8)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9)土地出让金缴付凭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0)契税缴付凭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1)成交确认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2)招拍挂方案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3)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4)地上物权属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5)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6)勘测定界图(地籍调查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80系,现场指界,需四邻,测绘相关人员到场)后测绘机构出图。
(17)宗地图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其中一份带坐标,另两份不带坐标)。
(18)规划图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1、项目规划公示
办理部门:
规划局
办理周期及时限:
批准后10天内公示,公示期30天。
需要材料:
(1)单体效果图按楼座各一份,
(2)施工图按楼座各一份
(3)鸟瞰图一份
(4)彩色平面规划图一份
(5)日照图一份
(6)公示说明一份
1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办理部门:
规划局
办理周期及时限:
7个工作日,需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潍高管发[2011]2号)后办理。
需要材料:
复印件加盖公章,上述图纸叠好,以备装订档案,上述内容数据需一致。
(1)建设单位申请书2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2)经发局出具的投资计划或备案证明(项目核准证明)复印件2份,
(3)建设工程申请单2份,
(4)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使用证1份(复印件)(若为出让合同,须附缴纳出让金的票据),
(5)建设位置现状图2份(并附电子版),
(6)方案通过照片(7寸7张),
(7)竖向定位图(规划图)1份,
(8)施工图的建筑施工部分,平面、剖面图1份,立面图2份。
注:
对建筑设计说明中的“建设规模”一栏,若为新开工的旧村改造生活保障用地工程,则将11层(含11层)以下与12层(含12层)以上的建筑面积分开;若为社会投资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则将15层(含15层)以下与16层(含16层)以上的建筑面积分开,建筑面积须力求准确,方便以后确权。
除图纸外的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以供查看。
13、政府招投标
1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办理部门:
建工局
办理周期及时限:
缴纳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墙体建筑材料节能专项基金、养老保障金、农民工保障金等后办理。
需要材料:
复印件加盖公章,上述图纸叠好,以备装订档案,上述内容数据需一致。
(1)建设项目备案批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建设工程规划,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农民工资保证金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7)建筑工程中标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8)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申请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9)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书
(10)经审查备案的勘察、设计合同复印件一份
(11)经审查本案的施工、监理合同复印件一份
(12)墙改节能、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审批一份
(13)养老保障金证明一份
(14)资金来源证明一份
(1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一份
15、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权证
办理部门:
开发办
办理周期及时限:
14个工作日
需要材料:
复印件加盖公章,上述图纸叠好,以备装订档案,上述内容数据需一致。
(1)开发企业营业执照1份,
(2)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1份,
(3)发改部门立项批文1份,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
(5)规划部门审批的总平面图1份,
(6)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明1份,
(7)开发项目价款缴纳凭证1份,
(8)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申请表1份,
(9)房地产项目开发合同书、开发手册1份。
1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办理部门:
房管局
办理周期及时限:
3个工作日
需要材料:
复印件加盖公章,上述图纸叠好,以备装订档案,上述内容数据需一致。
(1)预售许可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房管局提供),
(2)商品房预售许可、备案询问表原件1份(房管局提供),
(3)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企业开发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8)工程投资证明原件1份(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已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的证明),
(9)规划设计图纸、房屋平面示意图(原件2份)、
(10)平立剖面图、整个小区竖向定位图原件、复印件各1份,
(11)物业管理用房确认单(市物业办)、预售资金监管协议、政府控制预留房屋等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12)委托书原件1份,
(13)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公司公章),
(14)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各1份,
(15)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16)经发局批文原件复印件各1份,
(17)房屋使用维修公约原件复印件各1份,
(18)商品房预售方案原件1份,
(19)备案登记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20)施工合同原件复印件各1份
(21)公安局门牌号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22)一房一价表(物价局)
(23)预留每栋楼总面积≥10%的预留房
(24)小区所在居委会计生证明(所在居委会格式)
17、开发企业商品房初始登记(房产证)
办理部门:
房管局
办理周期及时限:
5个工作日
需要材料:
复印件加盖公章,上述图纸叠好,以备装订档案,上述内容数据需一致。
(1)房屋初始登记申请书(由房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