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城管执法中队绩效考评办法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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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城管执法中队绩效考评办法修

张家港市城管执法中队绩效考评办法(修

张家港市城管执法中队绩效考评办法(试行)

(部门意见修改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扎实推进基层城管执法中队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科学评估基层城管执法中队工作绩效,提高全市城管执法中队运作效能,根据《江苏省城市容貌标准》、《江苏省建设系统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纲要》及苏州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考评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突出效果的原则,围绕全局中心工作,以促工作为前提,以出实效为根本,根据工作实绩,严格考评。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城管执法中队。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四条局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城管执法中队绩效考评工作。

局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由局领导、各部门(科室)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绩效考评实行分工负责制。

具体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负责办公效能考评,督查科负责组织建设考评,执法大队、城镇科负责容貌管理考评,法制科、执法大队、财务科负责执法工作考评,督查科、行管科负责队伍建设考评。

第六条注重日常情况的掌握与积累,由各职能部门(科室)做好日常考评数据的收集,并于每月初定期通报、公布考评情况。

第七条各部门(科室、中队)应把绩效考评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在人员配备等方面予以保障。

各中队负责人是城管执法中队绩效考评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第三章考评内容及标准

第一节组织建设

第八条部门职能、职责明确,各项规章制度、台帐资料健全,机制体制完善,管理网络健全,设有信息宣传、法制、督查、案件处理、快速反应等工作机构。

第九条领导班子分工明确,团结合作,班子整体作用发挥好,凝聚力、战斗力强。

第十条党、工、团组织健全、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有分管政工的中队领导。

第十一条基层文化生活丰富,设有阅览室、活动室等文体活动场所。

第十二条由考评小组向地方党委政府征求意见,征求对象主要包括所在镇党委书记、镇长、分管领导和办事处主任、分管领导。

地方党委政府对中队领导班子及工作满意率达95%以上。

第二节容貌管理

第十三条道路两侧(居民小区、河道坡岸)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无乱停乱放、无乱涂乱写、无乱搭乱建、无乱设广告、无流动摊贩、无店外经营、无乱挂乱晒、无河塘漂浮物。

第十四条道路路面整洁,无抛洒滴漏、无带泥上路、无擅自开挖,绿化岛、带、林管护保洁到位,无缺株死树、无纸屑杂物。

第十五条建筑工地、施工场地规范施工,围栏作业,物料堆放整齐,卫生、冲洗设施齐全,卫生保洁到位,不污染周边环境,工完场清。

第十六条基础设施配套,路面平整无破损,无坑凹,无积水,道板、路牙无破损,各类窨井盖、候车亭、信报箱、配电箱、供电箱、果壳箱等硬件设施完好无损。

第十七条集贸市场管理规范,周边环境卫生整洁,车辆停放整齐,无占道经营,无乱堆乱放。

第十八条市容环卫责任制落实,制度上墙,沿街门店市容环卫责任书签订率100%。

第十九条户外广告、店招店牌严格按照《张家港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规定》进行审批设置,规范管理。

第二十条夜景灯光亮化设施完好、整洁、美观,按规定时间开启,亮灯率达98%。

第二十一条城郊结合部无垃圾乱倒、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

第二十二条沿街建筑物立面清洁、干净,无明显污迹。

第二十三条市局部署开展的创建工作、专项整治行动成效突出。

第二十四条全力抓好线路保障工作。

第三节执法工作

第二十五条在法律法规授权或者依法委托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

第二十六条注重执法人员及协管员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严格遵守市局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相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执法文书制作标准规范,文书书写清晰工整;送审卷宗整洁,装订规范,符合档案管理等要求,行政处罚备案及时准确。

第二十八条严格遵守法制方面相关制度、规定;查处违法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第二十九条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六条禁令”:

严禁伪造证据、制作虚假执法案卷,严禁挪用、截留、私分罚没款,严禁侵吞、使用、故意毁坏暂扣物品,严禁粗暴执法、侵害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严禁超越法律权限、违法行政,严禁出现复议撤销、诉讼败诉、发生国家赔偿案件或者由上级相关主管部门确认的人为错案。

第三十条罚没票据领用登记、票据使用台帐资料齐全,严格执行罚缴分离、罚没款管理等各项制度。

第三十一条严格执法,切实加强违法案件的执法查处力度。

第四节队伍建设

第三十二条队伍建设长远有规划、近期有目标,年度有计划及总结,阶段性工作有部署,每月有考核。

第三十三条执法队伍建立思想政治、行政执法、装备管理、内务管理、行政规范、业务学习等各类规章制度,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台帐规范齐全。

第三十四条综治工作扎实推进,不发生安全管理事故。

第三十五条严格队伍管理,强化队伍考核,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完成上级交办和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十六条加强队伍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严格遵守勤政廉政各项规定,党风廉政责任落实,无违法违纪和重大责任事故。

第三十七条严格遵守《文明言行规范》,举止端庄,仪容整洁,管理执法规范文明,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第五节办公效能

第三十八条掌握城管工作全面情况,根据《信息宣传工作办法》的要求,及时上报信息,无迟报、漏报、瞒报现象,保质保量完成信息宣传工作任务。

第三十九条加强对外宣传工作,紧密结合全局工作部署和自身管理实际开展各类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执法氛围。

第四十条严格贯彻落实保密工作制度,不发生泄密事件;严格执行限时办理制度,规范内部文件流转管理,切实加强归档及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能。

第四章考评方式及方法

第四十一条城管执法中队绩效考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展开。

第四十二条城管执法中队绩效考评实行月度检查和年中(终)考评两种形式,月度检查由各部门(科室)自行组织开展;年中(终)考评分别于6月中旬与12月中旬通过明查的方式进行,主要是听取报告、查阅台帐和查看现场,6月份、12月份月度考评列入年中(终)考评。

同时,由局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组织相关部门(科室)进行一次暗访抽查,暗访时间、对象临时确定,暗访结果由各部门(科室)报办公室汇总、通报,列入年中(终)综合评分。

凡被考评中队对暗访通报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有关部门(科室)提出书面申诉,并将申诉情况报局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经部门(科室)答辩,涉及无理申诉的,在综合评定分的基础上对相关中队加扣0.2分;如申诉理由存在,由相关部门(科室)作出具体说明和解释。

第四十三条年度绩效综合评定分计算方法。

年度绩效考核综合评定分,由月度绩效考评平均分、上半年度绩效考评分、年终绩效考评分、暗访扣分、创建(表彰)加分等部分组成。

完成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并通报验收的,年度绩效考评分加1分;示范路创建等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得到苏州市级表彰的,年度绩效考评分加1分;得到省级及以上表彰的,年度绩效考评分加2分。

同类奖项以最高项得分,不重复加分。

扣分按《中队绩效考评扣分标准》实施,有基本分的扣分项目扣完该项基本分为止,无基本分的从所在款项分中扣除,有特别规定的情形除外;一事涉及几个扣分项目的,按最高分值扣分,不重复扣分。

年度绩效考评综合评定计分公式如下:

年度绩效考评分=(月度绩效考评平均分×50%+上半年度绩效考评分×20%+年终绩效考评分×30%)-暗访扣分+创建(表彰)加分。

第五章奖 惩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评优资格,并由局党委讨论研究,决定中队领导的任免:

1.上级、当地党委政府对中队工作不满意的;

2.执法队员、聘用人员对中队领导班子测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不足90%的;

3.被上级机关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介曝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4.触及行政执法“六条禁令”、执法质量考核未达到优秀的;

5.出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因工作不力、严重失职导致发生重大政治、社会影响事件、事故的;

7.领导班子成员、执法队员受到党纪、政纪以上处分的,或违反《六条禁令》及其他禁令的。

第四十五条根据中队年度绩效考评结果,每年评选出年度优胜中队,实施分类综合评定。

优胜中队评定结果作为中队领导考核任用、中队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

1.中队分类。

综合各基层中队辖区范围、执法人员编制数、业务工作总量等实际情况,全市基层中队分为Ⅰ、Ⅱ、Ⅲ类。

其中,城东中队、城南中队、城西中队、城北中队、机动中队、金港中队、塘桥中队为Ⅰ类中队,保税区中队、开发区中队、杨舍中队、锦丰中队、乐余中队、凤凰中队为Ⅱ类中队,大新中队、南丰中队、常阴沙中队为Ⅲ类中队。

2.名额分布。

年度优胜中队共设5个名额,授予综合评定排名前二位的市区中队和排名前三位的乡镇中队为年度优胜中队。

3.综合评定办法。

本着强强竞争、以强带弱的指导思想,以2分为台阶对Ⅱ、Ⅲ类中队进行激励和综合评定,即Ⅱ类中队在年度绩效考评分的基础上加2分、Ⅲ类中队在年度绩效考评分的基础上加4分后与Ⅰ类中队年度绩效考评分进行对比,从高到低依次排名。

第四十六条 局绩效考评小组根据综合评定排名,拟出年度优胜中队名单,并报局党委审定。

经局党审议,确定并公布年度优胜中队。

第四十七条对市区、乡镇考核名列末位的中队,实施中队领导诫勉谈话。

对连续两次绩效考评名列末位的中队长,由局党委研究,实施中队领导调整。

第六章附 则

第四十八条数据的统计周期为上月的21日至本月20日。

上年12月21日至当年12月20为一个考评年度。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2009年7月1日起实施。

原《张家港市城管执法中队绩效考评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第五十条本办法由市局考评办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张家港市城管执法中队绩效考评评分标准(试行)

总分:

100分

考评

项目

考评标准

分值

考评

部门

计分标准

考评方法

得分

2分

部门职责清晰,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机制体制完善,网络健全,设有法制、督查、宣传、案件处理、快速反应等工作机构。

2分

中队管理网络不健全扣0.5分,中队内部法制、督查、宣传、案件处理人员不定职责不清、无快速反应、突发事件反应机制,每项扣0.5分;接处警登记资料不全,每次扣0.5分,扣完本项分为止

现场查看工作机构办公场所,相关规定和制度,中队领导分工职责资料,工作机构人员安排(法制、纪检督查是否明确专人),以书面材料为准.查看接处警制度及接处警资料、考核台账资料、人民来信来访及上级批办资料等。

考评以抽查内容为准

领导班子分工明确,团结合作,整体作用发挥好,凝聚力、战斗力强。

地方党委政府对中队领导班子及工作满意率达95%以上

以中队领导班子测评为标准,满意率不低于95%。

低于95%,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以《中队班子情况测评表》为评分依据。

向地方党委政府、镇党委书记、镇长、分管领导和办事处主任、分管领导征求意见。

党、工、团组织健全、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有分管政工的中队领导。

无专人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的扣0.5分(以书面材料为准),无党团会议记录、思想政治工作无制度、党团工作不力的、月度无党团工作计划总结的扣0.5分,扣完本项分为止。

查看专职政工干部的任命,现场查看党团会议纪录、工作制度、党团工作年度计划和总结材料、开展的党团活动(书面)

基层文化生活丰富,设有阅览室、活动室等文体活动场所。

硬件设施配备不足扣0.2分,无活动或活动开展无台帐资料的扣0.5分

查看设施,现场查看开展文化活动材料(文字、影像等)

年度工作有计划,年终工作有总结,阶段性工作有部署

无计划、无部署、无总结的扣2分,工作不符合工作实际的扣1分

查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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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

项目

考评标准

分值

考评

部门

计分标准

考评方法

得分

25分

按规定时间报送各类创建资料、整治方案与总结、其它数据报表

2

缺报一项(次)扣0.5分,迟报一项(次)扣0.2分

查询资料、翻阅记录

容貌管理

1.道路两侧(居民小区、河道坡岸)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无乱停乱放、无乱涂乱写、无乱搭乱建、无流动摊贩、无店外经营作业、无乱挂乱晒、无河塘漂浮物;沿街建筑物立面清洁、干净,无明显污迹

3

每项每处扣0.5-1分

查看现场,以实际检查内容为准

2.道路路面整洁,无抛洒滴漏、无带泥上路、无擅自开挖,绿化岛、带、林管护保洁到位,无缺株死树、无纸屑杂物

2

每项每处扣0.5-1分

3.建筑工地、施工场地规范管理,围栏作业,物料堆放整齐,生活区清洁卫生,卫生、冲洗设施齐全,卫生保洁到位,不污染环境,工完场清

2

不按规定标准设置围栏作业的,每处扣0.5-1分;物料堆放不整齐、冲洗设施不到位、生活区卫生不达标、工完不场清的,每项扣0.5-1分。

4.基础设施配套,路面平整无破损、无坑凹、无积水,道板、路牙无破损,各类窨井盖、候车亭、信报箱、配电箱、供电箱、果壳箱等硬件设施完好无损

1

每项每处扣0.2-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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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

项目

考评标准

分值

考评

部门

计分标准

考评方法

得分

25分

5.集贸市场管理规范,周边环境卫生整洁,车辆停放整齐,无流动摊贩、无占道经营、无乱堆乱放

2

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0.5-1分

查看现场,以实际检查内容为准

6.道路两侧合理设置停车点,漆划停车线,按点停放,规范有序

1

主次道路、公共场地具备条件的,无漆划停车线,每条路(处)扣0.5分;车辆无序停放现象严重的扣0.5分

7.户外广告、店招店牌严格按照《张家港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规定》进行审批设置,规范管理;广告、招牌设置的外观、色彩、内容、用材、安装等方面符合美观、协调、文明、耐久、安全牢固等要求,无破损残缺、无店外简易广告牌

2

无审批手续、设置不符合审批要求、设置明显不当,每处扣0.5-1分;出现残缺、破损、长时间空白等现象,每处扣0.2-0.5分;门店乱放广告牌、店面乱张贴,每处扣0.2-0.5分。

8.夜景灯光亮化设施完好、整洁、美观,按规定时间开启,亮灯率达98%

1.5

未按规定开启或有破损仍开启的每处扣0.2-0.5分

9.城郊结合部无垃圾乱倒、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

1.5

每项每处扣0.2-0.5分

10.市容环卫责任制落实,制度上墙,沿街门店市容环卫责任书签订率100%

1

制度未上墙、签订不规范每处扣0.5分,责任书签订率未达标扣1分

11.上级检查、视察中指出需整改问题的落实情况

2

发现一次视情节扣0.5-1分,未及时整改的不得分

12.创建工作、专项整治有成效

2

未开展创建、整治活动的不得分;创建、整治成效不明显或整治反弹明显的,扣1-2分

13.线路保障工作开展有力,人员排布合理,及时处理各类市容问题

2

执法

大队

保障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被领导点名批评的不得分;线路检查中发现问题(在线路来前半小时)未及时处理的,每项每次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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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

项目

考评标准

分值

考评

部门

计分标准

考评方法

得分

41

1.执法主体合法,依法行使职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

18

行政不作为、未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未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的视情况0.5~1分。

查看资料、卷宗

2.注重执法人员及协管员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每人每月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15个课时,并做好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笔记,执法人员熟悉法律法规。

违反局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相关规定的有一项扣0.5分

随机抽查

3.严格遵守法制方面相关制度、规定;查处违法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执法文书格式标准规范,文书制作符合规定,文书书写清晰工整;送审卷宗整洁,装订规范,符合档案管理等要求;行政处罚备案及时准确。

参照《个案考评暂行规定》、《城管中队主要负责人执法办案工作制度》、《执法回访制度》等制度中的相关条款扣分

查看资料、卷宗

4.伪造证据、制作虚假执法案卷;挪用、截留、私分罚没款;侵吞、使用、故意毁坏暂扣物品;粗暴执法、侵害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超越法律权限、违法行政;复议撤消、诉讼败诉、发生国家赔偿案件或者由上级相关主管部分确认的人为错案。

一票否决

5.罚没票据领用登记、票据使用台帐资料齐全,严格执行罚缴分离、罚没款管理等各项制度。

3

违反规定,每发现1次扣1分;如发现队员票据、缴款单遗失,作为“挪用、坐支”一票否决。

6.严格执法,切实加强违法案件的执法查处力度。

20

执法

大队

根据执法大队制定的考核细则计分。

张家港市城管执法中队绩效考评评分标准(试行)

考评

项目

考评标准

分值

考评

部门

计分标准

考评方法

得分

20

12分

队伍管理、内部考核严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社会承诺,无违法违纪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及时完成局、大队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6分

领导班子成员、执法队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经查实的,有一起扣2分,发生严重责任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扣完队伍建设项目基本分。

以局领导发现、督查科督查和群众投诉举报为准

对局、大队交办的任务和指出的问题,未及时完成和整改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内部管理不严,队员有迟到、早退、脱岗现象的,每人每次扣0.5分;对局、大队通报的问题,不按规定严格考核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

以局督查通报为扣分依据

中队被局通报批评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被上级领导点名批评、新闻媒体和有关部门曝光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扣完基本分。

以局督查通报为扣分依据

遵守《学习例会制度》,每周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或学习,无特殊原因不少于1次。

1

每次有台帐记录,台帐记录不全,每查实1次扣0.5分;不认真传达局、大队会议精神,每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基本分。

现场检查例会纪录,抽查队员学习笔记

遵守《会议制度》,积极参加市局、相关职能科室(部门)各种会议、活动。

未经批准,不到勤的,不遵守会议制度、会场纪律,发生影响会议的行为,每查实1次扣0.5分。

现场督查,以局督查通报为扣分依据。

 

张家港市城管执法中队绩效考评评分标准(试行)

考评

项目

考评标准

分值

考评

部门

计分标准

考评方法

得分

20

12分

有明确的内务分管领导和管理人员,各类装备管理有制度,台帐资料齐全,各类装备保持完好,每季度组织召开交通安全教育会议,会议有记录、有签到等资料;

5分

凡车辆违章被交警抄报,每次扣1分;发生一般交通事故,按车辆管理制度执行并扣1分;车辆停放在明令禁止的地段或晚上不按指定位置停放每次扣0.5-1分;擅自把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的发现一次扣1分;不加强车辆日常维护带病行驶的发现一次扣0.5分;凡每季度抽查车辆日常维护记录本无记录或记录不全的每本扣0.1分;凡没有按时召开会议或其他不全的每项扣0.2分;装备发放有登记,每月有检查记录,凡没有每项扣0.2分;摩托车、自行车、电台、照相机等按各自的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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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

项目

考评标准

分值

考评

部门

计分标准

考评方法

得分

20分

5分

严格遵守《队容风纪规定》,上班值勤一律着制服,服装整齐,佩带证件,必备文书齐全。

5分

发现有违反《队容风纪规定》的行为的,每人每次扣0.5分。

采取专项督查和不定期抽查的办法,以局督查通报为扣分依据

遵守《综合执法工作规范用语》、《廉政建设“十不准”》等。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社会承诺,无违法违纪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

执法人员单独执勤的或执勤时不按规定出示执法证件,每查实1次扣1分

执勤时不文明执法或执法不公被媒体曝光或被群众举报,查证属实,每发生一起扣2分。

情节严重的,本项不得分。

未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的扣1分,违反规定处理、使用扣押物品或截留私分罚没物品的;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的;打击报复投诉检举者的;故意损毁当事人的证件的、物品的;罚款和暂扣、没收物品未按规定出具票据或法律文书的;暂扣物品不在当班内上缴的;值班人员在执勤期间擅离岗位、打牌、喝酒、吃饭或到娱乐场所休息的,一经查实,本项不得分。

1分

加强队伍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

严格按照市局要求,认真开展各项队伍教育专项活动和岗位练兵活动,年度执法队员素质考试全部合格,参加上级和市局组织的各项教育培训任务,成绩合格。

1分

专项教育活动检查不合格的,有一次扣0.5分;执法队员素质考试合格率低于90%的,扣0.5分;在市局及上级组织各项抽考、抽查中,成绩不合格的,一人/次,扣0.2分。

查看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月度培训安排和培训纪录、中队内部是否组织月度培训、专项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和队伍作风整顿教育)材料是否齐全。

各类考试成绩以组织部门提供数据为依据。

张家港市城管执法中队绩效考评评分标准(试行)

考评

项目

考评标准

分值

考评

部门

计分标准

考评方法

得分

20分

2分

办公场所整洁有序,规章制度健全,装备发放有登记、固定资产有台帐;综治工作扎实推进,组织网络、各类制度健全、措施落实

2分

凡检查发现院内物品摆放脏乱差的扣0.5分;规章制度不全或没有扣0.5分;装备发放使用有登记,凡没有扣0.5分;凡检查发现固定资产没有台帐资料或记录不全的扣0.5分;主管部门要求上报的资料不按时办理的每次扣0.5分。

凡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扣0.5分;凡值班记录不清或没有记录扣0.2分;因管理不实发生被偷窃事件的,每次扣掉内务管理总分

办公效能

12分

10分

掌握城管工作全面情况,及时上报信息,无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完成信息宣传工作任务

5

按市局《信息宣传工作实施细则》之规定计分

加强对外宣传工作,开展各类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执法氛围

5

2分

严格贯彻落实保密工作制度,不发生泄密事件;严格执行限时办理制度,规范内部文件流转管理,切实加强归档及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能。

2分

不按规定时限处理内部文件资料,扣1分;不按规定流转、处理、保管内部文件,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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