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掘进巷道工程质日常管理考核办法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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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掘进巷道工程质日常管理考核办法量

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南阳坡分公司文件

中煤一建南阳坡发〔2012〕53号

 

关于掘进巷道工程质量日常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一、锚网支护巷道工程质量考核标准

1.巷道掘进尺寸与设计尺寸净宽误差范围0-+200mm;巷道净高误差范围0-+200mm。

每出现一排不合格罚责任单位1000元;

2.中线允许偏差范围±50mm,中线偏差超过50mm,每出现一处不合格罚责任单位100元;中线偏差超过200mm,每出现一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

3.锚杆(索)预紧力、锚固力不小于设计值,每出现一根不合格,罚责任单位1000元;

4.控顶距按规程规定要求,不得空顶作业,超过规定一次处罚责任单位100元;

5.锚杆孔深误差范围0-+50mm,锚索孔深误差范围0-+100mm,没按要求打设造成不贴帮失效时,每出现一处罚责任单位50元;

6.锚杆外露长规定至螺母以外+20-+50mm,锚索200±50mm,每出现一处不合格罚责任单位50元;

7.间排距误差不得超过设计±50mm,每出现一排不合格罚责任单位50元;

8.钻孔应符合规程规定角度,偏差不超过设计值的±3°,每出现一处不合格罚责任单位50元;

9.锚杆、锚索构件(托板、调心球垫、减磨垫圈、锁具等)齐全,不按规定上全的,每出现一处罚责任单位50元;

10.联网要搭接合理、孔孔相联,双丝双扣,扭结不少于3圈,铺平铺展,紧贴顶帮,每出现一处不合格罚责任单位50元。

11.顶板离层仪必须及时安装在巷道的中部,两个离层仪之间的距离不超过规定值的±5m,挂牌管理,吊挂整齐,数据准确,牌面清洁,安装时间、初始读数写明,每出现一处不按标准罚责任单位50元。

12.巷道锚杆要求编号管理,逢5编号,号码牌必须吊挂成线。

13.锚杆、锚索及配件规格必须符合图纸设计要求或更改设计要求,否则罚款责任单位3000元。

二.架棚支护巷道工程质量考核标准

1.架棚前必须按中线刷帮够设计规格,以确保架棚后巷道尺寸。

小于设计100mm内,每出现一次罚款100元;小于设计100mm外,每出现一架罚责任单位300元;

2.架棚迎山角规定:

⑴大于等于6°的斜巷,每6°上挺1°;⑵小于6°的巷道,迎山角等于巷道倾角,迎山角允许误差为±1°,每出现一处不合格罚责任单位100元;

3.两腿倾斜角误差为±2°,每出现一处不合格罚责任单位50元;

4.每棚棚腿必须落在实底上,顶帮必须用木条刹紧,每出现一棚未紧者罚责任单位50元;

5.斜梁必须紧贴横梁和帮腿,卡块螺丝必须卡正拧紧;棚与棚之间的拉钩必须拉紧,每出现一处不合格罚责任单位50元;

6.棚腿必须按设计扶正,不得前后歪斜、左右迈步,每出现一处不合格罚责任单位100元。

三.锚喷支护巷道工程质量考核标准

1.成巷部分巷道底板必须严格按腰线施工,掘进底板至腰线的距离允许偏差0-+100mm,否则罚责任单位300元;超出规定200mm,每出现一处扣进度1m;

2.水泥、骨料、外加剂等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每出现一次不合格罚责任单位200元;

3.配合比、外加剂掺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合乎要求者,每出现一次罚责任单位100元;

4.运输队必须对拌料矿车进行清理,保证无存矸、杂物,否则每车罚责任单位50元;

5.每次钉道后巷道的两帮浮矸(煤)及空帮漏锚等必须立即处理,钉道后2天内耙矸机的两帮具备成巷条件,否则每推迟1天罚责任单位100元,成巷距离扒装机尾部最大距离不大于20米。

6.必须按成巷进度及时做好砼试块,无砼试块或试块抗压试验不合格者,每出现一次罚责任单位100元;

7.巷道砼喷厚不能小于设计值,发现一个检查孔厚度不符合要求的罚责任单位100元;

8.喷射砼帮部挂线,表面平整度不大于50mm,否则每出现一次罚责任单位50元;

9.金属网钩接不得小于90%,否则罚责任单位50元;

10.金属网损坏一块罚责任单位20元,并在损坏处重新挂网、补锚;

11.拱部金属网与墙部金属网必须勾接,未预留弯钩每块网罚责任单位20元;

12.成巷部分不得有露筋、铁丝、锚杆、管线、橛子等物,否则每处罚责任单位50元;

四.支护

1.锚杆、锚索等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由供应科提供),必须在材料入库后10天内送达生产技术部,否则每次罚款50元。

2.锚杆规格尺寸必须符合图纸设计要求或设计更改要求。

3.锚杆安装必须垂直于巷道轮廓或岩石节理面,允许偏差为15度,超限者每根罚款30元,并必须立即补打。

4.锚杆间排距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误差不得超过±100mm,超限者每处罚款50元。

5.锚杆应打设在设计钢筋托梁(W钢带)安装孔内,否则每根罚款15元。

6.锚杆托板必须密贴岩面,锚杆外露螺母不得大于50mm(顶部)、否则每根罚款50元。

7.螺母必须拧紧,螺母扭矩不小于150NM,检测不符合设计或无有效检测工具的,每根罚款50元。

8.巷道起拱线向上至顶部的锚杆,应在耙矸机前方补打完毕。

质检员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后仍不执行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0-200元。

9.锚杆不得缺漏。

顶板漏打一根罚款100元,两帮漏打一根罚款100元,并立即在漏打位置补打所缺锚杆。

10.锚杆临时支护至迎头距离不得大于800mm,违者罚款200元,且必须立即停止掘进,补锚杆完毕后方可掘进。

11.锚索必须在注浆后安装托梁,没有注浆或注浆不合格锚索每根罚款50元,并在该位置重新补打、注浆。

12.耙矸机前移时,司机位置必须有锚喷临时支护,锚杆补齐,金属网挂好、拱部喷好,帮部初喷。

13.锚索安装按设计执行,每排锚索必须成一条直线达标准预紧力后才可锁紧尾部。

14.锚索端部锚固点应位于3#煤上部的4m厚砂岩中。

15.锚索距迎头工作面距离在:

(1)矩形断面≯4米;

(2)拱形断面(煤层≯4m岩巷按作业规程执行,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五.水沟施工

1.永久与成巷进度同步,临时水沟紧跟耙矸机,否则每缺10m罚款100元。

2.水沟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掘进浇筑,水沟内沿至中线距离与设计比较,允许偏差为50mm。

3.水沟的宽度允许偏差为±30mm,深度允许偏差为±30mm。

腰线到水沟上沿允许偏差±20mm。

4.水沟砌体厚度不小于设计尺寸30mm。

5.水沟砌体,必须保持设计强度,不得有坍塌和缺损现象,内外沿高度要一致;砌体表面不得出现蜂窝麻面。

6.永久水沟必须随浇随铺底。

7.以上水沟项目由队跟班技术员、验收员监督负责,项目部质检小组发现不合格,每米罚责任者10元,并限期整改。

六、辅助运输及临时铺轨

1.斜巷上、下口及正在施工的斜巷防跑车装置齐全有效可靠,托绳地滚及拌绳轮齐全、灵活;声光信号及行车灯齐全可靠。

2.临时车场安全距离符合《规程》规定。

3.临时轨道必须根据中腰线铺设,目视平直、无高低不平,接头平整,轨距误差不大于10mm,轨道接头间隙不超过10mm,内错差、高低差不大于5mm,水平误差不大于10mm。

4.轨枕间距不得大于1m,轨枕浮离、空吊板现象。

5.轨道扣件齐全,道岔灵活可靠。

6.浮矸积水不超过枕面,车场设置合理,调车顺畅。

7.道岔与线路轨型相同或不低于线路轨型,若不同,则前后各铺设一根大于4.5m引轨并采用异形鱼尾板,否则每处罚款50元,并限期整改。

以上项目1-6项不符合每项罚款10-50元。

七、文明施工

1.各支护材料、设备配件、设施要分类码放,挂牌管理,要求物牌相符,牌面要求清洁无污垢。

2.处罚规定:

在规定区域内,违反文明生产管理规定,按以下标准处罚:

(1)巷道内有一处图牌板、材料牌不全或牌物不符,罚款50元;

(2)责任区域内,每发现一块标志牌、图牌板悬挂不整齐或牌面污脏模糊不清,罚款50元;

(3)锚杆、金属网、工字钢等材料没有按标准码放,每出现一处,罚款50元;

(4)迎头临时风管、水管、电缆没有吊挂,每出现一次,罚款100元;

(5)迎头树脂药卷、螺母、球垫、垫圈、锁具等没装箱放置,每出现一次,罚款100元;

(6)锚杆钻机、风动扳手、钻杆等没上架放置,每出现一处,罚款100元;

3.其它区域违反文明生产管理规定,按以下标准处罚:

(1)巷道内积水没有及时排放,每次罚款200元;

(2)巷道内有一处浮煤,每处罚款100元;

(3)巷道没有冲洗,煤尘堆积较多,每次罚款100元;

(4)风管、水管、电缆吊挂不成线,每出现一处,罚款100元;

4.在材料规定存放区外,遗失或散落下列材料或杂物,按以下标准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一块浮矸、炭块(直径超过100mm)或一个木楔罚5元;

(2)一根刹杆罚10元;

(3)一根半圆木或大板罚20元;

(4)一根圆木或一卷(片)金属网罚30元;

(5)一根工字钢、道轨、槽钢、锚杆、托梁等支护材料罚50元;

(6)其它零星材料参照上述标准进行处罚。

八、其它

1.工程施工过程中,队组不及时向生产技术部提交该工程的详细施工记录的,每出现一次罚责任单位300元;

2.队长、技术员无故不参加月底验收或不积极配合验收的,每出现一次罚责任单位500元;

3.擅自使用规格、型号与规程不符的支护材料的,每出现一次罚责任单位1000元;

4.工程完工后,未经生产技术部验收或许可,擅自拆除运输设备的,每出现一次罚责任单位1000元;

5.遇到特殊地质构造,作业规程无法满足现场生产需要,队组不及时如实向生产技术部汇报现场实际情况而采取变更措施的,每出现一次罚责任单位1000元;

6.因现场管理不善而造成工作面冒顶、淹巷或停产事故的,每出现一次罚责任单位3000元;

7.工作面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或质量隐患(如中腰线偏差较大,注浆锚索不进行注浆等隐蔽工程)的,每出现一次罚责任单位3000元。

8.耙矸机尾至迎头不得超过30m,否则罚款100元,并责令停头整改。

9.锚杆严禁作撬棍等工具使用,损坏每根罚款25元。

10.巷道内不得有废弃物,否则每只塑料袋(包括食品袋、水泥袋等),每块废木板等小件杂物罚款5元,每根废旧钢丝绳、每节烂风筒罚款15元。

巷道中,损坏一个新地滚罚50元,旧地滚换下不回收者每个罚款10元。

11.巷道内,不得随处大便,责任区内发现一处罚款该单位15元;发现一人次,对责任人罚款15元。

12.水沟必须保证畅通,不得有矸石、淤泥、杂物等。

永久水沟距迎头不得超过60m,临时水沟紧跟耙矸机,限期整改不执行者,每处罚款20元,沉淀池清理的淤泥,每天清除一次,不清除者,罚款20元。

13.巷道内不得乱扔小件材料,如每发现一个道钉、螺钉、皮垫等罚款5元,每个道夹板、每个分水器、分风器、磨擦板等较大物件罚款10元。

14.耙矸机后的矸石、回弹料应及时清除干净,否则,每堆罚款20元,其他限期整改未见成效者罚款50元。

15.喷浆结束后,喷浆机必须及时清除干净,否则罚款50元。

16.地滚转动灵活,磨损严重的必须立即更换,不转动成换坏而未立即处理的,每处罚款20元。

17.必须有完好的喷雾洒水装置并定期前移,坚持使用,否则罚款30元。

18.风筒口距迎头距离,岩巷10m,煤巷5m,超限者罚款50元。

19.各队质检资料,每5天交一次质检资料,每月25日前必须把当月所有质检表格,贯标记录等全部交给生产技术部,每拖一天罚责任者50元。

20.队技术员必须认真及时做好试块,并注明成型日期及巷道位置,否则罚责任者100元。

21.各队施工技术措施生产技术部安排后,5天之内报送生产技术部,限期不交者,罚责任者50元。

22.甲方罚款直接落实到施工队,同时,如果工程质检部门没有发现罚款项目问题,并未指出整改则也相应按罚款总额20%处罚。

23.施工措施一经审批,应严格按措施执行,否则罚款100元。

九、罚款处理程序及有关说明

1.发生罚款问题后,工程质检员应根据规定照章罚款,出据罚款单,一式三份,一份施工单位,一份交财务,一份存档。

罚款单必须由质检员和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发生质量问题,原则上应由施工人员负责,如施工人员反映是队干部或班长安排后施工的,应由队干部或班长负责,罚款应由队干部或班长承担。

3.如系技术原因导致质量事故的,罚款应由责任技术员承担。

4.限期整改拒不执行者,一律按章罚款。

5.检查人员发现废弃物,乱丢小件材料时,应亲自动手处理,并做好记录,作为罚款的依据。

6.所有罚款由财务单独建帐,分公司将定期作为质量奖励反馈,所有罚款必须落实到个人。

7.罚款单由检查人员当日送交被罚款单位主要领导,以便队部安排工作。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

掘进工程日常管理考核办法

抄送:

分公司领导,各科室(区队)

南阳坡分公司办公室2012年5月24日印发

(共印2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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