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应力管桩监理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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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应力管桩)
桩
基
监
理
细
则
编写:
审核:
浙江方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十一月
桩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专业工程概况与特点
1.1工程概况:
江苏宜美照明科技二期厂房A\C\仓库工程,总建筑面积25037.53平方米,建筑层数五层,采用PHC500B100预应力管桩,设计总桩数556根,桩底标高-47.4(-46.9)m,桩顶标高-2.4(-1.9)m;(±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4.670m),基础采用承台形式。
本工程建筑总高度为15.6m;主体结构形式为混凝土排架、轻钢屋面体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本工程设计单位:
昆山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总承包单位:
江苏永泰建造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昆山开发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在桩基础施工前应进行单桩静载荷试验,以确定单桩承载力、施工可能性和施工参数,最终单桩承载力试桩结果为准。
同一条件下的试装数量不少于总根数的1%,且不少于3根。
桩端进入持力层不少于1.0m。
设计对PHC管桩完整性进行小应变测试比例不少于总桩数的20%。
对桩身承载力进行高应变测试比例不少于总桩数的5%。
1.2工程特点:
本工程周边环境如下:
拟建场地位于昆山周市镇内横长泾路,交通十分便利。
本工程全部采用PHC500B100预应力管桩,共556根;有效桩长45米,单桩承载力1400KN,桩顶标高均为-2.4(-1.9)米,打桩采用锤击沉桩方式,以贯入度控制为主桩长控制为辅,以5-2层作为桩端持力层。
2.监理工作依据和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2.1监理工作依据:
2.1.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1.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2.1.3《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2.1.4《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2010浙G22)
2.1.5设计施工图纸及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纪要。
2.1.6政府有关政策、法规等。
2.1.7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和经监理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2.1.8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2验收规定: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划分要求,本桩基工程作为一子分部工程进行验收:
验收不合格桩必须作处理,不符要求或龄期超过一个月以上的桩严禁使用;
l在桩基工程验收前,须提供本桩基的单桩承载力的静荷测试报告,以及桩身完整性的小应变检测报告或接桩探伤报告。
l管桩沉桩分项工程的检验批,一般划分为一批。
若单位工程面积较大,需分批验收,可按施工段、变形缝划分为多个检验批。
2.3桩位和桩顶标高等实测实量项目的质量检验采用全数检验方案。
3.监理工作的流程:
3.1监理质量控制流程
3.1.1成品管桩验收流程
成品
总承包自检后
送成品报验单
厂(场)方提供质保书
分包商自检
监理工程师审批
成品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总承包按规定批量自检并填写报验单
检测单位
专业监理发现有
疑问提出抽检
通知停止使用并运出现场
业主
监理工程师审批
继续使用
上报
不合格
换
成
品
否
可
合格
3.1.2沉桩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流程
3.2.进度控制监理工作流程
施工方上报桩基进度计划
调整进度计划(承包商)
桩基进度计划与总进度计划比较(监理)
不符合
符合
施工方按桩基进度计划实施
不符合
调整进度计划
符合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比较
完成施工
3.3投资控制流程
3.3.1投资控制监理流程月工程量审核流程
施工方上报月完成工程量清单
监理现场计量,审核工程量清单
报业主
3.3.2工程变更监理审核流程
工程变更
监理审核变更方案
不同意
取消变更或调整变更
上报业主和设计审核
同意
工程变更实施
4.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1质量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1.1质量目标风险分析
管桩静压沉桩过程应控制的关键是预应力管桩成品质量配重的合理选择、接装质量、沉桩的质量及最终沉桩贯入度和桩顶标高的控制。
预应力管桩龄期过长,超过1个月以后,蒸压养护的高强砼会疏散,脆性增加,影响桩的耐击打能力,易引起桩身开裂或压碎现象。
由于接桩质量差,可引起桩位偏差,桩身倾斜,严重者接桩处在沉桩过程中或开挖产生侧向土压力作用下松脱开裂,造成严重事故,所以接桩质量至关重要。
由于地层情况不明或地下障碍物未清除使沉桩困难,造成桩身倾斜或桩身破裂。
如不明确最终沉桩贯入度,盲目沉桩,当贯入度过大可能会引起承载力不足问题,当贯入度过小,甚至沉不至设计标高而盲目沉桩,则可能使桩身破碎、折断,同样使承载力损失,及时按实际情况作出判断,防止因沉桩不当造成质量事故。
4.1.2桩位放样允许的偏差如下:
群桩20mm单排桩10mm
4.1.3桩基工程的桩位验收,除设计有规定外,应按下述要求进行:
4.1.3.1当桩顶设计标高与施工场地标高相同时,或桩基施工结束后,有可能对桩位进行检查时,桩基工程的验收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
4.1.3.2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与施工场地标高,送桩后无法对桩位进行检查时,对打入桩可在每根桩桩顶沉至场地标高时,进行中间验收,待全部桩施工结束,承台或底板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再做最终验收。
4.1.3.3打(压)入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
(强制性条文)
表1预制桩桩位的允许偏差(mm)
项
项目
允许偏差
1
盖有基础梁的桩:
(1)垂直基础梁的中心线
(2)沿基础梁的中心线
100+0.01H
150+0.01H
2
桩数为1-3根桩基中的桩
100
3
桩数为4-16根桩基中的桩
1/2桩径或边长
4
桩数大于16根桩基中的桩:
(1)最外边的桩
(2)中间桩
1/3桩径或边长
1/2桩径或边长
注:
H为施工现场地面标高与桩顶设计标高的距离。
4.1.4桩基承载力和质量检测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没有规定时,工程桩进行静载荷试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对砼预制桩桩身完整性检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10根,每个柱子承台下不得少于1根。
4.1.5接桩质量必须符合规范和设计规定,并按要求办理书面隐蔽验收手续,方才能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4.1.6压桩条件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规定。
对昆山市打入桩一般以桩顶标高控制为主,以最后贯入度为辅。
4.2进度控制要点与目标值
4.2.1比较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差异
4.2.2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实施项目进度控制中,要特别重视纷繁复杂的影响因素对进度计划在执行过程呈现的可变性和不均衡性,要注意相关单位对进度的影响,设计对进度的影响、材料物资供应的影响、不利施工条件的影响、资金因素、技术因素、施工组织不当、不可预见事件的发生、对于上述影响要做到有预测并及时处理,对关键线路上的影响因素要全力组织解决。
进度差异导致多个平行分包商计划的变化,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总承包单位予以妥善解决。
4.2.3进度控制目标值为经审核批准的计划进度完成节点。
4.3投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3.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应制定防范性对策,作技术经济合理性预测分析,并宜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
4.3.2专业监理工程师在进行现场计量的基础上,按施工合同的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支付条款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审查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监理人员拒绝计量和该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请。
4.4施工现场质保体系审核
4.4.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4.4.2对桩基分包、总包单位项目班子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资质进行审核,并留下书面报审记录。
5.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5.1监理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措施
5.1.1预应力管桩成品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措施
对每批进场的成品桩质量进行验收重点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含砼强度、钢绞束镦头检验、钢筋复试等报告)和外形尺寸与外观质量等。
a)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要求:
项目
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
桩径
±5mm
用钢尺量
管壁壁厚
±5mm
用钢尺量
桩尖中心线
<2mm
用钢尺量
桩体弯曲
<1/1000L
用钢尺量桩长
顶面平整度
10mm
用水平尺量
b)外观质量:
预应力管桩外观质量要求无蜂窝、露筋、裂缝、色感均匀,桩顶无孔隙。
检验方法:
采用直观方法,对桩顶处用小锤敲击听是否有空隙。
c)预应力桩的运输、堆放、吊放要求
本工程所需的预应力桩全部采用大型平车运输至施工现场。
桩的搁置点必须满足设计要求,搁置点的误差宜控制在±25cm以内。
桩在运输过程中应尽量避免桩身跳动和冲撞。
堆桩场地要求平整、坚实,不能有沉陷,堆桩高度视施工现场场地情况,最高不宜超过3层,以防止桩堆下沉,对于局部较软弱的场地,桩堆下应铺设路基钢板,桩堆应布置在沿道路边缘,(不影响施工为准)以便于运输和卸桩。
在管桩两侧用木楔塞牢,防止滑动,管端要挂标志予以标识。
防止其他物件碰撞而损伤和便于施工现场识别。
5.1.2沉桩施工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5.1.2.1沉桩前准备工作
(a)沉桩准备阶段工作要点是:
核查各打桩区的地质勘察报告,了解土层分布情况,判定沉桩的可能性;进行试打试桩;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确定打桩区域附近的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等级。
(b)管桩基础施工前,应督促施工单位完成下列准备工作:
1)组织有关单位会审图纸;2)调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地下及地上管线、地下建(构)筑物及障碍物;3)可能受打桩影响的建(构)筑物,并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4)场地面应平整,排水通畅,坡度不大于1%,承压能力应满足打桩机稳定的要求;5)在不受施工影响的地方设置坐标、高程控制点及轴线定位点;6)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7)供电、供水、道路、排水、照明、临设房屋等满足施工要求;8)向打桩操作人员作技术安全交底。
(c)管桩基础施工前,应督促施工单位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1)建筑场地的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2)管桩基础的施工图及会审纪要;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4)打桩设备(桩机和桩锤等)的技术性能资料;5)管桩的出厂合格证及产品说明书;6)有关管桩承载力、施工工艺的试验参考资料。
d)当打桩施工可能影响附近建(构)筑物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时,应采取减少震动和挤土影响的措施。
必要时,应对建(构)筑物进行加固处理并设点观测;在毗邻边坡打桩时,应随时注意打桩对边坡的影响。
e)桩尖应根据地质条件和设计要求选用。
f)地下管线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