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既有线工程安全生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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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Z-2标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邯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铁路既有线工程安全生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编制:
复核:
审批:
邯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第一项目部
铁路既有线工程安全生产事故
专项应急预案
一、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一)事故类型
铁路既有线工程施工可能造成的铁路行车事故包括:
列车脱轨、掉道;施工机具、材料、车辆侵限挂碰机车车辆;施工挖断既有光、电缆,造成行车通信、信号中断;封闭作业晚点、顶点,影响正常运输秩序;施工损坏既有行车设备;施工或改建(已使用但未交工)路基、线路、桥梁、通号、接触网等设备达不到列车放行条件;施工防护不到位、违章施工、超前作业等违章事故;施工车辆溜逸;胀轨、跑道等影响列车运行;施工人员或旅客伤亡事故等。
(二)危害程度分析
铁路既有线施工发生上述类型的铁路行车事故,危害程度极大,严重影响铁路正常运输秩序和行车安全,并造成国家财产和施工作业人员或旅客的人身伤亡事故。
二、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
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国家财产和安全、保障铁路运输行车秩序和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杜绝和减少上述安全事故。
2.事故发生后,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尽快恢复铁路运输。
分秒必争,快速抢通线路及有关既有设备,尽快恢复通车和运输秩序。
3.实行分工负责。
在公司、指挥(项目)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权限和本预案的规定,共同做好铁路既有线施工安全事故、行车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4.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
积极采用先进的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对施工安全事故和行车事故的防范能力;不断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救援装备技术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体系
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项目经理
党工委书记
总工程师
施工技术管理部门
*
*
*
物资设备部门
财务部门
综合办公室
保卫部门
计划合同部门
征地拆迁办
试验室
拌和站
安全质量部门
各工区
二、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一)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在项目部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职能部门及相关作业队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迅速有序的开展工作。
(二)成立项目部应急响应领导小组。
1、组长:
李树彬电话:
18678510128
2、副组长:
何建勋电话:
18678510126
3、组员:
王新选(生产安全)电话:
18678510152、张克功(物质设备安全)电话:
18678510138、赵卫国(技术措施)电话:
18678510163、齐延忠(资金保障)电话:
18678510129、武力强(救援车辆机具)电话:
18678515001、韩冠军(医疗、后勤保障)电话:
18678515188。
4、办公室:
电话:
0635—5239076
后勤保障组组长:
劳动人事部门负责人
成员单位:
劳动人事部门、物资设备部门、财务部门
2.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及小组职责
⑴总指挥职责:
发布或解除启动项目部应急救援预案,指挥应急救援。
⑵副总指挥职责:
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协调各应急小组及成员的具体行动,并实施决策。
⑶通讯联络组职责
①确保与总指挥或副总指挥、集团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以及外部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
②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③负责组织对事发现场的拍照、摄像工作;负责对新闻媒体的信息发布和报道;事故扩大应急后,负责向周边居民、社区的对外信息公告。
⑷技术处理组职责
①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②指导抢险抢修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
③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④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
⑤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络。
⑸抢险救援组职责
①实施抢险抢救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断加以改进;
②寻找受害者并转移至安全地带;
③在事故有可能扩大进行抢险抢救或救援时,高度注意避免意外伤害;
④抢险抢救或救援结束后,直接报告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⑹医疗救护组职责
①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受污染等);
②使重度受害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
③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害者至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受害者;
④在事故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⑺后勤保障组职责
①保障系统内各组人员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质的供给;
②提供合格的抢险抢救或救援的物质及设备。
四、预防与预警
(一)危险源监控
1.公司安全质量部门负责汇总所属各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并且牵头组织策划典型危害因素的防治和控制方案,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2.项目部安全质量部门负责本预案规定处理权限的施工安全事故、铁路行车事故信息的收集、调查、处理、统计、分析、总结和报告,同时预测事故发展趋势,发布安全预警信息,制订相应预防措施。
3.公司各二级单位、指挥(项目)部的安全质量部负责本单位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价,提出并实施控制方案,发布安全预警信息,制订相应预防措施。
危险源预防控制措施
序号
危险源
可能导致的事故
预防控制措施
1
线路水平、方向,道岔几何尺寸超限
列车脱线、掉道
严格执行“双签认”制度,施工后线路必须达到临时补修标准及放行列车条件,开通后及时整修线路。
2
施工中挖断光(电)缆
行车通信、信号中断,产生红光带。
指挥失灵,列车冒进或冒出
签定安全协议。
施工前核查、探测地下管线、光(电)缆等隐蔽设施的准确位置,在设备管理单位配合人员到位的情况下方准施工。
3
施工损坏既有设备或有影响
影响行车运输秩序及安全
签定安全协议。
加强对既有设备的防护及制定措施,经常监视既有设备,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工处理,做到“三不动、三不离”,确认对既有设备无影响后,方可放行列车和继续施工。
4
施工材料、机具、车辆侵限
影响行车安全(挂碰机车车辆、列车脱轨、掉道等)或运输秩序
施工材料、机具要经常检查是否稳固和防止侵限;旧轨料及时回收;大型施工机械、机具等,施工时须有防护人员进行防护,在列车通过施工现场时必须停止施工。
5
施工作业车辆溜逸(各种施工车辆)
冲突、冒进、碰撞、脱线、掉道等,影响正常行车
执行有关铁道部、路局等车辆施工、停留规定、车机联控等规定。
6
爆破施工掩埋、损坏既有设备或线路等
影响行车安全
采用封闭作业和控制爆破,爆破前后应设防护、点内作业、清理限界内的土方和危石,检查确认开通线路。
7
既有线施工人员
人身伤亡
进场前安全教育;规定各项作业纪律和卡控措施,落实责任人。
施工必须设好安全防护,邻线来车停止施工、及时下道,听从领导、服从指挥。
不抢道、钻车,不在线路上行走。
8
线路维修、架空线路等施工出现红光带
影响正常行车,造成列车冲突、冒进等安全
线路维修及架空线路等作业,应经常检查各部配件、工具等是否符合绝缘要求,出现异常立即处理。
9
桥涵顶进施工在列车通过时开挖土方
路基坍塌后影响行车或造成事故
桥涵顶进施工应在封闭时间内进行,架空线路保证行车条件,严禁超挖,并应加强防护。
10
既有线封闭施工晚点
影响运输秩序
施工前做好施工准备,科学合理安排施工,开通前认真检查施工设备质量,满足放行条件,做好“双签认”。
11
路基开挖,边坡塌方
影响行车安全
施工时需要开挖路基边坡时,应派人监护。
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向开来的列车发出停车信号,立即处理存在问题。
12
胀轨、跑道
行车安全
当线路方向发生胀轨、跑道预兆时,应先浇水降温,进行拨道,必要时可限速通车或封闭线路。
13
通信、信号、接触网、变配电等施工
影响行车运输和安全
保证在封闭点内作业和完成任务,杜绝违章作业,开通前认真检查所施工的设备质量达到列车放行条件,做好“双签认”。
14
公铁立交施工
影响行车运输和安全或人身伤亡
双方签定安全协议,制定安全措施,施工全过程应派人监护。
按有关规定设置铁路、公路防护,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
(二)预警行动
1.预警信息的发布
施工现场任何人只要发现行车(含人身)事故或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险情后,都要立即以最快捷的方式,如运用固定电话、手机或口头等形式发出警报,通知项目负责人、安质员和现场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实施避险。
2.预警行动
⑴项目负责人、安质员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组织现场作业人员抢险,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首先切断“事故危险源”,密切关注事态发展状态和趋势,同时由项目负责人上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⑵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事故险情,编制事故灾害防治方案,明确防范的对象、范围,提出防治措施,确定防治责任人。
⑶事故险情有可能涉及伤害到周边群众和社区(企事业单位)、时,经公司或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核实后,由项目部派专人分头立即向周边群众和社区(企事业单位)通告,并向当地政府以电话方式报警,以便做好人员疏散避险。
⑷对可能引起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险情,经公司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核实后,应当在发现险情后2小时内报告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当地铁路局。
五、信息报告程序
1.报警系统及程序
⑴事故发生后或有可能发生事故时,目击者有责任和义务立即报告施工现场负责人;
⑵施工现场负责人调查掌握情况后,及时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报告;
⑶公司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接到事故或预警信息后,由安全质量部门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并通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各成员部门及应急工作组负责人;
⑷报警网络
作业人员发现问题
项目部应急组织
作业队长、调度
组员
应急总指挥
指挥部办公室
副总指挥
外援组织
现场救援、解决问题
2.现场报警方式
⑴施工现场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首先拨打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值班电话(安质部门)或调度电话。
⑵施工现场发生火灾事故时,同时拨打火警电话:
119。
⑶事故现场如有人员伤亡时,同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
120。
⑷发生或可能发生铁路行车事故,同时拨打车站值班电话。
⑸施工现场以电话方式报告后,随后用书面材料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3.事故报告内容
⑴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简要经过、人员伤亡;
⑵事故发生单位名称、事故现场项目负责人姓名;
⑶工程项目和事故险情发展事态、控制情况,紧急抢险救援情况;
⑷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分析;
⑸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4.报告时限
事故发生后,1小时之内由事故现场报告给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2小时之内由公司报告给集团公司。
六、应急处置
(一)响应分级
按既有线施工安全事故、铁路行车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Ⅱ级。
当达到本预案应急响应条件时,应启动本预案。
Ⅰ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Ⅰ级应急响应:
①造成四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2人以下死亡,或3人以上、19人以下重伤)。
②造成铁路行车较大及以上的铁路行车事故。
③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铁路行车事故。
④需要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其他铁路行车事故。
(2)Ⅰ级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