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细则范本DOC30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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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细则范本DOC30页
磐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综合楼
建设项目工程
安
全
监
理
细
则
编制:
审核:
山西雅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月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山西磐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介休市建筑设计院
监理单位:
山西雅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
山西省介休市绵山建筑有限公司
二、安全监理范围
施工准备阶段及施工阶段的施工现场安全监理.
三、监理依据
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地方政府安全生产法规;
5、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标准;
6、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与标准;
7、《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13。
四、安全监理目标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实现重大伤亡事故为零。
五、安全监理安全保证
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督促承包单位改善劳动条件,创造适宜的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生产活动中的安全卫生、健康,同时督促帮助承包方根据建筑具体工程的特点,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安全保证体系。
六、安全监理各级岗位职责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1代表法人在本项目中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本项目安全控制情况,对本项目监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1.2领导并组织本项目安全监理工作,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3全面监督安全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2、安全监理工程师
2.1贯彻和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方针、政策、负责本项目中安全监理业务的技术领导工作。
2.2负责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3组织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2.4参加特大、重大伤亡之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客观公正的分析原因,督促施工方制定出防范措施。
2.5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监督施工方是否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2.6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督促并纠正作业违章。
2.7现场发现因工伤亡事故及未遂事故要督促施工方立即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七、监理人员安全守则
1、认真学习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标准,掌握工程施工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
2、掌握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电器设施的安全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知识。
3、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防用品。
4、吊装区域不得停留或行走。
5、严禁赤脚和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登高。
6、上下脚手架应注意其是否牢固、安全,并注意头顶、脚下,以免碰头和坠落。
7、凡患有高血压、贫血症、眩晕、严重心脏病等不适应施工现场工作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发觉疾病,及时就医,不应勉强进入施工现场工作。
8、要注意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的防护设施是否齐全,避免失足。
对现场不安全隐患及时向承包方指出并督促整改。
9、施工检查过程中,进入暗处工作须带手电筒,攀高作业应有防护措施,并两人同行。
10、凡监理需验收的项目,在安全措施未落实前,有权不予验收,并给于指正。
11、重视安全防火,不在禁烟区吸烟,不在办公室和宿舍存放汽油等易燃物品,严禁使用电炉,外出与下班应切断所有用电设备的电源。
八、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及要求
8.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编制项目监理规划时应明确开展现场安全监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安全监理人员职责和权限、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必要时应报建设单位备案。
8.2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大型复杂工程项目也可按阶段分别编制。
监理细则应明确施工安全监理的风险点及其控制要点,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议向施工承包单位进行交底。
8.3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监理人员研究设计文件、有关规定、规范、标准、监理委托合同和安全监理工作细则等文件。
及时传达建设单位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等,并在监理项目部内部建立起定期学习和交流制度。
8.4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监理工程师按有关要求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各类安全施工方案,并收集与安全施工管理工作相关的“安全管理协议书”和“施工安全总交底记录”,发现与法律、法规和安全施工强制性标准不符的应书面要求施工承包单位调整或补充。
8.5安全监理工程师在安全监理日记中填写,记录每天开展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及交底注意事项(包括安全监理工作、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处理意见等内容)。
日记中涉及书面整改要求的应记录相关文件的备存地点。
项目总监应每周不少于一次进行检查,并签署安全监理日记。
8.6监理项目部应与监理工作月报同步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月报。
经安全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作为监理工作月报的附件报建设单位。
8.7总监应组织安全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基础工程、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开工前,编制“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监理工作计划表”,确定各阶段的施工安全风险点,并有针对性地明确安全监理工作对侧,编制相应的监理工作检查要求。
施工安全风险点的确定可参见“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点示例表”的内容确定。
8.8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每周至少一次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工作巡视,并按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对照相关监控要求逐项填写“安全监理工程师日常巡视记录”。
相关的监理监控要点应参照《安全监理工程师日常巡视监控要点》的规定执行。
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安全监理工程师日常巡视记录”应作为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和签发“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依据之一。
8.9项目总监应每月组织举行一次安全监理现场会议(可与周工程例会合并召开),会议主要议程是:
检查上次会议执行情况,汇报进度情况,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具及现场施工安全状况,及必要的新议程,并确定下次会议时间、地点和内容。
对所发现的安全施工隐患,应在会上确定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
由监理项目部根据会议情况专项编制《安全监理现场会议纪要》或在工程例会纪要中反映上述内容。
8.10对在日常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情况,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工承包单位开具“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规定整改期限。
“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必须经项目总监签字才能发出。
在施工承包单位按通知单要求定时、定人、定措施整改完毕后,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验收,并签署整改验收意见(相关程序可参见“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签发程序”)。
8.11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指可能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人员生命安全的)或未按“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要求限期整改的情况,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对指定部位停工整改。
工程暂停令应及时抄送建设单位和项目经理相关负责人,必要时应抄报负责本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的政府部门。
8.12加强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以“安全监理工作联系单”的形式向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书面发出建议和意见,以此加强相互间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8.13监理项目部应严格执行监理公司的安全工作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项目总监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公司负责人报告。
并在12小时内公司报告工程事故情况,具体内容应包括:
简要经过、事故性质、事故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和监理所做的相关工作等。
监理项目部应对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安全监理通知单签发程序
九、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9.1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9.2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
9.3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安拆工、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督促施工企业雇佣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
9.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9.5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
9.6审查下列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附安全验算记录):
基坑支护、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脚手架工程、机械安拆工程、以及其它危险性大的工程。
9.7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十、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10.1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10.2对施工工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
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
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10.3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10.4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未经安全监理人员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
10.5安全监理人员应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跟班监督检查。
十一、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11.1定期学习与交流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研究设计文件、有关规定、规范、标准、安全监理合同、安全监理细则和及时传达建设单位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等,建立起定期学习和交流制度。
11.2填写安全监理日记
11.2.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专业组在填写监理日记时应记录每天监理工作中涉及安全监理的有关内容及交接注意事项。
11.2.2安全监理工程师每天检查各专业组的的安全监理记录,收集有关信息。
。
11.2.3安全监理工程师在安全监理日记中填写每日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1.3安全监理月报
11.3.1“安全监理工作月报”由安全监理工程师编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砼监理工作月报一并报建设单位。
11.4例会记录和来往信函
11.4.1安全监理工作每周一次例会,由资料员负责记录整理、保存。
11.4.2其他有关文件、设计及变更设计图纸、会议记录、安全监理联系单和信函,由有关人员处理后交资料员保存。
十二、安全监理工程师日常巡视监控要点
12.1施工用电监理监控要点
12.1.1安全用电技术管理
12.1.1.1施工现场用电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12.1.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12.1.1.3用点由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执证专业人员管理
12.1.1.4新参加工作的维护电工、临时工、实习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在正式电工的带领下,方可参加指定的工作。
12.1.1.5各种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并作好记录。
12.1.1.6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维护。
12.1.1.7现场用电必须提前进行申请,经用电管理部门批准,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接引。
12.1.1.8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电源。
12.1.1.9配电室和现场电器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
12.1.1.10电气设备部位应设置明显的“严禁靠近,以防触电”的标志
12.1.2安全用电的技术要求
12.1.2.1临时用电现场布置应按施组中用电平面图进行。
12.1.2.2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不得小于30M。
12.1.2.3电缆与道路交叉处应敷设在坚固的保护管内,管的两端宜伸出路基2M。
12.1.2.4低压电缆需架空敷设时,应沿建筑物架设,其架设高度不应低于2M,接头处应绝缘良好,并应采取防水措施,进入变电所、配电所的电缆沟或电缆管在电缆附设完成后应将管口堵塞。
12.1.2.5高压线防护架按方案搭设。
12.1.2.6支线架设高度应确保电缆线高度大于2.5米,架空线高度大于4米。
12.1.2.7现场照明架设高度大于2.4米,危险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
12.1.2.8电箱应统一编号,放置高度下口高于60cm。
12.1.2.9动力开关电箱应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12.1.2.10用电设备、机械设备是否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12.1.2.11变配电装置符合规范要求,供电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室设示警牌、灭火机、绝缘毯、绝缘手套等。
12.2“三室”“四口”防护监理监控要点
12.2.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正确配戴安全帽。
12.2.2在建工程应采用合格安全网封闭。
12.2.3二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12.2.4楼体口应设临边扶手、电梯井口设防护门、电梯井内应每10米设一道平网。
12.2.5预留洞口、坑井设置可靠的防护措施。
12.2.6通道口设置防护棚、施工层超过24米高度设置双层防护棚。
12.2.7阳台、屋面等临边必须设置可靠的防护栏杆。
12.3脚手架搭设监理监控要点
12.3.1立杆基础应有排水系统。
12.3.2架体与建筑物的拉结点水平方向每二个立杆间距小于3.6M,垂直方向每3.6M设一拉撑点。
12.3.3防护栏杆及安全网应在第二步以上设置。
12.3.4剪力撑应每隔9米设一道,夹角为45~60度。
12.3.5立杆间距(24米高度脚手)不大于1.8米,水平高度不得大于2米。
12.3.6每四步设置一层挡脚板。
12.3.7脚手架应设置登高斜道,出入口应设置通道防护棚。
12.3.8钢管脚手架四角设置保护接地及防雷接地。
12.4施工机具监理监控要点
12.4.1打桩施工
12.4.1.1打桩机械准用证齐全、有效。
12.4.1.2打桩机超高限位装置符合要求,作业区域5米以内无高压线。
12.4.1.3起吊钢丝绳润滑良好,无断线超标现象。
12.4.1.4桩机走车轨道铺设应符合出厂说明书规定。
12.4.1.5电动机械电源接线及控制系统接触可靠,连接电缆无破损。
12.4.2井架与龙门搭设
12.4.2.1吊盘超高限位、停靠装置灵敏可靠。
12.4.2.2卷扬机应固定牢靠,绳筒保险装置有效。
12.4.2.3缆风绳应20米设一组,每增10米增设一组。
12.4.2.4钢丝绳断丝不超标、不拖地、过路应设保护。
12.4.2.5楼层卸料平台防护可靠、铺板严密。
12.4.2.6吊盘设安全门、二侧挡板牢固。
架体垂直,连接牢固,包小眼安全网。
12.4.2.7传统系统绳筒上的钢丝不少于三圈。
12.4.2.8吊篮高度超过30米应搭设双层防护棚。
12.4.2.9楼层设置层数标记、上下联络有信号装置。
12.4.2.10附墙装置首道不超7米,把杆高度不超井架顶部。
12.4.2.11架体应设避雷装置。
12.4.3塔式起重机监理监控要点
12.4.3.1每台机装拆配备人员不得少于10名操作人员(包括起重工、塔式起重机司机、电工、电焊工、安拆工、架子工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2.4.3.2经市建委认定的检测机构办理检测,颁发合格证方能使用。
12.4.3.3塔式起重机施工时的人员配备,应确保驾驶员1名,上指挥1名,下指挥1名。
12.4.3.4力矩限制器灵敏、可靠,重量限制器灵敏、可靠,回转限位器灵敏、可靠,行走限位器灵敏、可靠,变幅限位器灵敏、可靠,超高限位器灵敏、可靠,吊钩保险灵敏、可靠,卷筒保险灵敏、可靠。
12.4.4施工升降机监理监控要点
12.4.4.1每台施工升降机装拆配人员不得少于10名操作人员(起重工、塔式起重机司机、电工、电焊工、安拆工、架子工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2.4.4.2经市建委认定的检测机构办理检测,颁发合格证方能使用。
12.4.4.3吊笼底部四周设防护围栏。
12.4.4.4升降机周围三立面应搭设双层防坠棚。
12.4.4.5驾驶室与各楼层必须设置通讯联系装置。
12.4.5小型施工机具监理监控要点
12.4.5.1搅拌机与砂浆机必须设置专用开关电箱,搭设操作防护棚,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验收合格牌。
12.4.5.2木工平刨机、电锯应搭设防护棚,设置专用开关电箱安全装置齐全,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验收合格牌。
12.4.5.3电焊机应配置专用开关电箱、二次侧空载降压装置,一次侧电源线不超5米,外壳有可靠接地,进出线侧设防护罩有防雨措施,挂验收合格牌。
12.4.5.4手持电动工具应设置开关电箱,有可靠接地装置,施工人员操作磨石子机、一类手持工具和潜水泵等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12.5操作平台监理监控要点
12.5.1落地操作平台搭设监理监控要点
12.5.1.1底部坚实平整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12.5.1.2立杆、剪力撑、拉结符合施组设计要求,拉结必须与建筑物连接。
12.5.1.3操作施工作业面四周防护严密、牢靠、安全。
12.5.1.4登高扶梯齐全,进入作业面的通道牢固平整,无明显高低。
12.5.1.5操作平台搭设完毕经项目负责人验收,验收合格后应挂设验收合格牌,限载标志牌(内外均挂)方能使用。
12.5.2悬挑式钢平台监理监控要点
12.5.2.1搁置点与上部拉结必须设置在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其他施工设备上。
12.5.2.2斜拉杆或钢丝绳在构造上两边各设前后两道。
12.5.2.3应设置4个经过验算的吊环。
12.5.2.4安装时钢丝绳绳卡不得少于4个。
12.5.2.5悬挑平台安装完毕,经项目负责人验收,验收合格后挂牌挂设限载标志牌(内外均设)才能使用。
12.6个人防护监理监控要点
12.6.1安全帽配戴正确,系好帽扣。
12.6.2安全带完好无缺,使用时高挂低用。
12.6.3绝缘鞋、绝缘手套、电焊工脸罩应完好并准确使用。
12.6.4专业施工人员须持证上岗。
12.6.5危险作业应有保护人员。
12.7特殊工种监理监控要点
12.7.1专职安全员须持建筑行业培训的上岗证,其有效期为4年。
12.7.2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要持委颁发的上岗证,其有效期为2年(外地培训发证的,须上海复训)。
12.7.3井架搭设操作人员须持提升井架搭拆操作证,其有效期为2年(架子工不能搭设井架)。
12.7.4塔吊、人货两用电梯、起重指挥持证上岗(每台塔吊的配备人员:
塔吊驾驶员1名,起重指挥2名)。
12.7.5小型机械、如木工机械、搅拌机、砂浆机等操作证,企业内部可以自行培训发证,其有效期为一年。
12.8基坑施工监理监控要点
12.8.1基坑施工方案要有应按施组设计要求进行。
12.8.2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临边应设置防护。
12.8.3坑壁支护应按方案实施,按要求实施基坑环境监测,基坑变形最大值和日变形量不能超过规定的限值。
12.8.4基坑施工应设置有效排水系统。
12.8.5坑边荷载、堆土、机械设备距坑边距离符合方案规定要求。
12.8.6上下基坑必须设置登高措施。
12.8.7进场施工机械已经验收、司机持上岗证、作业区设警戒线。
12.9土方工程的安全监理
12.9.1土方开挖之前的施工方案的审核。
12.9.2土方爆破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的检查。
12.9.3装载机作业范围不得有人平土。
12.9.4土方回填时,打夯机工作前,应检查电源线是否有缺陷和漏电,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机械是否装置电开关保护,机械不准带病运转,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
12.10挖土工程的安全监理
12.10.1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没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12.10.2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报告处理。
12.10.3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坡道板等加固措施,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
12.10.4配合挖铲的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12.10.5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12.10.6基坑上周围必须设置1.2M高护栏,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楼梯。
12.10.7开挖基坑时,必须设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土壤结构。
12.10.8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有无管线,要掌握地质情况,以利考虑开挖过程中的意外应急措施(流砂等特殊情况)。
12.10.9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运输,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荷而引起土体位移或支撑破坏。
12.10.10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破坏或拉损支撑。
12.11模板支撑系统监理监控要点
12.11.1支撑材质钢管外径不得小于ф48×3.5mm钢管,无裂缝等。
12.11.2立柱稳定,包括支撑高度、立柱间水平支撑、纵横向剪刀撑间距、立杆间距(纵向、横向)等符合方案要求。
12.11.3作业环境2米以上高处制模,作业人员要有可靠的立足点,防护措施完善。
12.11.4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佩带安全带,并应系牢。
12.11.5安装与拆除5M以上的模板,应搭脚手架,并设防护栏杆,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操作。
12.11.6高空、复杂结构模板的安装与拆除,事先应有切实的安全措施。
12.11.7遇6级以上的大风时,应暂停室外的高空作业,雪、霜、雨后应清扫施工现场,略干不滑时再进行工作。
12.11.8两人抬运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
传递模板、工具应用运输工具或绳子系牢后升降,不得乱抛,组合钢模板拆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钢模板及配件应随装拆,随运送。
严禁从高处掷下,高空拆模时,应有专人指挥,并在下面标出工作区,用绳子和红白旗加以围住,暂停人员过往。
12.11.9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12.11.10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口盖好,砼板上的预留洞,应在模板拆除后即将洞口盖好。
12.11.11高空作业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台,上下要使用梯子,不许站在墙上工作,不准站在大梁底模上行走,操作人员严禁穿硬底鞋及有跟鞋作业。
12.11.12拆模板时禁止使用5cm×10cm木料,钢模板作立人板。
12.11.13在钢模及机件垂直运输时,吊点必须严格要求,以防坠落伤人,模板顶撑排列必须符合施工荷载要求,尤其遇地下室吊装,地下室顶模板,支撑还另需考虑大型机械行走因素,每平方米支撑数,必须符合载荷要求,拆模时,临时脚手架必须牢固,不得用拆下的模板作脚手板。
脚手板搁置必须牢固平整,不得有空头板,以防踏空坠落。
12.11.14禁止使用5cm×10cm木料作顶撑
12.11.15支撑、牵杆等不得搭在门窗柜和脚手架上,通路中间的斜撑、拉杆等应设在1.8m以上。
12.11.16装拆模板时,作业人员要站在安全地点进行操作,要主动避让吊物,增强自我保护和相互保护的安全意识。
12.11.17在进行SBS卷材热粘法施工时,现场要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配置灭火设施,液化气瓶、罐的储存要符合安全要求。
12.12钢筋工程
12.12.1钢筋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应在地面进行,不准在高空进行。
12.12.2现场绑扎悬空大梁钢筋时,不得站在模板上操作,必须要在脚手板上操作。
绑扎独立桩头钢筋时,不准站在钢筋上绑扎,也不准将木料、管子、钢模板穿在钢筋内作为立人板。
12.12.3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到模板1M以下,才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12.12.4起吊钢筋时,规格必须统一,不准长短参差不一,不准一点起吊。
12.12.5切割机使用前,须检查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有否漏电电,切割机后方不准堆放易燃物品。
12.12.6高空作业时,不得将钢筋集中堆在模板和脚手架板上,也不要把工具、钢箍、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板上,以免滑下伤人。
1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