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小型煤矿初步设计编制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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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小型煤矿初步设计编制规定

云南省小型煤矿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

云南省煤矿转型升级方案已陆续批复,近期承接的祥云县、宾川县、南华县、剑川县小型煤矿,井田地质构造复杂程度简单~中等;开采近水平~急倾斜薄~厚煤层群,煤层赋存较稳定;煤种单一,均为无烟煤;水文地质条件简单~中等;开采技术条件简单,瓦斯矿,属不易自燃煤层,无煤尘爆炸性。

为统一本次设计原则和技术标准,提高设计质量,缩短设计周期,快速、优质、高效完成设计任务,根据云南省小型煤矿相关政策和要求,并经请示有关领导,特制定本规定(试行)。

一、主要编制依据

1、《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

2、《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GB50399-2006;

3、《煤矿斜井井筒及硐室设计规范》GB50415-2007;

4、《煤矿采区车场和硐室设计规范》GB50534-2007;

5、《煤矿巷道断面和交岔点设计规范》GB50419-2007;

6、《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7、《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煤行管字[2000]第81号);

8、《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08;

9、《煤炭工业矿井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标准》GB/T50554-2010;

10、《煤炭工业矿井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标准》MT/T1151-2015;

11、《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4]5号);

12、《云南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推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煤矿项目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云煤整顿办[2015]4号;

13、《云南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大理州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方案的审查确认意见(第一批)》(云煤整审[2014]10号);

14、《云南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大理州煤矿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方案的审查确认意见(第二批)》(云煤整审[2014]18号);

15、《云南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楚雄州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方案的审查确认意见》(云煤整审[2014]19号);

16、《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南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大理州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方案的会审意见(云国土资矿[2014]110号);

17、《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南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大理州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方案的审查确认意见(第一批)》(云国土资矿[2014]144号)。

18、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方案;

19、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方案;

20、《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南省煤炭工业局关于下发楚雄转型升级煤矿矿区坐标范围有关事宜的通知》(云国土资矿[2015]72号)。

二、主要设计原则

1、矿井瓦斯等级确定、瓦斯防治设计应以“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结论及其可靠性分析作为设计依据;按“矿井瓦斯参数测定报告”提供的参数预测开采水平、最终水平煤层瓦斯含量及瓦斯涌出量;水患防治依“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中的相关结论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采取相应防治措施。

如果井口及工业场地靠近河流,应计算其最高洪水位标高。

1、矿井工程名称依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方案审查确认意见的矿井名称和转型升级类别确定,工程名称及工程编号见表1。

 

表1矿井工程名称、转型升级类别及工程编号表

序号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1

祥云县金逵煤矿整合重组工程初步设计

C1037

2

祥云县晟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尔昌煤矿整合重组工程初步设计

C1038

3

祥云县方才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国旺煤矿整合重组工程初步设计

C1039

4

云南光成矿业有限公司祥云县光成煤矿整合重组工程初步设计

C1040

5

宾川县州城镇永乐煤矿整合重组工程初步设计

C1041

6

宾川县州城镇丰宁煤矿整合重组工程初步设计

C1042

7

宾川县州城镇顺丰煤矿整合重组工程初步设计

C1043

8

南华县红土坡镇味粒山煤矿大德郎井整合重组工程初步设计

C1044

9

南华县红土坡镇味拉山煤矿烂木场井整合重组工程初步设计

C1045

10

南华县一街乡野猪塘煤矿锅铲箐井扩建工程初步设计

C1046

11

南华县一街乡野猪塘煤矿塘箐井扩建工程初步设计

C1047

12

剑川县双河村谷庄箐矿井扩建工程初步设计

C1048

2、根据云南省整顿关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云煤整审[2014]10号、19号审查确认,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均为0.15Mt/a。

转型升级后矿井服务年限按《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GB50399-2006规定,不宜小于7.5a,依《云南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推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煤矿项目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云煤整顿办[2015]4号)规定,“对煤炭产业转型升级方案中保留的非新建煤矿项目可适当放宽其服务年限”,但设计仍应尽量满足规范要求的服务年限。

矿井原则上以“一矿一面”达产,但急倾斜煤层如果计算的年推进度太大,可适当放宽,以“一矿二面”达产。

3、矿界平面坐标范围内的深部限采标高以上可不留设井田境界煤柱,考虑深部水平(下山)需设置排水系统,巷道应提高5m布置。

但说明书应注明,若生产中井田深部边界调整至限采标高,限采标高以上必须留设井田境界煤柱。

据了解云南省煤层开采后岩层移动观测资料较少,本次设计暂采用《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附表5-3中硬岩选取岩层移动角,即走向移动角δ=70°,上山移动角β=70°—0.6α(α—煤层倾角),下山移动角γ=70°。

4、依《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08规定,移交生产及达到设计生产能力时小型矿井开拓煤量可采期应大于2a,准备煤量可采期应大于8个月,回采煤量可采期应大于3个月。

5、从实际出发,认真分析整合重组前矿井现状、井田资源条件、外部建设条件,充分利用井上、下既有工程和设施,以节省建设投资。

井田开拓依中天鼎立公司和业主共同审定的方案设计。

6、矿井为低瓦斯,勘探程度较低,为查清煤层赋存情况,主要大巷、上(下山)应贯彻“多掘煤巷、少掘岩巷”的原则,尽量布置在不易自燃的煤层中。

7、整合重组后应依靠科技进步,采用正规采煤方法,淘汰落后生产工艺,结合矿井实际实行机构化改造,走规模化、现代化发展道路。

依《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4]5号)要求。

“开采煤层厚度在0.8m以上,地质条件简单到中等复杂的水平、近水平、缓倾斜、倾斜煤层的煤矿必须实现机械化采煤”。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煤层工作面采用伪倾斜(伪倾斜角25°)布置普采工艺;急倾斜煤层除倾角大于55°,煤层厚度大于1.30m采用伪倾斜(伪倾斜角25°)柔性掩护支架开采外,其他均采用伪倾斜分段密集采煤方法,工作面伪倾斜角取35°为提高掘进机械化程度,掘进工作面采用掘进机械化作业线钻爆法施工,配备煤(岩)装载设备。

8、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113条规定,“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必须设置1条专用回风道”。

专用回风道专门用于回风,不得运料或安设电器设备,低瓦斯矿可以行人。

采区设计每个区段应设轨道、回风两条石门。

8、急倾斜近距离煤层区段高度的确定,暂不考虑上部煤层开采后底板滑动对下部煤层的影响。

9、矿井设计生产能力较小,原煤选用轨道运输,回采工作面下部呈双巷布置,工作面运输巷铺设刮板输送机,轨道巷敷设轨道,两巷以联络眼连通,以原煤自溜实现运输方式转换。

联络巷下方设简易闸门,联络巷间距按工作面运输巷刮板输送机长度确定。

10、斜井井筒(含暗斜井)、采区上(下)山倾角不宜大于25°,选用单钩串车担负原煤及辅助提升,铺设22kg/m钢轨、钢筋砼轨枕。

中部甩车场选用ZDK-5-15型甩车道岔,对仅担负辅助提升的斜井井筒(暗斜井)、采区上、下山,甩车道岔选用ZDK-4-12型;车场铺设ZDK-4-12型分车道岔。

井底车场、采区车场存车线有线长度分别执行《煤矿井底车场设计规范》GB50535-2009、《煤矿采区车场和硐室设计规范》GB50534-2009规定,车场空、重车线长度见表2。

表2车场空重车线有效长度

运输方式

采区

井底车场

上部车场

中部车场

下部车场

机车牵引

1列车加5m

(1列车加5m)

1.5列车加5m

(1列车加5m)

1列车加5m

(0.5列车加5m)

1.5列车加5m,另加材料线5辆矿车

小绞车、人推车

3钩

(2钩)

4钩

(2钩)

5~10辆矿车

(5辆矿车)

5钩,另加材料线5辆矿车

注:

括号内为仅担负辅助提升的车场长度。

11、垂深超过50m的斜巷采用架空乘人装置运送人员,为减少井巷工程量、降低工程造价,可将架空乘人装置布置在主斜井(含暗斜井)、采区轨道上(下)山,但必须要求矿井采用“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安全措施。

按《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要求,大巷长度超过1.5km,上、下班应采用平巷人车运送人员。

12、选用KFU-1.1型翻斗矿车(外形尺寸:

长×宽×高=2200×1200×1350mm3,轴距900mm,自重760kg)运输煤(矸),其数量按排列法计算确定。

另按矿车使用数量10%配备MC1-6A材料车、5%配备MPC1-6A平板车,备用量均按使用量10%计取,普采矿井另配MPC13.5-6B重型平板车20辆(含备用)。

13、主斜井(含暗斜井)、采区上(下山)混合提升选用缠绕式提升绞车,提升设备能力富余系数依《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发改运行[2006]819号)规定的1.1~1.2计取。

14、排水设备按“生产地质报告”预计矿井涌水量计算选型,开采水平以下涌水暂按转排考虑,主排水泵硐室长度应依转排水量预留1台水泵位置设计。

15、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33号)精神,在井下避灾路线上,结合矿井瓦斯等级,回采工作面推进长度小于1000m,不设临时避难硐室,在距离采掘工作面1000m范围内建设永久避难硐室。

当井下发生灾害事故时,为无法及时撤离的遇险人员提供生命保障,并与井下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讯联络等系统相连接,形成井下整体性的安全避险系统。

依《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15号)要求的“各紧急避险设施的总容量应满足突发紧急情况下所服务区域全部人员紧急避险的需要,包括生产人员、管理人员及可能出现的其他临时人员,并应有一定的备用系统”。

16、矿井地处云贵高原滇西南山区,属构造剥蚀、侵蚀中低山地貌,地形坡度较陡,工业场地狭窄,总平面应依地形呈台阶简化布置,以减少土、石方工程量,节省占地面积。

若工业场地内无法布置辅助厂房及仓库,应在附近另选场地布置,两场地间采用汽车运输联系。

17、设计矿井位于高地震烈度带,依我国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剑川县为8度地震区(第一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0.30g、祥云县、宾川县为8度地震区(第二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0.20g;南华县为7度地震区(第三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0.15g。

应按相应规范要求采取抗震设防措施。

1)依《煤矿斜井井筒及硐室设计规范》GB50415-2007-3.2.3条3款强制性条文规定。

“在地震烈度为7度及以上的地区,斜井井口至坚硬岩层间必须采取钢筋砼砌碹支护,且碹体向坚硬岩层内至少延伸5m”。

2)本次设计工业场地大部分利用原有场地扩建布置,地面建筑依《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对建筑场地的划分,宜选择有利地段,避开不利地段、并不在危险地段建设。

3)地面建筑设计应采用规则形体。

根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及其防震设防标准、并按建筑类别限制建筑物高度及层数,依《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规定采取相应的抗震设防加固、隔震、消能减震措施。

18、结合云南省小型煤矿特点和矿井实际,充分利用既有建(构)筑物,参照原《煤炭工业小型煤矿设计规定》(能源基[1992]885号),因地制宜合理确定设计标准,以减少工业建筑与行政、公共建筑工程量、节省工程造价。

1)辅助厂房建筑面积:

机修间300m2(普采矿井另加200m2),坑木加工房60m2,消防材料库24m2,油脂库30m2,器材库300m2。

2)行政公共建筑面积指标(按原煤生产在籍人数计):

任务交待室0.65m2/人,浴室更衣室1.4m2/人,矿灯房0.35m2/人,食堂0.65m2/人,单身宿舍8.5m2/人。

办公楼、单身宿舍尽量利用既有设施,单身宿舍建筑面积按在籍人数50%计算。

19、井巷工程由于受井下同时作业场所的限制,耗时最长,建井工期以井巷工程为主线安排,土建、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与井巷工程平行交叉作业。

为了加快施工速度,缩短建设周期,暂按招标方式优选施工队伍(二级施工企业),结合当前二级施工企业队伍素质、技术装备、管理水平,并参照《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GB50399-2006要求的各类巷道掘进速度,巷道进度指标确定如下:

岩石平巷:

100m/月,岩石斜巷:

上山掘进80m/月,下山掘进70m/月;

半煤岩平巷:

150m/月,半煤岩斜巷:

上山掘进120m/月,下山掘进105m/月;

开切眼:

200m/月,硐室、交岔点800m3/月

20、结合设计选用的采煤工艺分别安排矿井竣工投产后的产量递增计划,普采工艺2年达产,第一年、第二年分别按设计生产能力70%、90%安排产量,炮采工艺1年达产,达产前按设计生产能力80%安排产量。

21、矿井采用“三.八”工作制,在籍人数按排岗定员(附:

劳动定员明细表)确定,全员工效按采煤工艺、移交生产时工作面个数分别控制,即普采工艺2.6t/工,炮采工艺:

一井一面2.2t/工,一井两面1.8t/工。

22、遵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国发[2009]27号)规定,煤炭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30%,由企业自筹,其余70%利用商业银行贷款,流动资金30%(铺底流动资金)由企业自筹,其余70%采取商业银行短期贷款筹集。

23、根据《煤炭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实施细则》(国能煤炭[2011]380号)有关规定估算建设工程项目流动资金、成本费用及财务评价指标。

1)按规定的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主要构成要素周转天数(取中值),采用分项详细估算法估算项目流动资金。

2)依规定的成本费用经济内容,固定、可变成本比例估算生产时期单位成本、总成本费用。

3)财务评价中,基准收益率按税前10%,税后8%计。

三、设计内容、深度

1、说明书

据了解云南省对小型煤矿初步设计说明书章节安排尚无规定,本次设计说明书仍执行《煤炭工业矿井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标准》(下称“编制标准”)GB/T50554-2010,按二十二章安排,并补充规定如下:

1)第三章补充第一节,转型升级前矿井概况,原节次顺延。

2)补充插入第十八章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以下原章次顺延。

3)说明书叙述内容可依云南省小型煤矿特点适当精简。

4)说明书插表全部采用“编制标准”中插表的内容。

5)对矿井设计的主要生产环节:

工业场地位置选择、井田开拓方式、采煤方法、原煤和辅助运输方式、提升、排水、通风、压风设备选型、矿井电源等应作多方案比选,方案比较后应有文字叙述结论意见。

2、附图

1)依“编制标准”要求,并参照云南省同类型矿井设计,初步设计附图目录见表3。

表3附图目录

序号

章次

图纸名称

固定号

比例

备注

1

第一章

井田地质地形图

采用

2

综合地质柱状图

采用

3

煤层底板等高线及资源量估算图

采用

4

主要地质剖面图

采用

5

第三章

井田开拓方式平、立面图(急倾斜煤层出立面图)

109-1

1:

5000或

1:

2000

6

井田开拓方式剖面图

109-2

1:

2000或

1:

1000

7

井田开拓方式水平切面图(急倾斜煤层)

109-3

1:

5000或

1:

2000

8

采掘工程平面图

采用

9

井上下对照图

180

1:

5000或

1:

2000

与井田开拓方式平面图一致

10

XX水平井底车场平面图

121

1:

500

斜井开拓

11

第四章

采区巷道布置及机械配备平、立面图(急倾斜煤层立面图)

163-1

1:

2000或

1:

1000

急倾斜煤层移交时布置2层煤,按分层布置出图

12

采区巷道布置及机械配备剖面图

163-2

1:

2000或

1:

1000

13

巷道断面图册

122

1:

50

含井筒

14

第五章

井下运输系统图

124

示意

15

第六章

容易、困难时期通风系统及通风网络图

171

示意

16

第七章

井下避灾路线图

175

示意

17

第八章

井下压缩空气管道系统图

217

1:

2000或

1:

1000

与采区图一致

18

地面生产系统平、剖面图

430

1:

1000或

1:

500

19

主斜井井口机械设备布置图

411

1:

200或

1:

100

20

矿井机修间设备布置平面图

431

1:

100

21

矿井地面总布置图

490

1:

5000或

1:

2000

22

第十章

工业场地总平面布置图

449-1

1:

500

23

风井场地总平面布置图

449-2

1:

500

中央并列式通风不出图

24

第十一章

工业场地地面主变电所布置图

261-1

25

风井场地变电所布置图

261-2

26

地面配电系统图

261-3

27

井下配电系统图

261-4

28

第十二章

通信系统网络图

262-1

29

安全生产监控系统网络图

274

30

安全监测传感器布置图

170

31

人员定位系统图

262-2

32

第十四章

井下消防、洒水管路系统图

845

1:

2000或

1:

1000

与采区图一致

注:

上述附图可根据图面布置分解或合并,同时调整附图号尾序号

2)“井田开拓方式平、剖面图”、“采区巷道布置及机械配备平、剖面图”、“工业场地总平面布置图”、“风井场地总平面布置图”、“矿井地面总布置图”内容及深度应符合《煤炭工业矿井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MT/T1151-2011附录C的规定要求。

3、主要机电设备及器材清册、概算书

1)依《矿井建设单位工程统一名称表》归类及排序

2)主要机电设备及器材清册封面后应附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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