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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2017年沈阳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中职组“车加工技术”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编号:

ZZ-14

赛项名称:

车加工技术

赛项组别:

中职组

赛项归属产业:

加工制造类

二、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检验和展示中职院校车削加工技术等相关专业的教学改革成果以及学生的通用技术与职业能力,引领和促进中职院校与本赛项相关专业的教学改革,激发和调动行业企业关注和参与教学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提升中职院校的人才培养水平。

三、竞赛内容与时间

(一)竞赛内容

车加工技术技能竞赛分2个模块,4项竞赛任务。

其中识图与绘图、产品加工工艺制订部分为1.5小时(90分钟),操作加工为5小时(300分钟)。

具体内容如下:

1.识图与绘图15%

根据任务书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手找出零件图纸(纸质)上的错误,用赛场提供的制图软件重画图纸,并将错误部分改正,绘制出符合机械制图标准的DWG图纸存盘,使用PDF虚拟打印机打印出PDF格式文件并存档。

2.产品加工工艺制订10%

根据任务书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已修改完成的图纸进行工艺分析,通过赛场提供的制图软件,选择合理的工艺卡片模板,并在选择的工艺卡片模板中(DWG格式)填写相应的工艺内容,使用PDF虚拟打印机打印出PDF格式文件并存档。

3.组合件操作加工58%

根据任务书要求,按照赛题图纸(纸质)、使用赛场提供的毛坯材料及赛场配置的竞赛用车床,完成组合件的加工。

组合件3-4件。

4.批量件操作加工12%

根据任务书要求,按照赛题图纸(纸质)、使用赛场提供的毛坯材料及赛场配置的竞赛用车床,完成批量件的加工。

批量件为1种,提供4件毛坯,要求加工3件。

5.职业素养5%

职业素养是在产品生产加工任务过程中评定,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操作设备的规范性,工、量、刀具的正确使用和整齐摆放。

(2)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及安全防护(含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护目镜的穿戴)。

(二)竞赛时间安排;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日期

时间

地点

内容

10月11日

装备学校

车工考试

10月12日

装备学校

车工考试

四、竞赛方式

(一)竞赛采用个人赛方式。

沈阳市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原在沈省属中专、直属学校、职业教育中心、市行办学校、技工学校、民办中职学校、高等院校附属中专)全日制在籍学生;同时邀请沈阳经济区其它七城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参赛。

(二)竞赛队伍组成:

1.沈阳市参赛选手以学校为单位组队报名,经济区其它七城市的组队报名工作由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协调,并上报大赛办。

2.学生组个人赛每校报3人。

3.学生参赛选手均可指定指导教师,每名指导教师不限于指导一名参赛选手。

(三)组织机构:

由大赛办和各承办单位具体实施,下设本赛项专家组、裁判组、仲裁组等工作机构。

(四)竞赛场次:

采取多场次进行,由大赛办按照竞赛日程表组织各领队参加公开抽签,确定各队参赛场次。

参赛队按照抽签确定的参赛时段分批次进入比赛场地参赛。

(五)赛位的确定:

赛场的赛位号统一编制,参赛选手在比赛前30分钟到赛项指定地点接受检录,进场前15分钟抽签决定赛位号,抽签结束后,随即按照抽取的赛位号进场,然后在对应的赛位上完成竞赛规定的工作任务。

五、竞赛流程

竞赛期间的日程安排如下:

日期

时间

内容

备注

考前

9月中旬

说明会、熟悉场地

临时通知

第一天

13:

00~15:

00

召开领队会、抽场次签

13:

00~13:

30

理论知识竞赛选手检录、入场

13:

30~15:

00

全体选手理论知识竞赛

第二天

06:

30~07:

00

操作技能竞赛第一场选手检录、安全生产教育、入场、熟悉机床、检查下发物品

07:

00~12:

00

操作技能竞赛(第一场)

12:

30~13:

00

操作技能竞赛第二场选手检录、安全生产教育、入场、熟悉机床、检查下发物品

13:

00~18:

00

操作技能竞赛(第二场)

第三天

06:

30~07:

00

操作技能竞赛第三场选手检录、安全生产教育、入场、熟悉机床、检查下发物品

07:

00~12:

00

操作技能竞赛(第三场)

12:

30~13:

00

操作技能竞赛第四场选手检录、安全生产教育、入场、熟悉机床、检查下发物品

13:

00~18:

00

操作技能竞赛(第四场)

六、竞赛试题

专家组在正式比赛前一个月在大赛官网上发布竞赛样题及评分标准,正式赛题与样题形式上保持一致,难度相比于样题适当降低。

为保证比赛公平,同一日比赛试题保持一致,不同日比赛的试题难度不变,内容有变化。

七、竞赛规则

(一)报名资格及参赛队伍要求

1.参赛选手资格:

报名选手的资格为2016年度在籍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成人中专)学生;

2.凡在上届沈阳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同类赛项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再参加同一项目同一组别的赛项。

3.组队要求:

学生每校限报3人。

4.人员变更:

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

如备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因故无法参赛,必须经大赛办核实后予以更换。

(二)熟悉场地

1.大赛办安排赛项说明会结束后各参赛队统一有序的熟悉竞赛场地、设备,但不允许切削。

2.熟悉场地时不发表没有根据以及有损大赛整体形象的言论。

3.熟悉场地严格遵守大赛各种制度,严禁拥挤,喧哗,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三)文明参赛要求

1.竞赛现场提供普通车床、竞赛毛坯、相关技术资料、工具及部分刀具等,选手不得自带任何纸质资料和存储工具,如出现较严重的违规、违纪、舞弊等现象,经裁判组裁定取消比赛成绩。

2.操作技能竞赛分批依次进行,参赛队的竞赛场次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具体见抽签办法);理论知识竞赛采用全部选手在同一时间段进行。

3.参赛队按照参赛场次进入比赛场地,利用现场提供的所有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竞赛任务。

4.比赛开始前由竞赛监督抽取竞赛赛题,同一场次比赛采用相同的竞赛赛题。

5.比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比赛时间内,食品和饮水由赛场统一提供。

6.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禁止不安全操作和野蛮操作,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若因选手个人因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和设备故障,不予延时,情节特别严重者,由大赛裁判组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决定(最高至终止比赛),并由裁判长上报竞赛监督;若因非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由大赛裁判组视具体情况做出延时处理并由裁判长上报竞赛监督。

7.如果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应报裁判员批准,比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比赛相关工作。

8.裁判长在比赛结束前15分钟对选手做出提示。

操作技能竞赛,裁判长宣布比赛结束后,选手应立即按下机床“进给保持”键,离开机床至指定位置,然后选手在现场裁判员的监督下停止机床运转并卸下工件,3分钟之内必须把赛件、工作任务书上交至收件裁判员,如选手未按规定执行,裁判有权按下机床“进给保持”键,要求选手离开机床至指定位置;理论知识竞赛,裁判长宣布比赛结束后,选手应立即停止各项工作并等待收卷裁判员收卷(答卷、存盘等工作须在竞赛90分钟内完成)。

9.选手上交赛件至收件裁判员须由选手和现场裁判共同完成。

10.选手提交的赛件应经过清理,赛件提交后,收件裁判员、现场裁判和选手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11.比赛结束,选手应立即清理现场(包括机床和工作台及周边卫生并卸下卡爪等),经裁判员和现场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此项工作将在选手职业素养环节进行评判。

15.为保证大赛的公平、公正,竞赛监督在赛件的指定位置上做标记,以便做好检验、评分和保密工作。

(四)赛场规则

1.比赛赛位的抽签

选手在参加比赛检录入场时,抽取比赛赛位号。

选手在比赛赛位抽签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后,进入比赛赛位准备比赛。

比赛场次和比赛赛位号抽签确定后,选手不准随意调换。

2.理论知识竞赛规则

(1)理论知识竞赛为所有选手同时竞赛,竞赛赛场提供比赛所用计算机,并提供足够数量的备用计算机。

(2)参赛选手凭参赛证、学生证、身份证按正式比赛开始时间提前30分钟准时到达赛场集合,抽取比赛机位号,现场裁判对参赛选手的身份进行核对,赛前15分钟选手进入比赛现场对软、硬件竞赛设备进行确认,比赛开始15分钟后不得入场。

(3)参赛选手不得携带任何技术资料、工具书、笔记本电脑、通讯工具、摄像工具以及其他即插即用的硬件设备进入赛场,否则取消选手比赛资格。

(4)参赛选手必须在裁判宣布比赛开始后才能进行比赛。

竞赛结束前将文件按要求存档。

(5)比赛过程中选手不得随意离开机位,不得与其它选手交流或擅自离开赛场。

如遇问题时须举手向裁判员示意,否则按违规行为处理。

(6)比赛过程中只允许裁判员、工作人员进入现场,选手必须严格遵守比赛规程,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并接受现场裁判和工作人员的监督和警示。

若因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无法继续比赛,裁判长有权决定终止比赛。

若因非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如果确定为设备故障问题,裁判长将酌情给予延时。

(7)比赛结束前15分钟,裁判长提醒选手比赛即将结束。

比赛结束后,选手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保存结果须经裁判员检验,选手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任务书、赛卷不得带出赛场。

(8)参赛选手若提前结束竞赛,应由选手向裁判员举手示意,并且配合工作人员完成竞赛结果的确认工作,裁判员记录竞赛终止时间。

(9)比赛结束后,现场裁判和工作人员检查选手使用的计算机,如有异常,须向裁判长报告,由裁判组裁定参赛选手成绩是否有效。

(10)裁判组对有效答卷及时评定成绩,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3.操作技能竞赛规则

(1)操作技能竞赛,参赛选手在赛前30分钟,凭参赛证、学生证和身份证(三证必须齐全)进入赛场检录,抽取赛位号并由裁判长进行安全教育,赛前15分钟统一进入赛场,确认现场条件,赛前5分钟在发卷区域统一领取赛题,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后才可切削操作。

(2)由于选手自身原因迟到影响竞赛时间不予延时;选手迟到15分钟取消比赛资格(从裁判长宣布竞赛开始计时),比赛开始30分钟后,选手方可离开赛场。

(3)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必须穿工作服、防砸防刺穿劳保工作鞋,佩戴护目镜,女选手要求带工作帽,且长发不得外露。

(4)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要求刀具、量具摆放整齐,竞赛过程中裁判组将安排裁判员对参赛选手的安全防护、操作规范和工具、量具、刃具摆放状况进行拍照,照片将作为选手职业素养评分依据。

(5)选手离开比赛场地时,不得将草稿纸等与比赛相关的物品带离比赛现场。

(6)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办签发的相关证件,着装整齐。

(7)除现场裁判员和参赛选手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区域。

赛场安全员、设备和软件技术支持人员、工作人员必须在指定区域等待,未经裁判长允许不得进入比赛区域,候场选手不得进入赛场。

4.成绩评定

(1)操作技能竞赛现场评分

操作技能竞赛现场裁判依据现场记录表,对参赛选手的操作规范、现场表现等进行记录,在当天竞赛结束后依照现场电子照片和现场记录表对选手职业素养和现场表现进行评判,评判组由5名现场裁判员组成,一名裁判员任组长,评判时,依据评分表,对各评价要素采用同一时间对职业素养和现场表现等评价要素分别出牌的方式打分(从1-1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剩余3个数之平均值。

(2)结果评分

赛件检测裁判对参赛选手提交的赛件和赛卷,依据赛项评价标准进行评价与评分,零件外观评判等主观评价要素由5名裁判员共同评分;手工进行零件尺寸精度和几何精度等客观要素评价须由3名裁判员共同评分;

(3)抽检复核

为保障成绩统计的准确性,监督组对赛项总成绩排名前30%的所有参赛选手的成绩进行复核;对其余成绩进行抽检复核,抽检覆盖率不得低于20%。

监督组将复检中发现的错误通过书面方式及时告知裁判长,由裁判长更正成绩并签字确认。

错误率超过5%的,则认定为非小概率事件,裁判组需对所有成绩进行复核。

4.成绩公布

(1)录入。

由评审裁判将赛项总成绩的最终结果录入赛务管理系统。

(2)审核。

大赛办将赛务系统中录入的成绩导出打印,经赛项裁判长、仲裁组、监督组和大赛办审核无误后签字。

(3)报送。

将裁判长、仲裁组及监督组签字的纸质打印成绩单报送大赛办。

(4)公布。

由大赛办在大赛网公布比赛成绩。

八、竞赛环境

(一)识图与绘图、产品加工工艺制订

竞赛在相对独立的计算机机房内进行。

选手之间互不干扰,不能相互直视彼此的屏幕。

(二)操作加工

1.承办校根据报名人数及设备最终数量,提供面积与竞赛规模相适应的竞赛场地。

赛场设在规范的厂房内,设立相对独立赛位,标明编号,确保选手不受外界影响参加比赛。

赛场提供稳定的照明、水、电、供电应急设备等。

2.每个赛位配有工作台,供选手书写、摆放工、量具。

3.赛场提供比赛用加工用毛坯、辅料和耗材。

4.每个赛位配有相应数量的清洁用品。

5.赛场设有设备维修和电力抢险等人员待命,并设置安全应急通道,以防突发事件。

6.赛场配备服务、医疗、生活补给站等公共服务设施,为选手和赛场人员提供服务。

九、技术规范

(一)职业素养

1.敬业爱岗,忠于职守,严于律已,刻苦钻研;

2.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探索,敏于创新;

3.认真负责,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精益求精;

4.遵守操作规程,安全、文明生产;

5.着装规范整洁,爱护设备,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有序。

(二)职业标准

1.竞赛标准

按照《车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09年修订)》标准实施。

2.操作技能竞赛命题要素

竞赛命题要素如表2所示。

表2竞赛命题要素

命题要素

组合赛件

批量赛件

外圆

必有

必有

端面

必有

必有

内孔

必有

必有

外圆台阶

必有

必有

内孔台阶

必有

可有

外锥面

必有

可有

内锥面

必有

没有

外圆沟槽

必有

可有

内圆沟槽

必有

没有

端面槽

可有

没有

外三角螺纹

必有

可有

内三角螺纹

必有

没有

外梯形螺纹

可有

没有

内梯形螺纹

可有

没有

内外蜗杆螺纹

没有

没有

内外锯齿螺纹

没有

没有

外圆偏心

可有

没有

内孔偏心

可有

没有

表面粗糙度要求

必有

必有

几何精度要求

必有

可有

3.加工精度要求

加工精度要求如表3所示。

表3加工精度要求

命题要素

内容说明

公差等级

外圆

最大外径<Φ80mm

公差精度等级≥IT6

内孔

最小内径≥Φ18mm

公差精度等级≥IT7

长度

公差精度等级≥IT7

内外锥面

涂色检查配合度

接触面≥70%

外圆沟槽

槽宽、槽深

公差精度等级≥IT8

端面槽

槽宽、槽深

公差精度等级≥IT8

外三角螺纹

螺距1.5

螺纹精度等级≥IT6

内三角螺纹

螺距1.5

螺纹精度等级≥IT7

外梯形螺纹

螺纹精度等级≥IT7

内梯形螺纹

螺纹精度等级≥IT8

(可用配合精度替代)

表面粗糙度

Ra0.8,Ra1.6,Ra3.2

几何精度

精度等级IT7-IT9

4.操作技能竞赛材料

45号钢(热轧出厂后未做任何热处理),硬度约170-220HB。

十、技术平台

(一)理论知识竞赛

1.计算机软、硬件

处理器:

不低于i3或兼容处理器,主频2GHz以上;

内存:

不低于2G;

硬盘:

可用磁盘空间(用于安装)不低于5G;

操作系统:

Windows7操作系统。

2.绘图软件:

中望机械设计软件。

3.其他软件:

PDF阅读器(AdobeReader9以上版)、搜狗拼音输入法、搜狗五笔输入法、PDF虚拟打印机。

4.打印设备:

A4激光打印机

(二)操作技能竞赛

1.竞赛用设备

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CA6140A车床

2.竞赛刀具和量具

操作技能赛场中竞赛刀具不做限制,允许选手依据公开竞赛样题自带相应的刀具和量具(数量不限)。

3.竞赛夹具

赛场为CA6140A车床统一提供手动三爪卡盘和相配套的硬爪。

十一、成绩评定

(一)评分标准

车加工技术项目竞赛内容分为三个任务,按百分制计分原则,分别为识图与绘图,占总比分的15%;产品加工工艺制订,占总比分的10%;操作加工,占总比分的75%;具体评分细则如表4。

表4车加工技术项目竞赛配分表

一级指标

比例

二级指标

配分

识图、绘图

15%

1.修改图纸错误部分

2

2.按照国家机械制图标准绘制零件图。

7

3.尺寸标注及图框、标题栏

4

4.形位公差、技术要求注写

1

5.虚拟打印PDF图纸。

1

加工工艺

10%

1.工艺实施可行性。

3

2.工艺安排合理性

2

3.刃量具的选择和切削量的合理选择

3

4.专业术语使用准确性。

1

5.虚拟打印工艺(PDF)。

1

产品加工

组合件

58%

1.主要尺寸精度

30

2.次要尺寸精度

10

3.要素完整性

5

4.零件表面质量

7

5.零件的形状精度、位置精度

3

6.产品装配

3

批量件

12

完成一个合格品配3分,共四件

12

职业素养

5%

操作设备的规范性,工、量、刀具的摆放和正确使用

2

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及安全防护(含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护目镜的穿戴)

3

总分

100

(二)评分方法

1.检测人员组成

赛前成立现场裁判组和赛件检测及理论赛卷评判裁判组,进行理论知识赛卷和操作技能赛件的手工检测、主观分评价、职业素养评价。

2.评分流程

主观评分和手工测量数据应该由每一个参与评判的裁判员签字确认后提交给裁判长妥善保存。

3.评分方法

(1)识图与绘图评分:

本任务评分设2位评分裁判,每位裁判按评分细则负责全部选手的作品成绩评定,最终成绩取2位裁判的平均分,若对于某位选手评定的成绩出现±10%偏差的,需在裁判长主持下进行复核。

(2)产品加工工艺制订评分:

由5名评分裁判根据评分规则分别独立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以其余的3个得分的平均分为最终成绩。

(3)操作加工评分:

评分裁判根据评分标准,采用精密手工量具、粗糙度样板等对工件逐项检测评分;考虑选手手工量具的测量误差,其测量结果,超差在0.003mm以内为合格。

组合件评分以尺寸和要素为单位,超差或未加工不得分。

批量件评分以单个零件为单位,所有尺寸均合格,即为合格品方能得分。

4)职业素养评分:

由5名现场裁判根据评分规则分别独立进行现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以其余的三个得分的平均分为最终成绩。

十二、奖项设定

1.奖项设定

本赛项奖项设个人奖。

竞赛个人奖的设定为:

以赛项实际参赛选手总数为基数,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0%、20%、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2.名次排序方法

(1)名次的排序根据选手竞赛总分评定结果从高到低依次排定;

(2)选手竞赛总分相同者,按独立赛件得分高者优先;

(3)选手竞赛总分和独立赛件得分均相同者,按批量赛件得分高者优先。

十三、赛项安全

赛事安全是技能竞赛一切工作顺利开展的先决条件,是赛事筹备和运行工作必须考虑的核心问题。

大赛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大赛期间参赛选手、指导教师、裁判员、工作人员及观众的人身安全。

(一)比赛环境

1.大赛办须在赛前组织专人对比赛现场和交通保障进行考察,并对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赛场的布置,赛场内的器材、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如有必要,也可进行赛场仿真模拟测试,以发现可能出现的问题。

承办单位赛前须按照大赛办要求排除安全隐患。

2.赛场周围要设立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发生意外事件。

比赛现场内应参照相关职业岗位的要求为选手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

在具有危险性的操作环节,裁判员要严防选手出现错误操作。

3.大赛办须会同承办单位制定开放赛场和体验区的人员疏导方案。

赛场环境中存在人员密集、车流人流交错的区域,除了设置齐全的指示标志外,须增加引导人员,并开辟备用通道。

4.大赛期间,承办单位须在赛场管理的关键岗位,增加力量,建立安全管理日志。

5.参赛选手进入赛位、赛事裁判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场所,严禁携带通讯、照相摄录设备,禁止携带记录用具。

如确有需要,由赛场统一配置、统一管理。

赛项可根据需要配置安检设备对进入赛场重要部位的人员进行安检。

(二)组队责任

1.各学校组织代表队时,须安排为参赛选手购买大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各学校代表队组成后,须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对所有选手、指导教师进行安全教育。

3.各参赛队伍须加强对参与比赛人员的安全管理,实现与赛场安全管理的对接。

(三)应急处理

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发现者应第一时间报告大赛办,同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

大赛办应立即启动预案予以解决并报告组委会。

赛项出现重大安全问题可以停赛,是否停赛由大赛办决定。

事后,大赛办应向组委会报告详细情况。

十四、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员在报名获得审核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筹备过程中,队员因故不能参赛,学校所属教育主管部门需出具书面说明并按相关规定补充人员并接受审核;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队员,不得允许队员缺席比赛。

2.参赛队按照大赛赛程安排凭大赛办颁发的参赛证、学生证及身份证参加比赛及相关活动。

3.各参赛队按竞赛大赛办统一安排参加比赛前熟悉场地环境的活动。

4.各参赛队按大赛办统一要求,准时参加赛前领队会,领队会上举行抽签仪式。

5.各参赛队要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6.各参赛队在比赛期间,应保证所有参赛选手的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和其它意外事故的发生,为参赛选手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7.各参赛队要发扬良好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

(二)指导教师须知

1.指导教师经报名、审核后确定,一经确定不得更换,如需更换,按大赛人员变更规定履行程序,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定优秀指导教师资格。

2.对申诉的仲裁结果,领队和指导教师应带头服从和执行,还应说服选手服从和执行。

3.指导教师应认真研究和掌握本赛项比赛的技术规则和赛场要求,指导选手做好赛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4.领队和指导教师应在赛后做好技术总结和工作总结。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竞赛规则和竞赛纪律,服从裁判员和竞赛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安排,自觉维护赛场秩序,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否则以弃权处理。

2.参赛选手在赛前熟悉机床和竞赛时间内,应该严格遵守数控车工工艺守则和数控车工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出现安全事故。

3.参赛选手不得将通讯工具、任何技术资料、工具书、自编电子或文字资料、笔记本电脑、通讯工具、摄像工具以及其他即插即用的硬件设备带入比赛现场,否则取消选手比赛资格。

4.参赛选手应严格按竞赛流程进行比赛。

5.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并佩戴大赛办签发的参赛证件,按比赛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场地参赛。

6.理论知识竞赛时间为1.5小时,操作技能竞赛时间为5小时,参赛选手按照裁判长指令开始、结束比赛。

7.参赛选手须按时到赛场等候检录(赛前30分钟)、抽签进入赛场,并按照指定赛位号参加比赛。

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比赛。

已检录入场的参赛选手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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