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城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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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城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任
水府办发〔2017〕154号附件
水城县2017年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
项目
内容
指标要求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需提交资料
完成时限
一、政策完善(45分)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
(25分)
1.辖区政府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沟通制度。
(10分)
(1)成立辖区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明确部门职责,4分。
县政府办
县卫计局
乡(镇、街道)、部门
政府文件,成立领导小组,成员覆盖各相关部门,部门职责分工明确;责任书签订。
7月31日前
(2)设立示范区建设工作办公室,2分。
政府成立慢防办文件。
(3)每年召开1次及以上领导小组工作会议,2分。
县慢防办
乡(镇、街道)、部门
通知、签到册、会议纪要等文字、图片资料。
7月31日前
(4)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召开联络员会议,2分。
县慢防办
乡(镇、街道)、部门
联络员名单,会议记录;通知、签到册、会议纪要、解决什么问题。
7月31日前
2.辖区政府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5分)
(1)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规划,3分。
县发改局
十三五规划和年度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或者工作报告(红头文件)。
7月31日前
(2)政府制定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分。
县政府办
县卫计局
将示范区建设的职责明确到部门(红头文件)。
7月31日前
3.慢性病防控融入部门政策规章制度,有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相关的政策规章制度。
(5分)
抽查5个部门制定落实相关健康政策情况。
凡制定并落实,每个部门得1分,制定但没有落实,每个部门得0.5分。
满分5分。
县慢防办
乡(镇、街道)、部门
部门、乡(镇、街道)提供2017年度工作计划(要体现慢性病、健康相关内容)、慢性病和健康相关政策制度文件及有关实施情况。
8月31日前
4.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督导制度,开展示范区建设的多部门联合督导。
(5分)
(1)每年组织2次由5个及以上部门参与的联合督导,每次得1分;低于5个部门参与得0.5分。
慢防办
乡(镇、街道)、部门
1.制定督导方案、下发督查通报等相关文件及督导工作记录,要求至少有5部门参与,每年2次以上;
2.督导内容包括信息沟通共享、激励问责、质量控制等3个运行机制。
1.8月15日前完成督导方案制定;
2.8月底前开展工作督导
(2)联合督导内容主要包括部门合作建立的信息沟通共享、激励问责、质量控制等3个基本运行机制情况,每个机制分值为1分。
(二)保障慢性病防控经费。
(10分)
1.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决算管理。
(3分)
(1)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决算管理,共2分。
县财政局
县卫计局
政府文件或财政文件。
(2)经费预算执行率100%,1分。
拨款文件与财务凭证。
2.辖区政府按规划、计划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专款专用。
(5分)
(1)辖区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3分。
县财政局
县卫计局
财务凭证与拨款的文件。
(2)慢性病防控经费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2分。
财务凭证。
3.保障疾控机构的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
(2分)
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占疾控机构业务总经费的比例>10%,2分;10%,1分;10%以下不得分。
县财政局
县卫计局
财务凭证。
(三)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
(10分)
1.辖区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
(2分)
(1)辖区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纳入绩效考核目标工作,2分。
县政府办
乡(镇、街道)、部门
下达《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及绩效考核文件,体现主要部门应履职的健康工作相关目标(文件、计划)。
8月31日前下达目标管理责任书
(2)抽查5个部门执行情况,发现2个及以上部门没纳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者不得分。
乡(镇、街道)、部门
各乡镇街道、部门提供部门2017年度计划和2017上半年工作总结(计划、总结报告与绩效考核兑现情况)。
8月31日前
2.辖区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落实问责制。
(8分)
(1)抽取4个相关部门职能科室,询问相关职责知晓与执行情况。
部门履职合格的覆盖率达100%,8分。
乡(镇、街道)、部门
各乡镇街道、部门提供相关职能科室工作职责资料,并与其绩效考核挂钩。
8月31日前
二、环境支持(50分)
(一)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20分)
1.开展健康家庭、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建设,数量逐年增加。
(8分)
(1)开展健康家庭活动的健康社区占辖区社区总数的30%以上,4分;20-30%,1分;20%以下不得分。
县卫计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教育局
乡(镇、街道)
1.乡(镇、街道)提供《室内健康支持性环境名单一览表》及有关文件;
2.乡(镇、街道)提供健康社区有关资料、健康家庭活动方案、活动资料(家庭名单、活动照片);
3.县市场监管局提供健康食堂、餐厅、餐饮的有关资料;
4.县教育局提供健康学校的有关资料。
1.8月15日前完成部门资料收集;2.8月31日前完成现场检查
(2)健康单位、学校、餐饮(食堂、餐厅)每类不少于5个,每类4分;每少1个扣0.5分。
(3)现场评估发现每类中有1个不达标,该类不得分。
2.开展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健康一条街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数量逐年增加。
(4分)
(1)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一条街等,每建设1类,1分,满分4分。
疾控中心、
乡(镇、街道)
各相关街道提供:
1.《室外健康支持性环境名单一览表》及相关文件;
2.健康公园、步道、小屋的有关照片资料。
1.8月15日前完成部门资料收集;2.8月31日前完成现场检查
(2)现场评估发现1个不达标,该类不得分。
3.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专项行动。
(8分)
(1)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的“三减三健”专项行动、每开展一项得1分,满分6分。
乡(镇、街道)、部门
1.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的“三减三健”专项行动活动方案文件;
2.活动开展的资料(活动记录表、活动照片)。
8月31日前
(2)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低于本省平均水平3%以上,各1分。
社会因素调查报告。
(二)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
(10分)
1.社区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检测内容包括身高、体重、腰围、血压等。
(5分)
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的乡镇、街道覆盖率不低于30%,5分;覆盖率20-30%,3分;20%以下不得分。
县卫计局
乡(镇、街道)
1、乡(镇、街道)在卫生部门之外再设立至少一个自助检测点(健康社区必设)、乡(镇、街道)提供所设点名单;
2.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的社区名单;
3.自助检测点的日常维护管理、规章制度等;
4.提供图片资料。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并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
(5分)
(1)设置健康检测点的机构覆盖率>80%,2分;70-80%,1分;70%以下不得分。
县卫计局
乡(镇、街道)
1.创建健康小屋/自助检测点的文件方案。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名单。
3.设立健康检测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名单。
4.提供个性化健康指导的佐证资料(指导记录等)。
(2)提供个性化健康指导的机构比例>50%,3分;40-50%,2分;30-40%,1分;30%以下不得分。
(三)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10分)
1.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居民健身设施完好,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2分)
(1)社区15分钟健身圈的覆盖率>90%,1分;70-90%,0.5分;70%以下不得分。
县文广局
乡(镇、街道)
县文广局提供:
1.新建社区15分钟健身圈分布汇总表及覆盖率;
2.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说明。
8月31日前
(2)设备完好100%,0.5分;其余0分。
(3)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平米,0.5分。
2.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
(2分)
(1)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100%,1分;其余0分。
县文广局
乡(镇、街道)
1.相关的文件方案制度。
2.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清单一览表;
3.有条件的单位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资料。
8月31日前
(2)有条件的单位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30%,1分;30%以下不得分。
3.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活动,组织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
(2分)
(1)开展工间健身活动单位覆盖率≥80%,1分;80%以下不得分。
县机关工委
县总工会
乡(镇、街道)、部门
1.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名单。
2.开展工间操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有相关的文件和工间操制度。
3.健身竞赛有活动方案,总结以及活动的照片等相关佐证资料。
8月31日前
(2)每年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至少1次健身竞赛活动,1分;未开展不得分。
4.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
(2分)
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的比例达到100%,2分;80-100%,1分;80%以下不得分。
县教育局
县文广局
1.相关的文件方案制度。
(实施方案,通知文件)
2.能体现学生锻炼1小时的工作计划、总结或者课程安排、教学计划等相关佐证资料。
3.所有中小学名单。
4.每个学校执行情况,督导情况。
8月31日前
5.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2分)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40%,2分;35-40%,1分;35%以下不得分。
县文广局
乡(镇、街道)、部门
1.相关的文件方案制度。
2.体现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数以及比例的相关资料。
8月31日前
(四)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
(10分)
1.辖区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3分)
辖区100%的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3分;95%-100%,1分;95%以下不得分。
县爱卫办
乡(镇、街道)、部门
各成员单位现场张贴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8月31日前
2.禁止烟草广告。
(1分)
(1)辖区有禁止烟草广告的政策文件,0.5分。
县规管局
县规管局提供:
禁止户外烟草广告的政策文件及落实情况说明;
8月31日前
(2)辖区未发现烟草广告,0.5分。
3.建设无烟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
(2分)
(1)覆盖率均达100%,2分;低于100%不得分。
县爱卫办、
县教育局、
乡(镇、街道)、部门
1.建设无烟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有关文件通知;
2.无烟机关名单、无烟学校名单、无烟卫生机构名单。
8月31日前
(2)抽查发现1个单位不合格,不得分。
4.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提供简短戒烟服务。
(2分)
(1)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的医疗机构覆盖率≥80%,1分;80%以下不得分。
县卫计局
医疗卫生机构
1.相关文件方案制度。
2.所有医疗机构名单。
3.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的医疗机构名单。
4.培训文件及相关资料。
5.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简短戒烟服务的相关资料。
(2)提供简短戒烟服务的医疗机构覆盖率100%,1分;100%以下不得分。
医疗机构包括辖区所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
5.降低辖区15岁以上成人吸烟率。
(2分)
15岁以上成人吸烟率低于25%,2分。
县爱卫办
县教育局
提供问卷调查资料。
三、体系整合(30分)
(一)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
(15分)
1.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和分工明确、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8分)
(1)辖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订实施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的方案,4分。
县卫计局
医疗卫生机构
提供相关的制度(体系建设方案及三个部门职责分工的文件)及信息平台,查看防、治、管的情况,查阅相关的文件以及考核兑现情况。
(2)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4分。
2.建立完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等的工作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的整合。
(7分)
(1)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督导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有效运行,2分。
县卫计局
医疗卫生机构
县疾控中心
1.提供督导报告。
体系运行、质控、绩效评价机制相关文件。
2.技术指导和对口支援相关文件或协议等。
(2)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运行、质控、绩效评价机制,3分。
(3)疾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对口支援,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2分。
(二)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
(15分)
1.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职能有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室,配备专职人员。
(5分)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室,2分。
县疾控中心
1.成立独立科室文件。
附专职人员名单,专业人员总名单。
2.接受培训通知或学分。
(2)专职人员占本机构专业人员总数的比例≥10%,2分;5-10%,1分;低于5%不得分。
(3)每年接受上级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1分。
2.二级以上医院配备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履行相应的公共卫生职责。
(5分)
(1)二级以上医院有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部门,2分。
县卫计局
辖区二级以上医院
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相关资料。
1.医院提供部门、职责、人员名单。
2.培训通知、签到、照片、总结等。
(2)二级以上医院有专职的公共卫生人员承担慢性病防控工作,2分。
(3)二级以上医院每年组织对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慢病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1分。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
(5分)
(1)基层医疗机构设有单独的科室负责慢性病防控工作,1分。
县卫计局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提供科室名称、人员名单(文件)。
2.上级培训通知、学分。
对下级培训通知、签到、照片、总结等。
(2)基层医疗机构有专职的公共卫生人员承担慢性病防控工作,2分。
(3)基层医疗机构每年接受上级培训不少于4次,1分。
(4)基层医疗机构每年组织对村医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医护人员的培训不少于2次,1分。
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28分)
(一)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
(10分)
1.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定期传播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
(2分)
(1)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每月不少于2次,2分。
县委宣传部、县卫计局
提供媒体刊播、合订本等资料,互联网登录可查询相关内容。
2.开展社会性大型健康日活动,扩大传播慢性病防治和慢性病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的范围。
(2分)
辖区每年至少开展4次健康主题日大型宣传活动,应包括肿瘤宣传周、全国高血压日、世界糖尿病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爱牙日等,2分。
县疾控中心
乡(镇、街道)、基层医疗机构
查阅活动方案、现场照片、总结等资料。
大型活动是指参与人数超过300人(含分会场)。
3.各社区设有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向居民普及慢性病防控的知识与技能。
(3分)
(1)健康教育活动室在当地社区的覆盖率达100%,1分。
县卫计局、县文广局
乡(镇、街道)
1.健康教育活动室社区情况汇总、覆盖率说明、健康教育活动室照片;2.健康宣传栏社区情况汇总及覆盖率说明;
3.社区宣传栏照片;
4.社区健康讲座开展情况汇总及计划。
8月31日前
(2)健康宣传栏社区覆盖率≥90%,内容至少2个月更新1次,1分。
(3)社区健康讲座每年≥4次,每次不少于50人,1分。
4.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行为方式教育。
(3分)
(1)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100%,1分。
县教育局
1.小学开设健康教育课名单、课时汇总及覆盖率说明;
2.幼儿园开设健康教育课名单、课时汇总及覆盖率说明;
3.开设健康教育课有关文件、代表性教材。
8月31日前
(2)健康教育课包括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等内容,每学期以班级为单位,课程≥6学时,2分;低于6学时不得分。
(二)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10分)
1.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
(6分)
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60%,6分;50-60%,4分;低于50%不得分。
县疾控中心
乡(镇、街道))
县疾控中心提供相关调查报告。
2.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4分)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4分;10-20%,3分;10%以下不得分。
(三)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
(8分)
1.辖区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
(2分)
(1)有5个及以上的群众健身团体,1分。
县文广局
乡(镇、街道)、部门
1.填报《群众健身团体名单汇总表》;
2.配备健康指导员和志愿者情况汇总说明。
8月31日前
(2)配有健康指导员和志愿者,1分。
2.每年至少开展1次多部门组织的集体性健身活动。
(2分)
定期开展政府支持、企事业单位承担参与并积极支持的健身活动,每年≥1次,2分;未开展不得分。
县文广局
乡(镇、街道)、部门
县文广局提供1次以上由政府支持、企事业单位承担的多部门参与健身活动计划、方案、图片等资料
8月31日前
3.鼓励社区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社区自我健康管理活动。
(4分)
有自我健康管理小组的社区覆盖率达到50%,4分;40-50%,2分;40%以下不得分。
县卫计局
乡(镇、街道)、卫生院
乡(镇、街道)卫生院提供慢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数量、名单汇总及各小组相关活动资料。
8月31日前
五、慢性病全程管理(87分)
(一)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加强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早期发现与管理。
(20分)
1.开展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
(7分)
(1)学生健康体检率≥90%,2分;80-90%,1分;80%以下不得分。
县教育局
县卫计局
县教育局提供2016年学校健康体检率情况汇总、相关资料及学生体检率说明。
8月31日前
(2)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90%,2分;80-90%,1分;80%以下不得分。
乡镇街道卫生院
(3)每2年1次体检并开展健康指导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员工数超过50人的企业的覆盖率≥50%,3分;40-50%,2分;40%以下不得分。
县直机关工委、
乡(镇、街道)、部门
县直机关工委提供机关事业单位清单、体检通知、情况汇总;县总工会提供企业(员工超50人)清单、体检通知、情况汇总和覆盖率说明。
8月31日前
2.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早期发现诊治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
(13分)
(1)医疗机构首诊测血压率≥90%,2分;低于90%不得分。
县卫计局
县总工会
县乡医疗机构、
县卫计局、各级医疗机构提供相关资料。
通知文件、制度、门诊日志。
(2)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每1项1分,满分4分。
县总工会提提供相关资料。
通知文件、方案、筛查名册、结果统计。
8月31日前
(3)具备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4种技术并提供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覆盖率≥50%,3分;40-50%,1分;低于40%不得分。
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相关资料。
机构名单、具备4种技术并提供服务的机构名单、仪器采购凭据。
(4)提高加强个人健康档案与健康体检信息的利用,发现高危人群登记率100%,2分;高危人群纳入健康管理率≥30%,2分。
高危人群筛查登记名册、纳入健康管理名册。
(二)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
(25分)
1.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
(7分)
(1)建立分级诊疗制度,2分。
县卫计局
医疗机构
文件、方案、制度。
(2)落实并开展高血压与糖尿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3分。
(3)依托信息平台实现分级诊疗,2分。
2.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
(6分)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98%,6分;低于98%不得分。
县卫计局
医疗机构
卫计局提供相关资料。
文件、方案、总结、签约合同。
总结、半年、年度考核结果、问卷调查。
3.提高18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
(4分)
(1)18岁以上高血压知晓率≥60%,2分;40-60%,1分;低于40%不得分。
乡(镇、街道)卫生院
(2)18岁以上糖尿病知晓率≥50%,2分;30-50%,1分;低于30%不得分。
4.提高35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
(4分)
(1)35岁以上高血压患者管理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2分;高于3-5%,1分;低于3%不得分。
各乡(镇、街道)卫生院
(2)35岁以上糖尿病患者管理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2分;高于3-5%,1分;低于3%不得分。
。
5.提高管理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控制率。
(4分)
(1)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2分;高于3-5%,1分;低于3%不得分。
乡(镇、街道)卫生院
(2)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2分;高于3-5%,1分;低于3%不得分。
(三)在重点人群中开展口腔疾病防治。
(6分)
1.实施儿童窝沟封闭,社区协同开展健康口腔活动。
(3分)
(1)辖区内实施儿童窝沟封闭学校比例≥60%,2分;50-60%,1分;低于50%不得分。
县教育局
县卫计局
1.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清单;
2.12岁儿童体检中龋患率有关资料。
8月31日前
(2)乡(镇、街道)卫生院协同开展健康口腔活动,1分。
2.控制12岁儿童患龋率。
(3分)
辖区12岁儿童患龋率低于25%,3分;不达标不得分。
(四)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机构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15分)
1.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
(10分)
(1)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4分。
县卫计局
医疗卫生机构
(2)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3分。
(3)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3分。
2.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
(5分)
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5分。
县卫计局
医疗卫生机构
(五)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
(7分)
1.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有中医综合服务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