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年度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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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年度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农业局年度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全市农业系统紧紧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这一目标,健全监管体系,落实监管责任,深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逐步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农产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努力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积极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认证和证后监管工作,成效明显。
全市未发生农产品安全事件,继续保持了稳定向好的农产品安全局面。
现将XX年农产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周密安排,及时部署。
按照省厅、省局和市食安办有关会议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
3月9日,在全市农业工作会议上,局长对全市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做了全面部署。
相继下发《XX市XX年动物产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XX市XX年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意见》、《XX年XX市畜牧水产系统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XX年“瘦肉精”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实施方案》、《XX市XX年暑期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全年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为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有条不紊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逐级签订责任书,落实各级监管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主管部门负监管职责”的总原则,市县农牧渔主管部门之间、主管部门与相关企业之间,都分别签订了质量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各自职责分工和任务目标。
做到了职能清楚、责任明确,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环扣一环、层层有人管的全程监管责任体系。
(三)持续开展了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遏制了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各县市区按照市局下发的《全市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分别制定了本县活动实施方案,全市围绕畜牧水产养殖、出栏、屠宰、饲料兽药生产经营、蔬菜种植基地、农资经营门店等关键环节,继续组织实施了“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农兽药残留物超标、饲料、农资打假、水产品药残等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重点对饲料兽药农药生产经营企业的生产经营资质、生产记录、进销货台账、质量承诺卡、产品标签、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等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严防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二是重点对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档案的填写和饲料、兽药的规范使用,蔬菜种植基地农药的规范使用,尤其是对休药期、间隔期、弃奶期、弃蛋期的执行等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排查,严防农兽药残留超标产品流入市场;三是重点对生猪、肉牛、肉羊养殖环节、乡级动物卫生防检分站(所)、定点屠宰场(点)、牛羊集中屠宰区域的“瘦肉精”自检和监督抽检、溯源单的使用与保存、检测与检疫同步制度的实施等内容进行了全面排查,杜绝“瘦肉精”的非法使用;四是对水产养殖企业的规章制度落实、三项记录建立、投入品管理(包括禁用药、休药期、药品库、饲料库、资料档案室、生产车间管理)等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排查,从源头上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五是开展了种子、农药、化肥等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在生产、经营、使用三个环节对农资、高毒及限用农药进行排查和检测,通过专项治理,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提高了农业投入品质量,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农业生产安全。
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各类执法检查排查人员万人次,检查排查养殖场、蔬菜种植基地、饲料兽药生产经营单位、屠宰企业、农资经营门店等共万家次。
全市共查处各类农产品违法违规问题562起。
其中,种植类296起(种子155起、农药109起、肥料32起);动物产品安全类266起(检疫217起、兽药42、查获假劣兽药、冒用无公害产品标识1起)。
其中,移送公安机关病死畜禽类案件4起。
严打重处有效遏制了农产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尤其是出售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违法犯罪行为明显减少,案件比去年下降了75%。
(四)连续开展了“百日会战”、动物屠宰环节“瘦肉精”专项整治、养殖环节“瘦肉精”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有效遏制了“瘦肉精”反弹势头。
7月15日,全省“瘦肉精”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视频会议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及时组织召开了由局“瘦肉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我市《“瘦肉精”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实施方案》,对整治重点、整治目标和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县(市、区)也都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
活动期间,共排查肉牛(羊)养殖场(户)7024家,饲料生产经营企业53家,肉牛(羊)屠宰场点37家,收购贩运单位和个人71家,签订承诺书近8000份,完成“瘦肉精”尿样抽检38782批次。
为使专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市局制定了《“瘦肉精”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督导方案》,组成6个督导组于8月24日-9月4日对全市所有县(市、区)“瘦肉精”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
各督导组由兽医处、畜牧处、质监处、监督所、饲料办、动检队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与负责督查的县(市、区)责任捆绑。
10月中旬,市局组成4个组分赴XX县等6个牛羊重点县现场抽检尿样1600余批。
经过拉网式排查检查和抽测,未发现“瘦肉精”违法使用行为。
之后又于11月26日至12月9日、12月15日至12月25日分别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动物屠宰环节“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和养殖环节“瘦肉精”隐患大排查活动。
(五)组织开展了重要节日期间集中整治活动,确保了农产品消费安全。
为确保市民两节期间吃上“放心肉”,1月20日-2月11日,我局会同市商务局对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场点进行了联合督导检查。
2月5-6日,分管局领导带队,组织兽医处、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检疫队以及三区执法人员共二十余人,分组对市区内生鲜肉交易市场、超市、贮存冷库、生猪屠宰场点及牛羊鸡集中屠宰区域开展了联合执法大检查。
活动期间邀请保定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全程跟踪采访报道,营造了良好宣传氛围。
“五一”、“中秋国庆”期间,我局动物检疫队对XX市区主要生鲜肉经营市场(主要是外埠肉)进行了集中检查和整治,通过集中检查活动,进一步规范了肉品市场经营秩序,净化了肉品市场经营环境,震慑了违法经营和不法商贩,及时消除了市区动物产品安全隐患,有力的保障了节日期间食肉安全。
(六)继续加大监测力度,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今年以来,全市继续以“瘦肉精”、三聚氰胺、孔雀石绿等非法添加物含量以及氯霉素、磺胺类、氟喹诺酮类、甲胺磷、克百威、氧乐果等兽药农药残留含量指标检测为重点,加大对畜禽产品、蔬菜、猪尿样、生鲜乳、奶牛饲料、蛋白饲料原料、水产品的抽测力度。
1至11月,全市共完成各类产品抽检132198批次,其中,检测蔬菜样品4464个(检测蔬菜样品涉及根茎类、绿叶类、瓜果类、水生类、菌类、水果类等30多个品种,基本涵盖了我市蔬菜生产的品种),动物产品样品127734批(检测畜产品药残1778批次、“瘦肉精”(含尿样)122168批次、生鲜乳2678批次、水产品258批次、饲料784批次、兽药68批次)。
其中,市级检测蔬菜样品934个,检出限用农药残留超标样品5批,样品抽检合格率为%;检测各类动物样品7739批次,检出兽药不合格样品2批。
另外,组织完成了省级畜产品监督抽检送检、“瘦肉精”交叉抽检、生鲜乳交叉抽检、市区风险预警监测、节日期间专项抽检以及代表我省的农业部水产品和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任务,共抽检肉、蛋样72批、水产品14批、渔用饲料和兽药10批、生鲜乳401批(奶站201家、运奶车200辆)、抽检“瘦肉精”1020批次,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七)广泛宣传培训,营造舆论氛围。
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全市适时组织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和“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及“农产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日”活动。
市局及各县(市、区)采取展板宣传、现场咨询、发放明白纸、悬挂条幅、书写标语、举办培训班、签订承诺书、广播电视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强对生产经营主体的宣传教育。
据统计,全市共出动车辆960辆次,出动人员1500人次,举办现场咨询活动25场次,接待咨询群众1XX余人次,发放明白纸、宣传资料20余万份,培训农资生产销售人员2290人次,培训农民7300多人次。
发放各种“识别伪劣农药、化肥、种子简易方法”宣传册3000余份,农业法律法规书籍5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条幅200条,展销放心农资300公斤。
活动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八)分类指导,逐一解剖,积极推进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机构建设步伐。
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保市政办〔XX〕33号)为抓手,大力推进建设步伐,全市农产品监管和检测体系建设进一步得到完善。
鉴于尚未成立县级监管和检测机构的县,情况不同,原因各异的实际,我们采取实地调研、分类指导、逐一解剖的办法,积极推进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建设步伐。
主管领导亲自带队,分赴尚未成立机构的XX县农业局、博野农业局、高阳农业局、涞水畜牧水产局、XX县农业局、XX县农业局、涞源畜牧水产局对县级检测机构建设进行了专项调研督办。
在召开由一把手和分管副职及有关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基础上,结合各局内设及下属机构职责、编制、人员实际,逐一解剖,分别提出了成立检测机构的具体意见,并逐一提供上级要求成立监管和监测机构的文件依据,指导县局向当地政府、编办提交了成立机构的请示报告。
同时,与县主管县长就检测机构建设进行了沟通协调,争取县领导支持。
经过努力,目前,XX县农业局已经编办正式批复成立了检测机构;XX县编办已同意成立一个监管检测一体的机构,承诺近日批复;XX县正在走批复程序,近日成立专门的检测机构;XX县畜牧水产局已与农业局检测机构整合,成立了农产品综合检测机构,增加了畜产品检测项目;XX县农业局、XX县农业局、XX县畜牧水产局已正式向编办提交了成立检测机构的请示,并积极与编办协调,力争元旦前批复。
全市所有22个建制县市区(不包括高新区和白沟新区),已全部成立了县级动物产品监管机构,全市共有134个乡级基层防检分站,按照每站2人,大部分都明确了基层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并加挂了乡级监管站的牌子。
全市所有建制县(市、区)农业部门除了竞秀区外全部借助农业部县级农产品综合质检站建设项目组建了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
已申请待批复的县级检测机构有5个,预计近期可获批。
所有批建的检测机构均同时具有监管职能,即一套人马两项职能。
(九)强化证后监管,稳步推进无公害农产品和动物产品认证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了全市农产品无公害认证标识专项检查活动。
根据省厅局统一部署,我局下发了无公害认证标识专项检查通知,各县对所有通过无公害认证的畜产品、水产品、农产品的标识使用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
市局对高碑店、XX县、定兴等重点县的肉鸡屠宰企业用标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
会同XX区局重点对辖区规模较大超市禽蛋和水产品用标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查处违法用标案件1起,罚款2270元。
二是严格认证标准,稳步推进认证工作。
全市共新申报农产品认证企业30家,其中畜产品18家,水产品3家,农产品9家,经过严格把关和现场检查验收,畜产品和水产品认证企业已全部通过了省级认证检查,农产品有5家基地已获得证书,其余4家也通过省级现场检查验收,正在等待农业部评审。
目前,全市在有效期内的无公害获证企业共有284家,获证产品共有162个产品,其中,畜产品218家,66个产品;水产品30家,37个产品;农产品36家,59个产品。
另外。
有绿色食品认证企业30家,获证产品83个。
新认证数超额完成了今年计划。
二、当前农产品安全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监管体系有待完善。
一是监管能力不足。
虽然大部分县市区农业部门都成立了相应监管机构,但由于受机构、编制、人员、财力等诸多因素制约,监管部门的编制、人员大都是内部调剂,挂靠兼职,实质上是只明确了机构,增加了职责,而未增加人员,是一种“拆东墙补西墙”的做法。
大部分县监管和检测机构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乡级监管人员也只是依托原有的动物卫生监督分站人员,只明确了职责,也未增编增人。
没有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更缺乏现代网络化监管手段,全市监管机构“有责任、缺队伍、有法律、缺手段”的问题仍十分突出,这一现状与当前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形势的客观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二是仍有近一半的县尚未按要求在乡站加挂监管站牌子。
(二)县级检测机构建设进展缓慢,监测能力依然很薄弱。
已建立机构的县普遍存在专业技术人员严重匮乏、检测技术水平低、检测经费无保障等问题,大部分县级检测机构只能开展一些速测工作,尚不具备主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潜在风险进行监测分析预警的能力。
(三)监管和检测经费严重不足。
大部分县市区尚未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所需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畜牧部门主要靠要一点给一点的“挤牙膏式”的经费保障模式勉强维持。
经费保障不力,很难完成日常监管和有计划的监测工作。
(四)农产品药残留超标问题及非法使用违禁物质行为仍是当前主要安全隐患点。
从今年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看,部分养殖场和蔬菜种植户仍存在不执行兽药休药期、弃蛋期、农药间隔期规定现象,甚至个别养殖场有使用违禁兽药问题。
农兽药药残超标的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三、XX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总体思路.以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坚持严格执法监管和推进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完善监管体系和检测体系,创新监管机制,狠抓属地管理责任、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和各级监管责任落实,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任务目标
一是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深化突出问题整治,重点治理畜牧水产养殖滥用药物添加剂、抗生素和蔬菜种植滥用高毒及违禁农药行为,有效遏制“瘦肉精”等非法添加使用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行为,动物产品总体抽检合格率不低于%,饲料抽检合格率不低于96%,兽药抽检合格率不低于92%,蔬菜产品抽检合格率不低于96%。
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稳步提升。
健全基层监管网络,改善监管手段,提升检测机构技术支撑能力和经费保障能力,做到农业畜牧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力、执法到位、服务有效。
三是农产品风险防范能力和水平逐步提高。
实施专项监测、风险预警监测和节日专项监测,增加监测参数和品种,全年完成动物产品检测不少于4000批次,农产品检测不少于700批;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强化风险排查、监测和评估工作。
四是农产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健全完善。
明确职责,按照改革后的新体制构建全环节农产品大安全体系;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健全农产品安全信息报送机制。
五是农产品安全监管制度进一步强化落实。
逐级签订责任状,落实涉牧企业与个人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继续推行“黑名单”制度,推进企业按规生产、诚信经营。
六是无公害动物产品认证工作进一步规范。
严格认证条件,加强获证企业证后监管,开展内检员和检查员培训,新增认定无公害产地认定企业不少于10个。
(三)工作重点及保障措施
1、提升能力,进一步强化监管体系建设。
一是健全基层监管网络。
依托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乡级农技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基层监管体系,明确专人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推行设立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督促规模养殖场、畜禽定点屠宰企业、种植基地设立内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发挥源头把关和质量控制作用,构建多层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
按照“有机构、有职能、有人员、有条件、有经费”的要求,将基层农产品监管体系建设纳入县、乡政府绩效考核范围。
二是积极推动全市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和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全面提升动物产品安全综合监管水平。
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资金200万元,启动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和监测信息平台建设。
利用网络信息化技术建立覆盖市县乡三级的动物产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平台(包括检验检测监管系统、安全养殖监管系统、监管办公自动化系统、产品追溯系统和质量安全信息公众互动平台),逐步实现从养殖、出栏、运输到屠宰、检测各环节全程无缝隙的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的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网络化监管。
三是提高检测能力水平。
市动物产品检验检测中心要按照《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意见》(保市政〔XX〕20号)要求的投资规模和建设标准,积极争取落实剩余财政建设资金,增购先进设备,扩充确证检测项目,要强化高素质技术人才的引进与培养,不断收集更新检验项目、标准和方法,并及时扩充认证项目;同时与县级动物产品质检站进行帮扶对接,强化培训基层检测人员,指导实验室管理。
各县也要按照保市政〔XX〕20号文件要求的投资规模和建设标准,积极争取财政建设资金,建立健全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
已建成的县级农产品质检站在扩展速测和筛选检测项目的基础上,要兼顾常规违禁物质、兽药残留的定量检测,提高设备利用率和经费保障能力。
积极推进县级农产品检验机构考核认证工作,XX年力争通过计量认证2个。
四是提升保障能力。
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为抓手,全面落实保市政〔XX〕20号文件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和行政监管体系建设”的建设内容,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加强与编办、发改、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工作力量,尽快配齐必要的检验检测、执法取证、样品采集、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
要保证市县两级财政建设资金足额到位,力争XX年底前,实现全市县(市、区)县级检测机构全覆盖。
五是强化人员队伍培训。
以提高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监管能力为核心,通过专题培训、模拟比对、技术竞赛、派出学习、以老带新等多种形式,对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检测人员和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法律意识、监管能力、检测水平和技术应用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2、突出重点,抓好农产品及投入品检测。
一是开展例行监测。
以“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和禁限用农药、兽药为重点,开展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农药、兽药、兽药残留、农药残留等专项监测。
重点抽查无公害企业、市级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婴幼儿乳粉奶源基地,同时保证覆盖全部生鲜乳收购站,确保真实掌握全市各地各时段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
二是开展重要节日期间专项抽检。
围绕保障节日期间农产品消费安全,在“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来临前,以易引起急性中毒的农产品为重点,开展重大节日期间农产品应急检测和跟踪检测,重点对畜禽定点屠宰厂、规模养殖场、蔬菜种植基地农产品进行集中抽检。
三是继续实施风险预警监测。
以近年来风险预警监测中发现的潜在风险项目和参数为监测重点,继续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监测。
科学运用监测数据评价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准确把握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和范围,及时准确进行监测预警,全年进行两次风险预警监测。
有条件的县(市)也要积极开展风险预警检测。
四是配合农业部、省农业厅、省畜牧兽医局完成上级抽样送样工作。
3、抓住关键,深化突出问题整治。
一是继续深化“瘦肉精”专项整治。
在养殖环节,以肉牛(肉羊)、生猪育肥场、集中育肥区为重点,加大巡查的力度,严防在牛羊猪育肥过程中添加“瘦肉精”的行为;在收购贩运环节,督促活畜收购贩运企业和个人建立经营台帐,如实记录贩运活畜的相关信息,重点查处注水或注入其它物质的违法行为。
二是继续开展农兽药药残、生鲜乳、病死畜禽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农产品安全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4、质量优先,积极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
一是严格认证条件。
严格把握申报规模,达不到最低规模要求的,优先培育其发展壮大,符合要求后再按照自愿的原则进行申报。
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申报无公害畜产品、水产认证。
指导获证企业建立包装标识管理制度,引导、鼓励企业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提高标志加贴率,力争进入超市销售的无公害畜产品、水产品带标上市,提升无公害动物产品品牌形象。
二是强化证后监管。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地要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辖区的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对获证单位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档案、证书标志使用等方面至少进行两次全面的现场检查。
完善退出机制,对有效期内出现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使用违禁投入品的、伪造买卖无公害证书和扩大证书标志使用范围的企业,按照程序暂停或撤销产地、产品证书,切实维护无公害品牌公信力。
三是抓好宣传培训。
通过各种媒体、举办培训班、技术讲座等形式,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范》等相关标准的宣贯力度。
组织参加全省无公害检查员培训班和无公害内检员培训班。
5、完善职能,健全农产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构建农产品安全监管“大安全”体系。
推动落实《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农质发〔XX〕14号)有关要求,会同食药监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共同研究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职能交叉和职能空白问题,进一步厘清监管职责,细化任务分工,消除监管空白,形成监管合力。
进一步梳理本系统内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组织制定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全范围、全环节监管意见,构建从投入品到种植、养殖、出栏、运输、屠宰、储存等全环节农产品质量监管“大安全”体系。
二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管理。
健全农产品安全信息报送机制,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收集研判舆情信息,妥善处置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事件,严防负面信息炒作和放大。
发挥好专家队伍的作用,强化正面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6、多措并举,强化各项监管制度的落实。
一是逐级落实监管责任。
继续落实保市政办〔XX〕33号)有关要求,推动市县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市县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建立相应的考核规范和评价机制。
逐级签订责任状,实行纵向分级落实和横向分片负责,确保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
二是建立几项制度。
建立保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会商会议制度以及XX市涉农企业黑名单管理制度。
三是组织开展综合性监督检查活动。
县级按照分片包干、定点定人监管的原则,重点针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投入品、种养殖过程中非法使用农兽药和违禁添加物、经营加工病死动物、私屠滥宰和相关档案记录不完整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强化日常监管。
对涉农涉牧涉渔单位各项监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限期整改,防止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
市级将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突出问题的综合性监督检查,采取明察暗访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依规进行有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