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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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广西桂冠大化水力发电厂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2004年10月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0目的
为确保发供电设备的安全、可控、经济、稳定运行,使设备缺陷管理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优质高效,制定本制度。
1依据
本制度是根据《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及设备管理要求,参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广西桂冠大化水力发电总厂日常安全工作规定》,并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
2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2。
1本制度规定了设备缺陷管理内容。
2。
2本制度规定了设备缺陷管理考核办法。
2。
3本制度适用于大化电厂。
3管理归口
设备缺陷管理工作由生产各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大化电厂生技部为归口管理部门,安监部为统计考核归口部门。
4基本原则
4。
1设备缺陷是指发供电过程中的主、辅设备、系统、自动装置、保护和仪表发生异常情况,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经济运行,需要采取相应对策进行处理的,均称为设备缺陷.设备缺陷管理包括从设备缺陷的发现、登记、确认、消除、验收、评价(鉴定)、统计、分析、考核的全过程管理.
4。
2设备缺陷管理必须贯彻执行“防消结合”的原则。
要把设备缺陷作为设备管理超前控制和关口前移的基准点,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和变化规律,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4.3设备消缺必须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广西电网调度管理规程》、以及本企业的相关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等规定,严禁违章作业。
4。
4要树立“零缺陷"理念,设备存在缺陷应及时消除。
对不能及时消除的威胁安全生产和系统完整的重大缺陷,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制定监视措施,做好事故预想,以防缺陷蔓延或扩大。
带有明显危及设备及人身安全的缺陷的设备,应立即停止运行。
4。
5坚持开展设备缺陷统计分析,坚持专题讨论与日常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把缺陷分析和统计扩展到基层班组,开展群众性的缺陷分析和统计。
4.6各级管理人员要经常登录设备缺陷管理MIS系统,查询设备缺陷情况并签名,深入现场检查消缺情况,指导设备消缺。
4.7在MIS系统专设设备缺陷管理台账,内容包括:
缺陷设备正常处理管理台帐以及《缺陷设备非正常处理管理签》(附表).各级人员必须按规定认真填写。
5设备分类
5。
1主设备是指在发供电过程中,直接参与能量转换与输送的设备。
即水轮机(包括调速器),发电机(包括励磁系统)、15。
75kV母线,主变压器单元,220Kv、110kV系统(165单元除外),以及上述设备的控制、保护、自动装置、计算机控制系统等。
代号“主”。
5.2辅助设备是指主设备以外的为主设备服务的设备。
#1站变单元、#2站变单元、#3站变单元、10。
5kV、400V厂用电系统(含照明系统),直流系统,油、水、风系统、各种测量装置以及其它设备(包括通讯、通风、空调、电梯、闸门、启闭设备和主要水工建筑物等)。
代号“辅”.
6设备缺陷分类
6。
1主要设备缺陷分类
6.1.1主一类缺陷(致命缺陷):
是指直接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需要立即停止主设备运行进行处理的缺陷。
代号“主一”。
6。
1。
2主二类缺陷(严重缺陷):
是指设备参数已超标,但仍可继续监视运行,需要制定技术方案,结合大、小修或临时停止主设备运行才能消除的设备缺陷.代号“主二”。
6.1。
3主三类缺陷(一般缺陷):
除“主一”、“主二”类缺陷以外的缺陷。
是指在不停止主设备运行、不影响机组或全厂出力的情况下,通过设备倒换、系统隔绝即可消除的设备缺陷。
代号“主三”。
6。
2辅助设备缺陷分类
6。
2。
1辅一类缺陷(致命缺陷):
是指直接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需要立即停止辅助设备运行进行处理的缺陷.代号“辅一"。
6。
2。
2辅二类缺陷(严重缺陷):
是指设备参数已超标,但仍可继续监视运行,需要制定技术方案,结合大、小修或临时停止辅助设备运行才能消除的设备缺陷;。
代号“辅二”.
6。
2.3辅三类缺陷(一般缺陷):
除“辅一”、“辅二”类缺陷以外的缺陷。
代号“辅三"。
7缺陷处理方式
7.1停电(停机)处理:
是指必须停电、停机、减负荷才能处理的缺陷.
7.2大小修(技改)处理:
是指当前不具备条件,必须经过大小修或更新改造才能消除的缺陷。
7.3延期处理:
是指一时无法进行有效处理而又不影响主设备安全运行的缺陷。
7。
4正常处理:
是指除上述处理方式以外的能够直接消除的缺陷.
8各级人员的管理职责
8.1厂长(主管副厂长)职责
8。
1.1制定设备缺陷管理的方针,组织建立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落实奖罚条款的考核.
8.1.2督促设备缺陷管理各级人员尽心尽责,做到奖优惩劣,提高各级人员查隐消缺的积极性。
8。
1。
3审批重大设备缺陷和隐患的处理方案及处理计划,并组织、协调、督促各方及时解决。
8。
1。
4审批特殊的运行方案和运行方式。
8.1.5每周至少三次登录MIS系统,了解设备运行状况和缺陷处理情况。
8.1。
6组织召开月度设备状态分析会。
8.2总(副总)工程师的职责:
8.2.1组织贯彻执行有关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指标及规定。
8.2。
2组织重大设备缺陷的分析和专题调查,研究解决处理缺陷的技术难题。
8.2.3审查重大设备缺陷和隐患的技术方案、措施及处理计划.
8。
2.4审查特殊的运行方案和运行方式.
8。
2.5参加月度设备状态分析会或由生产副厂长委托组织召开月度设备状态分析会。
8。
2。
6每周至少三次登录MIS系统,了解设备运行状况和缺陷处理情况。
8。
3安全监察部各级人员的职责
8。
3.1安监部主任职责:
8。
3.1.1组织贯彻执行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技术指标及有关规定.
8。
3.1.2审核各类缺陷处理的技术方案及措施,并督促实施。
8.3。
1。
3参与重大设备缺陷的分析和专题调查,研究解决缺陷处理的技术难题.
8.3。
1.4每工作日至少一次登录MIS系统,了解设备运行状况和缺陷处理情况。
8。
3。
1.5随时掌握设备缺陷情况,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鉴定缺陷处理的有效性,责成有关部门对不合格的缺陷处理采取其它措施进行处理或防范。
8.3.1.6及时将安全生产统计分析的各项指标以及考核意见汇总到厂部,为厂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正确决策提供建设性的意见.
8。
3。
1.7监督有关部门严格执行本制度.
8.3.2安监部专责职责:
8.3.2。
1组织贯彻执行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技术指标及有关规定。
8。
3。
2.2审查各类缺陷处理的技术方案及措施,并督促实施。
8.3。
2.3参与重大设备缺陷的分析和专题调查,研究解决缺陷处理的技术难题;
8.3。
2.4每工作日至少一次登录MIS系统,了解设备运行状况和缺陷处理情况。
8.3.2.5随时掌握设备缺陷情况,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鉴定缺陷处理的有效性,责成有关部门对不合格的缺陷处理采取其它措施进行处理或防范.
8。
3.2.6监督有关部门严格执行本制度。
8.4生产技术部各级人员的职责:
8。
4。
1主任(副主任)职责
8.4。
1.1组织贯彻执行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技术指标及有关规定,审核各类缺陷处理的技术方案及措施。
8。
4.1。
2组织召开较大设备的分析和专题调查,研究解决缺陷处理的技术难题,并及时确定处理的技术方案及措施。
8.4.1.3审核专业工程师对一、二类设备缺陷制定的措施、方案,并指导、督促措施、方案的实行。
8。
4。
1.4每工作日至少一次登录MIS系统,了解设备运行状况和缺陷处理情况。
并对缺陷进行追踪。
8。
4。
1.5组织制订特殊的运行方案或运行方式。
8.4.1。
6参加厂领导主持的月度设备状态分析会以及重大设备缺陷处理专题会,提出明确处理意见和建议供厂领导决策。
8。
4。
1。
7签署申请延期处理的缺陷的鉴定意见。
8.4.1。
8组织协调归属不明的设备缺陷的处理。
8。
4。
1。
9组织专业设备状态技术分析活动.
8.4.1。
10监督本部门严格执行本制度。
8。
4.2专责工程师职责
8.4.2.1各专业工程师在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专业设备缺陷的具体管理工作。
8。
4.2.2每工作日至少两次(早上上班后、下午下班前)登录MIS系统,了解设备运行状况和缺陷处理情况。
并对缺陷进行追踪.
8.4.2.3制定紧急处理缺陷的实施方案,现场指导消缺方案的实施并组织检查验收。
8.4。
2。
4制定需大小修或技术改造的设备在消缺前的防范措施和处理方案。
8.4.2。
5负责停机、停电消缺的申请,并现场指导、督促缺陷处理、把好质量关。
8。
4。
2.6签署申请延期处理的缺陷的鉴定意见.
8.4.2。
7负责专业范围设备缺陷的分析总结,并在厂部、生技部召开的分析会上提出专业意见。
8。
5发电部各级人员职责
8。
5.1主任(副主任)职责
8.5.1.1组织、督促本部门运行人员做好运行值班和所辖设备的巡检工作。
8.5.1.2参与重大设备缺陷的分析和专题调查,研究解决缺陷处理的技术难题。
8.5.1.3负责重大缺陷处理本部门人员的现场组织协调工作.
8.5.1。
4每工作日至少一次登录MIS系统,了解设备运行状况和缺陷处理情况。
并对缺陷进行追踪。
8.5。
1.5组织召开本部门月度设备运行分析会.
8.5。
1。
6参加厂领导召开的月度设备状态分析会并提出本部门在设备管理方面的综合意见。
8.5.1.7督促本部门人员严格执行本制度.
8.5.2专责工程师职责
8。
5。
2。
1指导本部门运行人员做好好所辖设备的巡检工作。
8.5。
2.2每工作日至少两次(早上上班后、下午下班前)登录MIS系统,了解设备运行状况和缺陷处理情况.并深入现场对缺陷进行追踪。
8。
5.2。
3监督运行人员正确、完整地填写并录入缺陷管理系统,对有疑问的缺陷进行现场核实.
8.5。
2。
4参与重大设备缺陷的分析和专题调查,研究解决缺陷处理的技术难题。
8。
5。
2。
5及时审核各运行值上报的安全生产各项指标的统计分析及月度缺陷管理考核意见。
8。
5。
2.6月初按时上报设备运行分析报告给厂部、生技部、安监部、维护部。
8.5.3运行人员职责
8.5.3.1当班运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运行规程》及有关安全的各种规章制度,认真监视设备的运行情况,根据情况进行机动的设备巡回检查。
8.5.3.2当班运行值长要做好设备缺陷的确认工作,并对设备缺陷性质进行鉴定。
8。
5.3。
3当班运行值长根据发现的缺陷性质果断处理或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处理前缺陷进一步扩大。
8。
5.3.4当班运行值长负责将一、二类设备缺陷(含主要和辅助设备,下同)立即报告生技部、安监部和发电部领导,紧急时可直接通知检修维护人员,同时报告上述领导。
8.5。
3.5运行操作人员负责落实设备消缺的安全隔离措施,配合做好设备消缺工作.
8.5。
3。
6运行巡检人员按规定定期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并做好巡回检查记录。
运行巡检人员对发现的问题可根据轻重缓急采取相应措施,当把握不准时应报告值长。
8.5。
3。
7运行巡检人员对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问题,果断处理或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处理前缺陷进一步扩大,并马上报告值长.
8.5。
3。
8运行巡检人员对不急于处理的缺陷在巡回结束后,及时在设备缺陷MIS系统中进行记录,并报当班值长进行确认。
8。
6设备检修、维护部门各级人员职责
8。
6.1经理(副经理)、主任(副主任)职责:
8。
6。
1.1组织落实设备缺陷的处理工作,督促各班组按照“零星小缺陷不过班,一般缺陷不过夜,危及安全运行的紧急缺陷迅速处理”的原则及时安排落实消缺工作。
8.6。
1。
2督促安排维护班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设备巡回检查工作。
8.6。
1。
3现场监督指导重大设备缺陷的处理工作,组织协调本部门现场工作人员。
8.6。
1.4每工作日至少一次登录MIS系统,了解设备运行状况和缺陷处理情况.并对缺陷进行追踪。
8.6。
1。
5参与重大设备缺陷的分析和专题调查,研究解决缺陷处理的技术难题。
8。
6。
1。
6审核、批准本部门安全工程师编写的设备缺陷统计分析及月度缺陷管理考核意见。
8。
6。
1。
7组织召开本部门月度设备缺陷分析会。
8.6。
1.8参加厂领导召开的月度设备状态分析会并提出本部门在设备管理方面的综合意见.
8。
6。
1。
9监督本部门人员严格遵守本制度。
8.6。
2专责工程师职责:
8.6.2.1每工作日至少两次(早上上班后、下午下班前)登录MIS系统,了解设备运行状况和缺陷处理情况。
并深入现场对缺陷进行追踪.
8。
6.2.2督促各班组及时做好消缺工作,对设备缺陷消除工作进行检查和验收,严把缺陷处理质量关;
8。
6.2。
3参与重大设备缺陷的分析和专题调查,研究解决缺陷处理的技术难题。
8。
6。
2。
4安全工程师按月将各班组的设备缺陷处理情况和设备缺陷管理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奖罚意见上报到生技部、安监部。
8。
6.2.5月初按时上报设备缺陷报告给厂部、生技部、安监部、发电部。
8。
6。
3各班队人员职责
8.6.3。
1各班(队)负责人督促本班班员做好设备巡回、消缺工作。
8。
6。
3.2负责本班所辖设备备品备件管理工作。
8。
6.3。
3及时做好月度设备缺陷统计分析,参加设备缺陷管理例行会议,参与设备缺陷处理方案的制定。
8.6。
3。
4各工作负责人负责设备缺陷处理情况的作业交代和汇报工作。
8.6。
3。
5必要时,参与设备缺陷处理方案的制定,参加设备缺陷管理的例行分析会或专题讨论会。
9设备缺陷的处理和验收
9。
1缺陷的确认和通知
9.1。
1运行或检修维护人员发现缺陷后应及时汇报当班值长,并把缺陷的内容(设备的名称、位置、现象)规范地录入MIS系统。
对于“一”、“二"类缺陷,应马上通知当班值长,并在现场做好监视或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件扩大,过后再录入MIS系统.
9。
1。
2当班值长在接到紧急或严重缺陷报告后,应在5分钟内通知生技部、发电部和检修公司有关领导,按调度规程要求,必要时向中调汇报。
9.1。
3当班值长接到一般缺陷通知20分钟内予以确认(交接班期间发生的一般缺陷由接班值长负责处理),并及时通知相应班组和部门.对于影响不大的缺陷,夜间可留到第二天早上检修、维护人员查询MIS系统后组织人员处理.
9.1。
4对于当班值长不好确认或对设备缺陷性质把握不准时,应马上通知检修、维护专业人员进行现场确认。
检修维护人员接到通知后上班时间要在20分钟内(休息时间45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确认并组织处理。
9。
1.5检修维护人员在处理缺陷前,如认为登记的缺陷描述不清楚,应到现场进行确认,对已登记的缺陷的分类和处理意见有异议时,报主管部门专责工程师,如还有争议,由部门专责工程师通知生技部专责工程师,最后以生技部专责工程师的处理意见为主.
9。
1.6缺陷类型由维护部初步认定,生技部和安监部根据缺陷的性质和处理情况最终确认.
9。
2一类缺陷的处理
9.2。
1各级管理人员和检修、维护人员接到通知后上班时间要在10分钟内(休息时间30分钟内)赶到现场.
9。
2.2一类缺陷的处理方式首先由当班值长按规定退出并隔离该设备,然后由厂部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处理方案并实施.
9。
2.3当班值长有权决定是否需要开工作票,但要做好安全隔离措施。
9.2.4一类缺陷处理的应在停机、停电后立即进行,消除恢复时间由厂部研究确定.
9。
3二类缺陷的处理
9.3.1接到通知后,生技部专责、维护部(或检修公司)专责上班时间要在10分钟内(休息时间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确认并向部门领导汇报具体情况。
9.3.2二类缺陷的处理由生技部组织制定处理方案并报主管厂领导批准后实施。
(处置权限参照《大化电厂生产设备异动管理规定》执行)。
9。
3.2如能马上进行停电处理的,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消缺,否则由生技部专责向中调申请停电,并制定处理方案报主管领导批准,检修、维护人员做好随时处理的准备工作。
9.3。
3二类缺陷处理的消缺时间由生技部研究确定.
9。
4三类缺陷的处理
9。
4。
1三类缺陷由维护部负责组织消缺。
(处置权限参照《大化电厂生产设备异动管理规定》执行)。
9。
4。
2对于缺陷性质不严重但又急于处理的缺陷(如冷却水示流器故障使开机条件不满足、工控机死机使机组负荷无法调节、压油泵工作不正常等),检修、维护班组接到通知后上班时间要在10分钟内(休息时间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9.4.3检修、维护班长上班后应及时登录MIS系统进行设备缺陷查询,并在30分钟内做出处理意见,组织人员进行缺陷处理。
9。
4。
4三类缺陷处理的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
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处理的应说明原因并报生技部批准。
延期处理的缺陷一般不超过1个月,大小修或技改处理一般不超过1个检修年。
9。
4。
5对于设备异常或技术参数有劣化趋势的问题,由发电部或检修公司组织人员进行分析,制定防范措施报生技部批准并加强监视.检修、维护班组要指定专人对异常设备进行监视,并对收信到的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尽快找出原因。
同时各级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缺陷进展动态,督促相关人员做好监视、分析工作.
9.5设备缺陷的发生和消除,由发电部按有关规定及时向集团公司汇报。
9.6缺陷设备非正常处理程序
9。
6.1针对缺陷设备停机(停电)处理、缺陷设备大(小)修处理、缺陷设备延期处理等情况,应执行以下程序,并由生技部确认,组织各部门填写《缺陷设备非正常处理管理签》(附表)。
9。
6.2确定缺陷设备检修或延期处理时间.
9.6。
3确定相应运行方式及运行注意事项,制定出预防措施.
9.6。
4相关专业负责人、运行负责人签字确认。
9。
6。
5按其影响范围以及权限参照《大化电厂生产设备异动管理规定》处置.
9。
6.6各部门必需严格执行相关措施,做好检控。
此签处于“正在执行”状态。
9。
6。
7缺陷消除确认后,通知单(签)由“正在执行"转为“执行完毕”。
9。
7缺陷处理结果的验收
9.7。
1设备缺陷处理结果的验收实行分级验收的原则,一、二类缺陷由生技部、检修公司、班组在处理现场进行三级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结束工作。
9。
7。
2三类缺陷由班长或班组工程师进行一级验收即可,必要时由部门专责工程师进行二级验收。
9.7.3所有设备缺陷处理先由当班值长对其有效性进行初步鉴定(处理合格或不合格),最终由生技部和安监部进行鉴定,当鉴定不合格时,由责任部门组织人员重新进行处理。
10设备缺陷管理的统计、分析
10.1各部门应重视缺陷的统计分析工作.
10。
2设备缺陷的统计分析应对缺陷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其变化规律,加强设备的管理和提高其可靠性,为设备大小修、更新改造提供依据。
10.3设备缺陷统计分析工作应充分运用数理统计知识,统计分析各类缺陷的总数及分布情况;各类缺陷的消缺率;有无重复出现的缺陷及重复出现的次数;每项缺陷的发现人、处理人及原因分析等。
10.4设备缺陷分析按规定的格式每月月底前由维护部各班队统计、编写,报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上报安监部和生技部。
10.5安监部根据上报的材料进行分类统计,并以《安全简报》形式在OA公布。
10.6安监部按有关规定将设备缺陷的发生和消除情况上报桂冠公司和集团公司.
10.5设备缺陷分析例会
10。
5.1日会:
检修、维护各班组结合班前班后会,对设备缺陷进行简要分析,并于每日下班前把当天设备消缺情况通过OA信箱发送给检修公司经理、副经理.发电部各运行值要把设备缺陷情况纳入交接班内容.
10.5.2周会:
各班组、运行值结合每周安全学习会,对上一周的设备状况进行分析,对未能及时处理的缺陷进行跟踪检查,并形成会议纪要.
10。
5.3月会:
(分班组、运行值的月度分析会;部门的月度分析会;厂部的月度分析会。
)
(1)班组、运行值月度分析会的开会日期由部门确定,着重对本班组管辖的设备状况进行分析讨论,并形成总结材料。
(2)部门月度分析会于每月月底召开,对部门责任范围内的设备状况进行全面分析,经汇总后形成部门总结。
(3)厂部月度分析会在次月月初召开,在各部门分析总结的基础上,对全厂设备运行、维护情况进行总结,并布置下一步的工作任务。
11检查和考核
设备缺陷管理考核主要是针对发电部所管辖的设备及检修公司承包范围外管辖的设备,对各公司承包范围内的设备缺陷管理在承包协议中考核。
11。
1奖励
11。
1。
1发现“辅三”类缺陷并经核实每项奖励5~10元.
11。
1.2发现“主三”类缺陷并经核实每项奖励10~20元。
11.1。
3发现“辅二”类缺陷并经核实每项奖励10~30元。
11.1.4发现“主二"类缺陷并经核实每项奖励20~50元。
11。
1.5发现“辅一”类缺陷并经核实每项奖励50~300元。
11.1。
6发现“主一”类缺陷并经核实每项奖励100~1000元。
11.1。
7在月度缺陷管理中,设备检修、维护部门严格监督、认真落实,检修、维护班组积极主动、及时正确地进行消缺,在月度内主设备消缺率达100%,辅助设备消缺率达90%及以上,奖励检修、维护部门1500~2000元.
11.1.8在月度缺陷管理中,发电部严格监督,运行巡回人员认真负责,未发生由于监视和巡回检查不到位而引起设备障碍扩大、设备损坏或被迫停运的,奖励发电部500~1000元。
11。
1。
9在月度缺陷管理中,生技部认真组织,严格监督把关,达到主设备消缺率100%,辅助设备消缺率90%及以上,奖励生技部300~500元。
11.1。
10在月度缺陷管理中,安监部严格监督,达到主设备消缺率100%,辅助设备消缺率90%及以上,奖励安监部100~300元.
11。
1.11对于发现“主一”类缺陷后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发生或设备损坏,以及在缺陷处理过程中表现突出的集体或个人奖励200~800元。
11.1.12对于及时提出一、二类缺陷的可行的处理方案,经实施取得良好效果的集体或个人,奖励100~500元。
11。
1.13设备缺陷各级管理人员尽心尽责,积极主动,成绩突出者,在月度考核中给予奖励50~100元。
11。
2处罚
11.2。
1本制度所列各级人员未尽到相应的职责,造成一、二类缺陷没能及时消缺,一人次扣罚50~200元。
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11。
2。
2本制度所列各级人员未尽到相应的职责,造成三类缺陷没能及时消缺,一人次扣罚10~50元。
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11.2。
3由于巡回检查人员巡回不到位,不认真,未能及时发现一、二类缺陷的,每发生一次扣罚责任者50~200元,扣罚巡检负责人20~100元。
11.2.4由于巡回检查人员巡回不到位,不认真,未能及时发现三类缺陷的,每发生一次扣罚责任者10~50元。
11.2.5三类缺陷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消缺工作,应及时向生技部汇报原因
无特殊原因时,超过期限每天扣责任班组30元,不足24h的仍按一天计。
11.2。
6检修、维护班组在接到处理一、二类缺陷或事故的通知后,上班时间10分钟之内,休息时间30分钟内必须携带必要的工具和图纸赶到现场。
每延误10分钟扣责任班组50元。
11。
2。
7生技部专责在接到一、二类缺陷的通知后,应依据情况及时制定处理方案,由于没有缺陷处理方案造成不能及时组织消缺的,每次扣罚责任者30~80元.
11。
2.8由于检修、维护班组自身原因,造成一、二类缺陷未能在生技部下达的时间内消除,使机组不能正常开出,每延误1小时扣20元。
11.2。
9检修、维护人员在缺陷处理结束后,应及时在MIS系统缺陷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