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考试郑大远程教育.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25657659 上传时间:2023-06-11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0.7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税法考试郑大远程教育.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税法考试郑大远程教育.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税法考试郑大远程教育.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税法考试郑大远程教育.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税法考试郑大远程教育.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税法考试郑大远程教育.docx

《税法考试郑大远程教育.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税法考试郑大远程教育.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税法考试郑大远程教育.docx

税法考试郑大远程教育

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税法》课程考核要求

说明:

本课程考核形式为提交作业,完成后请保存为WORD2003格式的文档,登陆学习平台提交,并检查和确认提交成功(能够下载,并且内容无误即为提交成功)。

作业要求

1.以教材为主要依据,全面认真领会税法的立法目的、原则和基本要素规定等,以各税种基本要素作为贯穿《税法》的主线,以各税种的计税依据为核心和关键,在认真听课学习的基础上,认真思考作业提出的问题,综合运用税法知识解决相关实际问题。

2.对于“分析论述题”:

要综合运用税法理论知识,查阅相关税法规定和目前改革进程,按照作业要求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或建议。

3.理解和把握授课中所列举例题和案例(共67例),根据计算题要求,运用税法知识解决实践中的纳税问题。

作业内容

一、分析论述题(每小题不少于1000字,每小题20分共40分)

1.我国当前“营改增”的意义

 答:

一是有助于促进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均衡发展。

从税收负担看,由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具有明显的行业性,同时由于两者对税制要素的具体规定不同,造成行业间税负的实质性差别,而这种税负差别违背了税制的公平性原则。

实行“营改增”改革,有助于实现各行业间的税负均衡。

 

二是有助于深化产业分工。

从税收制度本身看,营业税是按照交易额征税,增值税实行“抵扣法”制度,两者制度差异大。

营业税由于无法抵扣上一环节的进项税额,按收入全额缴纳营业税,而且还实际承担了外购固定资产价款等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利于专业化分工的推行。

经济中专业化活动越多,营业税的重复征收频率就越高,由此将影响服务业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等行为,这种问题对于外购货物和固定资产占比较大的服务业企业,如物流业和交通运输业尤为明显。

实行“营改增”,由于克服了重复征税问题,优化了增值税制度,有助于改变过去多数企业将原来应该独立经营的服务业企业被迫并入制造业企业中的现象。

 

三是有助于优化增值税制度,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如交通运输业,与制造业等第二产业密切相关,相互之间属于上下游产业,在未进行“营改增”的情况下,这些行业实行不同的货物劳务税制度。

实行营业税的行业,无法纳入到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当中,增值税纳税人无法进行购入劳务的进项税额抵扣,存在着抵扣链条被人为中断和重复征税问题。

因此,将交通运输业等行业纳入到“营改增”改革,有助于解决抵扣链条中断的问题。

四是完善了中国流转税的税制。

自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后,全部税种在中央和地方之间进行了划分,本质上是根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权确定相应的财力。

分税制在接下来十几年的运行过程中,发挥了一系列积极的作用,但也逐渐积累和显露了一些问题。

“营改增”作为财税体制改革的导火索”,在解决重复征税问题的同时,也完善了我国的流转税制度。

 

五是有效解决了双重征税的问题。

“营改增”不是简单的税制简并。

营业税和增值税对于市场活动的影响不同,税负也不同。

增值税对增值额征收,而营业税则是对营业额全额计征。

这样,就出现了双重征税的问题。

“营改增”的实施,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复征税。

 

六是破解了混合销售、兼营造成的征管困境。

人们可以把所有的课税对象看做一个光谱,分为两个极端,一个极端是纯货物,而另一个极端是纯劳务。

在货物和劳务这两个极端之间,存在着很多种商品和劳务,它们相互包含,即劳务中包含着货物,货物中也包含着劳务。

在中国目前的税制下,货物缴纳增值税,劳务缴纳营业税,但有的时候很难区分一个课税对象是货物还是劳务,

这就给税收征管带来了困难。

“营改增”实施后对全部课税对象都征收增值税,从而解决了混合销售、兼营给税收征管带来的困扰,可见它对税收征管具有积极的意义。

2.构建我国财产税体系的建议

答:

1、规范和增加财产税税种。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我国财产的私有化程度已有所提高,财产税的税源增加,税基扩大,应适时增加财产课税税种,适当调整某些税种的征收范围,调整税目税率。

由于我国公民纳税意识淡薄,征管水平较低等原因,我国的财产税制宜采用按不同财产分别课征的个别财产税制,而不是综合所有财产课征的一般财产税。

我国财产税制应包括的税种有:

房产税、土地税、不动产税、车船税、契税、遗产税和赠与税。

2.重视财产税制建设,提高财产课税收入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

经过改革开放20年的经济高速发展,人们收入水平显著提高,社会分配悬殊问题也日益显凸出来,这一方面使财产税的税源增加,税基扩大,增加财产课税收入成为可能,另一方面也使征收财产税更为必要。

因此,要从思想上转变观念,重视财产税制建设,从增加税种,完善税制、加强征管入手,适当增加财产课税收入。

3.健全税收立法,堵塞税收征管漏洞。

财产课税有关的税收立法要尽早出台,使税收法规健全,规范和指导各税的征收管理。

强化税收征收管理,完善税务稽核、征管手段,提高税收征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堵塞税收漏洞。

同时要建立严密的财产登记制度和有权威的财产评估制度,加强税务机关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协调机制。

4.有关财产课税制度的设计。

(1)完善房产税的设想。

首先改革内外有别的房产税制度,对外资征收的房地产税改为与内资统一的房产税。

其次,扩大税基.我国现行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对城乡居民住宅免税。

随着住宅商品化的发展和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私人拥有的房产会不断增加,应在一定条件下,对私人拥有一定数量的房产课税,扩大房产税税基。

再次,建立和完善房产估价制度。

我国的房产估价刚刚起步,估价制度很不完善。

要注意建立一套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房产专门估价机构和一支富有实践经验,业务素质和职业道的德专职估价人员。

加强对房产评估方法的研究,为房产税的计征提供科学的依据。

房产管理部门应密切配合税务部门,提供相关的税务资料。

最后,房产税宜采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房产税属于地方税种,但中央政府对房产投资规模应有一定的调节作用,可在税率的制定上由中央政府确定税率幅度,各地依据本地区的情况和房屋等级最后确定税率。

这样既保证中央有一定的宏观调控权,又能体现和照顾各地不同的实际情况。

(2)完善土地税的设想。

从加强对土地的取得、占用和转让等各环节进行有效的调节和控制的角度出发,首先对全国范围内土地资源的占有使用征收一般土地税,征税范围从城镇扩展到农村。

在保证农民总体负担水平不变或略有下降的前提下征收一般土地税,且规定较低的税率予以照顾。

这既有利于统一我国的土地税制,又有利于规范农同时采用土地用途标准,使前者起到调节级差收入的作用,后者达到调节土地使用结构的目的。

其次,扩大契税的征收范围,保护单位和个人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权利。

这样有利于保障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创造稳定的出让、转让秩序。

征收契税同时有利于保护国有土地资源,对目前有的地方为吸引投资,竞相降低出让价格,有一定的制约作用。

最后应适时开征土地闲置税和土地荒芜税。

从合理使用土地资源,充分利用我国有限的耕地出发,适时开征土地闲置税和土地荒芜税极为必要。

(3)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调节高收入。

首先应尽早及时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

从完善税制、增加财政收入、公平社会财富分配、鼓励勤劳致富等方面考虑征收两税都极为必要。

我国尽早开征,既符合国际惯例,又保障了我国的经济权益。

其次在税制模式上选择总遗产税制和总赠与税制。

我国的遗产继承无需经过法院的认定,继承人可自行分割交接,同时我国公民的纳税意识短期内无法提高。

基于这些实际情况,我国宜选择总遗产税制和总赠与税制,既保证税源可靠,税收收入及时,又简便易行,适用于我国的征管水平并为纳税人所接受。

再次,课税对象范围应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以超额累进税率并规定适当的起征点,合理确定扣除项目。

最后,制定有关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的征管措施。

任何管理与个人财产相关的部门,未有税务机关开列的遗产税和赠与税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不得办理任何转让遗产的手续。

各有关部门有义务为税务机关提供查证遗产的资料和情况。

二、计算题(请分步计算,每小题15分共60分)

1.某粮油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0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从农场购进大豆200吨,收购凭证注明价款为每吨6600元,支付运输公司运输装卸费17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另支付保险公司保险费800元;

(2)从农民手中购进玉米,收购凭证注明价款为80000元;(3)销售委托加工收回的调和油13000公斤给商场,每公斤18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豆油给食品加工厂120000公斤,每公斤1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本公司卡车送货,收取运费1800元;(4)将去年购进的大豆其中2000公斤用于职工食堂,每公斤账面成本5元,1000公斤赠送给一食品加工企业,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格6000元,税款780元;将生产的1500公斤豆油发放给职工。

请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企业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和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

解:

①.当期销项税额=18×13000×13%+10×120000×13%+780+10×1500×13%+1800×11%=189348(元)

②.当期进项税额=6600×200×13%+17000×11%+80000×13%-5×2000/(1-13%)×13%=182375.75(元)

③.当期应纳增值税=189348–182375.75=6972.25(元)

2.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0月上旬从国外进口一批散装化妆品,支付给国外的货价120万元、相关税金10万元、卖方佣金2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杂费和保险费18万元;进口机器设备一套,支付给国外的货价35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杂费和保险费5万元。

散装化妆品和机器设备均验收入库。

本月内企业将进口的散装化妆品的80%生产加工为成套化妆品7800件,对外批发销售7000件,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90万元;向消费者零售800件,取得含税销售额51.48万元。

销售化妆品收取运费共计12万元,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1.32万元(化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20%、消费税税率30%;机器设备的进口关税税率5%)要求:

(1)计算该企业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

(2)计算该企业国内生产销售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解:

①.进口散装化妆品应缴纳关税:

(120+10+2+18)×20%=30万元

进口散装化妆品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

(120+10+2+18+30)÷(1-30%)=257.14万元

进口散装化妆品应交纳消费税:

257.14×30%=77.14万元

进口散装化妆品应缴纳增值税:

(120+10+2+18+30+77.14)×17%=43.71万元

进口机器设备应缴纳关税:

(35+5)×5%=2万元

进口机器设备应交纳增值税:

(35+5+2)×17%=7.14万元

②.销售化妆品应缴纳增值税额:

〔290+51.48÷(1+17%)〕×17%+1.32-43.71=14.39万元

当月应抵扣的消费税额:

77.14×80%=61.71万元

生产销售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额:

〔290+51.48÷(1+17%)〕×30%-61.71=38.49万元

3.某国有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

2014年1月,该企业委托祥和税务师事务所代理审查2013年度的企业所得税。

税务代理人员通过审查会计报表及有关账证,取得如下资料:

(1)企业当年取得的销售收入1100万元,其中折扣销售额5万元(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

(2)产品销售成本为200万元。

(3)企业期间费用净支出总额150万元,其中:

研究新技术的开发费20万元;资助与其关联的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费用25万元;对已经出售给职工的住房继续提折旧16万元。

收回上年度已冲销的坏账7万元。

(4)企业当年提取存货跌价准备金35万元。

(5)企业取得国家各种补贴收入37万元,其中,对指定专项用途的补贴10万元,按有关文件可免征所得税。

(6)接受货币捐赠21万元。

(7)逾期未返还的押金7.02万元。

该企业是这样计算企业所得税的:

应纳税所得额=1100-5-200-150-20×50%-35+21+37=758(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758×25%=189.5(万元)。

请根据上述资料,对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分析企业计算的所得税是否正确。

如不正确,请逐一分析并计算该企业2013年度应纳的企业所得税额。

解:

不正确。

正确如下:

1、主营业务收入=1100-5=1095万元

2、主营业务成本=200万元

3、期间费用=150万

4、资产减值损失=35+7=42万

5、营业外收入37+21+7.02=65.02万

(1)利润总额既会计利润=1095(营业收入)-200(营业成本)-150(期间费用)-42(资产减值损失)+65.02(营业外收入)=768.02万元。

(2)计算应纳税所得额=768.02-1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调减)+25(直接捐赠调增)+16(房屋折旧调增)+42(未经批准的准备金调增)-10(专项补贴调减)=831.02万元

(3)应交企业所得税=831.02*25%=207.755万元。

4.某科研所的技术人员2014年12月的收入情况如下:

(1)工资收入5000元,季度奖4800元;

(2)年终奖金60000元;

(3)利用业余时间为一家公司设计建筑图纸,取得设计费35000元。

(4)购买福利彩票中头彩100万元,并主动要求向中国教育基金会捐款50万元。

请计算该技术人员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及税后收入。

解:

①、应纳个人所得税额=(5000+4800-3500)×20%-555=705元。

②、应纳个人所得税额=60000×20%-555=11445元。

③、应纳个人所得税额=35000×(1-20%)×30%-2000=6400元。

④、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000000×(1-30%)×20%=140000元。

总收入为:

5000+4800+60000+35000+1000000-500000=604800(元)

共交纳人个所得税为:

705+11445+6400+140000=158550(元)

税后收入:

604800-158550=446250(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职场 > 自我管理与提升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