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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全文

注释参考道藏正义东坡易传易友有合适注释卦爻多少均可共同研习

周易全文(上)

《易经》第一卦乾乾为天乾上乾下

乾,元亨,利贞。

初九:

潜龙勿用。

九二:

见龙再田,利见大人。

九三:

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

因时而惕,不失其几

九四:

或跃在渊,无咎。

九五:

飞龙在天,利见大人。

上九:

亢龙有悔。

阳极隂来,吉去凶生

用九:

见群龙无首,吉。

《彖》曰:

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

云行雨施,品物流形。

大明始终,六位时成,时乘六龙以御天。

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大和,乃利贞。

首出庶物,万国咸宁。

《象》曰: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潜龙勿用,阳在下也。

见龙在田,德施普也。

终日乾乾,反复道也。

或跃在渊,进无咎也。

飞龙在天,大人造也。

亢龙有悔,盈不可久也。

用九,天德不可为首也。

《文言》曰:

「元者,善之长也。

亨者,嘉之会也。

利者,义之和也。

贞者,事之干也。

君子体仁足以长人。

嘉会足以合礼。

利物足以和义。

贞固足以干事。

君子行此四者,故曰『乾,元亨利贞。

』」

初九曰「潜龙勿用」,何谓也?

子曰:

「龙德而隐者也。

不易乎世,不成乎名,遯世而无闷,不见是而无闷。

乐则行之,忧则违之,确乎其不可拔,乾龙也。

九二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何谓也?

子曰:

「龙德而正中者也。

庸言之信,庸行之谨,闲邪存其诚,善世而不伐,德博而化。

《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也。

九三曰「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何谓也?

子曰:

「君子进德修业。

忠信,所以进德也;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

知至至之,可与几也;知终终之,可与存义也。

是故,居上位而不骄,在下位而不忧。

故乾乾因其时而惕,虽危而无咎矣。

九四曰「或跃在渊,无咎」,何谓也?

子曰:

「上下无常,非为邪也。

进退无恒,非离群也。

君子进德修业,欲及时也,故无咎。

九五曰「飞龙在天,利见大人」,何谓也?

子曰:

「同声相应,同气相求。

水流湿,火就燥,云从龙,风从虎,圣人作而万物睹。

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则各从其类也。

上九曰「亢龙有悔」,何谓也?

子曰:

「贵而无位,高而无民,贤人在下而无辅,是以动而有悔也。

「乾龙勿用」,下也。

「见龙在田」,时舍也。

「终日乾乾」,行事也。

「或跃在渊」,自试也。

「飞龙在天」,上治也。

「亢龙有悔」,穷之灾也。

乾元用九,天下治也。

「乾龙勿用」,阳气潜藏。

「见龙在田」,天下文明。

「终日乾乾」,与时偕行。

「或跃在渊」,乾道乃革。

「飞龙在天」,乃位乎天德。

「亢龙有悔」,与时偕极。

乾元用九,乃见天则。

乾元者,始而亨者也。

利贞者,性情也。

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不言所利,大矣哉!

大哉乾乎!

刚健中正,纯粹精也。

六爻发挥,旁通情也。

时乘六龙,以御天也。

云行雨施,天下平也。

君子以成德为行,日可见之行也。

潜之为言也,隐而未见,行而未成,是以君子弗用也。

君子学以聚之,问以辩之,宽以居之,仁以行之。

《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也。

九三重刚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故乾乾因其时而惕,虽危无咎矣。

九四重刚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故或之。

或之者,疑之也,故无咎。

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

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

天且弗违,而况於人乎?

况於鬼神乎?

亢之为言也,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丧。

其唯圣人乎!

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圣人乎!

《易经》第二卦坤坤为地坤上坤下

坤,元亨,利牝马之贞。

君子有攸往,先迷后得主。

利西南,得朋,东北,丧朋。

安贞,吉。

《彖》曰:

至哉坤元!

万物资生,乃顺承天。

坤厚载物,德合无疆。

含弘光大,品物咸亨。

牝马地类,行地无疆,柔顺利贞。

君子攸行,先迷失道,后顺得常。

西南得朋,乃与类行。

东北丧朋,乃终有庆。

安贞之吉,应地无疆。

《象》曰:

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初六:

履霜,坚冰至。

似若初寒之始,但履践其霜,微而积渐,故坚冰乃至

《象》曰:

履霜坚冰,阴始凝也。

驯致其道,至坚冰也。

六二:

直,方,大,不习无不利。

《象》曰:

六二之动,直以方也。

不习无不利,地道光也。

六三:

含章,可贞。

或从王事,无成有终。

含章以身居阴极不敢为物之首但内含章美之道待时而发

《象》曰:

「含章,可贞」,以时发也。

「或从王事」,知光大也。

六四:

括囊,无咎,无誉。

曰其谨慎,不与物竞

《象》曰:

「括囊,无咎」,慎不害也。

六五:

黄裳,元吉。

《象》曰:

「黄裳,元吉」,文在中也。

上六:

龙战於野,其血玄黄。

《象》曰:

「龙战於野」,其道穷也。

用六:

利永贞。

《象》曰:

用六永贞,以大终也。

《文言》曰:

坤至柔而动也刚,至静而德方,后得主而有常,含万物而化光。

坤道其顺乎?

承天而时行。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

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由辩之不早辩也。

《易》曰「履霜坚冰至」,盖言顺也。

直其正也,方其义也。

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敬义立而德不孤。

「直,方,大,不习无不利」,则不疑其所行也。

阴虽有美,含之以从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

地道无成而代有终也。

天地变化,草木蕃。

天地闭,贤人隐。

《易》曰「括囊,无咎,无誉」,盖言谨也。

君子黄中通理,正位居体,美在其中,而畅於四支,发於事业,美之至也。

阴疑於阳必战,为其嫌於无阳也,故称龙焉,犹未离其类也,故称血焉。

夫玄黄者,天地之杂也。

天玄而地黄。

《易经》第三卦屯水雷屯坎上震下

 北方之坎,是谓太阴。

束方之震,是谓少阳。

阳之气入於太阴,阳动而阴陷,斯所以为《屯》也。

屯,元亨,利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

《彖》曰:

屯,刚柔始交而难生,动乎险中,大亨贞。

雷雨之动满盈,天造草昧,宜建侯而不宁。

《象》曰:

云雷,屯。

君子以经纶。

初九:

磐桓,利居贞,利建侯。

夫息乱以静,守静以侯,安民在正,弘正在谦

《象》曰:

虽「磐桓」,志行正也。

以贵下贱,大得民也。

六二:

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

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

不争而成其贞,则初九之德至矣。

屯”时方屯难,正道未通,涉远而行,难可以进

《象》曰:

六二之难,乘刚也。

十年乃字,反常也。

六三:

即鹿无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往吝。

鹿不可得,而徒有入林之劳

《象》曰:

「既鹿无虞」,以纵禽也。

君子舍之,往吝穷也。

六四:

乘马班如,求婚媾,无不利。

虑二妨巳路,故初时班如旋也

《象》曰:

求而往,明也。

九五:

屯其膏,小贞吉,大贞凶。

不能恢弘博施,无物不与,拯济微滞,亨于群小

《象》曰:

屯其膏,施未光也。

“屯”无正主,惟下之者为得民。

九五居上而专于应,则其泽施于二而已。

夫大者患不广博,小者患不贞一

上六:

乘马班如,泣血涟如。

三非其应,而五不足归也。

不知五之不足归,惑于近而不早自附于初九《象》曰:

「泣血涟如」,何可长也!

《易经》第四卦蒙山水蒙艮上坎下

童蒙在五,击之在上,是外学也。

耳目所入,虽足以资吾,适足以贼吾之真性,故不利为寇也。

包蒙在二,发之在初,是内学也。

心之所造,贵於几先,一着於心,便成机械,所以脱栓桔,吝也。

利者,吾心之栓桔乎?

蒙,亨。

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

初噬告,再三渎,渎则不告。

利贞。

有蔽于物而已,其中固自有正也

《彖》曰:

蒙,山下有险,险而止,蒙。

蒙亨,以亨行,时中也。

「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应也。

「初噬告」,以刚中也。

「再三渎,渎则不告」,渎蒙也。

蒙以养正,圣功也。

《象》曰:

山下出泉,蒙。

君子以果行育德。

山下出泉,未有所适之处,是险而止,故蒙昧之象也

初六:

发蒙,利用刑人,用说桎梏,以往吝。

以正其法制,不可不刑矣

《象》曰:

「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九二:

包蒙吉。

纳妇吉。

子克家。

以刚居中,童蒙所归,包而不距则远近咸至

《象》曰:

「子克家」,刚柔接也。

明之不可以无蒙,犹子之不可以无妇,子而无妇,不能家矣。

六三:

勿用娶女,见金,夫不有躬,无攸利。

女不能自保其躬,固守贞信,乃非礼而动

《象》曰:

「勿用娶女」,行不顺也。

六四:

困蒙,吝。

困於蒙昧,不能比贤以发其志,亦以鄙矣

《象》曰:

困蒙之吝,独远实也。

六五:

童蒙,吉。

《象》曰:

童蒙之吉,顺以巽也。

上九:

击蒙。

不利为寇,利御寇。

童蒙原发而已能击去之,合上下之愿,故莫不顺也。

为之扞御,则物咸附之

《象》曰:

利用御寇,上下顺也。

《易经》第五卦需水天需坎上乾下

需》坎中之阳以为助,乾卦之阳求待上一阳而为之援,一阴避之而与进,一阴阻之而使退,此所以为《需》之吉凶也然圣人之意,不责於二阴而责於三阳,不责於三阳而责於坎中之阳,利所在也,故责之重也遂系之#4酒食之象焉。

酒食者,養人之具,人之所以求待。

為酒食所困,而為害者有之。

始貪其利,終罹其害者,小人之常也。

必有道以處之,所以貴乎貞吉也。

貞者,中正之義。

內中正則外固,外固則不陷矣。

需,有孚,光亨,貞吉。

利涉大川。

物初蒙稚,待养而成,无信即不立,所待唯信也,故云“需有孚”,言《需》之为体,唯有信也

《彖》曰:

需,須也。

險在前也。

剛健而不陷,其義不困窮矣。

「需,有孚,光亨,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

「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象》曰:

云上於天,需。

君子以飲食宴樂。

童蒙已发,盛德光亨,饮食宴乐,其在兹乎

初九:

需于郊,利用恆,無咎。

能抑其进以远险待时

《象》曰:

「需于郊」,不犯難行也。

「利用恆,無咎」,未失常也。

九二:

需于沙,小有言,終吉。

近不逼难,远不后时,履健居中,以待其会

《象》曰:

「需于沙」,衍在中也。

雖「小有言」,以終吉也。

九三:

需于泥,致寇至。

犹且迟疑而需待时

《象》曰:

「需于泥」,災在外也。

自我致寇,敬慎不敗也。

六四:

需于血,出自穴。

凡称血者,阴阳相伤者也。

阴阳相近而不相得,阳欲进而阴塞之,则相害也

《象》曰:

「需于血」,順以聽也。

九五:

需于酒食,貞吉。

已得天位,畅其中正,无所复须

《象》曰:

「酒食貞吉」,以中正也。

上六:

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

处无位之地

《象》曰:

不速之客來,「敬之終吉」,雖不當位,未大失也。

 上六知不可抗,而敬以求免,夫敬以求免,犹有疑也。

物之不相疑者,亦不以敬相摄矣

《易經》第六卦訟天水訟乾上坎下

 乾居亥位,坎起子方。

亥子皆北,屬於水,始無所爭。

一離於形,則天西傾,水束注,天上蟠,水下潤,於是乎《訟》矣。

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凶。

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

凡讼者,物有不和,情相乖争而致其讼。

凡讼之体,不可妄兴,必有信实,被物止塞,而能惕惧,中道而止,乃得吉也。

《彖》曰:

訟,上剛下險,險而健,訟。

「訟,有孚窒惕,中吉」,剛來而得中也。

「終凶」,訟不可成也。

「利見大人」,尚中正也。

「不利涉大川」,入于淵也。

天下之难,未有不起于争,今又欲以争济之,是使相激为深而已

《象》曰:

天與水違行,訟。

君子以作事謀始。

无讼在於谋始,谋始在於作制。

契之不明,讼之所以生也。

物有其分,职不相滥,争何由兴?

讼之所以起,契之过也。

故有德司契而不责於人

初六:

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

始入讼境,言讼事尚微

《象》曰:

「不永所事」,訟不可長也。

雖「有小言」,其辯明也。

九二:

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無眚。

刚处讼,不能下物,自下讼上,宜其不克,讼既不胜,怖惧还归,逋窜其邑

《象》曰:

「不克訟」,歸而逋也。

自下訟上,患至掇也。

六三:

食舊德,貞厲,終吉。

或從王事,無成。

不见侵夺,保全其有,柔体不争,系应在上,众莫能倾

《象》曰:

「食舊德」,從上吉也。

九四:

不克訟,復自命渝,安貞,吉。

初不犯己,己莫陵於初,是为仁义之道,自由於己,故云“为仁由己

《象》曰:

「復即命渝,安貞」,不失也。

释“复即命渝”之义,以其反理变命

九五:

訟元吉。

处得尊位,为讼之主,用其中正以断枉直,中则不过,正则不邪,刚无所溺,公无所偏

《象》曰:

「訟元吉」,以中正也。

上九:

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

处讼之极,以刚居上,讼而得胜者也。

若以谦让蒙锡,则可长保有故终朝之閒,褫带者三也。

《象》曰:

以訟受服,亦不足敬也。

《易經》第七卦師地水師坤上坎下  

坤》為眾,而《師》亦為眾者,《師》統眾之義也。

統眾者,非德不可,故以《乾》之九二入於《坤》為《師》,以《乾》,德在二也。

律因數起,數自中出。

黃鍾之律,起為度量衡,差之毫釐,則不可也。

北方之坎,黃鍾之本也,故縣言丈人,爻言律。

丈與律,法度之出,非有德者乎?

北主幽陰殺伐之象,南「主嚮明朝才會之象。

六一爻分二、三、四、五之數。

鴃州二二居南方,離明之地也→故以北為南面。

五居中央,非北也。

天北望,惟見斗樞、辰極。

辰日北辰,斗日北斗,雖名日北,實中天也。

《師》北向,故有五人為伍之意。

《比》南面,故有五等分爵之象。

上居五位,後其君者也,故曰:

後夫凶!

師,貞丈人吉,無咎。

夫能以众正有功而无后患者,其惟丈人乎。

为师之正,丈人乃吉也。

兴役动众无功,

《彖》曰:

師,眾也。

貞,正也。

能以眾正,可以王矣。

剛中而應,行險而順,以此毒天下,而民從之,吉又何咎矣。

《象》曰:

地中有水,師。

君子以容民畜眾。

先王耀德而不观兵

初六:

師出以律,否臧凶。

齐众以律,失律则散,量事制宜,随时进退,随时施行

《象》曰:

「師出以律」,失律凶也。

九二:

在師中,吉,無咎,王三錫命。

行师得吉,莫善怀邦,邦怀众服,锡莫重焉,故乃得成命

《象》曰:

「在師中,吉」,承天寵也。

「王三錫命」,懷萬邦也。

六三:

師或輿尸,凶,以柔乘刚,进则无应,退无所守

《象》曰:

「師或輿尸」,大無功也。

体柔则威不足,居刚则势可疑

六四:

師左次,無咎,得位而无应,无应不可以行,得位则可以处

《象》曰:

「左次無咎」,未失常也。

不能有获,足以不失其常也

六五:

田有禽,利執言,無咎。

長子帥師,弟子輿尸,貞凶,人之修田,非禽之所犯。

王者守国,非叛者所乱。

禽之犯苗,则可猎取。

叛人乱国,则可诛之,柔非军帅,阴非刚武,故不躬行,必以授也。

授不得王,则众不从,故“长子帅师”可也

《象》曰:

「長子帥師」,以中行也。

「弟子輿師」,使不當也。

上六:

大君有命,開國承家,小人勿用,

《象》曰:

「大君有命」,以正功也。

「小人勿用」,必亂邦也。

《易經》第八卦比水地比坎上下坤

比,吉。

原筮元永貞,無咎。

不寧方來,后夫凶。

欲相亲比,必能原穷其情,筮决其意

《彖》曰:

比,吉也,比,輔也,下順從也。

「原筮元永貞,無咎」,以剛中也。

「不寧方來」,上下應也。

「后夫凶」,其道窮也。

释“后夫凶”。

他悉亲比,己独后来,比道穷困,无人与亲,故其凶

《象》曰:

地上有水,比。

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

犹地上有水,流通相润及物

初六:

有孚比之,無咎。

有孚盈缶,終來有他,吉。

夫以不信为比之首,则祸莫大焉

《象》曰:

比之初六,「有他吉」也。

六二:

比之自內,貞吉。

处比之时,居中得位

《象》曰:

「比之自內」,不自失也。

六三:

比之匪人。

近不相得,远则无应,所与比者,皆非巳亲

《象》曰:

「比之匪人」,不亦傷乎!

六四:

外比之,貞吉。

外比於五,复得其位,比不失贤,处不失位

《象》曰:

外比於賢,以從上也。

九五:

顯比,王用三驅,失前禽,邑人不誡,吉。

心既中正,不妄喜怒,

《象》曰:

顯比之吉,位正中也。

舍逆取順,「失前禽」也。

「邑人不誡」,上使中也。

上六:

比之無首,凶。

亲道已成,无所与终,为时所弃

《象》曰:

「比之無首」,無所終也。

《易經》第九卦小畜風天小畜巽上乾下

 巽居束南方,乾氣自子至已入於巽,為巽所畜,名曰《小畜》,以陰生於巽。

巽,陰之微,故以小言。

艮居束北'"方,乾氣自子至貢入于艮,為艮所畜,名日《大畜》者,陽終於艮。

艮,陽之究也,故日大?

自子至寅,、三畫之乾也,是艮畜乾貞工巽畜乾悔也。

《大畜》之所以得權者,變《小畜》之九五而六五,謙虛下人,所以得權而畜人也。

《小畜》之所以失權者,變《大畜》六五而為九五耳,滿假自大,所以失權·而為人所畜也。

小畜,亨。

密云不雨,自我西郊。

不能止畜在下之乾,唯能畜止九三,所畜狭小,两气相薄则为雨也。

今唯能畜止九三,其气被畜,但为密云

《彖》曰:

小畜,柔得位而上下應之,曰小畜。

健而巽,剛中而志行,乃亨。

「密云不雨」,尚往也。

「自我西郊」,施未行也。

《象》曰:

風行天上,小畜。

君子以懿文德。

未能行其施者,故可以懿文德而已

初九:

復自道,何其咎?

吉。

处乾之始以升巽,以阳升阴,复自其道,顺而无违

《象》曰:

「復自道」,其義吉也。

九二:

牽復,吉。

五非畜极,非固已者也。

虽不能若阴之不违,可牵以获复

《象》曰:

「牽復」在中,亦不自失也。

九三:

輿說輻,夫妻反目。

上为畜盛,不可牵征,以斯而进,不能自复,夫妻乖戾,故反目相视。

《象》曰:

「夫妻反目」,不能正室也。

故“大畜”将以用“乾”,而“小畜”将以制之,可用而不可制

六四:

有孚,血去惕出,無咎。

上亦恶三而能制焉,志与上合,共同斯诚,三虽逼己,而不能犯,故得血去惧除,初九欲去之,六四欲畜而留之,阴阳不相能。

以其伤且惧

《象》曰:

「有孚」「惕出」,上合志也。

由己与上九同合其志,共恶於三也

九五:

有孚攣如,富以其鄰。

二既牵挽而来,已又攀挛而迎接,志意合同,不有专固相逼,是有信而相牵挛也

《象》曰:

「有孚攣如」,不獨富也。

上九:

既雨既處,尚德載,婦貞厲。

月几望,君子征凶。

阴之盈盛莫盛於此,满而又进,必失其道,阴疑於阳,必见战伐,虽复君子,以征必凶,疑则害之

《象》曰:

「既雨既處」,德積載也。

「君子征凶」,有所疑也。

《易經》第十卦履天澤履乾上兌下

 乾居亥位,初爻本室、壁,二爻方起奎;奎繫之者,見其履虎尾也。

坤居申位,參本坤之初爻,以參繫兌者,見虎尾之哩人也。

乾居兌下,則無履虎尾啞與不哩之象矣。

以乾乘兌,所以履虎之‘象明鳥《履》卦自兌入乾,由戌達亥,以人應天之道乎

履,履虎尾,不咥人,亨。

《彖》曰:

履,柔履剛也。

說而應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

剛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

乾,刚正之德者也。

不以说行夫佞邪,而以说应乎《乾》

《象》曰:

上天下澤,履。

君子以辨上下、定民志。

初九:

素履往,無咎。

它人尚华,己独质素

《象》曰:

素履之往,獨行愿也。

九二:

履道坦坦,幽人貞吉。

履道尚谦,不喜处盈,务在致诚

《象》曰:

「幽人貞吉」,中不自亂也。

六三:

眇能視,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凶。

武人為于大君。

居“履”之时,当须谦退,“为於大君”,以六三之微,欲行九五之志,顽愚之甚。

《象》曰:

「眇能視」,不足以有明也。

「跛能履」,不足以與行也。

咥人之凶,位不當也。

「武人為于大君」,志剛也。

九四:

履虎尾,愬愬,終吉。

处嫌隙之地,以谦为本,虽处危惧,终获其志

《象》曰:

「愬愬,終吉」,志行也。

九五:

夬履,貞厲。

得位处尊,以刚决正,履道行正,故夬履也

《象》曰:

「夬履,貞厲」,位正當也。

上九:

視履考祥,其旋元吉。

居极应说,高而不危,是其旋也

《象》曰:

元吉在上,大有慶也。

《易經》第十一卦泰天地泰坤上乾下

 觀《泰》之象,則見《否》之所生;觀《否》之象,則見《泰》之所起,是陰陽之氣上、下、升、降以成象也,故《否》、《泰》之卦,皆日往來

泰,小往大來,吉亨。

泰者,物大通之时也。

上下大通,则物失其节,故财成而辅相,以左右民也。

《彖》曰:

「泰,小往大來,吉亨」,則是天地交而萬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

內陽而外陰,內健而外順,內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長,小人道消也。

《象》曰:

天地交,泰,后以財(裁)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初九:

拔茅茹,以其夤,征吉。

“茹”,相牵引之貌也。

三阳同志,俱志在外

《象》曰:

「拔茅」「征吉」,志在外也。

九二:

包荒,用馮河,不遐遺,朋亡,得尚于中行。

用心弘大,无所遐弃,无私无偏,存乎光大

《象》曰:

「包荒」,「得尚于中行」,以光大也。

九三:

無平不陂,無往不復,艱貞無咎。

勿恤其孚,于食有福。

处天地之将闭,平路之将陂,时将大变,世将大革,而居不失其正,动不失其应,艰而能贞,不失其义

《象》曰:

「無往不復」,天地際也。

天地将各分复之际

六四:

翩翩不富,以其鄰,不戒以孚。

乾乐上复,坤乐下复,今己下复,众阴悉皆从之

《象》曰:

「翩翩不富」,皆失實也。

「不戒以孚」,中心愿也。

六五:

帝乙歸妹,以祉元吉。

履顺居中,行原以祉,尽夫阴阳交配之宜

《象》曰:

「以祉元吉」,中以行愿也。

将以辅之,如是而后可

上六:

城復于隍,勿用師。

自邑告命,貞吝。

居泰上极,各反所应,泰道将灭,上下不交,卑不上承,尊不下施

《象》曰:

「城復于隍」,其命亂也。

《易經》第十二卦否地天否乾上坤下

否,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貞,大往小來。

《彖》曰:

「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貞,大往小來」,則是天地不交而萬物不通也,上下不交而天下無邦也。

內陰而外陽,內柔而外剛,內小人而外君子,小人道長,君子道消也。

《象》曰:

天地不交,否。

君子以儉德辟難,不可榮以祿。

初六:

拔茅茹,以其夤,貞吉亨。

《象》曰:

「拔茅」貞吉,志在君也。

六二:

包承,小人吉,大人否亨。

而得其位,用其至顺,包承於上,小人路通

《象》曰:

大人否亨」,不亂群也。

良由否闭小人,防之以得其道,常于交错未定之间,及其群分类别

六三:

包羞。

以失位不当,所包承之事,唯羞辱己

《象》曰:

「包羞」,位不當也。

九四:

有命無咎,疇離祉。

初志在君,处乎穷下,故可以有命无咎而畴丽福也

《象》曰:

「有命無咎」,志行也。

九五:

休否,大人吉。

其亡其亡,系于苞桑。

在道消之世,居於尊位而遏小人,必近危难,须恒自戒慎其意,常惧其危亡,言丁宁戒慎如此也。

故心存将危,乃得固也

《象》曰:

「大人之吉」,位正當也。

上九:

傾否,先否后喜。

后得通乃喜

《象》曰:

否終則傾,何可長也!

《易經》第十三卦同人天火同人乾上離下

 乾居上三十六策,變其中爻,則同乎離。

離居下二十四策,變其中爻,則同乎乾。

是謂二人同心,言外貌不同,而心同也。

同人,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貞。

借其野名,喻其广远,言和同於人,必须宽广,无所不同。

用心无私,处非近狭,远至于野,乃得亨进

《彖》曰:

同人,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曰同人。

《同人》曰「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乾行也。

文明以健,中正而應,君子正也。

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

文明以健,中正而应,君子正也。

行健不以武,而以文明用之,相应不以邪,而以中正应之,君子正也,故曰“利君子贞”。

君子以文明为德

《象》曰:

天與火,同人。

君子以類族辨物。

初九:

同人于門,無咎。

无应於上,心无系吝,含弘光大,和同於人,在於门外,出门皆同

《象》曰:

出門同人,又誰咎也?

六二:

同人于宗,吝。

应在乎五,唯同於主,过主则否。

用心扁狭,鄙吝之道

《象》曰:

「同人于宗」,吝道也。

九三:

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歲不興。

履下卦之极,不能包弘上下,通夫大同;物党相分,欲乖其道,贫於所比,据上之应;其敌刚健,非力所当,故“伏戎于莽”,不敢显亢也。

“升其高陵”,望不敢进,量斯势也

《象》曰:

「伏戎于莽」,敵剛也。

「三歲不興」,安行也。

九四:

乘其墉,弗克攻,吉。

处上攻下,力能乘墉者也。

履非其位,以与人争,二自五应,三非犯己,攻三求二,尢而效之,违义伤理,无所不与,故虽乘墉而不克也。

不克则反,反则得吉也。

不克乃反,其所以得吉

《象》曰:

「乘其墉」,義弗克也,其吉則困而反則也。

九五:

同人,先號啕而后笑,大師克相遇。

不能使物自归而用其强直,故必须大师克之,然后相遇也。

《象》曰:

同人之先,以中直也。

大師相遇,言相克也。

上九:

同人于郊,無悔。

不获同志,而远於内争,故虽无悔吝,亦未得其志。

《象》曰:

「同人于郊」,志未得也。

《易經》第十四卦大有火天大有離上乾下

 《大有》之卦眾陽盛時,而五以六居之,人君體元居正,可不知守位之仁乎?

推而明.之,四為侍從,則日匪其彭;三為三公,則日公用亨于天子;二為侯牧,則日大車以載,初遠於君位,有要荒蠻夷之象,則日元交害。

皆發政施仁之道。

如是,則福及宗廟,而永有萬世之業矣。

大有,元亨。

《彖》曰:

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應之曰大有。

其德剛健而文明,應乎天而時行,是以元亨。

《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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