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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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
***********
日期:
二〇一六年六月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山东莱芜烟草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公司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
*********
二、采购项目编号:
****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一个包
*************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造价咨询乙级资质、工程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0万元
注:
该项目共一个包,确定一名中标人。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17年***月**日08时00分至2017年**月**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莱芜市文化北路15号。
3、方式:
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为法人报名)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可只提供新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4、售价:
150元/份,售出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7年**月**日上午9:
00时。
2、地点:
莱芜市文化北路15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7年**月**日上午9:
00时。
2、地点:
莱芜市文化北路15号。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山东莱芜烟草有限公司地址:
鹏泉西大街157号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
莱芜市文化北路15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0634-***
发布时间:
2017年**月**日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
山东莱芜烟草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公司服务项目
2
招标人名称
山东莱芜烟草有限公司
3
招标代理机构
4
资金来源
自筹
5
项目内容
具体详见第五章
6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7
投标有效期
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
8
合同期限
该库有效期自中标公示之日起3年
9
付款方式
10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造价咨询乙级资质、工程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11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分包或转包
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13
对招标文件疑问的提交时间、地点
时间:
地点:
14
答疑文件发放时间
15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的发放时间、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放。
16
投标文件数量
1.投标文件数量为1套正本,5套副本,正、副本须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
2.须单独制作投标文件。
17
投标文件密封
(不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并视为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与资格证明文件共同密封到一个密封袋内,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文件正、副本须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内装投标文件正副本共6份(1正5副)。
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截止2017年*月*日上午9:
00时前不得开封”字样。
(2)资格证明文件袋内装资格证明文件一份。
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字样。
(3)将
(1)投标文件密封袋、
(2)资格证明文件密封袋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包装完好,共同密封到一个密封袋内,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包号及投标货物名称、投标人名称。
2.为方便开标、唱标,请投标人另外准备一份“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与投标文件分别密封、同时提交。
封口处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
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包号及投标货物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时起封”字样。
3.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封装和标记,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对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拒绝接收,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文件必须胶装。
18
投标文件递交
1.截止日期、时间:
2017年*月*日9:
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递交地点:
******
19
开标
1.开标日期、时间:
2017年**月*日9:
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
20
开标现场需验证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资料原件(必须提供,不提供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6.投标人在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投标单位自拟)
注: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可只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21
是否述标
否
22
评标方法
综合评标法
23
中标人确定
1.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注明排名顺序;
2.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顺序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依法确定1名中标人;
3.中标公示发布在媒体上;
4.公示期:
3个工作日
24
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到招标方办理合同签订有关事宜。
25
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投标人中标仅是取得招标人供应商资格,不代表可获得实际业务。
2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元,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以个人名义及现金形式提交的保证金。
投标人以非基本账户交纳保证金的,或逾期递交保证金的,或投标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其保证金专用账户没有收到的,均将否决其投标。
保证金交纳帐户: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帐号:
***
27
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费1000元。
28
招标人联系方式
29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备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与招标文件正文的内容不一致的均以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为准。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
1.本招标项目按照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人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本次招标的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付款方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定义
1.“招标人”指采购本次招标服务项目并与中标方签订合同的单位,在本项目中特指“山东莱芜烟草有限公司”。
2.“投标人”系指指响应招标人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服务商。
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服务以及其他相关的义务。
4.“投标文件签署人”系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针对本次项目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
(三)本次招标的说明及要求
1)协助业主完成项目前期相关手续;
2)依据授权权限,代表业主对项目建设质量、工期、安全等方面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及相应合同约定对各承包商实施全方面、全过程控制与管理;
3)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规范,对项目管理整个过程进行投资控制,制定防范措施,保证预算目标值在实施阶段得到有效控制,力求有效降低工程造价。
4)协调项目建设的内、外部各方面关系;创造、维护与完善项目建设与施工条件;
5)组织竣工验收,协助项目业主及其委托的审计单位办理工程结算及权属登记;
6)业主委托的其他工作。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五)投标人须在开标现场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六)联合体投标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七)分包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八)投标费用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九)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十)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十一)合同转让
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进行合同转让。
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构成
1.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附件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要求。
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2.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质疑、要求澄清文件截止时间前通知招标人,招标人收到异议、要求澄清文件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告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4.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且修改通知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因此影响投标活动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且修改通知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
(一)一般要求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逐项逐条回答招标文件,顺序和编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
可以增加说明或描述性文字。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
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汇总说明。
(二)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除专用术语外),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2.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翻译文件,必要时可以要求提供附有公证书的翻译文件。
3.除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限期提供加盖公章的翻译文件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投标文件构成
1.投标书(商务部分),包括: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投标书包括:
(1)保证服务质量的方案及措施说明;
(2)项目管理小组成员表;
(3)服务承诺;
(4)合理化建议;
(5)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写的其他技术资料。
3.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注: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可只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其他资质证明(如有);
(8)荣誉证书(如有)
(9)其他相关资料;
注:
1.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需加盖投标方单位公章。
2.各投标人将相应的原件在开标日提供评委验证,否则由此对最终评定结果造成的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投标函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和投标报价表及其附件。
(五)投标报价
本项目控制价:
*******,不得超过次次控制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六)证明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文件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七)投标有效期
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所提交的所有有关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均应保持有效。
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八)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投标书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
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九)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为方便开标、唱标,每个标段(包)请投标人另外准备两份“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与投标文件分别密封、同时提交。
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中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投标人在填写招标文件规定的表格时,除有特别说明之外,不应改变表格的形式,只可以根据需要加续扩展表格。
4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每套投标文件封面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严格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如果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正本有差异,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加盖投标单位的行政公章(加盖投标单位的财务章或其他业务章视为无效投标),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骑缝章。
6.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使用永不褪色的墨水工整书写或打印在A4幅面的纸张上。
7.除投标人对错误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不按照上述要求制作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对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拒绝接收,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投标截止时间
1.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2.招标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电报)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三)投标文件签收
1.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接收合格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投标人同时签字确认。
2.投标文件须采用纸质形式,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的投标不予接受。
3.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四)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销通知,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交给招标人,该通知须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投标方代理人的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人可以予以接受,但不退还投标文件。
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或传真、电报)的形式通知招标人。
如采取电报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随后必须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
撤回投标的时间以送达招标人或邮电到达日戳为准。
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5.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
五、开标及评标
(一)开标
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
开标仪式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主持,招标人代表及有关人员参加。
2.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3.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与会人员情况。
(4)投标人代表及现场监督人员共同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
(5)开启开标一览表。
(6)宣读投标人名称、优惠条件、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4.提交了有效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5.“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将其作废标处理:
(1)逾期送达的;
(2)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3)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的;
(4)《开标一览表》未按要求内容和格式编写的;
(5)违反招标纪律的。
6.无论何种原因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招标人将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撤回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投标人。
(二)评标委员会
1.本项目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由五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三)资格审查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
(四)现场述标
本项目是否需要述标计述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五)评标原则
1.客观性原则:
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据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统一性原则: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审。
3.独立性原则:
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出具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保密性原则: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5.综合性原则:
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中标人。
(六)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候选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人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除。
(七)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有关澄清的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或允许对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章,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八)投标文件的审查
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
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函无单位盖章且无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或者虽有代理人签字但无单位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2)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4)投标人名称或者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5)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他人名义或者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6)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7)没有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的;
(8)投标文件附有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9)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否决其投标的其他情形。
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如有偏离的,必须为非重大偏离和正偏离)
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5.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如果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6.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序。
(九)评标
1.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招标文件是评标工作的重要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包括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
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综合分析,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1)服务方案的合理优化、先进性;
(2)投标人资信情况和服务承诺;
(3)优惠条件;
(4)其他。
3.评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评标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
4.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价、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5.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6.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综合评分法,对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7.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8.评标委员会对经过初步评审为合格有效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由各评委独立打分,打分时保留2位小数,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
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时保留2位小数。
具体评分方法详见附件二:
《评分标准》。
9.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出顺序,得分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十)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1.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