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
评估信息系统处理最大在线请求
系统能处理在线请求的最大
数H
最大在线请求数=系统能够处理的最大在线请求
数
满足需求规格说明书中
要求
评价型指标
V
J
6
效率
(性能)
容量
最大弁发访问数
评估信息系统是否能够接收多用户同时访问能力
同时访问系统的最大用户数
最大弁发访问数=系统能处理的最大用户同时在
线访问数
满足需求规格说明书中要求
评价型指标
J
序号
一级
分类
二级分类
指标名称
指标目的
指标描述
评价方法
指标要求
指标等级
参考评价阶段
可研评审
概设评审
测试阶段
7
兼容性
互操作性
数据的可交换性
评估正确实现接口交换的数据格式的程度
信息系统与其他软件进行数据交换的正确性
数据的可交换性=按规格说明正确实现接口数据数拯格式数/规格说明中要交换的数据格式数
数据格式强制要求符合SG-CIM(国家电网公司公共数据模型)模型,且设计阶段和测试阶段的度量值强制要求大于
90%
强制
型指标
V
J
8
兼容性
互操作性
接口的一致性
评估正确实现接口协议的程度
信息系统米用规定接口协议标准的比例
接口的一致性一在评审中已证实的按规格说明正确实现的接口协议数/规格说明中要实现的接口协议数
该指标中接口协议强制要求符合运行服务总线标准,且度虽:
值要求达到100%
强制
型指标
9
易用性
易理解性
描述的完整性
评估信息系统描述对用户理解的帮助程度
用户在阅读完信息系统描述后能理解的功能
(或功能的类型)比例
描述的完整性=(被理解的功能(或功能的类型)数)/(测试功能
(或功能的类型)总数)
不小于90%
评价
型指标
J
10
易用性
易理解性
功能的易理解性
评估用户对信息系统功能正确理解的程度
信息系统设计阶段及完成阶段软件功能被用户正确理解的比例
功能的易理解性=用户通过理解能正确描述出的功能数/测试功能总数
不小于90%
评价
型指标
J
序号
一级
分类
二级分类
指标名称
指标目的
指标描述
评价方法
指标要求
指标等级
参考评价阶段
可研评审
概设评审
测试阶段
11
易用性
易理解性
输入输出的易理解性
评估用户对信息系统输入数据及输出数据的理解的程度
指用户在使用信息系统时能正确理解输入输出数据的比例
输入输出的易理解性=用户成功理解的输入和输出数据项的数量/从界而上能得到的输入和输出数据项的总数
不小于90%
评价型指标
J
12
易用性
易学习性
帮助的完整性
评估用户文档和/或帮助机制中对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帮助描述的完整程度
帮助机制和/或文档中描述了功能所占的比例
度量公式帮助的完整性二
(帮助机制和/或文档描述过的功能数)/功能总数
该指标的值在
[0.1]内,越接近1
等于100%
评价型指标
J
13
易用性
易操作性
在使用中操作的一致性
评估信息系统用户界而组成及功能使用的一致性程度
用户在使用信息系统时各种操作模式保持Tt的比例
1心少」U
Tt性=100%-测试发现操作模式不Tt用例数/测试总用例数
不小于95%
评价型指标
14
易用性
易操作性
用户操作的易取消性
评估信息系统功能被取消的能力
功能在完成之前能被取消的比例
用户操作的易取消性二已实现的能被用户取消的功能数/要求具备预取消能力的功能总数
不小于95%
评价型指标
J
序号
一级
分类
二级分类
指标名称
指标目的
指标描述
评价方法
指标要求
指标等级
参考评价阶段
可研评审
概设评审
测试阶段
15
易用性
易操作性
用户操作的易还原性
评估信息系统功能能被还原
的能力
用户在操作完成后功能能被还原的比例
用户操作的易还原性=已实现的能被用户还原的功能数/测试功能总数
不小于95%
评价型指标
16
易用性
易操作性
界面
儿余的明确性
评估信息
系统界而中能够自解释(元素使用简洁文字或提供了
“帮助
框域“工具条”)的程度
界而中带有解释信息元素的比例
界而元素的明确性=带自解释的界而元素数/难以理解的界而元素总数
不小于80%
评价型指标
J
17
易用性
用户错误预防
输入的有效性检查
评估信息系统对输入进行有效性检查的程度
信息系统对输入项提供了对有效性数据进行检查的比例
输入的有效性检查=对有效数据进行检查的输入项数/对启效数据可能进行检查的输入项数
不小于95%
评价型指标
18
可靠性
成熟性
测试失败率
评估信息系统通过失效测试检测的能力
在一定的试验周期内检测出失效的多少
测试失效率
=100%-试验周期内检测到的失效个数/试验周期内执行测试用例的个数
不小于98%
评价型指标
J
19
可靠性
成熟性
测试覆盖率
评估测试期间信息系统执行测试的完整程度
测试期间执行要求的测试用例的比例
测试覆盖率=测试期间实际执行的测试用例数/按照覆盖需求要求执行的测试用例数
等于100%
强制型指标
J
序号
一级
分类
二级分类
指标名称
指标目的
指标描述
评价方法
指标要求
指标等级
参考评价阶段
可研评审
概设评审
测试阶段
20
可靠性
成熟性
测试充分度
评估测试计划的充分程度
测试计划覆盖要求的测试用例的比例
测试充分度=测试计划中设计弁在评审中证实的测试用例数/要求的测试用例数
等于100%
强制型指标
21
可靠性
易恢复性
易修
复性
信息系统在异常情况下或需要时自身的修复能力
信息系统异常时在目标时间内成功自动修复的比例
易修复性=在评审中证实已实现的具有复原功能的需求数/规格说明中的需要具有复原功能的需求数
等于100%
强制型指标
J
22
安全性
身份认证
认证使用率
评估信息系统中是否采用了静态密码,短信密的,动态口令,数字签名,生物识别等认证技术
信息对需要的功能操作配备身份认证机制的能力
设计阶段的认证使用率=设计文档中包含的关于身份认证的功能模块数/需求规格说明中要求配备的身份认证的功能数
实现阶段的认证使用率==实现的身份认证的功能模块数/需求规格说明中要求配备的身份认证的功能数
等于100%
强制型指标
V
J
序号
一级
分类
二级分类
指标名称
指标目的
指标描述
评价方法
指标要求
指标等级
参考评价阶段
可研评审
概设评审
测试阶段
23
安全性
身份认证
认证止确率
评估信息系统在进行身份认证时是否认证正确
信息系统对用户身份进行正确认证的能力
认证实现率=测试中能够正确进行身份认证的操作次数/测试中身份认证的操作总次数
等于100%
强制型指标
24
安全性
权限控制
权限控制
度
评估信息系统中的信息和数据是否只能被得到授权的用户访问
信息系统可以根据设置的安全规则使得用户可以访问而且只能访问自己被授权的资源的能力
设计阶段的权限控制=设计好的权限控制功能数/需求规格说明中要求的权限控制功能数
测试阶段的权限控制=检测到的合法访问操作的次数/测试中访问操作的总次数
等于100%
强制型指标
J
25
安全性
可审计性
(记录在案)
/、可否认性
评估信息系统的参与者是否无法对自己传输的数据加以抵赖
信息系统通过数字签名和时间戳等技术使得参与者不能否认自己发送估息的行为和信息内容的能力
不可否认性=#与者接收或发送数据的总次数/数拯被接收或发送的总次数
等于100%
强制型指标
J
序号
一级
分类
二级分类
指标名称
指标目的
指标描述
评价方法
指标要求
指标等级
参考评价阶段
可研评审
概设评审
测试阶段
26
安全性
可审计性
(记录在案)
访问可审核性
评估信息系统对用户访问系统或数据的记录信息完整程度如何
信息系统追踪审核用户访问系统或数据的能力
设计阶段访问可审核性二=S计包含的可以被记录的访问类型数/规格说明中要求记录的访问类型数
测试阶段访问可审核性=(在访问历史数据库中记录的
“用户访问系统或数据”的次数)/
(在评价过程中记录的“用户访问系统或数据"的次数)
等于100%
强制型指标
V
J
27
安全性
数据加密
数据加密覆盖度
评估信息系统中机密的数据项是否通过加密技术实现信息隐蔽
信息系统通过加密和解密技术保护机密数据项的能力
数据加密=在评审中已证实的按规庄已实现加密或解密的数据项数/需求规格说明中要求加密或解密功能的数据项数
等于100%
强制型指标
V
28
易维
护性
已修改性
修改记录率
评估规格说明和程序模块的修改是否在代码的注释行中被充分记录下来
信息系统在维护过程中修改记录的能力
修改记录率=在评审中证实有记录修改的模块数/修改的模块总数
不小于90%
评价型指标
序号
一级
分类
二级分类
指标名称
指标目的
指标描述
评价方法
指标要求
指标等级
参考评价阶段
可研评审
概设评审
测试阶段
29
易维
护性
易测试性
内置测试功能的完整性
评估信息系统内置测试能力的完整程度如何
信息系统内置测试功能来检测缺陷的能力
内置测试功能的完整性=在评审中证实已按规左实现内置的测试功能数/需求规格说明中要求内置的测试功能数
等于100%
强制型指标
30
易维
护性
易测试性
内置测试功能的有效性
评估维护者能够无需附加的测试设施就可容易地做运行测试
信息系统通过内置的测试功能做运行测试的能力
内置测试功能的有效性=维护者能利用合适的内置测试功能的事例数/维护者测试的事例数
等于100%
强制型指标
J
31
易维
护性
数据恢复
时间恢复目标
评估容灾系统的业务恢复能力
信息系统从灾难状态恢复到可运行状态所需的时间
时间恢复目标=系统从灾难状态恢复到可运行状态所需的时间
符合国家电网对灾备数据中心的等级要求
强制型指标
J
32
易维
护性
数据恢复
恢复点目标
评估容灾系统的数据冗余备份能力
信息系统所允许的在灾难过程中的最大数据丢失
恢复点目标=灾难过程中的最大数据丢失量
符合国家电网对灾备数据中心的等级要求
强制型指标
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