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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制度汇编

继续教育制度汇编

1、新进医务人员岗前培训制度

2、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

3、我院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题库命题方案

4、医务人员三基培训考核制度

5、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6、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7、我院青年医师专业轮训的暂行管理办法

8、骨科病区副主任医师内科轮训暂行管理办法

9、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须知

10、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须知

11、附:

广东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12、院内业务学习管理规定

13、本院医务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管理规定

14、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制度

15、院外人员进修管理规定

16、进修生守则

17、实习生守则

18、科室继续教育工作任务书

新进医务人员岗前培训制度

新进医务人员除了接受人事科组织的全院性岗前培训,还应参加医教科组织的医疗岗前培训。

一、培训对象

每年新招聘来院的医务人员。

医务人员未经岗前培训不得上岗。

二、培训目的

熟悉各项医疗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更好地开展医务工作。

三、培训内容

1.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医疗核心制度;

2.医患沟通、医德医风;

3.病历书写规范、处方管理办法;

4.医保、公医、新农合政策;

5.院感防控、传染病报告制度;

6.继续医学教育要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等。

四、培训形式

举办讲座、座谈交流、小组讨论、现场见习、心得报告等。

五、培训考核

将岗前集中培训的出勤情况和现场互动交流情况与试用期表现相结合进行考核,并在见习期满时做出客观评价,填入见习期满考核表并交人事科存档。

岗前培训合格者,可计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做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加强医师执业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

成立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成员组成:

主任:

业务副院长

副主任:

医教科主任

委 员:

各科室主任、医教科继续教育专员

医师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医师考核工作制度,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

考核委员会下设考核办公室在医教科。

医教科负责对全院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汇总我院注册医师考核结果,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考核对象和时限

(一)考核对象为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本院执业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医师类别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

(二)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周期。

在考核周期内,拟变更执业地点或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提前进行考核。

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考核内容

医师定期考核内容分为三个部分:

工作成绩评定、职业道德评定和业务水平测评。

工作成绩考核内容包括:

医师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考核期内完成工作数量、质量和政府指令性工作情况。

职业道德评定内容包括:

医师执业中坚持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及医德医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依法执业情况以及卫生部《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等。

业务水平测评内容包括:

业务水平考核根据执业医师的级别、类别和专业区别对待,重点测评法律法规和“三基”(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

(二)考核标准

1、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

(1)工作成绩、职业道德由被考核医师所在科室负责提出初评意见报医教科。

(2)医教科根据我院人事科组织的职工年度考核情况、平时考勤情况,以及我院党办组织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结果等,对科室初评意见进行复核。

2、业务水平测评

业务水平测评可以采用以下几种形式:

(1)有关法律、法规考核或考试;

(2)相关专业知识考核;

(3)相关专业技能操作考试;

(4)检查其书写的医学文书;

(5)患者评价和同行评议;

(6)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

在考核周期内,被考核医师已参加了职称晋升考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上岗培训考试或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关考试,并考核合格的,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试合格,不需再参加业务水平测评。

四、考核程序和方式

(一)考核实施前

医教科于考核前30日将考核事宜通知需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同时上报医师注册机关。

(二)考核实施

考核程序包括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

1、简易程序

(1)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

(2)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3)具有主任医师技术职称者,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4)医师离退休后由本单位返聘,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对符合简易程序考核的医师,由本人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书写述职报告,所在科室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医教科根据我院人事科组织的职工年度考核情况、平时考勤情况,以及我院党办组织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结果等,对科室初评意见进行复核。

2、一般程序

对采取一般程序考核的医师,先由其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书写述职报告,科室对其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医教科复核合格后,组织进行业务水平测评。

(三)考核实施后

1、考核结束后30日内,医教科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登记表》和《医师定期考核表》反馈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并通知医师本人;同时按要求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登记表》报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2、被考核医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结果30日内,向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

考核委员会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对医师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医师本人。

五、执业行为和考核结果记录

(一)医教科要为医师建立医师定期考核档案,将医师执业行为记录(包括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及《医师定期考核表》及时存入其档案中。

档案的日常管理由医教科负责。

良好行为记录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县级以上的奖励、表彰,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及取得的技术成果等;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而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

医师定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或有《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即为不合格。

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

(二)每次考核结束后30日内,医教科及时将考核结果报送到注册机关。

如考核不合格,经培训后再次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医教科及时将再次考核结果报送注册机关。

六、监督管理

考核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负责监督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的考核工作,在考核办公室考核工作结束一周内,对医师定期考核的资料进行随机抽查。

被考核医师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考核成绩合格的,该考核周期为不合格,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处罚。

本实施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骨伤科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如有变动,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最新政策文件为准。

我院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题库命题方案

命题依据为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医发[2007]66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中医类别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综合便函[2011]106号)。

卷面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考试内容归纳为10项,各项内容均组织相关专家命题。

1.《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侵权责任法》、《中医药条例》

2.《药品管理法》、抗菌药品应用、精麻药品应用

3.《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4.《献血法》、临床输血规范

5.中医基础理论、中医经典理论

6.常用中药、常用方剂

7.中医基本技能:

针法、耳针、灸法、推拿、火罐、穴位敷贴、刮痧、湿敷、熏洗等

8.常见病诊疗方案及相关技能(如心肺复苏、心电图诊断)

9.病历书写、处方书写

10.医保、公医、新农合政策

医务人员三基培训考核制度

医务人员的“三基”培训考核是医院分级管理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它是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素质的基本途径和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环节。

要使医院达标上等,就必须狠抓内涵建设。

为了加强对全院医务人员的“三基”培训考核,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及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对医务人员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简称“三基”)的培训考核,培养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简称“三严”)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我院医务人员思想、业务素质,为病员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二、工作目标

“三基”培训人人参加,“三基”考核人人达标。

三、组织领导

1、成立考评领导小组

组长:

院长

副组长:

业务副院长

成员:

医教科主任、护理部主任、药学部主任、继续教育专员

2、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医疗、护理、药学考评组

①医疗考评组

组长:

医教科主任

成员:

各临床及医辅科室主任

②护理考评组

组长:

护理部主任

成员:

各科室护长

③药学考评组

组长:

药学部主任

成员:

药学部各区组长

四、具体实施

(一)考核时间

操作考核:

不定期抽查。

理论考核: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二)考核对象

全院医、药、护、技专业技术人员。

正高职称及高年资人员考核方式可酌情灵活处理。

(三)达标标准

理论考试成绩≥80分为合格,操作考核成绩≥90分为合格。

(四)考核范围

1、全国高等医药院校统编教材

2、“三基”训练系列教材

3、医疗相关法律、规范、指南等

(五)考核方式

1、在进行全院性“三基”知识考试前,各科应组织科内医生进行“三基”知识培训。

2、理论考试由医院统一命题,在规定时间地点内,组织考评组和监考人员对参考人员进行考试。

考核结束后各考评组统一阅卷,并汇总考核情况,提交到医教科。

3、“三基”操作考核,由各科负责人组织对本科人员进行考核,相关考评组到场监考,原始资料留科室保存,成绩上报考评组。

4、操作考核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考核项目。

(六)考场纪律

1、参考人员应提前进入考场,按指引入座。

2、除开卷考试外,不得携带任何书籍、资料、字条等进入考场,入场后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

3、考试30分钟后进入考场视为缺考;考试30分钟内参考人员不得交卷离开考场。

4、参考人员应独立完成考核,不得交头接耳,不得抄袭他人答卷,不得替考,否则按违规处理,记入年度考核表。

(七)考核结果的应用

1、“三基”成绩记入专业技术人员档案。

考核不合格者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者记入年度考核表。

2、凡医院统一组织的“三基”培训和考核,所有医务人员都必须参加(值班人员可另行安排),做到人人过关,如无故不参加考核者,不得安排进修学习,并记入年度考核表。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按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实施。

一、培训实施

1.本科毕业生培训时间一般为五年,硕士毕业生培训时间一般为两年。

在规定时间未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期限顺延。

2.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分为通科培训和专科培训两个阶段。

通科培训学科为中医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针灸、推拿、康复、骨伤、五官科、眼科。

硕士毕业生直接进入专科培训。

3.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采取理论学习、临床实践和跟师学习相结合的方式。

学员进入培训基地后,即确定一名工作10年以上,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作为其指导老师。

培训对象参加培训期间跟师出诊每周不少于半天时间,并及时整理跟师心得和临床医案。

4.中医住院医师培训注重医德教育和临床实践能力培养,同时加强专业知识的补缺培训。

内容包括中医临床进展、紧密结合临床的中医药基础理论、经典医籍,以及若干与临床有关的法律法规、人际沟通、中医辨证思维等,理论学习以自学为主,结合必要的集中辅导。

5.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实行培训信息登记管理制度,培训对象应如实地将培训过程和培训内容记录在《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中,并妥善保存,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培训考核

1.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分为培训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以培训过程考核为重点。

培训过程考核合格和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是参加培训结业考核的必备条件。

2.培训过程考核是对中医住院医师轮转培训过程的综合评价,包括公共科目考试、出科考核、阶段考核、结业综合考核。

3.培训过程考核主要由培训基地具体组织实施,培训结业考核由省级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4.完成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结业考核合格者,由医教科向省中医药局报备,申领《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三、如有变动,以上级中医药行政部门最新政策文件为准。

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按照《广东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和《广东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实施。

一、培训实施

1.培训对象以住院医师的身份,在培训基地上级医师的指导下,接受以提高临床实践能力为主的轮转培训。

2.培训时间为5年。

第一阶段3年,在本学科及相关科室轮转培训;第二阶段2年,为专科定向培训。

硕士毕业生可直接进入相应的专科医师培训阶段。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期限顺延。

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依标准实施。

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临床实践技能、专业理论知识、医学伦理、人际沟通技巧以及相应的公共卫生等。

4.住院医师培训期间实行培训信息登记管理制度,培训对象应当及时、准确、详实地将培训过程和培训内容记录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中,并妥善保存,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培训考核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分为培训过程考核和培训结业考核,以培训过程考核为重点。

培训过程考核合格和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是参加培训结业考核的必备条件。

2.培训过程考核是对住院医师轮转培训过程的综合评价。

考核内容包括医德医风、出勤情况、临床实践指标完成情况、临床综合能力和参加业务学习活动等方面。

3.培训结业考核包括笔试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笔试内容包括医学专业理论、公共科目理论、临床思维能力和相关人文知识。

临床实践技能考核重点评价住院医师对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诊治能力。

4.培训过程考核主要由培训基地具体组织实施,培训结业考核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5.完成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结业考核合格者,由医教科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备,申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三、如有变动,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最新政策文件为准。

我院青年医师专业轮训的暂行管理办法

根据骨伤科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及人才培养规划,结合2008年分科时专科建设规范、细化的宗旨,特制定我院青年医师“专业轮训”的暂行管理办法。

一、我院已聘任的副主任医师职称以上医务人员(包括已聘任的副主任医师),根据医院实际情况以及个人专业知识、学术方向固定相应科室,不再进行轮科。

二、我院尚未聘任的副主任医师以及副主任医师职称以下医务人员先进行轮科,待晋升副主任医师职称且我院聘任后再固定科室。

三、我院尚未聘任的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进行二级科室轮科,具体由医教科统筹安排。

四、我院住院医师以及新分配的医务人员,进行二级或一级科室轮科,具体由医教科统筹安排。

骨科病区副主任医师内科轮训暂行管理办法

根据骨伤科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及人才培养规划,结合病区骨科医师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我院《骨科病区副主任医师内科轮训暂行管理办法》。

一、我院住院部已聘任及尚未聘任的骨伤科专业副主任医师,均须安排至芳村分院内科病房轮训,每人轮训时间为3个月。

二、轮训目的:

学习(复习)掌握内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方案;初步掌握内科急危重症病人的救治方案,如心肺复苏术、心肝肺肾等重要脏器衰竭病人的救治;掌握抗生素、激素等药物的正确使用方法;进一步提高病历书写水平。

三、轮训管理:

轮训医师由芳村分院医教科按进修医师进行管理,不授予芳村分院处方权,不单独值班,须跟内科带教医师值班;须管床3张;轮训期满需经内科业务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出科,结束轮训。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出科,须继续轮训至合格:

1.迟到、早退、旷工等累计缺勤达3个工作日。

2.出科考核不合格。

3.不服从芳村分院医教科管理,不听从内科病房主任或带教医师指导,造成严重后果。

4.轮科期间休教学假超7天者,需延长相应轮科时间。

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须知

一、基本要求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等文件,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的年度继续教育任务。

其中,公需科目一般安排3天或18学时,专业科目一般安排7天或42学时(具体参照各专业学习指南),选修科目一般安排2天或12学时。

6学时/天,45分钟/学时。

具体详见,包括政策法规、学习指南、施教机构、账号注册、系统教程、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证书打印、证书查询等。

二、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账号注册及信息维护

凡本院专业技术人员应及时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进行个人账号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页面,单位所在城市选择“广东省省直”。

完成账号注册后定期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个人用户页面→点击左侧资料维护栏目下的“人员基本信息维护”以及“账号信息维护”→完善带*号信息(请正确填写邮箱以便必要时通过邮箱找回丢失密码)。

三、个人选修科目继续教育记录申报建议

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凡按照要求参加我院党办纪委办组织的道德法规及纪律教育学习者,可将党办纪委办出具的学习证明(需盖章)作为个人选修科目继续教育记录之一进行申报。

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个人用户页面→点击左侧个人业务栏目下的“继续教育记录申报”。

第一步:

填写信息

科目类型:

个人选修科目

课程名称:

(按我院党办纪委办出具的道德法规及纪律教育学习证明的具体信息填写)

学习开始时间:

(同上)

学习结束时间:

(同上)

参训天数:

(同上)

拟申报学时:

(同上)

施教机构名称:

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骨伤科医院

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第二步:

上传附件

将党办纪委办出具的道德法规及纪律教育学习证明(需盖章)经拍照或扫描后制作成附件。

附件命名:

道德法规及纪律教育学习证明

附件格式:

doc或docx或pdf或jpg或png或gif或bmp

附件大小:

不大于2000kb

附件上传成功后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

送审

点击“送审”,等待单位审核及省人社厅认定。

四、继续教育证书打印

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个人用户页面→点击左侧个人业务栏目下的“继续教育证书打印”→查看年度验证情况→显示年度验证情况“通过”者可随时自行打印继续教育证书→点击右侧“打印”进入打印功能页面。

五、如有变动,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最新的政策要求为准。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须知

一、基本要求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科目学习采用“医疗教育一卡通”登记,年度达标者的学习数据于次年由“卫生科教管理平台”导出后上传到“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请及时登录卫生科教管理平台学员版网页(搜索“学员学分管理系统”)查看当前职称及达标标准,定期查询个人学分及达标情况。

二、卫生科教管理平台信息维护

登录卫生科教管理平台学员版网页(搜索“学员学分管理系统”)查看个人资料:

①完善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用于找回密码;②因学分达标标准与个人资历信息有关,请务必核对职称和学历信息,如有错漏,请及时提交相关证件复印件到医教科,以便完善相关信息。

三、卫生专业科目继续教育记录申报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及时将经医教科盖章的《广东省个人继续教育学分情况明细表》作为专业科目申报。

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个人用户页面→点击左侧个人业务栏目下的“继续教育记录申报”。

第一步:

填写信息

科目类型:

专业科目

课程名称:

XX年卫生专业继续教育系列课程

学习开始时间:

XX年1月1日

学习结束时间:

XX年12月31日

参训天数:

(按“广东省个人继续教育学分情况明细表”总学分填写)

拟申报学时:

(按“广东省个人继续教育学分情况明细表”总学时填写)

施教机构名称:

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骨伤科医院

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第二步:

上传附件

将“广东省个人继续教育学分情况明细表”经拍照或扫描后制作成附件

附件命名:

广东省个人继续教育学分情况明细表(若不止1页请注明“第?

页,共?

页”)

附件格式:

doc或docx或pdf或jpg或png或gif或bmp

附件大小:

不大于2000kb

附件上传成功后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

送审

点击“送审”,等待单位审核及省人社厅认定。

备注:

不属于广州中医药大学职称评审系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例如公卫医师),还应遵照广东省卫生厅科教处关于继续医学教育年度审核和周期验证的相关要求。

四、纸质学分证授分规范

持有效通知书提前经科主任、医教科、主管领导批准后参加外省举办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习并取得有效纸质学分证者,应及时提交通知书及学分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医教科,由医教科统一录入医疗教育一卡通,原件经查验后由个人保管,以备上级卫生科教主管部门审核验证。

五、学术论文授分规范

在正规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者提交复印件(含期刊封面、主管主办、论文首页)并经科研科核准认可后可计Ⅱ类学分,具体分值以系统授分为准,论文学分上限为10分/年。

六、新人办卡、遗失补卡、卡信息调动

凡新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来院后应统一填写办卡信息并准备电子版证件照提交医教科。

医教科于每年3月和8月集中统一申办。

凡卡遗失需补卡者,应在统一申办前到医教科登记补卡信息。

首次办卡费用由医院继续教育经费支出,补卡费用由个人承担。

持卡人员凡发生单位调动,调入我院或调出我院,请到医教科办理卡信息调动。

七、如有变动,以上级卫生科教管理部门的最新政策要求为准。

附:

广东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广东省卫生厅发布)

为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我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自主创新意识和能力、专业理论水平及其综合素养,根据卫生部、人事部颁发的《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规定》精神,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结合我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特点和实际,特制订广东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一、学习内容和形式

卫生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学习按照“统筹协调、分类指导、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以医改重大专项卫生人员培训项目为主要内容,注重针对性和实用性。

(1)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护理专业含护理师)专业科目学习以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广东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公布的国家级、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以及各市继续医学教育(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公布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为主要内容,加强医学理论、职业道德和医学人文修养等相关内容的学习。

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可在广东省卫生科教网()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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