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路政执法人员考核评议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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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路政执法人员考核评议暂行办法》
《公路路政执法人员考核评议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公路路政队伍建设,提高路政管理水平,根据路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路路政人员考核评议,是指全省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及各高速公路路政(大)队对考核评议对象是否正确行使路政管理职权和履行法定职责情况进行的检验、评价和奖励等活动。
第三条考核评议对象为全省各级公路管理机构直接管辖的路政人员和各高速公路路政(大)队在编的路政人员。
全省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和各高速公路路政(大)队应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制定各自的考核评议制度,并成立考核评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公路路政人员考核评议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客观、民主原则。
要实事求是、从严考核,正确评议,激励为主。
第五条公路路政人员考核评议内容为德、能、勤、绩等。
考核评议内容:
德:
法制观念、廉洁性;团结协作精神;职业道德及人品等。
能:
政策水平;业务水平;综合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表达能力、理解能力、创造能力、观察能力等。
勤:
出勤情况;工作态度及敬业精神;工作主动性、服务性及责任心等。
绩。
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工作效率;工作的难易程度;工作创新精神;任劳任怨及工作踏实程度;超额完成任务情况等。
考核评议应采取日常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办法,通过组织个人自评、民主评议、量化考核、集体评定的方式进行。
其中日常考评分数不得超过年度考核评议总分的40%。
第六条考核评议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优秀94分以上,称职75—94分、基本称职60—74分,60分以下为不称职。
公路路政人员有违法、违纪以及公路“三乱”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考核评议为不称职。
地市级以上路政部门可根据工作实际制订相应的绩效考核细则,并结合地市级公路管理局的要求进行考核。
省管高速公路各路政队伍按照《省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路政人员绩效考核细则(试行)》结合实际执行。
第七条考核评议领导小组应将考核评议结果告知考核评议对象。
考核评议对象对考核评议结果不服或有异议的,向所属考核评议领导小组反映,考核评议领导小组应认真复核,确有错误的予以更正,没有错误的,向本人说明情况。
第八条公路路政人员考核评议结果作为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和各高速公路路政(大)队奖惩、培训、辞退、调整职务的主要依据。
考核评议优秀等次的,可给予奖励;考核评议不称职的,应调离路政管理岗位。
第九条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及各高速公路路政(大)队考核评议
后,应在次年的1月15日前将考核评议结果上报至省公路管理局路政处备案。
第十条本办法由省公路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广东省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路政人员绩效考核细则(试
行)
2.广东省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路政正、副(大)队长绩效考核细则(试行)
3.广东省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路政外业班长(人员)绩
效考核细则(试行)
4.广东省公路管理局高速路政内业人员绩效考核细则(试行)
第二篇:
路政管理人员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路政管理人员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为加强公路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公路行政执法水平,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评议考核工作,结合本部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评议考核机构
栾城县公路路政管理站成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公路路政管理站崔红光同志担任,成员由中队负责人组成。
二、考核对象
各路政中队及执法人员。
三、考核评议原则
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奖罚分明。
四、评议考核内容
1、有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宣传贯彻情况。
2、公路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和行政奖励等具体行政行为实际情况。
3、行政执法各项落实情况。
五、评议考核办法
1、实际部门和个人两种评议考核制度。
由路政执法评议考核领导小组对各路政中队和路政执法人员考核。
2、在行政执法考核中,实行定期评议考核与经常性评议考核相结合。
路政科每半年对各路政中队考核一次,对路政执法人员每季度考核一次。
在评议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及时公布,并报上级备案。
3、实行全年百分考核,年终根据得分情况评议,共评出4个等级,即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90分),合格(70—80分),不合格(70分以下)。
4、考评结果与“评先评优”挂钩,具有一票否则权。
被评为良好的中队(或个人),才具有参加与先进集体(或个人)的评选资格。
六、考核标准(100分)
(一)部门
1、按要求参加上级组织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学习的得10分,凡无故不参加的每人次扣0.5分。
2、按要求参加上级组织的大型活动的得10分,凡无故不参加的每人次扣0.5分。
3、及时完善各项制度、规章的得10分,未及时完善每项(次)扣1分。
4、坚持原则,依法执行公务的得10分,发现一次行政处罚不当扣5分,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扣10分,发现一项应强制执行而未强制执行的扣10分。
5、按规定着装执行公务、证件齐全、公正廉洁、平等待人的得10分,凡发现不着装或证件不齐执行公务的每人次扣2分,发现一次违法执行公务或徇私舞弊造成恶劣影响的每人次扣10分。
6、严格按规定收缴费用的得10分,每发现一次擅自减免或加大费用征收标准的扣5分。
7、严格执行审批权限的得10分,凡发现一次超越审批扣5分。
8、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办案的得10分,凡发现一次不按法定程序办案的扣10分。
9、正确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的得10分,凡发现一次应使用执法文书而未使用的或不规范的,每次(件)扣0.5分。
10、严格立案程序监督制度的得10分,凡发现应立案而未立案的扣0.5分,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而未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的每件(次)扣1分。
(二)个人
1、按要求积极参加组织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学习的得10分,凡无故不参加的每人扣0.5分。
2、按规范依法执行公务的得10分,发现一次行政处罚不当扣5分,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扣10分。
3、积极参加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宣传活动的得10分,凡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0.5分。
4、执行公务时着装整洁、证件齐全的得10分,凡发现不着装或证件不齐执行公务的每次扣1分。
5、依法执行公务,平等待人的得10分,凡发现一次不按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公务、语言不文明的扣0.5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
6、严守权限、奉公守法的得10分,凡发现一次超越权限执法或徇私舞弊的扣2分。
7、按规定正确收缴费用的得10分,每发现一次不按规定收费或擅自减免费用的扣5分。
8、正确规范使用各种行政执法文书的得10分,凡发现一次不按规定使用执法文书的扣1分。
9、按时完成领带交办的各项工作的得10分,无故不完成的扣2分。
第三篇:
路政执法人员评议制度路政执法人员评议制度
为加强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工作,建设高素质的路政执法队伍,严格执法、文明办案、接受监督,特制定路政执法人员评议制度。
一、评议目的
全面提升路政执法人员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和执法水平,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保证路政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评议内容
1、是否坚持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三个代表的要求。
2、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路政执法行为是否规范。
4、是否以大局为重,牢固树立文明执法和全心全意为人名服务的观念。
5、是否恪尽职守、廉洁自律。
6、是否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各项工作纪律。
三、评议方法
各路政大队要在每年年底组织一次对全体路政执法人员的综合评议。
评议人员由内部人员及外聘行风监督员组成。
评议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四、评议要求
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评议工作要谨慎、认真,不得走过程、弄虚作假。
3、评议结果要公示。
第四篇:
路政执法考核办法宝山区路政执法大队中队考核办法
(讨论稿)
一、指导思想
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路政执法队伍管理,通过标准化、综合化、长效化考核,建立健全“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增强科学管理素养,更加有效地激励广大路政人员奋发向上,拼搏进取,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考评机构成立考评工作小组
组长:
区公路管理署书记、署长
副组长:
区公路管理署路政执法工作分管领导
成员:
区公路执法大队队长、副队长、组织人事科科长、机动中队(或称督导中队)队长
三、考评内容
针对路政中队“德、能、绩、勤”四个方面素质进行综合考核。
每个方面分为两个大项和若干小项,具体如下:
1、德
第一大项——遵守法纪:
(1)守法情况:
考察中队全体队员遵守国家法律的情况
(2)守纪情况:
考察中队全体队员遵守各项路政执法人员规定,遵守区建交委、区公路署、区路政执法大队相关纪律规章的情况(有1关廉洁方面的相关内容另设项目,不在此项考察)。
第二大项——廉洁奉公
(1)廉洁:
考察中队全体队员廉洁自律的情况
(2)奉公:
考察中队全体队员奉行公事,不徇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执法的情况
2、能
第一大项——队伍管理
(1)队伍管理:
考察中队队长在组织协调、队员培养及识别、分析、解决问题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2)专业水平:
考察中队全体队员掌握和熟悉公路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法律知识,规范熟练运用等业务开展水平
(3)团队和谐:
考察中队内部氛围、团结互助的情况第二大项——任务落实
(1)专项任务:
考察中队各专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情况
(2)竞赛评比:
考察中队在参与各级竞赛和评比活动中的成效(此项考察重点为工作亮点和工作能力,不针对日常工作职责)
3、绩
第一大项——内业规范
(1)内业完整:
内业完整无缺项,内容完整无遗漏
(2)内业规范: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编制、整理、归档(3)内业时效:
内业记录、登记、制作、法律文书送达、告知均及时、有效。
第二大项——路况达标
(1)路产维护:
对巡视发现的路产问题处理得当,维护有效
2
(2)路权维护:
对巡视发现的路权问题处理得当,维护有效(3)执法时效:
巡视及时到位,并确保执法时效
4、勤
第一大项——交办执行
考察各项交办任务的完成态度、执行效果、执行手段等情况,承担任务重,效果好的,予以加分。
第二大项——加班值班
针对组织安排的各项加班值班工作的进行专门考察,承担任务重,效果好的,予以加分。
此项为加分项目,全年无交办任务且无加班值班工作的,此项基础得分为零。
四、考评对象
1、考评对象为各路政执法中队。
2、各中队的考评分同时即为中队长个人考评分。
3、队员考评由各中队参照本考核办法另行制定,报大队通过后执行。
五、考评办法
考评主要采用百分制考核方式,每季度由执法大队考评一次,年终考评由考评工作小组在四个季度考评的基础上进行总评。
根据最终评分结果,评定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决定中队长的去留、奖罚、评选。
考评分在95—100分之间的,评定为优秀中队。
考评分在80—94分之间的,评定为称职中队。
考评分在60—80分之间的,评定为基本合格中队。
3考评分在60分以下的,评定为不称职中队。
六、奖处措施
1、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中队,可推荐本中队一名队员为本单位先进个人候选人,参加评选。
评定为不称职中队的,该队不能推荐候选人。
2、评定为不称职的中队,对中队长予以警告;次年仍不称职的,撤销中队长职务,并可调离路政工作岗位。
3、评定为“不合格”或“不称职”的队员,予以警告;次年仍“不合格”或“不称职”的,清退或调离路政工作岗位。
4、由于路政员个人“不作为”行为,造成特别重大影响的,应当即调离路政工作岗位,并对中队长予以警告。
5、有违法行为的,或受到司法机关查处追究责任的,应当即调离路政工作岗位。
6、违反奖处措施中第
4、5条,调离路政工作岗位的,不受百分考核分值的限制。
7、考评结果在年终会议上予以公布,对优秀中队、考核成绩突出的队员予以表彰。
第五篇:
公路路政执法行风评议自评报告公路路政执法行风评议自评报告
自四月份以来,我县公路执法行风评议活动,在县市主管部门统一领导下,在县纠风办的悉心指导下,根据市县公路执法行风评议的总体部署,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握重点,狠抓落实,认真查找行风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同时,着手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措施,按计划完成了前三阶段的活动内容,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全体路政执法人员的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发生了明显改变,有力地促进了我县公路执法工作的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为行风评议提供了有力保障。
为切实加强对行风评议的组织领导,确保行风评议落到实处。
一是建立机构,成立以段主要领导为组长,中层人员组成的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抽调得力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制定方案。
根据市县主管部门、纠风办《关于开展公路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公路路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实施议案》,明确了评议工作具体目标、阶段任务、工作步骤、具体要求,以及评议的重点和要求,同时在每阶段提出工作计划,排出工作日程表,逐项予以落实。
三是深入发动。
注重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充分利用动员会、座谈会活动、熟练掌握应知应会内容,引导路政人员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以满腔的热情,积极的姿态投入到行风评议活动中来,在评议过程中共编发文成公路信息3期,悬挂横幅3条、标语12张,录制了光盘。
四是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先后修订了《路政人员六项禁令》、《路政人员守则》,一方面将行风评议作为年度个人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明确了行风评议领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的责任,使路政人员牢固树立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的责任意识,调整行风监督,完善外部监督机制,重新从退休干部中聘请2名行风监督员,全过程、多方位对路政执法行风评议活动进行监督;
二、吸纳群众意见,实行开门整风,切实找准在行风建设上存在的问题。
在这次行风评议活动中,我们坚持把落脚点放在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认真查找在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为此,我们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发放社会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
一是请进来,先后召开行风监督员、公路沿线乡镇代表、县重点企业负责人等路政执法服务对象座谈会。
征询对路政执法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二是走出去,路政大队主动上门走访服务对象,一方面征求对路政执法行风建设意见,加强相互理解和沟通,另一方面深入调查研究,帮助服务对象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三是发放社会问卷调查表。
行风评议第二阶段我们共向社会发放问卷调查表53表,收回48份,问卷反馈了一些中肯的意见,同时我们还在办公楼大门醒目位置设置了行风评议征求意见箱,公开了举报电话,为搞好整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对反馈的意见及时认真梳理分析,责成路政大队主动做好整改和宣传解释工作。
三、明确目标,把握重点,将行风建议纳入长效管理。
通过三阶段听取意见、调查研究、自查自纠,我县路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服务态度方面和为基层服务方面,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1、在依法行政方面。
一是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和公路沿线增刷永久性标语等形式深入宣传《公路法》、《路政管理办法》、《超限运输管理规定》;二是强化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对56省道峃口、西坑段、花支线黄坦段等在公路沿线路肩上占道乱搭摊棚予以拆除迁移;三是狠抓公路滴洒漏车辆管理。
56省道峃口至县城路段由于运砂石车辆违章运输,砂石物散落路面,致使过往摩托车时有滑倒现象发生,接下去我们打算会同交警部门联播开展对路面滴洒漏的专项整治。
2、工作作风方面服务意识有待增强,工作效率要进一步增强。
服务态度有待进一步改进,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路政人员仍存在“门难进,脸难看”的现象,管理型向服务型意识的转变有待增强;办公的效能有待提高,部分人员办理拖拉的现象时有发生。
3、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着制度执行不严,自我约束意识不强的现象。
个别执法人员工作期间未着制服,着装不规范,未佩带执法证上路巡查,执法过程中有吸烟的陋习;对考勤制度遵守不严,时有出现迟到早退或上午上路执法下午在家休息的现象。
4、队伍建设开拓进取的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部分执法队员工作往往浮于表面,缺乏奉献意识和
吃苦耐劳的精神,特别是对偏远山区的公路沿线日常巡查往往走马观花。
通过内部排查和社会评议找出来的问题,我们一方面在路队伍中进行深入的反思,正视差距,自加压力,使全体路政执法人员进一步增强整治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另一方面坚持以服务对象满意为宗旨,努力完善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责任。
在强化路政执法服务意识和提高管理水平上动真格,出实招,取得了阶段性的整改成效。
1、以提高路政执法水平为目标,认真解决业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行日常上路执法管理和法规宣传相结合的机制,拟在瑞东线刷置15条公路法律、法规永久性宣传标语;巩固马路市场整治成果,实行跟踪管理,还公路沿线乡镇一个良好的道路环境。
2、以提高办事效能为宗旨,大力推进政务公开
我们把政务公开作为行风评议整改的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对所有的服务事项进行认真的梳理,按照精减、效能和方便服务对象的原则,对不符合改革发展要求的办事程序一律予以取消,尽可能地减少审批环节,减轻服务对象负担,通过完善政务公开,尽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的要求。
3、以强化责任制为手段,确保边整改边改落到实处。
落实整改关系到整个行风评议的成功与否,关系到路政执法部门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为此我们对评议过程中要实现的整改目标进行了落实,明确每一个责任项目的内容,责任中队、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对组织整改不力和整改不及时的中队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有效地加大整改落实力度,使整改工作做到有的放矢。
4、以增强服务意识为重点,努力塑造执法队伍形象。
我们抓住这次行风评议的有利时机,引导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切实转变服务态度,大力提高服务质量;二是积极倡导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加大了“首问责任制”和“限时服务承诺制”的落实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制约手段。
二是狠抓文明办公,努力改善部门形象。
通过重申“文明用语”和“办公忌语”实行亮证执法,从点滴小事做起,从身边事抓起,使文明办公成为每个执法人员的自觉行动;三是创新服务机制,不断提高服务能力。
我们在强化服务的过程中,不仅仅满足于热情服务,微笑服务的要求,而是在创新服务机制上下功夫,把服务体现在工作效率上、工作质量、工作水平上。
通过开展行风评议,全体路政执法人员思想认识有了显著提高,工作作风有了明显转变,但我们清醒认识到行风建设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任务,全体路政执法人员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更加高昂的斗志,饱满的热情,正视评议过程中所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认识加以对待总结,全面实施整改,真正落到实处,促进公路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县实现公路无“三乱”目标而努力。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