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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院校教务处工作流程

本科院校教务处工作流程(参考)

教务处共有教学研究科、教务管理科、教材管理科、学籍管理科和实践教学科等五个科室,主要负责全校本科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本科教学的日常运行、教材建设、学籍管理、实践教学运行和管理等工作。

以下按照五个科室具体的工作职责、业务清单和每项业务的办理程序、办理依据或标准、办理时限及办理地点等项内容说明。

一、教务管理工作职责

教务科主要负责理论课表编排及调停补课管理、学生选课、考试管理、成绩管理及服务、全校教室调度、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核算、教务管理系统维护和学校英文电台管理及服务等工作。

二、教务管理工作业务清单

1.编排校历

2.编排教学进程表

3.编排全校课堂教学课程表

4.教师调停补课

5.课堂教学秩序检查及教学事故处理

6.学生选课

7.教室借用

8.期末考试

9.期中结课考试

10.期初补考

11.毕业补考

12.考试监考费核算

13.学生缓考

14.考试违纪行为调查取证

15.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

16.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17.教师网上成绩录入密码管理及服务

18.课程考试成绩管理

19.教师更正成绩

20.毕业生纸质成绩档案管理

21.课程免听与免修

22.课程免试

23.转学学生成绩认定

24.成绩单打印服务

25.课程成绩学分认定

26.学生复查试卷工作

27.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核算

28.教务管理系统用户密码管理及服务

三、教务管理工作规范

(一)编排校历

1.工作依据

《天豪学校本科培养方案》

2.工作流程

(1)根据《天豪学校本科培养方案》编排校历草案。

(2)征求相关教学部门修改意见和建议,形成校历正式稿。

(3)提交教务处主管领导审批。

(4)校历印刷及发放。

3.办理时限

每学期8-12周

4.办理地点

教务科办公室()

(二)编排教学进程表

1.工作依据

《天豪学校本科培养方案》

2.工作流程

(1)根据《天豪学校本科培养方案》编排教学进程表草案。

(2)征求相关教学部门修改意见和建议,形成教学进程表正式稿。

(3)提交教务处主管领导审批。

(4)教学进程表印刷及发放。

3.办理时限

每学期8-12周

4.办理地点

教务科办公室()

(三)编排全校课堂教学课程表

1.工作依据

《天豪学校排课管理办法》

2.工作流程

(1)根据《天豪学校本科培养方案》向各教学单位下发教学任务。

(2)组织协调各教学单位安排任课教师,指导各教学单位将教学任务安排情况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3)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安排全校课堂教学课程表。

(4)各教学单位及任课教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课表编排情况。

(5)根据教学单位及任课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对课程表进行优化。

(6)根据学生选课情况再次对课程表进行优化。

(7)课程表印刷及发放。

(8)课程表在教务处网页上公布。

3.办理时限

每学期10-18周

4.办理地点

教务科办公室()

(四)教师调停补课

1.工作依据

《天豪学校调课、停课、补课管理办法》、《关于改革调停补课工作程序的通知》【教务处网页“教务管理”栏】

2.工作流程

(1)教师申请。

任课教师网上申请,并通知院系部主管教学领导审批。

(2)院系部审批。

院系部主管教学领导通过学校教务管理系统进行审批,并通知任课教师审批结果。

(3)变动信息通知。

任课教师通知学生、教室和多媒体设备管理部门变动后的上课时间和地点。

(4)教学服务。

教室和多媒体设备管理部门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核查教师调课补课情况,并按时开放场地和多媒体设备。

(5)检查公示。

教务处负责检查教师调停补课执行情况,每学期统计并公布各教学院系部教师调停课情况。

备注:

院系部主管教学领导调停补课时由本单位行政正职领导审批。

教师调课、补课须提前一天办理完毕,停课须在正式上课前办理完毕。

3.办理时限

学校规定工作时间内随时办理

4.办理地点

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网上办理

(五)课堂教学秩序检查及教学事故处理

1.工作依据

《天浩学校教学工作管理规定》、《天浩学校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天浩学校教学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2.工作流程

(1)认真组织开展期初、期中、期末、随机教学检查工作。

检查中如发现有疑似教学事故情况,按顺序进行一下工作。

(2)制作《天浩学校教学事故立案通知书》,并于5日内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所在单位。

(3)教务处指定5名专家组成调查组,具体负责教学事故的调查。

调查终结后,调查组应撰写调查报告,写明经调查认定的事件事实,并提出处理建议。

(4)教务处收到调查报告后,会同人事处、当事人所在单位共同作出处理决定,一级教学事故报主管校长审查批准。

作出处理决定后5日内将《天浩学校教学事故处理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处理决定自《天浩学校教学事故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生效。

(5)教务处在处理决定送达后10个工作日内,将处理决定书送达执行单位执行。

3.办理地点

教务处主管教务副处长办公室()

(六)学生选课

1.工作依据

《天豪学校课程学习管理办法》

2.工作流程

(1)选课准备工作。

教学处发布关于本学期选课工作安排的通知;学生在学业导师的指导下制定自己的选课方案。

(2)第一轮网上选课。

第一轮网上选课仅限选本年级专业课程。

(3)选课后台调整。

第一轮网上选课人数低于开课人数下限的课程予以停开,选修该课程的学生作退选处理,可在第二轮选课时改选其他课程。

(4)第二轮网上选课。

第二轮网上选课可以跨年级跨专业选课。

第二轮选课结果作为订购教材依据。

(5)第三轮网上选课(开学第1周)。

个别学生在前两轮网上选课中未完成选课的,可以在第三轮网上继续选课。

(七)教室借用

1.工作依据

《天豪学校教室使用管理办法》

2.工作流程

(1)申请人填写使用教室申请表。

申请人从教务处网页“常用下载”栏下载打印“天浩学校使用教室申请表”;详细填写基本信息、使用教室要求和使用教室理由等信息。

多媒体设备仅供教师上课使用,其他活动一般不予开放。

(2)使用教室单位领导审核。

本单位领导必须写明审批意见,并签名。

(3)教务处审批。

教务处审核申请使用教室手续是否完整;根据申请表的要求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调度教室;打印教室调用通知单送交申请人。

(4)通知相关部门。

申请人将教务处开具的教室调用通知单送交物业中心;使用多媒体教室的,申请人还需将教室调用通知单送交电教中心。

(5)执行教室调度安排。

物业中心根据教室调用通知单的内容提供教室;电教中心根据教室调用通知单的内容开放多媒体设备;申请人按照教室调用通知单的要求使用教室。

(6)教务处检查。

检查私自使用教室情况;检查相关部门是否按照调用通知单的内容提供相关服务;检查申请人是否按照教室调用通知单的要求使用教室。

3.办理时限

学校规定工作时间内随到随办

4.办理地点

(八)期末考试

1.工作依据

《天豪学校考务工作实施细则》

2.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

(1)第8-9周,教务处与各教学院系部共同确定进入期末考试周的课程、考试形式、大概考试时间等相关事宜。

(2)第10-11周,任课教师完成试卷拟定,教研室审批,并将试卷审批及印刷申请表、A卷、B卷一起送交教务处。

(3)第12-13周,教务处完成期末考试时间地点安排,并将考试用试卷、试卷印刷单、考场名单送交后勤文印服务部。

(4)第14-16周,后勤文印服务部完成试卷印刷、分封工作,并将分封后的试卷按校区存放至考场所在校区的后勤文印服务部资料分发室,主考教师凭证领取。

(5)第14-15周,教务处安排期末考表及监考教师。

(6)考试周前5个工作日内,监考教师和考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看监考安排和个人考表。

教务处准备考试周相关资料,安排值班及巡视人员。

(7)考试周期间,按考表进行考试。

任课教师在考试日期前1-3个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到考场所在校区的文印服务部资料收发室凭“试卷领取单”领取试卷;最少在正式开考前15分钟之内,任课教师将试卷送到考场所在教室交给监考老师;正式开考前,监考教师打开试卷袋,清点试卷份数,若有问题及时找任课老师索要备用卷,并在试卷袋封面“试卷问题记录”栏如实记录。

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要认真清点回收试卷份数,并在试卷袋封面“试卷回收份数”栏如实填写;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将试卷送交任课教师,双方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

(8)课程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任课教师完成阅卷评分、网上登录成绩、试卷装订存档工作。

3.办理地点

教务科办公室()

(九)期中结课考试

1.工作依据

《天豪学校考务工作实施细则》

2.工作流程

(1)教师申请。

任课教师填写“天浩学校试卷审批及印刷申请表”,填写相关内容后,将申请表及A卷、B卷(均含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一起送交课程归口教研室主任审批。

(2)教研室审批。

课程归口教研室主任对试卷进行审核。

试卷经教研室审批同意后,任课教师将试卷审批及印刷申请表、A卷、B卷(均不含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一起送交教务处办理相关考试工作。

()

(3)教务处安排考试。

在教师提交的A卷、B卷上填写对应的试卷编号,并记录课程考试形式和试卷验收情况;通过教务系统安排考试时间、地点、监考院系、监考人数,并按考场打印考生名单;填写试卷印刷相关内容并加盖公章,试卷印刷份数为参考学生人数与实际考场数之和,即备用卷份数与考场数相同;教务处将补考试卷妥善保管,以便开学补考使用;将每个考场的考生名单分别装订,并将本次考试用试卷、试卷审批及印刷申请表、考生名单交给任课教师。

(4)任课教师通知学生院系安排监考教师,通知参考学生考试时间及考试形式,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位置、考试座号由学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查询。

(5)学生院系安排监考教师。

安排后应及时通知监考教师考试时间及考场位置。

监考教师也可以通过教务系统查询监考时间和考场位置。

(6)试卷印刷。

任课教师将本次考试用试卷、试卷审批及印刷申请表、考生名单一起送交后勤文印服务部();后勤文印服务部与任课教师办理试卷交接手续,并向任课教师开具试卷领取单;后勤文印服务部印刷试卷,并按要求分考场装袋密封;南区考试的试卷保管在北区后勤文印服务部,东区考试的试卷至少在考试日期前3个工作日送交东区文印服务部资料收发室保管。

(7)试卷交接。

任课教师在考试日期前1-3个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到考场所在校区的文印服务部资料收发室凭“试卷领取单”领取试卷;最少在正式开考前15分钟之内,任课教师将试卷送到考场所在教室交给监考老师;正式开考前,监考教师打开试卷袋,清点试卷份数,若有问题及时找任课老师索要备用卷,并在试卷袋封面“试卷问题记录”栏如实记录。

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要认真清点回收试卷份数,并在试卷袋封面“试卷回收份数”栏如实填写;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将试卷送交任课教师,双方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

(8)课程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任课教师完成阅卷评分、网上登录成绩、试卷装订存档工作。

3.办理时限

学校规定工作时间内随到随办

4.办理地点

教务科办公室()

(十)期初补考

1.工作依据

《天豪学校考务工作实施细则》

2.工作流程

(1)每学期第1周,在教务处网页发布关于期初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生成期初补考名单,完成试卷编号修改,考试参数设置等工作。

(2)第2周,教务处编排期初补考表;组织试卷印刷;安排监考;打印考务资料。

相关学生上网查询补考课程、时间、地点、考试形式等考试安排信息。

(3)第3周,补考学生根据考试安排持学生证参加考试。

(4)第4周,向各院系发放期初补考试卷及空白成绩单,院系完成阅卷评分工作,并将成绩单送交教务处。

试卷按要求装订送院系存档。

(5)第5周,教务处完成成绩录入工作,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补考成绩。

3.办理地点

教务科办公室()

(十一)毕业补考

1.工作依据

《天豪学校考务工作实施细则》

2.工作流程

(1)毕业学期第4周,在教务处网页发布关于本年度毕业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打印毕业生补考课程学生名单,发放至各学生院系。

(2)第5周,相关毕业生到院系确认补考课程,院系将确认表送回教务处。

(3)第6周,教务处逐一录入正式补考课程,向各院系发放“出卷通知书”,院系组织教师出卷,并将试卷送回教务科。

(4)第7周,教务处编排毕业补考表。

(5)第8周,教务处组织试卷印刷;安排监考;打印考务资料。

(6)第9周,申请补考的学生上网查询补考课程、时间、地点、考试形式等考试安排信息。

补考学生根据考试安排持学生证参加考试。

(7)第10周,向各院系发放毕业补考试卷及空白成绩单,院系完成阅卷评分工作,并将成绩单送交教务处。

试卷按要求装订送院系存档。

(8)第11周,教务处完成成绩录入工作,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补考成绩。

3.办理地点

教务科办公室()

(十二)考试监考费核算

1.工作标准

2.工作流程

(1)教务处统计全校各院系监考次数及监考费。

(2)送交各院系核对修改。

(3)按照财务要求发放监考费。

3.办理时限

每学期1-6周

4.办理地点

教务科办公室()

(十三)学生缓考

1.工作依据

《天豪学校课程学习管理办法》

2.工作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与学校组织考试时间发生冲突者,可以申请缓考:

(1)参加研究生考试者;

(2)参加公务员考试者;(3)因伤、病不能参加考试者(需要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相关证明);(4)直系亲属病危、病故者。

3.工作流程

(1)申请缓考的学生需在考试前到教务处网页“常用下载”栏下载打印“天豪学校学生缓考申请表”,并如实填写相关内容。

(2)报院系审核,任课老师签字,(其中若因事办理缓考者在因事证明人栏需要辅导员签字,伤病者需要医院出具的病历证明。

(3)到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在教务系统中进行缓考处理,并将申请材料存档。

(4)任课教师不再录入办理免考手续考生的成绩。

4.办理时限

学校规定工作时间内随到随办

5.办理地点

教务科办公室()

(十四)考试违纪行为调查取证

1.工作依据

《天豪学校考务工作实施细则》

2.工作流程

(1)考试中的违纪作弊行为应以监考人员的考场记录为事实依据。

监考人员应将当事人姓名、学号、违纪作弊主要事实在考场记录单中如实记录,并向违纪或者作弊考生告知记录的内容,并要求违纪考生在考场记录单上签名。

若考生拒不签字,监考教师在考场记录单上如实记录后,由两名以上(含两名)监考教师在考生签字处签字确认。

(2)监考人员填写“天豪学校考试违纪情况说明表”,连同试卷和物证(用于作弊的材料、工具)等一并在该课程考试结束后及时交考务办公室,发现替考情况的要将替考学生一同带到考务办公室(提前考试等不设考务办公室的交教务处)。

(3)巡考人员发现考生违纪作弊,应立即向考场监考人员说明情况,由监考人员按上述办法处理。

巡考人员应在考场记录单上签名。

(4)教师在判卷或者其他情况下发现的作弊问题,要及时将书面报告(连同物证)交教务处。

3.办理时限

学校规定工作时间内随到随办

4.办理地点

教务科办公室()

(十五)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

1.工作依据

上级考试管理机构文件

2.工作流程

(1)接到上级考试管理机构文件后,在教务处网页发放报名通知。

(2)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报名。

(3)打印学生报名确认表,送交院系组织学生确认并收取报名费(每生25元)。

(4)生成正式报名名单,刻制一式两份报名数据光盘,填写一式两份数据交接表。

(5)向上级考试管理保送数据。

(光盘2份,数据交接表2份,报名费17元/生,听力磁带)

(6)待省招办统一对数据进行编排后,将数据导入考试系统。

(7)考表编排、安排监考教师、考务工作人员,准备考试资料。

(8)参加上级组织的考务工作会,选派外出巡视教师,召开校内监考培训会。

(9)发放准考证。

(10)领取试卷、听力磁带、组织考试、录入缺考、撰写相关考试资料。

(11)送交试卷、磁带及相关考试材料。

(12)统计发放监考费。

(13)接收到考试电子成绩单后导入学校教务管理系统。

(14)接收到纸质成绩单后向各院系发放。

(15)如果考生成绩单丢失,按上级考试管理机构的要求办理,具体内容为: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不再受理申请补办CET(纸笔考试)成绩证明,办理方式调整为由考生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查询网()进行网上办理”。

3.办理时限

以上级考试管理部门当次发放的考试安排文件为准

4.办理地点

教务科办公室()

(十六)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1.工作依据

上级竞赛管理机构文件

2.工作流程

(1)查收考试中心竞赛报名通知,下发我院报名通知及报名表至各系。

张贴竞赛报名通知、海报。

(2)收回各系报名表及报名费。

整理数据,确认交费,完成竞赛报名数据库。

(3)汇总统计报名数据及报名费。

打印报名表(成绩表),盖章、上报、交费。

(4)查收试卷、磁带。

编制考表(还未安排监考教师)。

(5)按考表将考试地录入数据库。

打印、下发准考证。

校对考生错误信息。

下发选派主考、监考教师通知,名单收回后录入考表。

(6)按考表打印考场门贴、座位贴、存物贴、资料袋贴。

竞赛考试用品、资料装袋。

(7)准备竞赛宣传展板、横幅;调试电台,通知学生试听音;安排巡视、工作人员,确定职责。

(8)竞赛考试。

(9)评卷组改卷,确认参加决赛人选,上报。

(10)撰写写总结。

(11)安排决赛辅导教师,组织参加XX省决赛。

(12)下发学院奖励文件。

(13)查收、填写、发放奖励证书(获奖者、辅导教师、组织单位)。

3.办理时限

以上级考试管理部门当次发放的考试安排文件为准

4.办理地点

教务科办公室()

(十七)教师网上成绩录入密码管理及服务

1.工作规范和流程

(1)生成学期课程成绩录入密码,打印并分发给相关院系。

(2)院系将成绩密码分发给任课教师。

(3)如果任课教师遗忘密码,可找本院系教学秘书查询、也可以持工作证到教务科查询。

2.办理时限

学校规定工作时间内随到随办

3.办理地点

课程归口院系部办公室。

(十八)课程考试成绩管理

1.工作规范和流程

(1)定时查询教师网上提交成绩情况。

(2)对已提交成绩的课程进行开放确认。

(3)学生网上查询成绩。

(4)如果任课教师在课程考试后5个工作日内错误提交并提出重录申请,可以重置为录入状态。

2.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3.办理地点

教务科办公室()

(十九)教师更正成绩

1.工作依据

《天豪学校考务工作实施细则》

2.工作流程

(1)任课教师到教务处网页“常用下载”栏下载打印“教师更正成绩申请表”。

(2)按要求填写申请表中的成绩更正信息和更正原因。

(3)持审请表及有关证明打分错误的材料到课程所在单位审批。

(审批人为院系部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

(4)院系审批同意后,持审请表及有关证明打分错误的材料到教务处审批。

(审批人为教务处主管教学工作的副处长)

(5)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持审请表到教务科办公室办理成绩更正。

(6)教务科通过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完成成绩更正,并将申请表归档保存。

(7)申请人通知学生上网登录教务管理系统重新核对成绩。

3.办理时限

学校规定工作时间内随到随办。

4.办理地点

教务科办公室()

(二十)毕业生纸质成绩档案管理

1.工作规范和流程

(1)检查应届毕业专业所有成绩是否录入完毕,对未按时录入的要及时催促。

(2)按行政班为毕业生打印成绩单,盖章后交招生就业处装入学生档案。

(3)按行政班为毕业生打印成绩单,教务科永久存档。

(4)教务科存档的成绩单原件不得外借,如有需要只能现场复印后盖章。

2.办理时限

每学期第12-18周

3.办理地点

教务科办公室()

(二十一)学生免听与免修

1.工作依据

《天豪学校课程学习管理办法》

2.工作标准

(1)课程免听。

已选课的学生,学习成绩好,先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的学生申请自学。

被批准免听者,应当按时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参加平时测验、实践教学环节和课终考试,并按成绩考核规定记载成绩。

任课老师有权根据学生学习情况随时中止学生的课程免听。

(2)课程免修。

已选课的学生,成绩优秀或学有多长,先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3.5(含3.5)以上,通过自修(学)能够掌握某门课程的学生,在开学两周内,可以申请免修。

被批准同意免修的学生,应当按规定时间参加该课程课终考试。

课程总成绩按课终考核成绩记载。

(3)学生免听、免修课程,同一学期不得超过2门,全学程最多不能超过6门,其免听、免修手续每门课程只能办理一次。

(4)以下课程不得申请免听、免修:

①教学计划中单独开设的实验课程;②军事训练、社会调查、生产实习、课程设计、课程论文、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③两课、体育课。

3.工作流程

(1)申请免听或免修的学生到教务处网页“常用下载”栏下载打印“天豪学校学生免听(或免修)申请表”。

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并按“工作标准”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人持“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依次请本人学业导师和任课老师审批。

(3)申请人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院(系、部)备案。

(4)申请人按要求进行课程学习。

4.办理时限

学校规定工作时间内随到随办

5.办理地点

教务科办公室()

(二十二)课程免试

1.工作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免试,免试手续办理后,学生总评成绩按及格以上良好以下处理。

(1)响应国家号召,积极报名服兵役,并已得到兵役机关批准,由于入伍日期临近,尚有部分课程不能如期参加结课考试者;

(2)因参加学校运动会或者其他为校争光的项目,参加训练,不能参加考试者。

2.工作流程

(1)申请免修的学生到到教务处网页“常用下载”栏下载打印“天豪学校学生免试申请表”,并认真填写。

(2)项目组织单位审批。

(3)学生院系审批。

(4)教务处审批。

(5)将批准复印件送交教务处教务科及任课教师备案。

(6)任课教师将该生成绩按及格以上良好以下记载。

3.办理时限

学校规定工作时间内随到随办

4.办理地点

教务科办公室()

(二十三)转学学生成绩认定

1.工作依据

《天豪学校课程学习管理办法》

2.工作标准

(1)按照我校年级专业的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为标准。

(2)转校生必须在入校后3个月内办理完毕转学成绩认定,过期一律不再办理。

3.工作流程

(1)并到原学校打印已修读课程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

(2)将成绩单送交教务处教务科进行成绩认定。

(3)教务处教务科根据教学计划及学生开具的成绩单进行成绩认定,并将处理结果存档。

(4)学生登录个人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转学成绩认定结果,并根据认定结果制定个人修读计划。

4.办理时限

学校规定工作时间内随到随办

5.办理地点

教务科办公室()

(二十四)成绩单打印服务

1.工作规范

应届毕业生每人每学期最多可打印10份,其他学生每人每学期最多打印5份。

2.办理时间

教学周星期一至星期五(09:

00-12:

00,14:

30-16:

30)

2.办理地点

(二十五)课程成绩学分认定

1.工作依据

《天豪学校课程学习管理办法》

2.工作流程

(1)到教务处网页“常用下载”栏下载打印“修读课程学分认定审批表”。

(2)填写审批表中的“院系”、“专业”、“班级”、“学号”、“姓名”等学生基本信息。

(3)填写需要认定课程的相关信息,包括“学年学期”、“课程代码”、“课程名称”、“课程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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