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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仁满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

 

桓仁满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

(2006—2020年)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规划修编的背景1

第一节自然社会经济概况1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分析3

第三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4

第四节规划修编的必要性7

第二章规划修编依据与过程10

第一节规划修编的主要依据10

第二节规划修编的简要过程11

第三节规划修编的主要成果13

第三章资料来源与基础数据16

第一节基础资料来源16

第二节基础数据采用16

第三节规划基数转换17

第四章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20

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预测20

第二节主要用地规模预测22

第三节基本农田调整分析25

第四节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29

第五节土地用途管制分区31

第六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31

第七节土地生态保护分区与模式34

第八节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区域37

第九节各项规划控制指标分解41

第十节与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48

附表1:

桓仁满族自治县土地利用结构平衡表(2006—2010年)

附表2:

桓仁满族自治县土地利用结构平衡表(2006—2020年)

第一章规划修编的背景

第一节自然社会经济概况

一、自然概况

(一)地理位置。

桓仁满族自治县(以下简称桓仁县)位于辽宁省东南部边缘山区的浑江中下游地带,地理坐标为东经124°27′—125°40′,北纬40°54′—41°32′。

东与吉林省的集安县接壤,西与本溪县和新宾县交界,南与宽甸县毗邻,北与吉林省的通化市相连,东南端距浑江口和朝鲜仅10余公里。

(二)地形地貌。

桓仁全县地势自西、北、东向中间、向南倾斜,东西长近90公里,南北最宽处70余公里。

地貌类型可分为山地地貌、岩溶地貌和河流地貌,自然地貌复杂多变,大体构成“八山一水一分田”的格局。

境内山脉均属长白山的龙岗山脉和老岭山脉,山势崎岖低缓,大部分海拔在400—1000米之间,海拔在1100米以上的高峰达40余座。

(三)气候条件。

桓仁县属中温带大陆性湿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气温差异明显,冬季漫长寒冷多雪,夏季短暂高温多雨。

年平均气温6.5℃,最高气温37.2℃,最低气温为-35.7℃,无霜期年均140天左右,年均降水量851.4mm。

(四)水文水系。

桓仁县境内河流交错,以浑江水系为主,境内大小河流70余条,水体面积5240.2公顷,可开发利用水体面积1784.0公顷,其中桓仁水库为辽宁省最大水库,库容34亿立方米,正在建设的大伙房水库输水工程,将使桓仁成为辽宁中部城市的水塔。

(五)旅游资源。

桓仁县旅游资源丰富,县域内山、水、林、洞、泉景观齐备,全县风景资源总面积达58380.0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16.43%。

其中著名的有世界文化遗产—桓仁五女山高句丽山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辽宁屋脊佛顶山、国家级森林公园—浑江库区国家森林公园、东北地区最大的钟乳石溶洞—望天洞、世界罕见的地质一绝—地温异常带、东北第一漂—大雅河漂流、第四纪冰川遗址—冰臼等。

(六)矿产资源。

现已探明黑色金属、有色金属、贵重金属、稀有金属、地热水等矿藏9大类40余种130多处,且分布广、储量大、品位高。

其中硅石矿储量4亿多吨,镁、煤矿的工业储量均在1000万吨以上,石灰石矿10亿多吨,大理石矿1亿多立方米,铅、锌、铜、铁等有色金属矿近2000万吨。

(七)能源资源。

桓仁县水能理论蕴藏量56.2万千瓦,可开发利用50.5万千瓦,具备建设抽水蓄能电站的优越条件,同时风能资源也十分丰富,可供建设大型风电场的场址有花脖山、牛毛大山和八面葳等多处。

(八)林业与中药材资源。

桓仁县现有林地面积282888.5公顷,森林覆盖率79.62%,素有“辽东绿色屏障”之称,也是国内久负盛名的参药之乡,全县拥有各种植物、动物和矿物药材1117种,自然蕴藏量达2200万公斤,人工种植中草药材面积已达2万多公顷。

二、社会经济状况

(一)行政区划。

桓仁县土地总面积355295.3公顷,总人口30.8万人,下辖12个乡镇,分别是桓仁镇、华来镇、沙尖子镇、八里甸子镇、普乐堡镇、二棚甸子镇、古城镇、五里甸子镇、雅河朝鲜族乡、向阳乡、北甸子乡和黑沟乡。

县政府驻地桓仁镇,总人口9.6万人。

(二)经济社会发展。

近年来桓仁县的农业产业化开始起步,优质稻米、畜牧业等六大特色产品基地初具规模,工业结构明显改善,制药、采矿、旅游、能源、食品和林业六大支柱产业发展势头强劲,第三产业发展迅速,旅游业和服务业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2005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8.36亿元,比上年增长16.6%,总量及增幅均创“九五”以来最好水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2665元,比上年增长16.5%。

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三次产业增加值占全县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上年的20:

42.5:

37.5调整为17.9:

43.5:

38.6。

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6.87亿元,比上年增长4.6%;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6.69亿元,比上年增长19.5%;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4.8亿元,比上年增长19.8%。

经济的持续发展推动了社会全面进步,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城乡面貌变化明显,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建立,社会事业蓬勃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一、土地利用结构分析

根据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桓仁县土地总面积为355295.3公顷。

具体土地利用结构为:

(一)农用地结构。

2005年末全县农用地面积327660.2公顷,占辖区总面积的92.22%。

其中,耕地面积36033.8公顷,占辖区总面积的10.14%;园地面积5700.8公顷,占辖区总面积的1.61%;林地面积282888.5公顷,占辖区总面积的79.62%;其他农用地面积3037.1公顷,占辖区总面积的0.85%。

(二)建设用地结构。

2005年末全县建设用地面积16446.1公顷,占辖区总面积的4.63%。

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6707.6公顷,占辖区总面积的1.89%;交通水利用地面积9699.4公顷,占辖区总面积的2.73%;其他建设用地面积39.1公顷,占辖区总面积的0.01%。

(三)其他土地结构。

2005年末全县其他土地面积11189.0公顷,占辖区面积的3.15%;其中水域面积6895.8公顷,占辖区总面积的1.94%;自然保留地面积4293.2公顷,占辖区总面积的1.21%。

二、土地利用效率分析

(一)土地利用程度。

2005年末全县土地利用率为96.85%,略高于本溪市95.24%的平均水平;土地垦殖率为10.14%,高于本溪市8.12%的平均水平;土地开发强度为4.63%,远低于本溪市6.17%的平均水平。

(二)土地利用效益。

2005年末全县建设用地地均二、三产业产值为18.66万元/公顷,建设用地地均固定资产投资额为4.47万元/公顷,全县地均地区生产总值为1.08万元/公顷。

单位土地利用效益水平总体较低。

第三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一、上轮规划主要指标执行情况

(一)建设占用耕地指标。

上轮规划确定的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为733.0公顷,1997—2005年已使用建设占用耕地指标292.0公顷,结余指标441.0公顷。

(二)补充耕地指标。

上轮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指标2733.0公顷,1997—2005年已补充耕地1770.0公顷,完成规划指标的64.76%,其中土地开发补充耕地828.0公顷,土地整理补充耕地844.0公顷,土地复垦补充耕地98.0公顷。

(三)耕地保有量指标。

上轮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为30224.0公顷,2005年耕地面积36033.8公顷,与规划目标相比耕地增量为5809.8公顷。

(四)基本农田保护指标。

上轮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6045.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7.21%。

2004年,辽宁省基本农田大检查确定桓仁县基本农田面积26045.0公顷。

2006年,根据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06〕148号),核定桓仁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6045.0公顷,超额实现了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五)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上轮规划确定的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1110.0公顷。

1997—2005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590.0公顷,结余指标520.0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基本能够保障桓仁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

二、规划实施的主要成效

《桓仁满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实施以来,各项规划措施得到全面落实,规划实施成效显著:

(一)土地参与宏观调控能力得到提高。

规划实施期间,全县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范批地、供地、用地秩序,有效遏制了乱占滥用土地局面,较好地协调了各业用地矛盾,使土地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的轨道,全社会依法用地意识不断增强。

(二)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规划实施期间,全县实现了耕地的占补平衡并有结余,完成了上级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而且在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内普遍加强了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提高了耕地质量,使农业的基础地位得到进一步的加强,为粮食安全提供了保障。

(三)重点区域和重大项目用地得到保障。

规划实施期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590.0公顷,其中新增城乡建设用地43.0公顷,新增交通水利用地547.0公顷,按照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保障了重点区域和重大项目的用地需求。

在促进桓仁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提高了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四)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成效明显。

现行规划实施以来,全县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都大幅下降,林地面积稳步增加,森林覆盖率不断提高。

在土地开发过程中加强了对生态功能地区的保护,使桓仁县在辽宁东部的生态功能不断加强。

林地、水域等生态用地数量稳定,提高了土地生态环境建设质量。

三、上轮规划存在的问题

(一)规划确定指标不够合理。

上轮规划确定的规划指标分配不合理,部分指标过多分配到1997—2000年的规划期内,造成建设用地指标提前利用和补充耕地指标难以完成,同时部分乡镇指标分配与土地需求不匹配,造成一部分乡镇指标节余,另一部分乡镇指标紧缺。

(二)基本农田布局不合理。

上轮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在各乡镇的分配不合理,桓仁镇、雅河朝鲜族乡等重点城镇(集镇)的基本农田保护率较高,为实现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尽量把质量较好的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而没有充分考虑基本农田布局对其他用地需求的影响,从而出现规划编制思路与当前保障经济发展和保护耕地红线的“双保”方针不协调的现象。

(三)规划缺乏弹性空间。

上轮规划各类规划控制指标在县与乡镇之间层层分解下达,具有很强的指令性和刚性,缺少必要的弹性空间,达不到市场经济条件下所要求的应变力和适度弹性。

对桓仁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要求估计不足,导致建设用地指标分配与需求在空间上不匹配,规划被动调整的频率越来越高,影响了规划实施的效率和严肃性。

第四节规划修编的必要性

一、适应宏观发展战略调整的需要

上轮规划经批准实施以来,桓仁县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

在科学发展观的引领下,全县经济社会逐步走上了城乡统筹、区域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轨道。

随着东北东边道铁路通灌段的开通、本桓高速公路的筹建,桓仁县将成为西南达黄海、南近朝韩、西连沈北、北通吉黑的畅通之地,成为省内最具发展潜力的活跃区域之一。

农业发展步入新的历史阶段,农业生产方式正逐步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化。

在此背景下,上轮规划越来越与桓仁县“工业强县、旅游兴县、文化名县、生态立县”的发展战略目标不相适应,规划思路和内容需要调整和更新。

因此,有必要及时进行规划修编,以利于保证桓仁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适应各项规划目标调整的需要

新一轮规划确立了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保育生态的多元化规划目标。

上轮规划由于规划目标过于单一,无法适应新时期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需要,急需建立全新的土地利用规划模式,形成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相结合的规划指标体系。

规划目标发生了调整,必须进行规划修编,以落实上级下达的各项土地利用任务。

三、适应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需要

上轮规划编制过程中过多强调了对全县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进行调整,而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重视程度不够。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虽然土地利用的节约集约利用程度有所提高,但土地资源的浪费和粗放利用的现象依然存在,加剧了人地矛盾,阻碍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不利于全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有必要及时进行规划修编,进一步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四、适应提高规划编制质量的需要

土地利用是一个动态和开放的系统,只有对其变化进行连续不断的观察、监测、分析和评价,才能把规划的编制、实施和调整结合起来。

上轮规划编制过程中主要依靠传统手段,当前需要采用地理信息系统、遥感、全球卫星定位系统、系统动态模拟等先进技术手段和方法,建立土地利用规划决策支持系统及规划实施监测、预警与评价系统,实现规划的编制、实施管理、动态监测和实施评价的科学化。

第二章规划修编依据与过程

第一节规划修编的主要依据

本轮规划修编主要依据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五)《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六)《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七)《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八)《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8〕31号);

(九)《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

(十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3号令);

(十二)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33号);

(十三)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中“四查清、四对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82号);

(十四)《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十五)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05〕149号);

(十六)《本溪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十七)《桓仁满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十八)桓仁满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十九)桓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成果;

(二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和制图规范;

(二十一)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二节规划修编的简要过程

本轮规划编制主要包括修编前期工作、确定规划目标、制定规划方案、拟定规划大纲、编制规划成果及成果论证上报六个工作阶段。

一、修编前期工作阶段

本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组织和技术准备、开展上轮规划实施评价和前期专题研究工作。

桓仁县人民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县长蒲信子任组长,副县长郭元戎,县长助理、县财政局局长王忠智和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马永和任副组长的桓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落实了工作经费,选定了技术协作单位,完成了上轮规划实施评价及土地利用现状及战略研究、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与对策研究、节约与集约利用土地研究、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与布局专题研究、统筹区域土地利用专题研究、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专题研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保障措施研究等7个专题报告。

二、确定规划目标阶段

(一)确定总体导向目标。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远景规划,明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据此确定基于保护资源、保障发展和保育生态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导向目标。

(二)明确具体调控目标。

根据本溪市下达的各项土地利用调控指标,确定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具体调控目标。

三、确定规划方案阶段

根据本溪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和桓仁县的目标,从不同侧重点拟定多个规划备选方案,列出推荐方案,并通过对比、分析、评价,形成全县土地利用规模结构调整和空间布局优化的总体方案,提出土地利用基本策略、规划目标和主要调控指标,明确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优化与集约配置建设用地、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的途径,划定土地用途分区并明确管制规则,强化各乡(镇)土地利用指标调控,确定土地综合整治任务,并提出实现规划目标的保障措施。

四、拟定规划大纲阶段

根据规划方案拟定规划大纲并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和有关专家的意见。

县直属部门主要征求了县发展和改革局、城乡规划建设局、民政局、水务局、农村经济发展局、环保局、统计局、林业局、交通局、旅游局、经贸局、外经委、计生局和县电力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

与此同时,桓仁县规划修编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召开评审论证会,就政策、技术和规划方案等方面进一步听取专家的意见,对规划大纲进行修改完善。

规划大纲经县政府常务会审查同意后,上报本溪市国土资源局和辽宁省国土资源厅。

五、编制规划成果阶段

根据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审查通过的规划大纲,进一步调整土地利用规模结构,优化土地利用总体空间格局,完善土地用途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措施,强化各乡(镇)土地利用调控措施,细化土地综合整治任务,深化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编绘规划成果图件,形成规划初步成果,并进一步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和有关专家的意见,经修改完善后形成规划成果送审稿。

六、规划成果论证上报阶段

规划成果送审稿经征求市直各部门的意见修改后,并进行市级专家论证,根据专家组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对规划成果进行进一步完善,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桓仁县政府正式上报市政府并转报辽宁省人民政府审批。

第三节规划修编的主要成果

一、前期工作成果

前期工作阶段主要形成了以下成果:

(一)《桓仁满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实施评价》;

(二)《桓仁县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研究》;

(三)《桓仁县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研究》;

(四)《桓仁县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研究》;

(五)《桓仁县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研究》;

(六)《桓仁县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研究》;

(七)《桓仁县土地利用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研究》;

(八)《桓仁县土地利用战略问题研究》。

二、规划大纲成果

规划大纲阶段主要形成了以下成果:

(一)《桓仁满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

(二)《桓仁满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说明(2006—2020年)》;

(三)《桓仁满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指标测算数据册》;

(四)《桓仁满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图集》;

(五)《桓仁满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编制工作报告》。

三、规划文本成果

规划成果阶段主要形成了以下成果:

(一)《桓仁满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二)《桓仁满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2006—2020年)》;

(三)《桓仁满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图集》。

第三章资料来源与基础数据

第一节基础资料来源

本轮规划修编中所采用的基础资料来源于县国土资源局、县直各部门(包括县发展和改革局、城乡规划建设局、民政局、水务局、农村经济发展局、环保局、统计局、林业局、交通局、旅游局、经贸局、外经委、计生局和县电力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以及12个乡镇政府办公室,资料涉及桓仁县1996—2005年社会、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情况,社会经济统计指标的相关资料更是延长到1990年。

第二节基础数据采用

一、土地利用数据

本轮规划修编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来源于桓仁县国土资源局提供的、经本溪市国土资源局确认的桓仁县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

土地分类在过渡期分类的基础上,根据本轮规划的需要进行了适当归并和细分,将土地利用现状归并成两级分类,一级地类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土地;二级地类为农用地中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中包括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其他建设用地,其他土地中包括水域、自然保留地。

历年土地利用数据主要采用桓仁县1996—2005年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和综合统计数据,闲置低效用地数据主要来源于全县“四查清、四对照”工作成果。

二、相关规划数据

相关规划数据主要来源于《桓仁满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十二五”规划设想、《桓仁满族自治县县域规划(2005—2020年)》、《桓仁满族自治县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旅游规划、生态建设规划和全县交通、水利、林业、电力等部门的“十一五”规划及远景规划。

三、经济社会发展数据

本轮规划修编中的相关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数据均采用了统计部门正式公布的法定数据。

其中人口基础数据综合了《桓仁满族自治县统计年鉴》(1996—2005年)、《城镇统计公报》的相关数据和计生局、公安局提供的人口数据,并结合市级规划确定的人口数据进行了修正。

第三节规划基数转换

一、转换原则

(一)用途管制原则。

规划基数转换,应遵循并符合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有利于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二)依法核定原则。

规划基数转换,应依法合规、严格核定,通过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合法性审查认定,确保规划基数客观准确,维护规划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三)衔接可行原则。

规划基数转换,要充分利用桓仁县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第二次土地调查、“四查清、四对照”等调查研究成果,与土地现状分类有效衔接,满足规划实施和管理的需要,有利于规划目标任务的具体落实。

(四)综合平衡原则。

规划基数转换,应遵循行政辖区内土地总面积不改变的原则,转换前后的土地总面积应保持一致。

二、转换方法

在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的基础上,按照土地规划分类体系对现状基础数据进行转换,得到各类用地的转换结果,并标注到规划基期年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上。

(一)农用地转换。

农用地转换进行到二级类,将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按照新的土地规划分类体系进行归并,分别纳入相应规划地类。

(二)建设用地转换。

建设用地转换进行到三级类,将土地利用现状地类的建制镇、农村居民点、独立工矿、交通、水利等建设用地,按照规划分类体系进行调整,分别纳入规划地类。

其中,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中的独立工矿用地进行细分,将附属于城镇的独立工矿用地按照附属性质分别纳入城镇用地;其他独立工矿用地从空间上作解译判断,按照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的含义进行区分;交通水利用地,应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交通运输用地和水利设施用地进行归并;其他建设用地,按照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的含义进行区分。

(三)未利用地转换。

未利用土地、其他土地等未利用地按照新的土地规划分类体系进行调整,分别纳入相应地类。

其中,荒草地、沼泽地、沙地、裸岩石砾地和其他未利用土地纳入规划地类自然保留地;河流水面和滩涂纳入规划地类水域。

另外在对基数进行转换的同时,将2005年底前批而未用土地和违法用地已经处理的部分纳入了规划基数。

第四章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预测

一、总人口预测

总人口预测以全县总人口统计数据为基础数据,采用人口自然增长法、线性回归法等方法进行预测。

人口自然增长法以1997—2005年历年总人口统计数为基础,考虑人口自然增长和人口机械增长数据建立方程,通过方程预测规划期间人口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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