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专科集中实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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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专科集中实践
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专科)
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
为实施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在现代教育理论和思想指导下,吸收高等教育改革的最新成果,进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试验,落实“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行政管理专业专科教学计划,实现培养目标,保证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行政管理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主要包括社会调查和毕业作业两部分。
一、社会实践
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科的社会实践形式为社会调查。
社会调查是培养、训练学生观察社会、认识社会以及提高学员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
它不仅要求学生对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综合运用,而且使学生通过对关键或焦点问题进行社会调查,圆满完成学习计划,实现教学目标。
本环节3学分。
(一)要求
1、社会调查原则上全学程安排一次,建议安排在第五学期。
调查选题应该是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问题。
选题应具体、具有现实意义,并能为学员所驾驭。
2、学生应根据社会调查的选题列出调查提纲(包括调查对象和调查内容),根据调查结果独立写出调查报告,并填写社会实践考核表。
调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题目、参加时间、地点、方式、过程、调查对象一般情况、调查内容、发现的问题、调查结果和调查体会等,调查报告要求语言简练、准确;叙述清楚、明白;数据、资料可靠;结论有理、有据,字数要求不少于2000字。
社会实践考核表由省电大教材服务中心统一印制。
(二)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条件:
(1)具有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电大教学情况。
(2)具有行政管理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3年以上本专业教学经历或实际工作经历。
(3)对师资较缺乏的地区,经审批可适当放宽专科社会实践指导教师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行政管理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同时具有2年以上电大相应专业教学经历。
分校实践环节指导小组负责审核工作站(教学点)指导教师资格,并做好资料建档工作。
2、指导教师职责:
(1)根据实践教学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安排,制定详细工作计划。
(2)确定选题,对学生实践全过程进行指导,解决实践中的有关问题。
(3)指导学生制订反映实践成果的文字材料写作计划,检查写作提纲,审阅学生写作初稿,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指导学生进行文献检索,推荐参考书目和资料并指导阅读。
(4)针对学生社会实践全过程表现写出具体准确的评语,并给出初评成绩。
3、指导教师工作量:
专职教师不超过40人,兼职教师不超过30人。
(三)组织实施
凡已修本专业课程学分达到全部课程总学分60%以上的学生,可参加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时间安排不少于3周,工作站(教学点)应根据省级电大有关要求,结合本校(本地区)实际情况,为每个学生制定出详细的实践计划。
社会实践为各专业学生必修环节,不得免修。
(四)成绩评定与验收
1、社会实践由指导教师以百分制给出初评成绩,工作站(教学点)负责审核并填写社会实践成绩汇总表(可登陆福建电大网站教学管理处网页下载)。
分校负责社会实践成绩的复审,省电大在当学期期末抽查验收。
2、成绩评定依据:
学生参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效果、撰写文字材料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的水平,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加的表现以及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
社会调查的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
成绩评定可按如下权重评判:
调查内容选题(占10分)、观点是否正确和明确(占35分)、材料是否丰富和翔实(占35分)、逻辑是否严密以及结构是否严谨(占10分)、语言文字是否流畅晓白(占10分)。
3、凡字数不足、内容不全、未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未能达到必需的社会实践活动课时、未提交反映社会实践成果的文字材料、抄袭造假者,按不及格处理。
4、凡社会实践成绩未达60分或要求重做者,可根据所在电大分校和工作站(教学点)实践教学安排计划,在学籍有效期内进行。
(五)成绩录入
社会实践成绩由分校负责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并将电子数据及文本成绩一份报省电大考试中心。
数据上报省电大时间为当学期第十九周,未在规定时间上报则不予受理。
二、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设计)是根据专业教学的要求,对学生所学知识和理论进行综合运用的培训,旨在培养学生的专业研究素养,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素质得到提升,使学生的创造性得以发挥。
本环节5学分。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省电大、分校、工作站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毕业论文工作的领导、组织、落实和监管。
1.省电大成立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和专业毕业论文指导小组。
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由主管教学的校长任主任,教学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系主任等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指导全省电大系统毕业论文教学工作,接受并审议学生提出的毕业论文成绩的审议申请。
教学管理处为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的常设管理机构。
主要职责:
根据中央电大有关文件,制定全省电大毕业论文工作各项实施方案和相关管理制度,部署毕业论文工作,组织对电大分校和工作站毕业论文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专业毕业论文指导小组由专业负责人任组长,专业骨干教师参加。
专业毕业论文指导小组应在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主要职责:
制定专业毕业论文实施细则、制作毕业论文教学资源、开展基层电大指导教师培训、审核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和答辩教师资格、分析和反馈毕业论文终审情况、对全省电大专业毕业论文工作进行指导和监控等。
2.电大分校、工作站成立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和毕业论文指导小组。
电大分校、工作站负责根据中央电大、省级电大的工作部署和有关文件要求,制定适合当地实际的毕业论文工作各项实施办法,部署和落实本地毕业论文工作。
电大分校、工作站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由电大分校、工作站主管教学的校长、站长或负责人任组长,电大分校、工作站的教学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
负责指导当地的毕业论文教学工作,受理学生对于毕业论文成绩的审议申请并及时上报上级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
电大分校、工作站毕业论文指导小组,由教学管理部门负责人任组长,专职骨干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
负责根据中央电大、省级电大毕业论文各项要求和当地实际,制定毕业论文具体工作计划,对毕业论文各环节工作进展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控。
(二)选题
毕业作业的选题应当在行政管理专业范围之内,并符合行政管理专业的特点。
选题需要结合我国行政管理实践,提倡选择应用性较强的课题,特别鼓励结合当前行政管理实践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进行研究。
一个选题在被选用两届后,一般不再作为选题推荐。
(三)要求
1、凡修完本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已修课程学分达到全部课程总学分80%以上,其它实践性教学环节均已完成并获得相应学分的学生,经申请可参加毕业论文实践教学。
毕业论文的写作周期(自确定选题、安排指导教师始,到论文定稿止)不得少于5周。
毕业论文为必修环节,不得免修。
2、毕业论文应由学生本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
选题原则上一人一题,确实需要多人合作完成的综合性课题,必须明确分工,保证各自独立完成所分担的部分。
杜绝一切抄袭、代笔、剽窃等弄虚作假行为。
3、毕业论文(设计)应做到观点新颖、明确,材料翔实、有力,结构完整、谨严,语言通顺。
4、毕业论文应当具备学术文体的一般特征。
调查报告、工作总结及文学作品等各类非学术文体的文章不能作为毕业论文提出。
5、毕业论文(设计)主要内容包括:
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
所引用的中外文参考文献资料,必须注明引用教材(或著作、期刊等)的书名(或著作、期刊名)、作者、出版单位、时间(引用期刊的还必须注明文章名)。
引用其他参考材料也应注明资料来源。
6、毕业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不超过8000字。
7、毕业论文要根据专业规范要求统一格式,统一封面,统一使用A4纸进行文字打印及装订。
封面左上角须印有“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行政管理专业毕业论文”字样,封面标题加粗小二楷体字型,正文小四宋体字型。
具体格式见附件或可登陆福建电大网站电大在线下载。
(四)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条件
(1)具有认真的工作态度、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业务水平,熟悉电大教学情况。
(2)必须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3年以上相应专业教学经历。
(3)对师资较缺乏的地区,经审批可适当放宽专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同时具有2年以上电大相应专业教学经历。
工作站(教学点)应将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名单报分校初审,经省电大复审后确定。
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申报表一式三份(省校、分校、工作站各一份),可登陆福建电大网站教学管理处网页下载。
指导教师申报表上报省电大时间为开学第一周,省电大试点专业主任应在一周内审批、反馈。
2、指导教师职责
(1)根据毕业论文教学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安排,制定详细工作计划。
(2)指导学生正确选题,对学生毕业论文全过程进行指导。
(3)指导学生制订写作计划,检查写作提纲,审阅学生写作初稿,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指导学生进行文献检索,推荐参考书目和资料并指导阅读。
(4)对每位学生毕业论文进行分阶段指导,不少于3次,总计时间不少于6小时,每次指导需进行较详细记录。
(5)检查学生独立完成写作工作情况,鉴别并制止抄袭、剽窃等造假行为。
(6)针对学生毕业论文全过程表现写出具体准确的评语,并给出初评成绩。
毕业论文评审表一式二份,由省电大教材服务中心统一印制。
3、指导学生人数规定
每名教师指导的同一届各类各层次学生总数:
专职教师不多于15人,兼职教师不多于10人。
专职教师同时指导的各类学生数一般每人不超过30人;兼职(或业余)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各类学生数一般每人不超过20人。
(五)答辩
1、答辩学生
采取抽样答辩形式。
抽样答辩的学生应随机抽取,不得指定。
抽样比例一般掌握在20%。
2、答辩的组织
(1)本实施细则是根据中央电大及省电大有关要求,制定本专业答辩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对答辩工作进行部署。
(2)电大分校、工作站应制订答辩工作计划、成立答辩小组,报上级教学管理部门备案。
(3)毕业论文答辩应填报答辩申报表。
报分校审批确定(表格一式二份,分校、工作站各存档一份)。
毕业论文答辩申报表可登陆福建电大网站教学管理处网页下载。
3、答辩小组
(1)组成:
人数须为3人及以上单数。
(2)资格要求:
答辩教师应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相应专业教学和研究工作经验。
指导教师在其本人指导的学生进行答辩时,不得担当该答辩组成员。
(3)主要职责:
根据学生答辩情况和文字材料,为学生评定答辩成绩和综合成绩。
4、答辩程序
(1)答辩教师审阅参加答辩的学生毕业论文。
(2)宣布答辩程序和要求,确定答辩人抽取方案。
(3)答辩人用10~15分钟介绍选题理由、研究思路及主要成果(或结论)、论文自我评价。
(4)答辩教师审查判断毕业论文的真实性,在答辩人的研究范围内,当场提出2—3个相关问题,由答辩人答辩。
提问一般围绕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检验毕业论文的真实性;二是针对毕业论文本身的薄弱环节或文章中涉及到的有关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三是根据毕业论文主要内容,提问与其相关的知识,探测学生水平高低,知识深广度。
学生可用30分钟左右时间现场准备后回答问题,也可即席回答。
教师根据学生的回答情况还可提出新的问题,由学生即席回答。
(5)答辩教师对答辩人答辩的情况进行当场点评,并给出答辩评语、答辩成绩、综合成绩,记入《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设计)评审表》。
(六)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是考核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标志,必须严肃认真,全面分析,综合评定,力求科学、准确合理。
毕业论文成绩实行三级审核制。
1、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标准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满分为100分,由指导教师根据以下标准评分。
(1)85~100分
①全面完成课题要求,选题新颖,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创新性、科学性、可行性和专业性。
②分析研究方法正确,方案设计合理,能正确、灵活地综合运用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
③围绕课题的观点鲜明、正确,有独到见解和创新,材料详实、充分,数据完整、可靠,论证有力、充足,层次分明、逻辑清楚、结构完整、格式规范,文字材料所必须的附件齐全。
④满足专业要求的文字材料写作篇幅。
(2)75~84分
①按要求完成课题,选题适当,有一定的实用性、科学性、专业性和可行性。
②分析研究方法基本正确,能综合运用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
③围绕课题的观点正确,材料充分,数据可靠,论证比较有力,逻辑性比较强,结构完整,格式规范,文字材料所必需的附件基本齐全。
④满足专业要求的文字材料写作篇幅。
(3)60~74分
①按要求基本完成课题,选题尚可,有一定的专业性和可行性。
②分析研究方法基本正确,尚可运用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
③观点基本正确,材料基本齐全,数据比较可靠,论证有一定说服力,结构比较完整,格式比较规范,文字材料没有明显漏洞。
④满足专业要求的文字材料写作篇幅。
(4)59分以下
①不能按基本要求完成课题,选题陈旧,无实用性和研究价值、无可行性或偏离专业。
②研究方法不正确,存在较明显的观点错误或观点不明,基本理论、知识运用错误。
③材料不齐或虚假、数据不正确或伪造,论证无力或片面,漏洞明显,逻辑混乱,结构不完整,格式不规范,文字材料未能达到写作基本要求。
④不能独立完成撰写过程、抄袭造假者。
2、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判标准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判标准分好、较好、较差三个等级,答辩组成员根据答辩者的答辩情况给出等级。
(1)好
答辩过程思路敏捷,叙述清楚,论述全面、正确,重点突出,逻辑性强,基础知识、基础理论运用正确。
(2)较好
答辩过程思路比较清楚,可以较清楚地阐述自己的观点,基础知识、基础理论运用基本正确。
(3)较差
答辩过程思路不清,观点不明,不能正确运用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回答问题。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程序
终审成绩
复审意见
综合成绩
初评成绩
(1)初评成绩。
指导教师在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后,根据毕业论文成绩评定标准,以百分制给出初评成绩。
(2)综合成绩。
在答辩结束后,由答辩小组组织答辩教师对学生答辩过程进行评议,根据毕业论文答辩评判标准,给出答辩成绩,并参考初评成绩以百分制评出综合成绩。
不要求进行答辩的学生不需评定综合成绩。
(3)复审意见。
分校审核毕业论文指导与答辩过程,提出复审意见。
复审中对明显有问题的毕业论文提出修改意见。
复审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允许当学期重做一次。
(4)终审成绩。
省电大对综合成绩进行验收,评定终审成绩。
毕业论文终审成绩评定后不得随意更改。
终审成绩未达60分或要求重做者,可根据所在工作站实践教学安排计划,在学籍有效期内进行,上报终审的当学期不允许重做。
重修学生应在成绩登记表备注栏说明。
毕业论文成绩评定中,上级电大的毕业论文成绩验收审核组织可以更改下级电大的评定成绩。
(七)上报审核及成绩录入
1、毕业论文综合成绩评定后,工作站(教学点)应填写毕业论文成绩汇总表(电脑打印,一式四份,省校教学处、考试中心、分校、工作站各存档一份),随毕业论文评审表报上级电大审核。
成绩汇总表使用省电大设计的模板,可登陆福建电大网站教学管理处网页下载。
2、毕业论文上报省校终审时间为每学期第十五周,省校在当学期第20周前完成终审工作。
未在规定时间上报则不予终审。
3、省电大考试中心负责毕业论文成绩录入。
(八)质量保证
1、毕业论文教学工作任务重、环节多,时间紧,分校、工作站应根据省电大毕业论文工作流程,科学、合理地制定每学期毕业论文工作计划(含进程表),并报上级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开学第一周报),确保毕业论文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
2、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水平、能力及责任心直接影响到学生毕业论文的水平。
指导教师的聘请和资格审核工作是毕业论文工作中极为重要的环节,各级电大要在思想上充分认识,避免工作中的形式主义、走过场。
针对近年毕业设计终审中发现抄袭现象日益严重的迹象,各级电大应加强对指导教师的管理。
省电大在终审中发现疏于指导学生而反映较大、终审成绩和初评、复审成绩差异较大,或所指导的学生毕业设计存在明显抄袭现象的指导教师,将减少其下一学期指导的学生数,指导人数控制在规定数的50%以内。
有明显送分情况或学生抄袭现象严重而不纠正的,取消该教师的毕业设计的指导资格。
3、分校、工作站应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措施,加强对毕业设计教学工作的管理和监控。
对不能按照要求组织实施毕业设计教学工作,毕业设计质量得不到切实保证的单位,省校将采取限期整改、暂停招生直至撤消试点办学资格等措施。
附件: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行政管理专科专业毕业论文
(宋体、小五)
加快制度创新 构建有效人事监管机制
(小二、楷体、加粗)
学生姓名:
陈列室
学 号:
037150927
专 业:
行政管理专科
年 级:
2003春
指导教师:
黄河
教师职称:
讲师
(宋体、四号、行距1.5倍)
<<加快制度创新 构建有效人事监管机制>>写作大纲
(小二、楷体、加粗)
绪论:
(提出问题,说明问题的来由或写作目的)
本论:
(文章的主干,要点)
结论:
加快制度创新 构建有效人事监管机制
(小二、楷体、加粗)
摘要:
(300左右字,简要说明文章的中心思想)
关键词:
3-5个词
(间隔两行进入正文,正文要点可以加黑)
参考文献:
1、
2、
3、
(至少列出三个以上参考书目写明作者、书名、版本、年限)
(作者、论文的名称、选摘的杂志名称、期数)
另:
纸型为A4型;正文字体为宋体、小四;行间距为1.5倍。
评定书(一式两份)的封面填写全部要求用黑色水笔
文稿需打印成册(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