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法律学的意义同名3997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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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法律学的意义同名39979
学很热门,于是就来了呢?
不过我觉得,这就可以了。
要正确理解法学部是学什么的,照理必须先搞清楚所学的对象即法律学究竟研究是什么,但那是要等到大学毕业时才能明白的事,高中生不可能具有这样的知识。
在选择所学的专业时,大致上知道法学部是怎么回事,有个大致的印象就可以了。
不仅如此,大体上人的一生中,越是重要的事情越是容易被偶然性所左右而决定。
我们人往往对午餐吃面条还是米饭之类的事,会认真想一下。
但很少有人注意过,对于那些被称为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如就职、结婚等,往往是偶然决定的。
例如,想必各位中间有人已经有了恋人了吧!
一定会有人钻牛角尖似地认为,除了这个人,我这一生中已经没有别的适合我的伴侣了。
当然,恋人爱不可能从全世界的异性中去选出一个人来建立起的感情的。
但是,你的恋人究竟是从几个异性中选出来的?
是什么机缘认识的?
这值得想一下。
人的一生中,值得重视的重大事情几乎都是偶然决定的。
这样看来,在选择专业时,你究竟是以什么标准而选中了法学部的,即使不太清楚也没有关系,哪怕是第一志愿落空而偶然进入法学部的也没有什么关系。
但既然你有缘进了法学部,如果不清楚地了解学习法律学的意义,就会心情浮躁而静不下心来。
比如,看到进了经济学部的那朋友手里拿着一本《日本资本主义发展史》在走着,就会觉得这个朋友将来会是一个开创日本未来的人,就会觉得经济学才是非常上档次的学问。
再比如说,看到进了文学部的朋友腋下夹着一本《波特莱尔诗集》在走着,就会觉得文学才是追求人类灵魂中高尚深邃的东西,而觉得自己所学的法律学,是一种很世俗的技术性东西,不雅,土里土气的。
确实,会有人对法律学怎么也适应不了,但即使你想离开法学部,也必须先充分考虑学习法律学的意义,在此基础上再作决断。
不然,就纯粹是心猿意马、见异思迁了。
那样的话,无论到了哪一个学部,又会眼红另一个学部的。
学习法律学的意义与是否成为法律实务工作者没有区别
对于法学部的各位学生来说,在考虑学习法律学的意义时,有一种方法,就是把学习者分为两种来考虑,一种是今后要成为法官、检察官或律师那样的法律工作者即法律实务家的人,另一种是不成为法律实务家,而是进入公司、政府机关或继承家族企业的人。
当然,今后成为法官、检察官或律师的人,法律本身就是他们的谋生手段,在大学里所学的法律学知识原封不动地就能用到司法考试中去。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部分人对于学习法律学的意义比较清楚。
而与之相反的那部分人,不可否认,学习的意义就显得比较模糊。
以前,我在考虑学习法律学的意义时,一直是把这两种人分开来考虑的。
现在仍有许多老师是这样宣传的。
但最近我的想法多少有了些改变,因为我想到了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这些狭义的法律家在内的广义的法律家,即在法学部潜心钻研过法律学的人,无论其职业是使用还是不使用法律的,无论他需要站到法庭上还是不站到法庭上的,社会的方方面面都需要大量的这样的人。
这样想,在大学里学习法律学的意义,无论今后是否成为狭义的法律家,都是完全一样的,而且必须是一样的,最近我是这样想的。
那么,究竟为什么在社会的各个方面都必须有在法学部钻研过法律学的人,这究竟有什么作用,我再作一个比较详细的说明。
法律是诊断和解决纷争的手段
法律本身就是在出现争执时判断谁是谁非的标准。
换句话说,法律本来就是诊断和
解决纷争的标准,它同时又是解决纷争的手段。
假如没有纷争,就不需要法律。
如果人
类进入了理想社会,法律也就不存在了。
但是,纷争这东西是人们的利益与利益的对立
,也可以说是欲望与欲望的对立。
只要欲望不消失,纷争也绝不会消失。
凡有人类社会
生活的地方,法律总是必须有的。
如果我们这样看待法律,那么,法律家、法律专家就是解决纷争的专家,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法官、检察官和律师。
尤其是法官和检察官,可以说他们是国家级水平的纷争诊断和解决者。
那么,是不是人世间所有纷争都要麻烦法官、检察官或律师这些法律实务家来解决呢?
决不是这样的。
真正需要烦请这些人出马的,只是纷争中极少的一部分。
其余的大部分都在各自的社会环境中,被用适当的方法解决掉了。
纷争并不局限于具有法的性质
发生了纷争,如果具有法律制度方面的知识,纷争就比较容易解决,这是事实。
例如,邻居中有人来问你这样一个与法律有关的问题:
五岁的孩子用自行车把某个大人给弄伤了,伤者找到孩子的家长,要求损害赔偿。
像这样的情况,家长是否必须赔偿?
如果在这件事情上,受害人也稍有过错,那么应该赔偿到什么程度?
可以说,如果具备了法律制度方面的知识,类似于这样的争执,是很容易解决的。
但是,并不是所有纷争都是这样具有法律制度方面的知识就容易解决的,甚至可以只有极少的一部分是属于这一类的。
人世间的纷争,有的靠法律制度方面的知识不能解决的问题,但可以用法的思考方法来比较容易地解决。
比如,假设黑社会组织要租借某个地方公共团体的市民会馆进行聚会,而你在市政府中担任着可以决伫借还是不借的工作,那么,你是应该借给他们呢,还是不借?
再比如,拳击比赛中,因裁判过早地宣布一方获胜,惹得观众发了怒,将可乐瓶、烟灰缸扔向裁判,场内秩序大乱。
这种骚乱如何平息?
对于此类纷争,法律制度方面的知识未必有用,但如果用法的思考方法,问题就比较容易解决。
还有,有些纷争,连法的思考方法也不能直接起作用。
比如,你没能考上东京大学,进了早稻田大学。
你的,希望你一面保留早稻田大学的学籍,一面认真复习争取再报考东京大学,而你的父亲则积极支持你,希望你尽快到早稻田大学来学习。
在这种情况下,你究竟应该如何选择?
再比如,你参加了课余兴趣小组的活动,你父亲认为这样很好,希望你多参加些课余活动。
而你的母亲则对你说,读大学参加什么课余兴趣活动?
抓紧认真读书,停止参加兴趣小组活动。
这也是利益利益的对立,欲望与欲望的对立,也是一种纷争。
这社会生活的纷争中,存在着这样的粗看似乎同法的思考方法没有直接关系的纷争,但就像我在后面要谈到的那样,实际上其中还是需要法的思考方法的。
总而言之,在社会生活的某一角,总会发生或大或小的纷争,在人们不知如何处理
的时候,最受欢迎的是广义上的法律家,即在大学里学过法律的人。
欢迎法律家诊断和解决纷争的理由
那么,为什么人们欢迎法律家来解决纷争,或者至少来诊断纷争呢?
这是因为:
第一,他们在一定程度上了解法律制度。
当然即使是大学毕业的,也绝不能说已经对法律制度充分了解了,因为即使考试的时候记住了,大部分也还是忘记的。
但是,即使是忘了很多法学部毕业生,比起外行来,他的法律知识要丰富得多。
比如法律中有些什么种类,什么叫判例,看些什么样的参考资料比较好,“六法”该怎么查等等,外行人不懂,但假如是法学部出身的人,哪怕是大学时代很不用功的人,至少像这们的问题还是知道的。
第二,法律家一般来说掌握了法的思考方法。
人们平时所说的“法律头脑”就是指这个,这种法的思考方法有多个侧面。
例如,网眼式思考就是其中之一,这是把这一着眼点的问题同那一着眼点的问题分开,经过一定的逻辑顺序来考虑事物的思考方法,而它的结论能与人们的常识相一致。
我想这样也是法的思考方法的另一个侧面。
但法的思考方法最重要的特色,是将相互对立的利益进行比较衡量后得出的结论。
例如,有一种叫做尤斯蒂蒂娅,当之无愧的正义女神。
举个杀人案件为例,有人残忍地杀死了自己的父母兄弟,砸烂了家里的东西,还放火烧了房子。
法律家首先应该充分考虑其他亲属的愤怒心情,而且必须把这样愤怒作为自己的愤怒。
但另一方面,要想到犯人作出这样的杀人放火举动可能是有什么动机或原因的。
比如,也许犯人从小得不到父母的关爱,在周围人厌恶的目光长大,或者受到了被害人对他整个人格、整个生活的肆意歧视、虐待,为了从那里逃出来,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杀人的。
法律家必须从正反两方面充分考虑,在这样的基础上才能对这一杀人案件判处刑罚。
小说家可以对其中某一个侧面采用夸张的手法写他的小说,但法律家不能只强调某一个侧面,那是绝不允许的事。
法律家是社会上的足制智多谋者
能够对上面所说的两个方面,即一是法律制度,二是法的思考方法进行训练的,只有大学的法学部。
能够掌握这些知识和技能的人是法律家。
以此看来,广义上的法律家,就是在利益与利益对立、发生争执时,能评判双方各自正确与否及其程度,而且这种判断能使当事人和周围的人接受的人,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的社会上的足智多谋者。
这样的足智多谋者,凡是可能会发生争执的地方,即社会生活的任何部分,都是必须有的。
而且,需要法的思考方法的,不仅仅是在那些被称为“纷争”、“争执”的情况下,恐怕在各自的见解对立,但必须采纳其中某种见解时,也是这样的。
例如,存在着保守政治的腐败这一事实,但保守政治中也并不是没有好的地方。
这就产生了是维持保守政治结构的同时去防止腐败呢,还是觉得这个制度不行了,将它从根本上推翻,重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
是通过政权移交呢,还是通过暴力革命?
对于这样的见解上的对立,要指明道路,当然是需要政治学,经济学等身奥的学识的,但如果不能冷静地对相互对立的利益作多层次的比较衡量,是不可能得到正确结论的。
而且,这当中的道理,对于前面谈到的是否应该再次报考东京大学的问题,是否应该继续参加课外兴趣小组的活动问题,同样也是适用的。
这样想,就可以明白,为了能对上至有关国家前途的重大事情,下至家庭方面、工厂方面的事情,或者朋友之间见解上的对立,要得出正确结论,采用法的思考方法是不可避免的。
生活到处都需要这样的足智多谋者。
各位在大学里学习法律学的意义,无非是将来你们一个一个都会成为这样社会上的足智多谋者。
对于我来说,我甚至希望所有的人都来学习法律学。
法如果有脸的话,那会是什么样的脸
我想,现在大家对学习法律学的意义应该比较清楚了,但要成为这样的法律家、足
智多谋者,究竟必须在大学里学些什么?
必须特别注意哪些事情呢?
那是3月底的事,也就是几天前,我在我们学校的毕业典礼上,与法学部的毕业生们作了一次很有趣的交谈。
我问他们,假设法也是有脸的,那么他的脸会是什么样的呢?
希望大家一辈子要思考这个问题。
对于长着那样一张脸的法,大家一辈子都要记在心上。
这个问题听起来似乎很一般,但其中包含着很深的法哲学问题。
今天,我把这个问题也交给各位去考虑。
例如,法当中有一种叫刑法的法律。
显然,这是一种谁违反了它就要被处以刑罚的法律。
刑罚中有死刑、徒刑和罚金等。
可以说,刑法是法当中最可怕的法律。
那么,刑法的脸是什么样的脸?
外行人一定会认为那是像寺院山门处站立着的哼哈二将那样可怕的脸。
然而刑法并不是那么单纯的东西。
确实,如果违反了它,可能会被处以包括死刑在内的各种刑罚,因此刑法具有可怕性、严厉西性和庄严性,这是不能否认的。
但如果你光把它看作是那么可怕的脸,你就不会去考虑有些犯人做出犯罪举动是有其令人的环境背景的,更不会拥有祈望犯人悔改、赎罪、自新的人。
而刑罚按理应该发挥其所有功能的。
因此,在刑法的脸中,包含着受害人父母、兄弟的悲伤和愤怒,也包含对犯人的怜悯,更包含对犯人将来的祈望。
在充分理解犯人的犯罪动机的同时,不得不对他的犯法行为动用刑罚,而这中间必须含有审判官的泪水。
你想想看刑法究竟是什么样的脸?
那是大学里纷争相当多的六七十年代的事了。
一天,一位法学部的校友来找我,他说他已参加过司法考试并合格,但司法研修所不愿意接受他去进修,理由是他在学生时代曾经参加过一个激进派组织并没被警察逮扑过。
为此,他找到了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对他说,把你的父母和担保人都叫来,如果有充分的担保可以同意你去研修所。
他特地来找我就是想让我做他的担保人。
我详细了了解了他的情况,也向他详细讲了自己的情况,然后同他父母一起到最高法院,在担保文书上签了名。
不知是否由于我的担保,反正他终于进了研修所,顺利地参加了进修培训,现在他是一个非常活跃的律师。
他的父亲在兵库县的一个镇上的高级中学当校长,是一个非常出色的人。
我意想不到的是,在他被允许进入研修所后不久,他父亲给我寄来了一个小邮件。
打开一看,里面是一尊质地非常白的瓷观音菩萨像。
我这才想起他的家乡是兵库县一个叫“出石”的地方,那里出产美丽的叫做“出石烧”的白瓷品。
显然他父亲是要把这美丽的瓷像送给我。
我把观音像从盒子里拿出来,放在手掌上注视了很久。
在观音菩萨安详的脸上,我看到了一个父亲对自己孩子的各种情感和期望,这当中包含着在孩子幼小时希望他茁壮成长的满腔的爱,包含着儿子考进大学时的自豪和看到孩子有出息时的欣慰,也包含着看到儿子参加了激进派组织后的痛苦和烦恼,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一种要想断绝父子关系的感情和绝望,但尽管如此,他还是满怀着希望儿子成为出色的社会一员的期盼和祝愿,其中还包含着儿子通过了司法考试,直至被允许进入司法研修所进修培训时的喜悦。
作为父亲的各种非常深厚的感情都聚集在观音的脸上。
然而,当我更加长久地凝视着这尊像时,有一瞬间,我感觉到了这张脸上显示出了超越单纯个人喜怒哀乐的情感。
我猛然想到,这不就是刑法吗?
如果刑法有张脸的话,一定就是这样的脸。
当时,这种过去所未有过的感觉,像雷电一样穿透了我的全身。
法律家代替神和佛对纷争作评判
本来人是不能对人的行为作裁定的。
因为在两种利益对立时,为了能正确判断应该支持哪一方或支持到什么程度,哪一方有多少是正确的,必须从根源上对这两种利益进行综合理解,在这样的基础上才能作出判断。
这样的事,按理不是人能够做得到的,因为人的知识和理解能力是有限度的。
能够做得到这些的,无非是拥有穷无尽知识和理解能力超人,或者是神、佛。
但是,我们不能因为这样的理由就对纷争放任不管,听之任之,否则纷争就会激化,然后引起新的争吵,直到进入战争状态。
这就必须有谁来代替神、佛做这个裁判,而
能够担当此任的,非法学家莫属。
要成为社会上的足智多谋者,必须学些什么?
可见,法律家不但必须熟悉法律制度,同时,还必须接受训练,掌握使自己所作出的判断与神、佛的判断尽量接近的本领。
在思想准备上,有三条是非常重要的。
一是要养成一种习惯,即对于相互对立的利益要绞尽脑汁地充分思考,而且必须拿出结论;二是掌握好寻找相互对立的利益所发生的根据,并正确把握其意义的能力;三
是要具有充分理解相互对立利益持有者的心情、感情的操作和善良的心。
要掌握这些能力,到底需要怎么做?
要做到第一条,首先必须潜心钻研到法律学当中去。
大学中所学的法律学,无论它同自己的人生是否有直接关系,或者说无论它对自己的人生有无直接作用,即使难学,即使枯燥,也要抓住不放,反正首先要不顾一切地投身到法律学当中去。
世界上没有生来就觉得法律学无聊、枯燥无味的人。
只有钻进去了,你才能体会到其中的乐趣。
要做到第二点,需要学习其他社会科学知识,如政治学、经济学、心理学、社会学以及哲学、历史学等,学习这些周边科学,提高基本教养。
这对于各位来说,一定会感到似乎在密林深处行走一样,老师连自己所处的位置和目的地都摸不清楚。
但是,从密林中砍出一条路来,死命的博览群书,是很有必要的。
要具备第三条所说的情操和善良的心,你应该读大量的小说书。
人类生来是任性的,虽然可以对自己的观点、自己的心情非常了解,但要真正理解其他人的心和观点很难。
为了能理解除了自己以外的人的观点和各种各样的心理状况,能够始终用温柔的心对待他人,大量阅读小说和其他文学作品绝对是非常必要的。
诸位,说到这里,你是否发觉,你脑子中原有的法律家的形象已被从根本上推翻,如果你从一开始起所想象的法律家就是我今天所讲的这种形象,那你真的很了不起!
在法学部的学习值得你用青春去拼搏
把以上所讲的内容综合起来看,人们对法学部出身者期望的是:
对于社会生活中到处都会发生的争执,说得范围再广些是对于那些对立的见解,能指出一条正确理解的途径。
能够成为最懂得正确解决方法的足智多谋者的,非法学部出身者莫属。
而这样的足智多谋者,并不是那些只记住了一些零零碎碎的法律知识的人,而是能代替神、佛作出判断的人,即他的判断就等于神、佛的判断。
这样的人,才是我所说的足智多谋者。
各位很幸运,已经进入了法学部。
我之所以要用“幸运”这个词,这是因为对于这个能学习到照理谁都应该掌握的法的思考方法的法学部,哪怕你并不十分清楚其重要性,你已经是其中一员了。
各位将成为我所说的足智多谋者,这是你命中注定的,这的确不是容易的事。
我认为,这是值得你花费青春去拼搏、甚至花费毕生的精力去拼搏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