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细则(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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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细则(试行)

第一条为维护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秩序,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咨询企业诚实守信、规范服务,按照“政府引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原则,客观、公正、科学、有效地进行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第二条信用评价企业范围包括在本省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甲级(含甲级副本)资质和乙级(不含暂定期)资质的企业。

第三条企业的信用评价等级分为AAA、AA、A三个级别。

AAA表示信用优秀,AA表示信用良好,A表示信用一般。

第四条信用评价标准采用百分制,由基本分和增分两部分组成。

满足评价基本要求得基本分,不满足要求按标准扣减;达到增分要求的按标准加分,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增分限额。

第五条在评价期内企业发生附表三所列不良行为记录之一的,按附表三的规定给予不予评级和扣分(在企业总分中扣减)处理。

第六条90分(含90分)以上的为AAA级企业;75—90分(不含90分)的为AA级企业;60—75分(不含75分)的为A级企业;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为不予定级企业。

不予定级企业与拒不参加评价的企业,为信用评价缺失企业。

第七条信用评价每年进行一次,信用证书有效期三年。

企业在信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资质升级、延续,企业合并(或者分立),原信用等级不再保留,需重新评价信用等级。

第八条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内容包括造价咨询企业基本状况、成果质量、经营业绩、商业信誉及企业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与信用行为有关的数据、资料,具体评价标准详见附表一。

第九条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在每年第二季度进行,具体程序为:

(一)企业自查自评,并准备信用评价相关资料原件。

(二)市造价管理机构(造价管理协会)向建设、施工企业征求造价咨询企业诚信评价意见。

同时,向财政、审计、法院等相关部门了解本考核期咨询企业相关情况。

(三)信用评价小组到造价咨询企业进行评价、打分,打分结果需经评价小组工作人员和被评价企业负责人签字。

(四)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造价管理协会)初步确定评价等级后上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五)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联合省造价管理协会组织对各市上报的资料进行复核,复核后确定评价等级。

(六)将确定的各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等级通过“浙江造价信息网”和“浙江造价协会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

对公示有异议的,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将组织复议、核查。

发现有虚报、造假或故意庇护行为,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可责成重新评价,情节严重的则作为企业不良行为予以扣分。

(七)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将最终评价结果在“浙江造价信息网”“浙江造价协会信息网”上进行公告,并颁发信用等级证书,录入信用管理系统。

第十条评价小组成员一般不得少于3人,每组至少有一名工程造价咨询业内专家。

评价小组成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从事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满8年且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二)熟悉工程造价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清正廉洁,恪尽职守,坚持原则。

第十一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发现评价期内有未被记录附表三所列不良行为的,将对其信用等级进行重新评价。

动态评价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取消企业的信用评价等级,且在有效期内不得申请补评: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专职人员在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中因重大违法行为受刑事处罚的;

  

(二)企业发生附表三“不予评级”情况受到行政处罚的;

  (三)企业未通过工商年检或资质续期考核未通过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浙江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附表1:

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附表2:

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良好行为记录表

附表3:

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表

附件1

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项目

序号

评价内容

评分细则

基本分

增分

得分

提供资料

基本状况

1

企业管理

组织机构

企业管理结构职责明晰、运转协调、决策科学

2

 

 

查看企业章程、组织架构图等

2

管理制度

企业质量控制、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健全

2

 

 

查看各类管理制度

3

发展前景

企业具有核心竞争力、抗风险能力,有企业经营发展战略

2

 

 

查看企业发展规划

4

计算机辅助管理

使用标准规范的计价、算量软件。

使用项目管理软件、企业管理软件的各加0.5分

2

1

 

查看软件及系统使用情况

5

办公场所

甲级企业办公场所面积200平方米,乙级120平方米

2

 

现场查看房产证、租赁合同

6

人力资源

技术负责人

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造价工程师,专业年限甲级企业15年,乙级企业10年

2

 

 

查看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简历

7

专职专业人员

甲级企业20人、乙级企业12人

2

 

 

网上管理系统

8

造价工程师

甲级企业10人,乙级企业6人。

每增加1人加0.2分

2

1

 

网上管理系统

9

中级以上职称

甲级企业16人,乙级企业8人

2

 

查看职称证书

10

培训教育

专职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2

 

 

查看继续教育证明

11

员工保障

专职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要求办理养老保险、人事存档和劳动合同

2

 

 

查看养老保险、人事存档、劳动合同

12

财务指标

注册资金

甲级企业100万,乙级企业50万

2

 

查看营业执照

13

股份结构

注册造价师出资人数不低于出资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

2

 

 

查看营业执照和股份结构证明

14

营业收入增长率

年均营业收入增长率≥10%。

每增加1%加0.1分

2

1

 

营业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15

利润增长

企业利润逐年增长

2

 

营业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小计(基本状况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30

3

 

 

成果质量

16

咨询合同管理

按建设部149号部令规定并参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与委托方订立书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无咨询合同每项减1分;咨询合同对咨询期限、成果质量、收费标准、违约责任无明确约定的,每发现一处减0.1分,每个项目限减1分

5

 

 

随机抽检5个项目

17

咨询业务收费

根据本省有关规定收取咨询服务费。

实际收费超过规定价格浮动幅度20%的,每个项目减1分

3

 

 

随机抽检3个项目

18

操作规程

企业有规范的咨询业务操作流程制度,对项目组或从业人员有质量考核奖惩办法。

无操作流程制度减1分;无质量考核办法减1分;有制度和办法但未按章执行减1分

3

 

 

书面资料

19

质量控制

按照操作流程对咨询项目实行三级质量控制,且三级质量控制流程单填写规范。

咨询项目无三级质量控制流程单的,每缺一份减1分;流程单上三级审核意见、签名、日期不齐全的,每缺一项减0.2分。

三级审核意见数据填写详实的,每一份增0.2分

10

1

 

随机抽检5个项目

20

重大问题会审制度

建立重大咨询问题会审制度。

有书面会审纪要的每份增0.5分

3

1

 

书面资料

21

咨询成果

咨询成果质量客观、公正、可信。

每发现一处计价行为不符合国家、省相关计价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减0.5分。

清单编制漏项2%~5%的减0.5分,超过5%减1分;工程量计算单项误差5%~10%,发现一处减0.2分,超过10%发现一处减0.5分;特征描述不准确或不完整项占总特征描述项5%~10%减0.5分,超过10%减1分。

招标控制价总价误差率超过5%减1分,其中综合单价套用定额有误,计算错误每发生2-5项减0.5分,超过5项减1分;措施费、其他项目费漏项者减0.5分;结算审核误差率超过3%及以上的减1分

10

 

 

抽检3个项目或依据平时咨询质量检查结果或经核实的有关部门情况反映

22

咨询报告书

咨询报告书格式符合《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执业操作规程》要求,每发现一处不符要求的减0.2分

3

 

 

随机抽检3个项目

23

档案管理

咨询项目归档内容符合操作规程要求,企业有专用档案室,有专(兼)职档案管理员。

归档内容每缺一项扣0.5分;无专用档案室的减0.5分;无专(兼)职档案管理员的减0.5分;咨询报告签发后30日内不归档的每项减0.5分

3

 

 

随机抽检3个项目

24

统计报表

按时上报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报表。

未报的,每期次减1分;延迟上报的,每期次减0.5分。

3

 

 

在网上管理系统

查询

小计

43

2

 

 

经营业绩

25

咨询收入

年度到帐造价咨询收入甲级200万元,乙级50万元

5

 

纳税证明和财务专项审计报告

26

省外项目

省外项目到帐造价咨询收入甲级50万元,乙级10万元

1

 

咨询合同和发票

27

个人业绩

造价工程师评价期内均有两项及以上工作业绩,每有一人无工作业绩的减0.5分

3

 

 

成果文件

28

客户满意调查

根据调查表统计满意度记录达90%,无不满意记录。

满意度记录每低10个百分点减0.5分;每发生一起不满意记录减0.2分

3

 

 

调查表

29

业务拓展

评价期有实施全过程造价控制、投资估算编审、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司法鉴定等咨询项目至少一项,每增一项加0.5分

3

1

 

咨询报告书或相关文件

30

评价期有实施交通、水利等专业咨询项目至少一项,每增一专业加0.5分

2

1

 

咨询报告书或相关文件

小计

17

2

 

 

信用记录

1

 良好记录

按评价期内的良好行为记录并参照(附表二)进行加分

 

3

 

书面资料

2

 不良记录

按评价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参照(附表三)进行减分

 

 

 

相关记录和资料

小计

 

3

 

 

 

合计

90

10

 

 

注:

(1)企业达到基本要求得基本分,基本分栏无分值的为单纯增分项目。

未达到基本要求按标准减分,最高减分以本项基本分为限。

评价较好的可按标准增分,但每项增分有限额。

(2)本表基本分小计90分,增分小计10分,合计为100分。

附件2

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良好行为记录表

序号

良好行为内容

得分

1

企业获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表彰或奖励,每获县级一项加0.5分,每获市级一项加1分,每获省级一项加1.5分,每获国家级一项加2分

 

2

在造价咨询活动中造价咨询企业获得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表彰或奖励,每获市级一项加1分,每获省级一项加1.5分;获得市级以上其它行政主管部门的表彰或奖励,每获市级一项加0.5分,每获省级一项加1分.每获国家级一项加2分

 

3

在造价咨询活动中造价咨询企业获得市级以上造价管理机构或造价行业协会的综合表彰或奖励,每获市级一项加0.5分,每获省级一项加1分,每获国家级一项加2分

 

4

企业及专业技术人员在工程咨询活动中获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专利奖,每获市级一项加1分,每获省级一项加2分,每获国家级一项加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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