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0版水利工程预算定额使用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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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
—暨《2010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
使用讲座
浙江省水电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2010年10月
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
—《2010浙江省水利工程概预算编制规定》使用讲座
一、基本概念
1、计价依据含义:
是据以计算工程造价的各类基础资料的总称。
是指运用科学、合理的调查统计和分析测算方法,从工程建设经济技术活动和市场交易活动中获取的可用于预测、评估、计算工程造价的参数、量值、方法等。
2、我国现行工程计价依据体系:
按照我国工程计价依据的编制和管理权限的规定,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由国家、省(直辖市)和行业部门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相关政策文件以及标准、定额等相互支持、互为补充的工程计价依据体系
3、计价依据的分类
按用途分:
规范工程计价的依据、计算设备数量和工程量的依据、消耗量及费用的依据、其他费用的依据、与计算造价相关的法规和政策。
按使用对象分:
规范建设单位(业主)计价行为的依据、规范建设单位(业主)和承包商双方计价行为的依据
4、水利工程造价文件类型
项目建议书 …………………投资估算
可行性研究 ……..………….投资估算
初步设计 …………………设计概算
施工准备(招标设计)…...标底、报价
建设实施 ………………项目管理预算
竣工验收 ……………竣工结算、决算
5、水利工程造价预测
概念:
在工程未实施前对其所需费用进行预先测算,以便筹集资金,安排建设计划和控制招标。
依据:
国家法律法规和水行业的规程规范,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指标、定额、取费标准和工程量计算规定,设计文件、图纸等
形式:
“投资估算”、“设计概算”、“项目管理预算”、“标底(或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
6、预测水利工程造价基本方法
单价法:
将各个建安单位工程按工程性质、部位、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分项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造价由各分部分项工程数量分别乘以相应工程单价求得。
实物量法:
按工程施工条件和施工规则要求,对主要工程和费用项目进行资源配置而编制造价文件的一种方法
7、工程造价的两层含义
项目投资:
完成一个建设项目预期或实际开支全部费用的总和。
工程价格:
发包方与承包方签定的合同价。
8、项目投资的表达
静态投资:
以某一基准年、月的建设要素的价格为依据所计算出的建设项目投资的瞬时值。
动态投资:
为完成一个工程项目的建设,预计投资需要量的总和。
9、投资管理办法:
静态控制,动态管理,总量不变、合理调整。
二、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
1、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
2、编制2010计价依据的必要性
⑴执行国家标准《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的需要;
⑵适应我省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化程度和全员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的需要;
⑶适应施工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应用,设备更新及成套化水平提高的需要;
⑷实物消耗量定额与费用标准配套的需要;
⑸提升标准定额在水利建设行业中的引导和约束作用的需要。
3、概述
2010编规:
⑴对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的项目划分、费用构成、编制方法及计价格式作出的规定。
⑵与《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年)》、《浙江省水利水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年)》等计价依据配套使用。
⑶适用范围:
我省利用国内资金建设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
⑷作用:
编制省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文件的依据
⑸适用造价文件形式:
包括投资估算、设计概算、项目管理预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等
⑹使用指导原则:
费用计算程序和组成内容属指令性标准;
取费费率在投资估算、设计概算、项目管理预算、施工图预算等造价文件中属指令性标准。
在标底(或招标限价)、投标报价、工程结算等造价文件中属指导性标准(除另有规定外)。
4、概算编制依据:
(与06编规区别)
定额采用2010版。
安装定额为我省新增加的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已并入各章节定额,不单独成册。
用预算定额编制概算时,扩大系数取5%;编制投资估算时,扩大系数取8%(06编规为10%)
5、概算文件组成:
编制说明、设计概算表和附件三部分。
6、概算文件管理
7、概算工程项目划分
两种类型、两项内容
工程部分划分为五个分部(与06编规同)
征地和环境部分划分为四个一级项目:
其中“06编规”中的“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补偿费”改为“水库区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程建设区征地补偿和移民(搬迁)安置”。
8、工程部分项目划分:
编制概算:
(与06编规相同)
编制招标文件:
⑴招标文件工程项目划分应按照国标《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规定。
⑵《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使用办法》目前正在编制中,估计2011年上半年颁发。
⑶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推广使用前,目前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暂按概算工程项目划分的方法进行编制。
9、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
是表现招标工程的分类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
采用项目编码方式,即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个项目内容。
工程量清单由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和零星工作项目清单组成。
10、征地和环境部分项目划分
由水库区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投资、工程建设区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投资、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环境保护工程投资等组成。
对没有库区淹没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取消“水库区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程建设区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项目名称中的“移民”改为“搬迁”。
三级项目中增列“征用土地补偿费”(以前称“临时占地补助”)
11、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费用组成:
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
12、直接费:
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其中措施费与06编规区别:
⑴、枢纽工程按6.0%~7.0%、其他工程按5.0%~6.0%计算。
⑵、施工环境保护费中取消施工现场水保、绿化费用。
13、间接费:
由规费和企业管理费组成
⑴其中规费:
内容增加“工伤保险费”
⑵企业管理费:
具体内容包括12项。
较“06编规”增加“劳动保护费”。
“劳动保护费”从人工预算单价中划出,企业管理费费率增加1.5个百分点。
⑶间接费的计算与06编规相同,特别规定:
a、钢筋制安取砼的70%。
b、单独土石方挖、运及3万方以上围垦和堤防的挖、运、填取75%。
14、设备原价与设备运输采保费:
与06编规基本一致。
15、临时工程:
项目划分、项目内容、计算方法等与06编规基本一致。
由施工导流、施工交通、施工场外供电线路、施工房屋建筑和其他临时工程五项组成。
其中:
按公式法计算施工用房投资时,公式中的劳动生产率由06编规时的7-10万提高到10-12万。
16、建设管理费
包括建设单位开办费、建设单位人员费、建设管理经常费、工程建设监理费、经济技术服务费等五项。
开办费:
内容与费用标准与06编规基本相同。
但定员表有所改动。
建设单位人员费:
内容与计算公式与06编规基本相同,费用指标调整为:
5~6.5万元/人年。
(06编规为4~5万)
建设管理经常费:
建设单位从筹建到竣工期间所发生的各种管理费用。
费用内容为8项。
与06编规比较,内容少了三项:
工程技术经济咨询费、工程审价费、工程质量监测费。
计算方法基本不变,由于内容减少,所以实际上标准有所提高。
增加小型工程建设单位管理费
17、小型工程建设单位管理费:
适用工程:
工期半年以内、投资小于1000万元的改扩建及加固工程、小型水利水电工程以及其他水利工程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开办费、建设单位人员费、建设管理经常费三项可以合并为“建设单位管理费”
费用计算:
按工程部分一至四部分建安工作量的3.5%~5.5%计算。
改扩建及加固工程、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取大值,河道堤防等工程取小值。
18、工程建设监理费:
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颁发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执行。
19、经济技术服务费
该项目为本编规新增项目,用于建设单位管理费中以合同形式支付的中介服务费用。
包括招标业务费、工程审价费、经济技术咨询费等
费用指标:
按工程部分概算一至四项投资合计数为计算基数计算
其中:
⑴招标业务费分工程招标代理费和招标服务费。
06编规中单列。
⑵工程审价费:
办理工程结算前,委托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所进行的工程结算审查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06编规中包含在“建设管理经常费”项
⑶经济技术咨询费:
委托具备资质的咨询机构或聘请专家对项目建设的安全性、可靠性、先进性和经济性等有关工程技术、经济和法律等方面的专题进行咨询、评审和评估所发生的费用。
06编规中包含在“建设管理经常费”项。
20、生产及管理单位准备费
内容包括生产及管理单位提前进场费、生产及管理人员培训费、管理用具购置费、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项。
本编规规定分项计算费用(06编规按综合费率合并计算)。
21、前期勘察设计费
前期勘察费按发改价格[2006]1352号文,执行政府指导价。
按设计费(初设、招标、施工图三个阶段设计费)的一定比例计取。
还有工程地质灾害评估费、除险加固工程安全鉴定费可另行计取。
22、工程勘测设计费
按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所附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执行政府指导价。
我省特别规定:
施工图审查费在编制概算时包含在工程勘察设计费总费用中不再另行计列。
23、工程质量检测费
指工程建设期间,为检验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的费用。
费用标准:
按建筑安装工作量的0.10%~0.15%计算。
“06编规”中该项费用含在“工程管理经常费”中。
24、安全施工费
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按设计提供的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防护措施列项计算费用。
并不小于按费率计算的安全施工费
当设计未提供具体项目和费用时,安全施工费可按建筑安装工作量的0.5~1%计取(较06编规费率标准提高)。
25、基本预备费
在施工过程中,经上级批准的设计变更、和国家政策性调整所增加的投资以及为解决意外事故而采取措施所增加的工程项目和费用
按工程一至五部分投资合计数的百分率计算。
初步设计阶段 5~7%(原5~8%)
可行性研究阶段8%~10%(原10%~12%)
项目建议书阶段10%~12%(原12%~15%)
三、水利工程单价
1、人工预算单价
人工预算单价组成:
基本工资、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四项。
(与06编规比,取消了“劳动保护费”)
标准:
不分工程类别和工资等级,取人工预算单价为48.76元/工日。
项目
计算公式
计算值
计算依据
1
基本工资、辅助工资
工资标准820元×12月÷250天
39.36
浙政发〔2008〕49号
2
非作业天工资
(1)×6.8%
2.68
水总(2002)116号
3
职工福利费
(1+2)×14%
5.89
国税发〔1992〕166号
4
工会经费
(1+2)×2%
0.84
国税发〔1992〕166号
5
合计
48.76
说明:
⑴工资标准:
浙政发〔2008〕49号规定:
2008年9月1日起,我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960元、850元、780元、690元四档。
按平均计算(960+850+780+690)/4=820元。
(浙政发[2010]11号文规定:
2010年4月1日起,我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100元、980元、900元、800元四档。
工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