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规章制度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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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规章制度doc
现场安全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现场安全科长是项目部安全部门负责人,负责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其安全生产的职责是: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做好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2、积极参加行业主管部门安全例会和安全活动,接受主管部门考核,执行主管部门的指令,主要呈报工程中安全情况,传达安全例会精神,准确按时送报各种报表和主管部门所需资料。
3、拟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措施、计划、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奖惩办法,写好年终工作总结。
4、深入工地抓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予整改的应处罚措施并报告分管领导直至消除隐患。
5、负责整理好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资料,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档案目录,建立资料存档工作。
6、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审查,负责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7、做好项目部安全人员资格考核(年检)工作,组织安全管理干部、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负责项目部新工人上岗前的三级教育、持证作业、挂牌上岗的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8、参加伤亡事故的捡查和处理,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并协助领导写好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
项目经理(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负责人)是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所承建的工程安全生产负全面法律(法律的、经济的)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2、建立项目部的安全管理网络,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保证安全经费投入和安全防护设施及时到位。
4、负责项目部管理人员,各班组及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5、负责本工程分包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6、负责本项目工程所涉及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的编制、危险因素的分析、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7、负责本项目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职工的培训、教育,主持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会议。
8、执行落实企业、公司的各项管理要求,参加行业和公司的各项活动。
9、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和按规定进行处置,并负责制定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
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专职安全员应立足本职,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执行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行业、公司最新的有关管理要求。
2、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和跟踪验证。
3、负责安全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各类报表材料的上报。
4、负责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及日常管理。
5、负责组织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6、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中所涉及不安全因素的分析确认及有关方案措施及交底落实的监督检查。
7、负责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的查处。
8、参加各项安全活动的例会,负责行业、公司各项管理要求的落实。
施工队长(施工员、技术员)
安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队长(施工员、技术员)对所管工程安全负直接责任,其直接责任是:
1、本项目工程所涉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方案的编制和落实。
2、执行工地各项安全施工管理规章制度,并配合项目部安全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3、严格按照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并根据施工组织设计里的安全措施,做好防范工作。
4、督促检查各工种按工序作业及各工种交叉作业,做到日产日清,做好安全纪录。
5、负责各工种逐道工序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不违章指挥,制止工人违章作业。
6、监督检查各班组分部分项承包作业计划与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无事故。
7、配合项目经理参加每月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直接责任人,其职责是: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指定规定,遵守并执行安全施工管理制度,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做好对新工人的岗前安全教育,监督“安规”的执行,表扬先进,制止违章及酒后作业。
3、做好分部分项技术交底和班前技术交底到人,认真填写日记。
4、坚持交班中安全交、接、工间安全检查制度,并组织工人维护保养本班组机械设备,清理施工现场,保持施工场地卫生、整洁。
5、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立即组织抢救及时上报,并组织和参加事故分析。
岗位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岗位工人应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按各自操作规程作业,其职责是:
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各自操作规章作业。
2、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自觉学习施工安全施工基本知识,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施工管理活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4、主动提出改进安全施工管理意见。
5、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防护用品。
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持作业面清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7、不乱拉乱接照明线,不烧电炉。
8、爱护工地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不擅自乱拆移防护设施,确因施工需要先申请,方可变更工地防护设施。
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一、安全生产制度考核制度
1、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状况检查评定一次,标准以100分为基准分,采用扣分制。
作出总结,以指导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扣40分:
1、未按规定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的。
2、无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的。
3、主管生产的领导不直接负责领导和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的。
4、未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实施办法的。
5、人为因素造成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超10万元的。
6、人为因素造成重伤或死亡的。
7、发生重大事故隐瞒不报的。
3、下列情况之一的,扣20分:
⑴人为因素造成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满1万不满10万元。
⑵人为因素造成事故:
导致人员受轻伤。
⑶对重大事故以下等级隐瞒不报或虚报。
⑷事故发生后,未对当事人做出处理意见。
⑸接到整改通知后,不按时限或要求整改。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扣5分:
⑴违章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剧毒物品。
⑵未经批准将车借给他人。
⑶班组未按规定指定安全员。
⑷领导违章指挥一次。
⑸人为因素造成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万元。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扣2分:
⑴未进行安全生产活动。
⑵班组安全检查、学习无记录。
⑶无操作证的人员在特殊工种岗位上长期独立操作。
⑷按规定要上报的各类安全月报表、资料、文件、报告,未报或超时三天上报。
⑸规定要派人参加的各类安全生产活动、会议,缺席1人次。
⑹特殊工种班组,缺少集中安全学习记录。
⑺事故处理、安全学习等原始资料不全。
⑻职工违章操作未造成事故的。
⑼违章存放一般易燃品。
⑽上级单位或公司检查时,发现隐患。
⑾通过反映、上级查询才报告的各类事实、隐患。
⑿防火设施不完善。
6、公司每季度对项目部安全生产考核内容,以100分为基准分,采用扣分制,考核结果纳入每季度目标管理检查,兑现奖惩。
㈠安全生产制度满分16分,做不到一项扣4分。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分健全并任职执行。
2)专(兼)职安全员配备情况执行如何。
3)安全生产的“三同时”执行如何。
4)安全生产计划编制,执行得如何。
㈡安全教育满分24分,做不到一项扣4分。
1)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是否由记录。
2)新进人员和岗位调动人员三级教育是否有记录。
3)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是否有记录。
4)有一人不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规范或操作规程。
5)安全生产例会是否有记录。
6)各级技术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进行得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㈢安全技术满分35分,做不到一项扣5分。
1)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否完善。
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否完整、及时。
3)主要安全设施是否可靠。
4)各种机具、机电设备是否安全可靠。
5)防水、防火、防尘、防毒、防爆、防暑、防冻、防盗措施是否妥当。
6)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及时和全面。
7)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及其他防护用品和设施是否妥当。
㈣安全检查满分16分,做不到一项扣4分。
1)安全检查制度是否坚持执行。
2)是否有违纪、违章现象。
3)隐患处理情况。
4)交通安全管理情况。
㈤安全业务工作满分9分,做不到一项扣3分。
1)记录、台帐、资料、报表等管理。
2)安全事故报告、事故预测和分析工作是否开展。
3)竞赛、评比、总结工作情况。
7、项目部每月对工区(班组)考核内容,以100分为基准分,采用扣分制,考核结果纳入每月项目部目标管理检查,兑现奖惩。
㈠作业前检查满分40分,做不到一项扣4分。
1)班前安全生产会是否召开。
2)每周一次得安全活动是否坚持。
3)安全网点活动开展情况。
4)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
5)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掌握情况。
6)作业环境和作业位置是否清楚并符合安全要求。
7)机具、设备准备情况。
8)个人防护用品是否符合要求。
9)主要安全设施是否可靠。
10)有无其他特殊情况。
㈡作业中检查满分30分,做不到一项扣5分。
1)有无违反安全纪律现象。
2)有无违章作业现象。
3)有无违章指挥现象。
4)有无不懂、不会操作现象。
5)有无故意违反技术操作现象。
㈢作业后检查满分30分,做不到一项扣7.5分。
1)材料、物资整理情况。
2)料具和设备整顿情况。
3)清扫工作完成情况。
4)其他问题解决情况。
8、如发生各种特大事故及影响重大得事故,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专项研究解决。
二、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1、根据皖安监综[2004]147号文件及省、市有关规定,按年度完成施工产值1%提取专项安全经费,由财务单独建帐,专款专用。
2、安全生产资产由劳动安全科根据项目部施工特点和分公司工作性质统筹安排,提出方案。
报项目部批准后方可起用,其他部门、个人不得挪用。
3、该经费原则按85%用于购置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15%用于安全活动及安全检查的奖励基金。
4、项目部、分项施工队必须保证本部门的经费提取,如因资金原因而造成现场设施不到位,相关标准、规范不能落实,公司将根据情况直接从工程款划拨,并对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开工前项目部技术部门和安全科应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行业、公司的管理要求,对项目部提出管理要求,针对施工中的安全管理为主要环节,形成书面交底。
2、项目部的施工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整个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分析、确认,对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逐道工序提出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并进行及时的有针对性的书面交底。
3、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负责人和作业班组长,必须对所负责的分项工程当日作业的点面及周围不安全的因素进行分析确认,对所属参加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4、项目部各分部分项工程负责人及作业班组,没有履行相关的交底手续,严禁进行相关作业。
5、主要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如下:
Ⅰ、泥水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砌体施工:
⒈挖掘土方,两人操作间距保持2--3m,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采取掏洞的操作方法。
⒉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质和现场施工员交底放坡,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坑槽边1m以外,堆高不得超过1.5m。
⒊砌基础时,应检查和经常注意基坑土质变化情况,有无崩裂现象。
堆放材料应离开坑槽边1m以上。
当基坑较须设护壁支撑时,操作人员应设梯子上下,不得攀跳,运料不得碰撞支撑。
⒋墙身砌体高度超过1.2m时,应搭设脚手架。
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4m时采用里脚手架必须在墙外张挂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应绑护身栏杆后方准操作。
⒌用内架砌外墙时,架板要低于外墙20cm,墙外按规定张挂安全网。
⒍脚手架上堆砖不得超过三皮,架子转角处不得堆砧,除操作层外,上下皮架只允许堆零星材料,不得多层都堆料。
⒎在高处砌墙时,转砧应面向墙面,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板和砖墙上的碎砖,灰浆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
⒏不准站在墙砖上做砌砖、挂线、刮缝、检查大角垂直度和清扫墙面等工作。
⒐不准在墙顶或架上修改石料,以免震动墙体影响质量或石片掉下伤人。
⒑不准勉强在超过胸部以上的墙体上进行砌筑,以免将墙体碰撞倒塌或上石时失手掉下造成安全事故。
⒒石块不得往下掷,运石上下时,脚手板要牢固,并钉防滑条及扶手栏杆。
⒓在檐口、洞口处施工时,操作人员要面朝外操作,以免踩空坠落。
不得坐在檐口、外墙等危险部位休息。
⒔高处作业不能用砖头垫高架板,也不得在架板上垫砖头站人操作。
二、混凝土施工:
⒈用车子向基坑或料斗倒砼,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撤把。
⒉用井字架吊兰运送砼时,斗车把不得伸出吊兰外,车要放稳,运送到楼层要待吊蓝停稳,人方可进入吊蓝内推车。
⒊浇砼使用的溜槽及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
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栏杆,不准直接站在溜槽边上操作。
⒋浇灌框架、梁、柱砼应设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⒌浇捣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同时进行;浇圈梁、雨披、阳台,应采取防护措施;浇捣料仓,下口应先封闭,并铺设临时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
⒍使用震动器应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电线要架空,开关要有人监护。
⒎砼搅拌机在运行中,任何人不得将工具伸入筒内清料,进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过或停留。
⒏砼机停用时,升起的料斗应扦上安全插肖,或挂上保险练。
Ⅱ、木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一般规定:
⒈工作台、机械的设置,应合理稳固,工作地点和通道应畅通,材料、半成品,堆放应成堆成垛,不影响交通。
⒉操作木工机械不准戴手套,以防将手套卷进机械造成事故。
⒊木模车间内的锯屑刨花应天天清理。
在车间内禁止吸烟动火。
二、支模与拆模:
⒈使用木料支撑,材料应剥皮,尖头要锯平,不得使用腐朽,扭裂的材料,不准用弯曲大、尾径小的杂料,层高在4m以内顶撑尾径不小于8cm,5m以内不小于10cm,5m以上应经过设计。
⒉顶撑应从离地面50cm高设第一道水平撑,以后每增加2m增设一道。
水平撑应纵横向设置。
⒊顶撑接头部位夹板不得小于三面,夹板不得小于50×8×2.5cm,相邻接头应互相错开。
⒋支撑底端地面应整平夯实,并加垫木,不得垫砖,调整高底的木楔要钉牢,木楔不宜垫得过高,(最好是2块)。
⒌采用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⒍支模应接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⒎支设4m高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m高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⒏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梁底模上行走。
⒐二人抬运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
传送模板、工具应用运输工具或用绳子系牢后升降,不得乱扔。
⒑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⒒纵横水平撑、斜撑等不得搭在门窗框和脚手架上。
通道中间的斜撑、拉杆等应设在1.80m高以上。
⒓支模中如需中间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封板等钉牢,防止因扶空、踏空而坠落造成事故。
⒔利用门型架、钢管等支模庆配套使用,按规定设置水平和剪刀撑。
⒕模板上有予留孔洞者,应在安装后将洞口盖好。
砼板上的予留洞应在拆模后将洞口盖好。
⒖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
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停工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
⒗拆除檐口,阳台等危险部位的模板,底下应有架子、安全网或挂安全带操作,并尽量做到模板少掉到架、安全网上,少量掉落在架、安全网上的模板应及时清理。
⒘拆模前,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重要通道应设专人看管,禁人入内。
⒙拆模的顺序应按自上而下,从里到外,先拆掉支撑的水平和斜支撑,后拆模板支撑,梁应先拆侧模后拆底模,拆模人应站一侧,不得站在拆模下方,几人同时拆模应注意相互间安全距离,保证安全操作。
⒚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桁架等予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加支撑顶牢,防止构件倒塌。
⒛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到指定的地点集中堆放或清理归垛,防止钉子扎脚伤人。
Ⅲ、木工机械安全技术交底:
⒈圆锯:
⑴操作平台要稳固,锯片不得连续缺齿和缺齿太多,螺丝帽要上紧。
圆锯应有防护罩,不得使用倒顺开关,应使用点动开关。
⑵操作人应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越锯片操作。
⑶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应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锯片15cm,不得用手硬拉。
⑷加工旧料时,须先清除铁钉、水泥浆、泥砂等。
⑸锯短料时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
禁止锯超过圆锯半径的木料。
⑹锯片未停稳前不许用手触动,也不要用力猛推木料的方法强迫锯片停转。
⑺电动机外壳及开关的铁外壳应采取接零或接地保护,且须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⒉手电钻:
⑴使用前要先检查电源绝缘是否良好,有无破损,电线须架空,操作时要戴绝缘手套,使用时要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⑵按铭牌规定,正确使用手电钻,发现有漏电现象或电动机温度过高、转速突然变慢和有异声,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交电工检修。
⑶在高空作业时,应搭设脚手架,危险处作业要挂好安全带,工作中要注意前、后、左、右的操作条件,防止发生事故。
⑷向上钻孔时,只许用手或扛杆的办法顶托钻把,不许用头或肩扛等办法。
⑸电钻在转动中,只准用钻把对准孔位、禁止用手扶钻头对孔。
⑹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收好导线以备再用。
Ⅳ、现场钢筋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⒈现场人工断料,所用工具必须牢固,掌錾子和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
切断小于30cm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箱笼罩或朝向无人区。
⒉人多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直线上。
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
⒊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⒋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
柱筋在4m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4m以上,应搭设工作台。
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⒌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⒍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应搭设外架或安全网。
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⒎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到离地1m以下始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⒏吊运短钢筋应使用吊笼,吊运超长钢筋应加横担,捆绑钢筋应使用钢丝绳千斤头,双条绑扎,禁止用单条千斤头或绳索绑吊。
⒐吊运在楼层搬运、绑扎钢筋,应注意不要靠近和碰撞电线。
并注意与裸体电线的安全距离(1kv以下≥4m,1-10kv≥6m)。
⒑夜间施工灯光要充足,不准把灯具挂在竖起的钢筋上或其他金属构件上,导线应架空。
Ⅴ、竹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
(一)、一般规定:
⒈选材:
使用生长四年以上的毛竹,青嫩、枯黄、虫蛀、腐烂,裂缝(透节二节以上)不得使用。
⒉绑扎:
使用水葱竹篾、广篾。
不得一扣绑三根。
⒊毛竹直径:
立杆、大横杆、剪刀撑、抛撑、顶撑的小头有效直径应≥7cm。
横担(小横杆)≥9cm。
⒋架子高度在24m以内,24m以上应有编制设计方案和审批。
⒌砌筑脚手架上的均布荷载不得超过270kg/m2,装饰脚手架上的均布荷载不得超过200kg/m2。
(二)、立杆:
⒈放样:
脚手架搭设范围内的地基要整平夯实。
⑴根据施工员的交底和建筑物的特点,确定立杆纵、横向间距,现场拉线,钉竹签放样。
⑵根据建筑物的总高度和特点及施工要求确定架子的步距(应≤1.8),以及第一皮架子的高度。
⒉埋深30~50cm,下垫砧石,土质松软或挖坑有困难时,要绑扫地杆。
⒊横向间距:
1~1.2m,里立杆离墙≤20cm。
⒋纵向间距:
1.3~1.5m(误差土5cm)。
超过15m高的架子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m。
外立杆应高出屋面1.2~1.5m。
⒌垂直度:
转角处≤10cm,架子中间≤15cm。
⒍立杆搭接长度:
不小于1.8m,而且接头要跨过一皮架,相邻立杆在同一步架内要互相错开,不得与顶撑搭接。
⒎立杆搭接接头要在顶撑右侧,交替进行,保持顶撑在中间的垂直度。
(三)、小横杆:
里端伸出里立杆15~35cm,离墙面5~10cm,外端伸出外立杆20cm以上。
(四)、顶撑:
顶撑应垂直,大头朝上,与立杆绑扎三道竹篾,且小头直径应大于小立杆直径的三分之二。
上下顶撑应保持在同一直线上。
(五)、大横杆:
设四根(架宽在1.2m以内),绑在立杆里侧,接头置于立杆处(放在小横杆上),并绑扎牢固,上下层架接头应互相错开,搭接长度应不小于1.5m,绑扎道数不得小于四道。
(六)、剪刀撑:
脚手架的转角处,两端以及中间,每隔15m的双跨内从下而上循序连续设置。
剪刀撑应头稍绑接,大头压小头,搭接长度大于1.5cm,绑扎不少于5道,与地面呈45°~30°。
底部应埋入上中30cm以上,当不能埋地时,应用不小于16#铅线牢固绑扎在立杆交合处。
根据需要也可设置纵向连续的多跨剪刀撑,但其最大宽度不得超过6跨。
(七)、连墙点与抛撑的设置:
三步以下架子每隔6~7根立杆设一根抛撑,埋入地下30cm。
三步以上架每隔二步四跨设一连墙点。
常用的方法是在墙内予埋10~12#镀锌铅丝双股(或钢筋环)拉住架子的内立杆,同时用一短木顶住墙面(也可用小横杆顶墙,粉刷时才锯掉)。
连墙点应尽量靠近架子立杆的节点,以加强架子的稳定性。
(八)、栏杆:
二步以上架在外立杆内侧须设置1.0m高的防护栏杆和立网,外立杆高出屋面1.2~1.5m防护栏杆绑二道。
(九)、脚手板:
施工层应满铺脚手板,四角与大横杆用16#铅丝绑扎牢固。
每施工操作层上下要满铺三步以上脚手板,四角与大横杆要用16#铅丝绑扎牢固。
高层架尚应每隔四皮架铺满一皮架板,作为安全防护用。
脚手板铺设必须严密牢固。
脚手板搭接长度不小于20cm。
离墙面超过20cm的缝隙应防护。
防护的方法是一种用铺架板,另一种方法是用小安全网防护。
(十)、斜道:
三步以上架要搭斜道与平台,坡度≤1:
3
⒈行人斜道一般与架同宽。
⒉运料斜道宽度不得小于1.5m,坡度以1:
6为宜。
转弯平台宽度不得小于1.5m,面积不得小于6m2。
⒊斜道两侧及拐弯平台的外侧,均应设1m高的防护栏杆和立网防护。
⒋搭设方法:
同脚手架,但为了斜道的稳固,在斜道两侧外围和端部应设剪刀撑。
对于附在脚手架外侧的斜道(即利用脚手架外侧外立杆作为斜道的内立杆时)应加强脚手架连墙杆的设置。
对于独立的斜道应加密连墙杆。
⒌不上人屋面的竹架应设一道斜道上屋面。
(十一)、绑扎:
所有杆件相交处均应用竹篾绑牢。
(十二)、临街防护:
沿街道、居民密集处的脚手架外侧应采用防护竹笆全封隔绝,或采用立网全封闭,有条件的可以在立网全封闭的基础上在脚手架的外侧采用竹笆加强临街面的防护。
(十三)、验收:
搭设完毕或使用前,必须办理验收移交手续,方准使用。
Ⅵ、满堂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
满堂脚手架所使用材料和搭设方法同一般脚手架。
⒈立杆:
纵横向立杆间距≯2m,步距≯1.8m地面应整平夯实,立杆埋入地上30~50cm,不能埋地时,立杆下应垫枕木并加设扫地杆。
⒉横杆:
纵横向水平拉杆步距≯1.8m,操作层大横杆间距≯40cm。
⒊剪刀撑:
四角应设抱角斜撑,四边设剪刀撑,中间每隔四排立杆沿纵向设一道剪刀撑,斜撑和剪刀撑均应由下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