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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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
【摘 要】加入WTO,不仅给我国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而且也是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向前发展的一次难得的机遇。
造价管理是建设工程管理的重要环节,本文首先对建设工程造价方面的相关定义进行了阐述,然后对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地分析,最后结合我国目前的实际及未来的发展前景,提出了一些改革措施。
【关键词】建设工程 造价管理 改革措施
建设工程造价,一般是指某项工程建设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即该建设项目有计划地进行固定资产再生产和形成相应的无形资产和铺底流动资金的一次性费用总和。
它不仅与工程内容有关,还与建设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建设者的管理和技术水平、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政策等存在着联系。
正确地编制工程造价对政府和业主的决策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工程造价管理是建设工程管理的重要环节,此项工作的好坏体现出工程技术与经济管理者的水平,对投资方而言,又决定着一个项目要达到预期投资目标的成败关键。
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发展阶段
建国后,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大致可分为五个发展阶段:
1950至1957年,与建国初期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概预算制度初步建立阶段;1958年至1966年,概预算管理制度被削弱阶段;1966至1976年,“十年动乱”给概预算制度造成严惩破坏阶段;1976年至20世纪90年代至今,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和深化阶段;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中国加入WTO,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也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
2.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应该说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对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这个体系的许多问题也随之暴露出来。
主要问题有:
第一,市场供求关系失衡,造成市场竞争不规范,影响了合理定价;第二,由于施工企业之间的历史差异,难以形成公平的市场竞争;第三,工程立项阶段和设计阶段造价管理薄弱;第四,工程肢解发包,行业垄断严重;第五,对业主的不规范行为缺乏约束机制;第六,对造价中介组织管理力度不够。
2.1项目投资决策阶段
目前在项目投资决策阶段,通常由建设单位向公司投资计划部提出投资估算,内容相当简单往往造成漏项。
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编制投资估算,该投资估算经审批后将作为此项目工程造价的最高限额。
但由于本阶段以经济分析和方案为主,工程量不明确,所以设计院本阶段的投资估算,准确性较差,同时由于建设单位通常不是投资估算和造价控制的内行,而且对工艺流程和方案缺乏认真研究;有时建设单位为了所报项目能被批准,要求设计单位在投资估算时有意低估,搞“钓鱼工程”,增加了估算的不准确性。
2.2工程项目设计阶段
当前推行限额设计尚有一定难度。
一方面,长期以来人们只注重技术创新,设计人员在控制工程造价上的创新却很少得到表彰和奖励,反而要承担更多的风险,这样势必挫伤设计人员主动控制工程造价的积极性。
另一方面,现行设计费收费偏低和计算方法不利于开展限额设计。
实行限额设计,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势必付出更多的劳动和时间,低费率的设计收费与其所付出的劳动并不匹配;设计收费按工程投资额及相应费率计算更是与实行限额设计相矛盾。
经济利益会驱使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提高工程造价,而不会主动控制和降低工程造价。
鉴于此,以行政和经济手段促使设计人员主动实行限额设计,控制工程造价是今后必然趋势。
2.3招投标及施工阶段
一些建设单位为了减少建设资金,利用“僧多粥少”这一现象,在招标工程中任意压价,导致工程造价严重失真。
使得个别施工单位通过低价中标,而在施工过程中想方设法增加现场签证及技术变更,以获得额外收入,或干脆偷工减料,在材料上以次充好来蒙混过关,留下质量隐患。
施工阶段的问题主要有:
施工单位建筑工程造价的控制目标制定不合理,缺乏科学性和先进性;材料价格管理方法落后,材料采购、储存量计算不科学,不能很好地掌握采购时机,由于建筑市场目前还比较混乱,材料采购价格失真,不法分子从中渔利;在施工组织方面,多数施工企业还一直沿用老办法,现有的人、财、物没能得到合理配置与利用,造成大量浪费,从而导致工程造价提高;施工单位从自身利益出发,通过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或追求较高利润。
3.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措施
在深化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进程中,既要肯定计划经济体制下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作用,又要认真分析它不适应市场经济形势发展的弊端,要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运用价值规律的原则,适应市场经济竞争的需要去健全和完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体制。
3.1加强综合管理的改革
建设工程分为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建设项目发包阶段、建设实施阶段。
建设工程造价分阶段分别计算、分别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竣工结算,其主管部门分别为计委、规划局、建委等各立章法,常出现文件规定不一致甚至脱节,间接导致工程造价“三超”严重等问题。
因此,改革造价管理体制,理顺各方关系势在必行,建立相关部门必要、定期的相互协调联系制度,以确保标准和指标相互衔接、配套。
作为建设方应主动协调、沟通各方关系,建立统一的造价管理目标,并建立起行之有效的造价监督机构,对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对造价投资失控找出原因,对无理由的失控提出一定经济处罚建议,同时还应采用即时补救措施。
3.2加强合同管理的改革
施工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工程造价,合同中的诸多条款最终也都反映和表现为工程造价,从某种意义上说,对施工合同的管理也是对工程造价的管理,而对工程造价的管理和控制必须通过合同管理来进行。
对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经业主或主管部门审查,要求承、发包双方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对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草案,特别是对不合理工期,任意招商或压低工程造价,工程计价确定依据不合理的内容,要求合同双方进行修订。
逐项审查落实,使工程造价通过具有法律约束和的合同得以确认和控制。
合同谈判往往也能降低1%—5%的费用。
3.3加强人员管理的改革
作为一个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者,在专业素质、知识结构、执业技能、职业道德方面必须加强训练和培训。
我们生活在当今这个伟大的变革时代,要使自己经受得住考验,抵挡社会上意识形态和生活方式方方面面的侵蚀,立于社会而不倒,自我实现价值,加强继续学习,密切注视在我们这个领域里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出现,了解这些东西,掌握新的、真实地控制造价。
除基本的业务能力之外,还应加强外语与计算机水平,以适应业务发展的要求。
3.4加强法制管理的改革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要依法管理,尤其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更应加强法制建设,要健全法制、完善法规,逐步建立起一个以《建筑法》为核心的建筑法律体系,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走向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的法制轨道;要继续完善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招投标法、施工合同法、质量管理法等法规制度;要明确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必须坚持政府的宏观调控,消除那些认为“愿打愿挨就是市场经济的定价原则”的错误认识,法制建设要结合实际,便于操作,对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都要有相应的约束机制。
3.5加强中介管理的改革
中介机构是建筑市场中不可缺少的服务主体,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提倡服务社会化、市场法制化。
造价咨询、标底编制等就是一种有偿的社会化服务,在目前条件下,我们要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高度专业化、功能完备的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加强工程造价管理,为工程承发包双方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第一,对中介机构进行清理、整顿,不合格的要清除。
中介机构应该以“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待中介咨询,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分级、分别管理;第二,应实行回避制度,咨询实体应与行业主管部门脱钩,避免利用行业特权承揽标底;第三,积极开展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咨询服务单位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专业技术资质等级,要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第四,制定咨询服务机构的行为规范,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促进工程造价咨询业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以优质的服务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共同搞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3.6加强配合管理的改革
长期以来,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主要侧重于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计价方法的管理,实行分阶段、分部门的管理,而根据政府职能要求,工程造价管理应该是全过程的管理。
因此,必须理顺关系、各负其责、加强协调。
标准的制定应上下衔接。
特别应加强建设项目资金和项目决策的审批关,要建立不同投资主体的资金管理审批制度,对资金不落实无保障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批立项。
各有关部门应严格审查建设项目开工前和年度计划中的建设资金。
要把工程造价管理的重点放在工程立项阶段和设计阶段,加强和规范总概算的编制和管理,发挥总概算对工程投资的控制作用。
只有抓住了项目决策建设资金落实这一关,才能从源头上控制投资,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完成。
各建设施工管理单位都要认真执行造价部门的规定,造价部门应对于执行定额的单位进行抽查监督,形成相互制约机制。
总之,现在我国的造价控制管理还是静态滞后的,不利于动态的控制投资,这就要求造价管理人员规范、系统地做好造价资料的积累,以适应造价工作新的要求,为项目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提高企业竞争能力。
参考文献:
[1]刘康明,《入世后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M],江西高校出版社,2003年版P5—P9
[2]李冰如,《关于工程造价管理的思考》[J],《工程造价管理》,2004年第8期
[3]张明丰,《工程造价咨询与造价管理的探讨》[J],《建筑工程》,2005年第2期
[4]王家玲,《对工程造价管理的几点思考》[J],《工程造价管理》,2004年第16期
[5]赵林平,《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指南》[M],江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04年版P12—P23
[6]吴国之,《对工程造价管理的实践》[J],《工程造价管理》,2003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