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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项目安全管理规范通用版

铁路项目安全管理规范(通用版)

Safetymanagementreferstoensuringthesmoothandeffectiveprogressofsocialandeconomicactivitiesandproductiononthepremiseofensuringsocialandpersonalsafety.

(安全管理)

 

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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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项目安全管理规范(通用版)

安全管理是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教育和科学技术手段等,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处理国民经济各部门、各社会集团和个人有关安全问题的相互关系,使社会经济发展在满足人们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同时,满足社会和个人的安全方面的要求,保证社会经济活动和生产、科研活动顺利进行、有效发展。

  1.总则

  为规范和强化铁路工程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所属项目经理部(包括指挥部,以下简称“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夯实分公司安全生产基础,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和工人在生产劳动中的健康和生命,促进分公司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2.0.1本办法依据国家、上级和本企业有关规定制定,适用于分公司所有项目经理部。

  2.0.2本办法中涉及到的条款,如所在路局、承建公司有地方要求的执行其要求,无要求的执行本办法条款。

  2.0.3本办法中涉及到作业队的条款,仅适用于与集团公司、铁路分公司形成合同关系的劳务作业队、专业分包。

  建设单位直接分包单位(站前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不适用于本办法。

  2.0.4本办法作为事故处理时责任界定的重要依据。

  3.管理职责

  3.0.1项目经理部的项目经理为落实规范的第一责任人。

  3.0.2项目经理部各岗位管理人员,对本岗位所涉及的程序得到落实承担直接责任。

  4.工作程序

  4.1施工安全准备

  4.1.1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前,项目经理部应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安全质量备案,填写“施工单位施工安全质量包保责任人登记表”,加盖项目经理部公章后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

  现场管理人员如与投标阶段不符时,项目经理部必须在开工前以集团公司红头文件形式向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打报告,申请换人,所更换人员的相关资质应与投标时的人员资质相一致。

  在施工中,安全质量责任人如发生变动时,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填写上表,附相关人员的资质,重新备案。

  4.1.2备案时,项目经理部应将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项目部公章)作为登记表的附件一并上报。

  4.1.3项目经理部应将以上备案资料留存一份,以备外部检查时提供。

  4.1.4项目经理部应为现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4.2施工安全策划

  4.2.1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组织体系

  工程开工一个月内,项目经理部须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立与施工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书记、总工程师、副经理(工程经理)、安质部部长任副组长,安全负责人、安全员、土建、临电、机械、消防、保卫、材料、工程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专业负责人任组员。

  项目经理部必须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施工现场的安全消防工作,切实使施工现场安全消防管理落有实处。

  作业队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纳入项目安质部统一管理。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构成、安质部的设置及人员配备完成后,形成书面文件,由项目经理审批签字。

  4.2.2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工程正式开工一个月内,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须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情况,建立项目经理部各岗位、各级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可单独编制,也可包含于其工作职责中,即在各级员工的工作职责中显示其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后,项目经理需与员工在责任制上共同签字确认。

  项目经理部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由项目经理部根据项目特点及集团公司、铁路分公司各项制度的要求进行制定。

  4.2.3各类合同、协议的熟知程度

  项目经理部的主要管理人员须熟知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对本工程文明安全管理的要求。

  同时,项目经理部的各级管理人员须熟知与作业队(包括劳务作业队、专业分包)签订的“合同”或“安全管理协议”中文明安全管理的要求。

  4.2.4法律法规的获取和培训

  工程正式开工一个月内,项目经理部安质部应获取工程所在地的路局、承建公司以及当地政府部门有关安全、消防的法规规章,并负责及时获取“集团公司有效安全法律法规清单”,进而形成本项目经理部的“有效安全法律法规规定清单”。

  项目经理部安质部获取法规规章后,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并组织学习,留存学习记录。

  4.2.5安全管理制度的获取与制定

  工程正式开工一个月内,项目经理部安质部应登陆集团公司网站,获取集团公司、铁路分公司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同时依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项目经理审批签字,并以项目部红头文件形式下发,留存下发记录,制定下发后形成“制度汇编”。

  制度包括: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作业队安全管理规定、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等。

  上述制度,集团公司、分公司已经发布的,可直接执行,不必再单独编制。

  4.2.6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项目经理部必须在开工一个月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并报集团公司、分公司的相关部门审批、监理单位签署审核意见。

  施组应根据合同文件、规范、规程、设计图纸、集团公司、分公司相关文件和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明确主要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文件内容齐全、完整,并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动态调整相关内容,做好修改记录。

  4.2.7风险辨识与评价

  工程正式开工一个月内,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须根据本工程项目施工特点,组织技术、安全、工程等部室对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价,技术人员填写“项目重大危险源识别汇总表”,报分公司安质部备案。

同时,针对每一种重大危险源制定控制措施,填写“项目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

而后在施工现场的主要通道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公示。

  工程正式开工一个月内,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须组织技术、安全、工程等科室对本工程项目可能涉及到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识别并汇总,技术人员填写“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汇总表”,报分公司安质部备案。

  4.2.8应急救援策划

  工程正式开工一个月内,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须组织技术、安全、工程等部室,根据本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组织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分公司安质部审批,报监理单位备案。

  各类风险因素识别完毕后,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须组织安全、工程等部室编制专项预案或应急处置措施,预案须经项目经理审批后执行,同时须报监理单位备案。

  针对危险性较大分项工程编制的应急救援预案,须报分公司安质部审批。

  4.3安全管理过程控制

  4.3.1作业队安全管理

  4.3.1.1招标阶段安全资格审查

  项目经理部招标、选用作业队(含劳务作业队、专业分包)时,安质部负责审核作业队企业的安全资质(原件),了解作业队安全管理能力和业绩,并在选用作业队的相关文件上签署意见。

  安全资质证明文件主要包括:

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工操作证等相关证照。

  4.3.1.2合同签订阶段安全责任界定、告知

  项目经理部确定作业队后,在签订合同前,安质部须要求作业队提交本单位法人安全资质、现场负责人安全资质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安质部核实其与招标阶段所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一致后,留存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作业队的公司公章。

  证照核验完毕后,安质部负责拟定“作业队安全管理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一并报分公司审批。

  安全协议签订完毕后,安质部须向作业队下发“作业队安全管理手册”,使作业队了解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流程。

  4.3.1.3正式施工前安全施工许可

  作业队入场后,开始施工前,项目经理部安全、工程、技术、材料等部室须按4.3.1.3a~4.3.1.3g程序要求,核实作业队整体管理能力满足现场要求后,安质部须下发“入场施工安全许可”,由项目经理审批后,工程经理或专业工长方可组织作业队进场施工。

严禁未经验证的作业队进场施工。

  4.3.1.3a作业队管理人员安全资质备案

  项目经理部安质部需要求作业队提交本单位现场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名册,并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作业队法人章),安质部核实其符合要求后,并在“作业队安全资质审查表”内签署意见,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及相关记录。

  4.3.1.3b特殊工种安全资质备案

  项目经理部安质部须要求作业队提交本单位特种工名册,并附证照原件、证照复印件(加盖作业队公章),安质部核实其真伪及特种工数量能否满足施工需要后,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质审查登记表”内签署意见,并留存相关记录。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需上报监理单位备案时,安质部应及时向监理所要备案表,并及时进行备案。

  4.3.1.3c务工人员安全素质验证

  项目经理部副经理(工程经理)须要求各作业队提交入场工人花名册,工程经理收到新名册后,报安质部,安质部根据工人花名册,向每位工人发放教育材料(如:

《施工现场安全守则》),留存发放记录,同时组织对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考核,留存入场安全教育记录、签到表及安全考核试卷。

  工人全部考核合格,考核记录齐全后,安质部通知工程经理,工程经理收到通知后,根据工人考核情况,准备组织施工。

  4.3.1.3d防护用品安全性能验证

  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部须要求作业队提交本单位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等)台帐,物资设备部根据作业队提交的台帐,及时采购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材料进场后应组织安质部共同对实物进行验收。

  物资设备部应对验收结果进行登记,填写“防护用品/重要物资/电气设备设施入场验收表”,对验收合格的防护用品,材料主任在台帐中进行标识,并尽量对实物进行标识;对验收不合格的防护用品,物资设备部须发布“防护用品入场验收不合格工作联系单”,经项目经理审批、作业队负责人签字后,坚决予以清退。

物资设备部留存上述工作记录。

  4.3.1.3e重要物资安全性能验证

  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部须要求作业队提交本单位的钢丝绳、氧气乙炔、油漆涂料等物资台帐,物资设备部根据作业队提交的台帐,组织技术、机械、安全等部门进行实物验收。

  物资设备部应对验收结果进行登记,填写“防护用品/重要物资/电气设备设施入场验收表”。

  易燃易爆物品入场后,物资设备部需会同工程部明确存放地及存放要求。

  4.3.1.3f重要电气设备设施安全性能验证

  项目经理部电气主管须要求作业队提交本单位施工所用的配电箱、电缆、漏电保护器等临电器材台帐,电气主管根据作业队提交的台帐,组织技术、安全等部门进行实物验收。

  电气主管应对验收结果进行登记,填写“防护用品/重要物资/电气设备设施入场验收表”,对验收合格的重要电气设备设施,电气主管在台帐中进行标识,并尽量对实物进行标识;对验收不合格的重要物资,电气主管须发布“重要电气设备设施入场验收不合格工作联系单”,经项目经理审批、作业队负责人签字后,坚决予以清退。

物资设备部留存上述工作记录。

  作业队所有进场的重要电气设备设施均经验收合格后,电气主管在“防护用品/重要物资/电气设备设施入场验收表”相应栏内签署意见,作业队方可使用该类设备设施。

电气主管留存上述工作记录。

  4.3.1.3g安全施工许可

  上述程序履行完毕后,安质部须下发“入场施工安全许可”,工程经理、材料、电气等部门在“入场施工安全许可”上签署意见齐全后,经项目经理审批同意,工程经理或专业工长方可组织作业队进行施工。

  4.3.1.4施工过程中动态安全管理

  4.3.1.4a管理人员变更备案

  工程施工期间,作业队的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新入场工人、安全防护用品、重要物资、重要电气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时,应执行4.3.1.3中的条款。

  4.3.1.4b安全教育

  施工过程中,安质部须每月组织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由工程经理组织实施,参加教育的工人必须在教育记录上签字,安质部留存教育记录,并附影像记录。

  施工过程中,安质部结合阶段性施工、节前节后、季节性施工等情况,认为有必要组织安全教育时,执行上款程序要求。

  4.3.1.4c班前讲话,班后总结

  作业队各作业班组长于每班工作开始前必须对本班组全体人员进行班前安全活动讲话,工作完成后进行总结填写“班组班前讲话班后总结记录”,并每月交项目经理部安质部存档。

  4.3.1.5对分包单位安全能力的动态评价

  工程施工期间,项目经理部安质部每月须组织各部室对作业队的安全管理情况(包括: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特殊工种配备、防护用品配备、自带电气设备、自带重要物资、防护措施落实、遵章施工、隐患整改、安全教育、安全检查等)进行评价,并于每月月底填写“作业队安全履约评价表”,上报分公司安质部。

  承包合同结束时,项目经理部安质部应将作业队每月的评价情况进行汇总,并根据评价汇总情况和协议约定的奖惩条款,对分包给予奖惩。

  4.3.2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具体执行有关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程序。

  4.3.3重要物资安全管理

  项目经理部采购或租赁的涉及施工现场安全的重要物资,如:

脚手架钢管、扣件、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水龙带、施工用保温材料等,物资设备部需组织安全、技术、消防等部室人员认真验收实物,同时审核其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并存档,具体可执行物资管理程序。

  4.3.4防护用品安全管理

  4.3.4.1招标阶段安全资格审查

  项目经理部招标、选用安全防护用品供应商时,安质部负责审核安全防护用品供应企业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物资设备部审核企业其他资质,并在选用供应商的相关文件上签署意见。

  安全防护用品包括:

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

  4.3.4.2供应商法人资格验证

  项目经理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安质部须对防护用品供应单位的法人单位安全资质原件进行复审,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后,其复印件经上述法人单位盖章后在安质部留存。

  4.3.4.3供需方安全责任界定

  项目经理部在与安全防护用品供应单位签订合同时,物资设备部需与其签订安全、环保等协议,合同及协议由双方盖章,物资设备部留存资料。

  4.3.4.4实物验证

  项目经理部选用的安全防护用品进场后,使用前,由物资设备部组织技术、安全等人员,对进场物资进行验收,同时,物资设备部按比例进行抽检,并委外检测,合格后,验收人员在验收记录上签署意见,物资设备部收取相关资料(进场验证记录、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进行存档。

  4.3.5电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4.3.5.1招标阶段安全资格审查

  项目经理部招标、选用电气设备设施供应商时,电气主管负责审核企业的资质,并在选用供应商的相关文件上签署意见。

  电气设备设施包括:

漏电保护器、空气开关、施工用电电缆、配电箱等。

  4.3.5.2供应商法人资格验证

  项目经理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电气主管须对电气设备设施供应单位的法人单位资质原件进行复审,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后,其复印件经上述法人单位盖印章后,电气主管留存。

  4.3.5.3供需方安全责任界定

  项目经理部在与电气设备设施供应单位签订合同时,须签订安全、环保等协议,协议须经双方签字盖章。

  4.3.5.4实物验证

  项目经理部选用的电气设备设施进场后,使用前,电气主管须组织安质部、物资设备部对进场设备设施进行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在验收记录上签署意见,电气主管留存相关资料(进场验证记录、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

  4.3.6安全专项费用管理

  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合约部须制定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并以月度为单位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合约部留存记录。

  4.3.7安全技术管理

  工程施工前,项目经理部技术人员须向建设单位索取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上、地下管线资料、毗邻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有关资料,并与建设单位履行交接手续,之后编制地上、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报分公司技术部等部门履行相应的审核、审批手续。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经理部技术人员牵头,工程、安全、材料、成本等部门参与,负责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基坑工程(含土方开挖、基坑支护、降水、暗挖工程等)、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含落地式或工具式脚手架、卸料平台、支撑体系等)等,应填制“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报分公司技术部等部门履行相应的审核、审批手续。

需专家论证的工程,项目经理部应填写“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表”,报分公司技术部,同时组织专家论证。

  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经理部技术人员须编制“安全技术交底”,经总工审核后,发放至专业工长及专职安全员,同时,发放到劳务作业单位及施工作业人员。

所有人员,尤其是作业人员必须履行签收手续。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须满足相关标准及现场施工要求。

  专业分包施工的分项工程,项目经理部技术人员须要求专业分包单位自行编制施工方案,并履行分包单位内部审批手续后报项目经理部备案审核。

同时,技术人员须要求专业分包单位自行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将交底报项目经理部技术人员备案,项目经理部技术人员在交底上签字接收。

  4.3.8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施工组织管理

  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完毕后,工程经理及专业工长应积极组织各种资源,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

  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分项工程、临电、消防水工程必须在有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的前提下,严格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安全技术交底发放至专业工长时,专业工长应审核交底的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对于不具操作性和执行性的交底,专业工长可拒绝签字接收,此类交底由技术人员及专业工长协商修订完善后,再履行发放程序。

  项目经理部专业工长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各项标准规范、合理的工期安排等要求组织实施各分项工程及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并保证施工现场与安全技术交底的一致性。

  危险性较大分项工程未编制施工方案,专业工长不得组织施工;危险工序、危险场所、危险部位、危险环境下,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或管理措施,专业工长不得组织施工;否则,属于违章指挥。

  专业工长不得安排机械设备连续超负荷运转、不得安排工人疲劳操作、不得在防护设施未经验收时组织下道工序施工、不得在隐患未经整改前组织下道工序施工、不得在防护设施未经允许被私自拆除时组织施工,否则,属于违章指挥。

  工人未经过安全考核,专业工长不得组织施工;工人未接受安全技术交底,专业工长不得组织施工;工人未配备应有的安全防护用品,专业工长不得组织施工;否则,属于违章指挥。

  4.3.9安全防护设施验收管理

  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按交底做到位后,项目经理部工长必须及时组织作业队填写“安全防护验收申请单”进行报验,而后项目部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同时履行签字手续。

  4.3.9.1地上、地下管线保护措施验收

  地上、地下管线保护措施完成后,项目经理部专业工长组织作业队报验,作业队填写“安全防护验收申请单”,报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总工程师组织作业队、专业工长、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对防护措施进行验收,技术人员填写验收记录,参加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验收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审核备案。

专职安全员留存验收记录,专业工长留存报验单。

  4.3.9.2基坑支护验收

  基坑支护完成后,项目经理部专业工长组织基坑支护单位报验,支护单位填写“安全防护验收申请单”,报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总工程师负责组织作业队、专业工长、质检员、安全员等相关人员,按照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专项方案及相关规范进行验收,技术人员填写“验收记录”,参加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验收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

专职安全员留存验收记录,专业工长留存报验单。

  4.3.9.3土建安全防护验收

  吊装器具、临边防护(基坑临边、楼层四周临边、阳台临边、楼梯临边、各种垂直运输卸料平台临边等部位)、洞口防护(预留洞口防护、通道口防护、井道口防护)、高处作业平网防护(外立面平网防护、外装修脚手架平网防护、满堂脚手架施工平网防护)、大模板插架、井道承重平台、物料周转平台、交叉作业防护(如结构采用非落地式脚手架而进行回填土施工、处于塔吊等设备起重臂回转范围之内的人流较多的通道、结构施工时相邻近的作业面存在较大高差等情况)、马道防护等各专项安全防护设施安装完毕后,由搭设单位自检合格后,项目经理部专业工长组织搭设单位报验,搭设单位填写“安全防护验收申请单”,报项目经理部安全室,由安全室组织技术、工程等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合格后移交至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负责维护。

技术人员填写“验收记录”,参加验收人员签字确认,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留存验收记录,专业工长留存报验单。

  落地式外脚手架、吊篮脚手架、悬挑式外脚手架、钢管扣件式支撑体系、外电线路等各项安装完毕后,由搭设单位自检合格后,项目经理部专业工长组织搭设单位报验,搭设单位填写“安全防护验收申请单”,报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由总工程师组织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需报监理验收的项目,由安质部报监理),合格后移交至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负责维护。

技术人员填写“验收记录”,参加验收人员签字确认,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留存验收记录,专业工长留存报验单。

  4.3.9.4临时用电安全防护验收

  分配电箱以上用电设施及线路、起重机械用电、非起重机械用电、照明验收、临时用电系统,所列各分项安装完毕后,由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安全防护验收申请单”,报项目经理部电气工程师,由电气工程师组织专职安全员、工程经理(工长)及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需报监理验收的项目,由电气主管报监理单位),合格后移交至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负责维护。

电气工程师填写“验收记录”。

参加验收人员签字确认,电气工程师留存验收记录及报验单。

  4.3.9.5临时消防水系统验收

  临时消防水系统安装完毕、消防设施配备后,由水暖工程师组织专职安全员、工程经理(工长)及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移交至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负责维护。

水暖工程师填写“验收记录”。

参加验收人员签字确认,水暖工程师留存验收记录及报验单。

  4.3.10安全防护设施拆除管理

  4.3.9中,各项安全防护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需要拆除时,必须由工程经理或专业工长组织占用该防护设施部位的作业队填写“安全防护设施拆除申请单”,报项目经理部安质部。

  安质部收到拆除申请后,组织技术人员研究确认可以拆除(或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后可拆除)后,在申请单上签署同意意见,工程经理或专业工长必须在看到工程、技术、安全等专业签字齐全的“安全防护设施拆除申请单”后,方可组织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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