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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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舟山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2002-2020年)
文 本
⏹浙江城建园林设计院
⏹舟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00二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规划目标与指标…………………………5
第三章 绿地系统结构……………………………6
第四章 分项规划…………………………………9
第五章 绿地系统景观规划………………………13
第六章 树种规划…………………………………15
第七章 古树名木保护规划………………………17
第八章 分期建设规划……………………………18
第九章 规划实施措施……………………………22
附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舟山市园林绿地管理与建设需要,适应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建设科学的、符合舟山市特点的绿地系统体系,结合《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年)》,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所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 舟山市的城市性质为“我国重要的海洋渔业基地和海洋开发基地,现代化的港口和海岛旅游城市”。
舟山中心城市发展的空间形态为三组团二点带状城市组群,三组团即定海城区、临城城区、普陀城区,二点即朱家尖、老塘山两个发展点,到2020年中心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用地50平方公里,规划人口50万人。
第三条 绿地系统规划范围
绿地系统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规划把城市周围与其联系紧密的468公顷地块计入规划范围,比规划城市建成区范围有所突破,绿地系统规划范围面积共计5468公顷。
第四条 主要规划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1990.7.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12.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1984.9.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11.19)
《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1985.6.7)
《城市绿化条例》(1992.9.8)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 (1993.11.4)
《浙江省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办法》 (试行1993.6.1)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2002.6)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
(2001.5.31)
《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年)》
建设部颁布的园林城市评选标准(1996.5)
其它相关的规范、法规及文件。
第五条 规划期限与城市规模
本规划适用规划期限为2002-2020年,其中:
近期2002-2005年,规划期末城市中心区规划人口39万人。
中期2006-2010年,规划期末城市中心区规划人口42万人。
远期2011-2020年,规划期末城市中心区规划人口50万人。
第六条 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与绿地系统有关的各项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活动,均应执行本规划。
第七条 本规划由《舟山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2-2020年)文本》、《舟山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2-2020年)说明书》及规划图集等组成。
其中规划文本和规划图集在舟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即具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规划由舟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实施,规划部门依法按照本规划进行规划管理,园林部门依法按照本规划进行城市绿地管理和监督。
第九条 规划指导思想
以可持续发展为指导思想,结合舟山市实际,适度超前,综合考虑规划的科学性与可行性,营造具有强烈舟山海岛特色的园林绿地风貌。
第十条 规划基本原则
10.1增强全球意识,提高人人保护生存环境的自觉性,要从本市做起,为全国的环境保护作出应有贡献,要体现“保护地球-国土绿化-长江三角洲及大东海流域绿色圈-舟山市城市绿地系统”的整体性和统一性,为遵循“全球性二十一世纪环境保护行动协议”及体现“保护生物多样性公约”的要求作出努力。
10.2按照“城市与自然生存”的原则,转变观念,把绿化建设从传统的游憩观赏作用提高到生态环境的保护支撑作用上来,使城市绿地成为城市总体规划不可缺少的基本要素之一。
10.3规划要体现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以人为本的原则,城市绿地系统的建设要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协调并进、互补互促,保证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和精神文明水平同步提高。
10.4特别重视名城景观的建设,充分利用和发展舟山的历史文化优势,丰富城市绿化的内涵,使舟山的环境质量和景观质量与“风景旅游城市和生态型海岛城市”相吻合。
10.5从系统的角度规划布局,大力发展城区绿化建设,按生态阀值的要求,在城区发展几处大规模的绿地,迅速提高城区绿地指标。
大力发展域内河流、道路两侧的绿化,使规划绿地系统以完整严密的网络形态包络城区;要结合文物、古迹、古树名木的保护和发掘,在全市发展一批遍布各地的小、散、均的公共性开放绿地;要大力发展垂直绿化、屋顶绿化,从实质上提高城市的绿化水平。
10.6尊重历史,直面现实,展望未来。
规划既要强调其可行性,又要强调其适当、合理及可能的超前性,使舟山的绿地系统规划具有真正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
第二章 规划目标与指标
第十一条 规划目标
建立一个生态系统健全、环境优美、城市结合近郊风景区的绿色生态系统,把舟山建成“风景秀丽、环境优美的风景旅游城市、生态型海岛城市以及现代化的国家级园林城市”,形成“一城千岛水竞秀,绿荫环绕花园城”的城市特色。
第十二条 绿地指标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到2005年10平方米/人;2010年15平方米/人;
2020年30平方米/人。
人均绿地面积:
到2005年18平方米/人;2010年25平方米/人;
2020年50平方米/人。
建成区绿地率:
至2005年30%;2010年35%;2020年45%。
城市绿化覆盖率:
至2005年35%;2010年40%;2020年50%。
同时至规划期末,原则上应达到居民乘车到达市级公园及专类公园不超过30分钟;步行到达区级公园不超过20分钟,到达居住区公园不超过10分钟,到达小区级游园不超过5分钟。
城市公园绿地的环境容量,达到舟山全市1/6的人口到公园绿地活动时,人均活动面积要大于60m2。
第三章 绿地系统结构
第十三条 绿地系统总体布局框架
舟山市城市绿地系统总体布局采用市区(规划建成区)与城郊(背景山林)紧密结合的二元布局。
即市区“三心复环并列式系统布局结构”与城郊“风景生态绿地布局结构”共同组成舟山市城市绿地系统的二元布局结构。
第十四条 绿地系统生态布局结构
14.1舟山市城市绿地系统从生态作用上分析,基本结构是“三心复环并列式”。
14.2“三心”即定海、临城、普陀三个城区各有城区绿心的并列式布局结构。
14.3“复环”是指每个城区均包括多个互相套接和连接的带状绿地。
内环主要包括城区中心各类公园绿地等,外环则是通过背景山林及其伸出的臂翼和沿海绿化带围合成的生态大绿环。
复环结构形成了城区中稳定的生态结构。
14.4“并列式”是指由于城市总体布局所决定的舟山市三组团二点带状并列分布的特点。
第十五条 景观布局结构
15.1舟山市绿地系统景观布局结构是由“背山面海,七廊(生态景观廊道)相嵌;两点(老塘山、朱家尖)三片(定海、临城、普陀),并列展开;三横九纵,绿系全城”交贯组合而成的景观系列布局。
15.2“三横”(一是贯穿两点三区的市区中的城市生活廊道,二是滨海景观岸线,三是贯穿城市的环岛公路形成的生态田园风光带)作为城市横向三条平行的主轴线贯穿全城。
城市生活廊道上以舟山的历史文化为线索进行景观规划与设计;滨海景观岸线则作为一条以海洋文化为线索的景观廊道;环岛公路两侧重在展现生态景观林带和田园风光。
15.3“九纵”是指连接背景山林与大海的九条纵向通道。
九条道路分别穿越田野和城市,形成九条城市纵向景观绿廊。
“三横九纵”作为城市主要带状绿化网络联系全城。
15.4“两点三片,并列展开”是指老塘山、定海、临城、普陀、朱家尖这三城区两点各自形成自己相对独立同时又互相联系的区域景观。
其中老塘山是线面结合,以线为主;朱家尖是线面结合,以面为主。
第十六条 分区结构
16.1定海城区景观结构特征是“六点一心均衡式”。
六点是指西山公园(竹山公园)、海山公园、长岗山森林公园、东山游乐园、大小五奎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