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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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doc

《民用建筑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1总则  

     1.0.1为了在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工程设计与施工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作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以监控为主要目的的民用闭路电视系统的新建、扩展和改建工程的设计、维护及操作。

  

     1.0.3系统的工程设计应在满足使用功能和可靠运行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工程造价,并便于施工、维护及操作。

 

     1.0.4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系统的工程设计  

     2.1一般规定  

     2.1.1系统的制式宜与通用的电视制式一致  

     i.闭路监视电视宜采用黑白电视系统,当需要观察色彩信息时,咳采用彩色电视系统  

     ii.系统宜由摄像、传输、显示及控制等四个主要部分组成,当需要记录监视目标的图像时,应设置磁带录像装置,在监视目标的同时,当需要监听声音时,可配置声音传输、监听和记录系统。

  

     iii.系统设施的工作环境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寒冷地区室外工作设施:

-40~+35摄氏度  

     其它地区室外工作的设施:

-10~+55摄氏度  

     室内工作的设施:

-5~+40摄氏度   

     2.1.5系统的设备、部件、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以下规定:

  

     2.1.5.1应采用符合现行的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的定型产品。

 

     2.1.5.2系统采用设备和部件的视频输入输出阻抗以及电缆的特征阻抗均为75殴姆,音频设备的输入、输出阻抗应为高阻抗或600殴姆。

 

     2.1.5.3系统选用的各种配套设备的性能及技术要求应协调一致。

 

     2.1.6图像质量可按五级损伤制评定,图像质量不应低于4分;  

     2.1.6.1图像质量可按五级损伤制评定,图像质量不应低于4分;  

     2.1.6.2相对应4分图像质量的信噪比应符合表2。

1。

6。

1的规定。

  

     2.1.6.1信噪比(db)指标项目黑白电视系统彩色电视系统,随机信噪比3736,单频干扰4037,电源干扰4037,脉冲干扰3731。

 

     2.1.6.3图像水平清晰度黑白电视不应低于400线,彩色电视系统不应低于270线; 

     2.1.6.4图像画面的灰度不应低于8级; 

     2.1.6.5图像的各路视频信号,在监视器输入端的电平值应为1V2P——P±3dbVBS;  

     2.1.6.6系统各部分信噪比指标分配符合表2。

1。

6-2的规定。

  

     项目摄像部分传输部分显示部分  

     连续随机信噪比405045  

     2.1。

6。

7在低照度使用时,监控画面应达到可用图像,其系统信噪比不得低于25db.  

     注:

A五级损伤制评分标准应符合本规范第4。

3。

1条表4。

3。

1-1的规定。

  

            BVBS为图像信号,消隐脉冲和同步脉冲的全电视信号的英文缩写代号。

  

            C可用图像是指在监视低照度画面时,能够辨认画面物体轮廓的图像。

 

     2.1.7系统的设计方案应根据下列因素确定:

  

     2.1.7.1根据系统的技术和功能要求,确定系统组成及设备配置;  

     2.1.7.2根据建筑平面或实地勘察,确定摄像机类型及防护措施;  

     2.1.7.3根据监视目标和环境的条件,确定摄像机类型及防护措施。

  

     2.1.7.4根据摄像机分布及环境条件,确定传输电(光)缆的线路路由。

 

     2.2摄像部分  

     2.2.1应根据监视目标的照度选择不同灵敏度的摄像机。

监视目标的最低环境照度应高于摄像机最低照度的确10倍。

  

     2.2.2摄像机镜头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2.2.2.1镜头的焦距应根据视场大小和镜头与监视目标距离确定,并按下式计算:

  

     F=A*L/H  

     式中  F-焦距(mm)    A-像场高(mm)  L-物距(mm)H-视场高(mm)  

      摄取固定监视目标时,可选用定焦镜头;当视距较小而视角较大时,可选用广角镜头;当视距较大时,可选用望远镜头;当需要改变监视目标的观察视角或视角范围较大时,宜选用变焦距镜头。

 

     2.2.2.2除硫化锑摄像管外,当监视目标照度有变化时,均应采用光圈可调镜头。

  

     2.2.2.3当需要遥控时,可选用具有光对焦、光圈开度、变焦距的遥控镜头装置。

 

     2.2.3摄像机可选用体积小、重量轻、便于现场安装与检验的电荷耦合器件(CCD)型摄像机。

  

     2.2.4根据工作环境应选配相应的摄像机防护套,防护套可根据需要设置调温控制系统和遥控雨刷等。

  

     2.2.5固定摄像机在特定部位上的支承装置,可采用摄像机托架或云台。

当一台摄像机需要监视多个不同方向的场景时,应配置自动调焦装置和遥控电动云台。

  

     2.2.6摄像机需要隐蔽时,可设置在天花板或墙壁内,镜头可采用针孔或棱镜镜头。

对防盗用的系统,咳装设附加的外部传感器或系统组合,进行联动报警。

  

     2.2.7监视水下目标的系统设备,应采用高灵敏度摄像管和密闭耐压、防水防护套,以及渗水报警装置。

 

     2.2.8摄像机的设置位置、摄像方向及照明条件应符合下列条件规定:

  

     2.2.8.1摄像机宜安装在监视目标附近不易受外界损伤的地方,安装位置不应影响现场设备运行和人员正常活动。

安装的高度,室内宜距地面2。

5-5M;室外宜距地面3。

5-10M,并不得低于3。

5M。

 

     2.2.8.2电梯厢内的摄像机应安装在电梯厢顶部,电梯操作器的对角处,并应能监视电梯厢内的全景。

  

     2.2.8.3摄像机镜头应避免强光直射,保证摄像管靶面不受损伤。

镜头视场内,不得有遮挡监视目标的物体。

  

     2.2.8.4摄像机镜头应从光源方向对准监视目标,并应避免逆光安装;当需要逆光安装时,应降低监视区域的对比度。

  

     2.3传输部分  

     2.3.1系统的图像信号传输方式,宜符合下列规定:

  

     2.3.1.1传输距离较近,可采用同轴电缆传输视频基带信号的视频传输方式。

 

     当传输的黑白电视基带信号,在编人5MHZ点的不平坦度大于3DB时,宜增电缆均衡器;当大于6DB时,应加电缆均衡放大器。

当传输的彩色电视基带信号,在5。

5MHZ点的不平坦度大于3DB时,宜加电缆均衡器;当大于6DB时,应加电缆均衡放大器。

  

     2.3.1.2传输距离较远,监视点分布范围广,或需进入电缆电视网时,宜采用同轴电缆传输射频调制信号的射频传输方式。

  

     2.3.1.3长距离传输或需避免强电磁场干扰的传输,宜采用传输光调制信号的光缆传输方式。

当有防雷要求时,宜采用无金属光缆。

 

     2.3.2系统的控制信号可采用多芯直接或遥控信号进行数字编码用电(光)缆进行传输。

  

     2.3.3传输电,光缆的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

  

     2.3.3.1同轴电缆在满足衰减,屏蔽,弯曲,防潮性能的要求下,宜选用线径较细的同轴电缆。

 

     2.3.3.2光缆的选择应满足衰减,带宽,温度特征,物理特征,防潮等要求。

  

     2.3.4光缆外护层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2.3.4.1当光缆采用管道,架空敷设时,宜采用铝—聚以稀粘结保护层; 

     2.3.4.2当光缆采用直埋时,宜采用充油膏铝塑粘结加铠装聚乙烯外护套;  

     2.3.4.3当光缆在室内敷设时,宜采用聚绿乙烯外护套,或其它的塑料阻燃护套。

当采用聚乙烯护套时,宜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2.3。

4。

4当光缆在水下敷设时,宜采用铝塑粘结(或铝套,铅套,钢套)钢丝铠装聚乙烯外护套;  

     2.3。

4。

5无金属的光缆线路,应采用聚乙烯外护套或纤维增强塑料护套。

  

     2.3.5解码箱,光部件在室外使用时,应具有良好的密闭防水结构。

光缆接头应设接头护套,并应采用防水,防潮,防腐蚀措施。

 

     2.3.6传输线路路由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2.3.6.1路由应短捷,安全可靠,施工维护方便;  

     2.3.6.2应避免恶劣环境条件或易使管线损伤的地段。

  

     2.3.6.3与其它管线等障碍物不宜交叉跨越。

 

     2.3.7室外传输线路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2.3.7.1当采用通信管道(含隧道,槽道)敷设时,不宜与通信电缆共管孔。

 

     2.3.7.2当电缆与其它线路共沟时(隧道)敷设时,其最小间距应符合表2.3.7-1的规定。

  

     表2.3.7-1电缆与其它线路共沟(隧道)的最小间距(m)种类最小间距,220V交流供电0.5,通信电缆0.1  

     2.3.7.3当采用架空电缆与其他线路共杆架设时,其两线间最小垂直间距应符合2.3.7-2规定;  

     表2.3.7-2电缆与其它线路共杆架设的最小垂直间距(m),种类最小间距,1-10kv电力线2.5,11.5  

     广播线1,通信线0.6  

     2.3.7.4线路在城市郊区,乡村敷设时,可采用沿墙敷设方式;  

     2.3.7.5当线路敷设经过建筑物时,可采用沿墙敷设方式。

  

     2.3.7.6当线路跨越河流时,应采用桥上管道或槽道敷设方式,当没有桥梁时,可采用架空敷设方式或水下敷设方式。

  

     2.3.8室内传输线路敷设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2.3.8.1无机械损伤的建筑物内的电(光)缆线路,或扩建,改建工程,可采用沿墙明敷方式;  

     2.3.8.2在要求管线隐蔽或新建的建筑物内可用暗管敷设方式;  

     2.3.8.3对下列情况可采用暗管配线:

  

     

(1)易受外界损伤;  

     

(2)线路上其它管线和障碍物较多,不宜明敷线路;  

     (3)在易受电磁干扰或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  

      2.3.8.4电缆与电力线平行或交叉敷设时,其间距不得小于0.3M;与通讯平行或交叉敷设时,其间距不得小于0.1M.  

     2.3.9同轴电缆宜采取穿管暗敷或线槽的敷设方式.当线路附近有强电磁场干扰时,电缆应在金属管内穿过.当必须采取架空敷设时,应采取防干扰措施.  

     2.3.10线路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通信设计规范>>的规定. 

     2.4监控室  

     2.4.1根据系统大小,宜设置监控点或监控室,监控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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