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城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部门预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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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城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部门预算
2016年潍城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二.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三.2016年收入预算表
四.2016年支出预算表
五.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六.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六.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区有关房屋征收补偿与搬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拟定本辖区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编制区房屋征收中长期规划以及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审核拟征收项目,报请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及时公告;
(四)委托并监督房屋征收实施机构进行房屋征收调查、补偿安置;
(五)负责房屋征收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负责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六)负责房屋征收的调解、信访工作;
(七)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数据信息统计和档案的管理;
(八)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潍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部门预算包括: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潍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潍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表1
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单位:
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2016年预算
项目
2016年预算
一、财政拨款
138.3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38.30
经费拨款
138.30
城乡社区支出
138.30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安排的拨款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138.30
罚没收入安排的拨款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138.30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拨款
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收入安排的拨款
上级转移支付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拨款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二、事业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四、其他收入
本年收入合计
138.30
本年支出合计
138.30
五、上级补助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七、上年结转
收入总计
138.30
支出总计
138.30
表2
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单位:
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2016年预算
项目
2016年预算
一、财政拨款
138.30
工资福利支出
96.30
经费拨款
138.30
商品和服务支出
6.70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安排的拨款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5.30
罚没收入安排的拨款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拨款
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收入安排的拨款
上级转移支付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拨款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二、事业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四、其他收入
本年收入合计
138.30
本年支出合计
138.30
五、上级补助收入
结转下年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七、上年结转
收入总计
138.30
支出总计
138.30
表3
2016年收入预算表
单位:
万元
总计
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经费拨款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安排的拨款
罚没收入安排的拨款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拨款
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收入安排的拨款
上级转移支付
138.30
138.30
138.30
表4
2016年支出预算表
单位:
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结转下年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调剂支出
类
款
项
138.30
138.30
301
工资福利支出
96.30
96.30
301
01
基本工资
33.30
33.30
301
02
津贴补贴
37.90
37.90
301
04
社会保障
22.30
22.30
301
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80
2.80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6.7
6.7
302
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90
1.90
302
07
邮电费
0.30
0.30
302
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10
0.10
302
29
福利费
0.10
0.10
302
01
办公费
4.30
4.30
30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35.30
35.30
303
11
住房公积金
10.20
10.20
303
15
住房补贴及物业服务补贴
19.60
19.60
303
14
取暖补贴
5.50
5.50
表5
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单位:
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2016年预算
项目
2016年预算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38.30
经费拨款
138.30
城乡社区支出
138.30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安排的拨款
城乡社区管理事物
138.30
罚没收入安排的拨款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138.30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拨款
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收入安排的拨款
上级转移支付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拨款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收入总计
138.30
支出总计
138.30
表6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单位:
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
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类
款
项
138.30
138.30
301
工资福利支出
96.30
96.30
301
01
基本工资
33.30
33.30
301
02
津贴补贴
37.90
37.90
301
04
社会保障
22.30
22.30
301
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80
2.80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6.70
6.70
302
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90
1.90
302
07
邮电费
0.30
0.30
302
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10
0.10
302
29
福利费
0.10
0.10
302
01
办公费
4.30
4.30
30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35.30
35.30
303
11
住房公积金
10.20
10.20
303
15
住房补贴及物业服务补贴
19.60
19.60
303
14
取暖补贴
5.50
5.50
表8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
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名称
2016年预算
金额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
合计
138.30
138.30
(一)基本支出小计
138.30
138.30
1、工资福利支出
96.30
96.30
基本工资
33.30
33.30
津贴补贴
37.90
37.90
社会保障缴费
22.30
22.30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80
2.80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5.30
35.30
离休费
助学金
住房公积金
10.20
10.20
住房补贴及物业服务补贴
19.60
19.60
取暖补贴
5.50
5.50
独子费奖励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
6.70
6.70
(二)项目支出小计
1、商品和服务支出
2、其他资本性支出
3、债务还本及付息支出
4、上缴下拨支出
5、基本建设支出
6、其他支出
表10
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
万元
总计
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购置费
运行维护费
1.90
1.90
1.90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潍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
(二)认真执行区政府有关政策和文件要求,严格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有关预算管理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险政策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保障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6年收入预算为138.30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138.30万元。
(二)2016年支出预算为138.30万元,其中:
按功能分类科目,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38.30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96.3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3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138.30万元,其中:
经费拨款138.30万元。
(二)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8.3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类)138.3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三)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138.30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31.6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取暖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2、日常公用经费6.7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8.3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96.3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支付职工工资,保险支出等。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6.7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35.30万元,主要是用于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及物业服务补贴,取暖费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相应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重要事项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16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二)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共计1.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费用等;无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安排。
2016年“三公”经费无增加减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由区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
按现行管理制度,区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二、其他收入:
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
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
因公出国(境)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运行有关支出,公车运行费用于部门现有存量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以及公务交通费补偿、报销公务交通费用、购买用车服务等;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