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田土地整理建设标准烟草初稿011417004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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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田土地整理建设标准烟草初稿0114170044
山东省土地开发整理行业标准
土地平整工程
5.1一般规定
5.1.1土地平整工程内容包括耕作田块修筑工程和耕作层地力保持工程。
5.1.2根据土地开发整理区地形、地貌、地类等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土地平整工程类型。
按平整后的田块类型划分为条田、梯田和台田。
平原地区宜修建条田,山丘地区宜修建梯田,具备条件的煤矿塌陷地、盐碱地和涝洼地治理工程等宜修建台田。
5.1.3耕作田块的布置应有利于作物的生长发育、田间机械作业和水土保持的需要,满足灌溉排水和防风的要求,因地制宜,便于经营管理,须满足以下要求:
1)耕作田块的长度应考虑耕作机械工作效率、田块平整度、灌溉均匀程度及排水畅通度等因素。
2)耕作田块的宽度应考虑田块面积、机械作业要求、灌溉排水、防止风害等要求及地形地貌的限制。
3)耕作田块的规模应根据不同的地形条件、耕作方式、农业种植习惯及社会经济状况等确定,应有利于机械作业、土地平整、土地权属的划分与调整,有利于促进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4)耕作田块的布置应与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村庄布局相协调,应尽量保持乡(镇)、行政村、自然村、村民小组(队)农田原有土地所有权的完整性,减少不必要的土地权属争议及权属调整量。
5)尽量保证同一耕作田块内土壤质量、土地坡向和坡位一致。
5.1.4平原区旱田以条田为土地平整单元,山丘区旱田以梯田为土地平整单元,水田以格田为土地平整单元,具备条件的煤矿塌陷地、盐碱地治理工程等以台田为土地平整单元。
5.1.5田面高程应依据地势特点、土层厚度、地下水位等因素,综合考虑灌溉及排水、农田排渍、减少工程量等要求确定,须满足以下要求:
1)地形起伏小、土层厚的旱涝保收农田田面设计高程根据土方挖填量确定,主要考虑减少工程量,节约投资。
2)地形起伏大、土层薄的坡地的田面设计高程应因地制宜,依据地形地势确定。
3)以防涝为主的农田,田面设计高程应高于常年涝水位0.2m以上。
4)地下水位较高的农田,田面设计高程应高于常年地下水位0.8m以上。
5.1.6土地平整后耕作田面坡度和田块局部起伏高差应满足水流推进或灌水均匀的要求。
1)沟畦灌溉的旱作区,田面纵坡方向应与水流方向一致,纵坡坡度应根据土壤通透性和畦长不同而定,一般以1/2000〜
1/1000为宜,田面不宜有横向坡度,纵坡斜面上局部起伏高差应在土3cm之内,相邻畦田横向高差应在土3cm之内。
2)灌溉水田田面应平整,格田内田面高差应在土3cm之内。
5.2田块修筑工程
5.2.1条田
5.2.1.1条田方向
条田方向指条田的长边方向。
为保证条田长边受光照时间最长,受光热量最大,条田宜为南北向布置;有风害地区,条田方向还应与主害风向垂直或与主害风向垂直线的交角小于30°〜45°方向布置。
5.2.1.2条田形状
条田形状应有利于机械作业的正常进行,尽量减少机械作业
当中所产生的漏耕与重耕,有利于田间生产管理。
条田的形状要力求规整,长边与短边交角宜为直角或接近直角,形状选择依次为长方形、正方形、梯形,避免三角形、多边形或其他不规整的形状。
521.3条田长度、宽度
不同工程类型区的条田长度、宽度宜按表521-1确定。
表5.2.1-1条田技术
指标
工程类型区
条田长度(m)
条田宽度(m
滨海平原引黄引河灌溉工
程区
300〜600
100〜200
冲积平原引黄补源井灌工
程区
400〜800
160〜300
冲积平原引黄引河灌溉工
程区
400〜800
160〜300
山前倾斜平原井灌工程区
400〜600
100〜200
山前倾斜平原引库引河灌
溉工程区
400〜600
100〜200
521.4条田规模
渠灌区应根据末级固定渠(沟)控制面积确定田块规模,管灌区应根据末级管道控制面积确定田块规模,井灌区以单井灌控制溉面积确定田块规模,格田规模以毛渠控制面积为主。
1)田块规模:
平原区旱田田块规模10〜20hm2;丘陵区田块规
模0.2~1.0hm2。
2)格田规模:
平原区格田规模为0.2〜0.6hm2;丘陵区格田规模为0.1〜0.2hm2。
5.2.1.5田埂修筑
条田内部为满足灌水需要应修筑田埂,以隔断水流,防止串畦跑水。
田埂应用土修筑,土料宜从田间就近采集。
1)畦田田埂高度为20m-30cm,埂顶宽为10〜20cm田埂间距为3n〜6m
2)格田田埂高度为30m-40cm,埂顶宽为10〜20cm,田埂间距为20m〜40m。
5.2.2梯田
5.2.2.1梯田类型
1)根据梯田的断面形式不同,分水平梯田、坡式梯田与隔坡梯田,结合低山丘陵区地形坡度、土层厚度、降雨量和降雨强度、耕地资源情况、劳动力和经济条件等因素,梯田的断面形式宜采用水平梯田形式。
2)根据田坎建筑材料不同,分土坎梯田与石坎梯田。
一般土质丘陵地区田坎材质以土质为主,在土石或石质山丘区,可基于田坎稳定性要求并结合处理地中石块、石砾,就地取材修建石坎梯田。
522.2梯田布局
梯田布局应结合山丘区地形,以沟渠、道路为骨架,按大弯就势,小弯取直的原则,田面长边沿等高线布置,梯田形状呈矩形、环形或扇形。
5.2.2.3田面长度
梯田田面长度主要根据地形地貌条件而定,一般不小于100m地势较高处以100m-200m为宜,地势较低且相对平坦处以100m-300m为宜,以便耕作。
5.2.2.4田面宽度
梯田田面宽度应与地形坡度、土质和土层厚度等条件相适
应,地面坡度越大,则田面宽度越窄,埂坎高度越低,则田面宽度越窄。
具体参见表5.2.2-1。
表5.2.2-1不同地形坡度水平梯田断面适宜参数
地形坡度
田面净宽
田坎高度
田坎坡度
(°)
(m
(m)
(°)
1〜5
30〜40
1.1〜2.3
85〜70
5〜10
20〜30
1.5〜4.3
75〜55
10〜15
15〜20
2.6〜4.4
70〜50
15〜20
10〜15
2.7〜4.5
70〜50
20〜25
8〜10
2.9〜4.7
70〜50
注:
本表中的田面宽度与田坎坡度适用于土层较厚地区和土质田坎。
土层较薄地区田面宽度应根据土层厚度适当减小;对石
质田坎的坡度,应结合石坎梯田的施工要求确定。
5.2.2.5梯田田坎
梯田田坎设计应满足安全稳定、占地少、用工省、就地取材等原则,田坎高度和田坎侧坡宜根据地形坡度、降雨量、降雨强度、土壤质地、土埂稳定性、田面宽度的要求而定,具体参见表5.2.2-1。
522.6梯田蓄水埂
为保护田坎,阻断水流,梯田田边应有蓄水埂,高0.3〜0.5m,顶宽0.3〜0.5m,内外边坡约1:
1。
5.2.3台田
5.2.3.1台田布局
一般呈条带型分布,主要适用于煤矿塌陷地、盐碱地和涝洼地治理工程,多以“鱼塘一台田”等立体结构存在。
该模式将煤矿塌陷地、盐碱地和涝洼地挖深成塘发展养鱼、虾和鸭等渔业,
弃土筑成台田发展种植业,形成田塘相间的立体生态系统。
为了
排除盐碱,两排田塘相间的农田之间开挖一条较大的中心排水
沟,深度宜为2.5-3.0m,田、塘、沟三者的比例一般为40:
40:
20。
5.2.3.2台田长度、宽度
台田长度宜为70〜80m宽度宜为25〜35m
5.2.3.3台田规模
台田规模不宜过大,一般以1.5〜2.8hm2为一个开发单元,
每块台田规模宜为0.15〜0.28hm2,鱼塘规模同农田规模。
5.2.3.4台田高度
根据地下水临界深度与塘底高程的关系及土质特点,原地面
一般下挖1.6-2.2m,抬高地面1.5-2.0m。
5.2.3.5台田地埂
为保持台田稳定性,台面四周应筑地埂,地埂坡度宜为
35-45。
,高度宜为0.3m,顶宽宜为0.3-0.4m。
5.3耕作层地力保持工程
5.3.1基本要求
土地平整应尽量避免或减少对耕作层的破坏,在对原有耕地
进行平整的情况下,应采取耕作层地力保护措施;对新增加耕地,视情况采取一定措施保证有效土层厚度,改善表土结构,提高新增耕地质量。
土地平整后形成的耕地耕作层应满足以下标准:
1)土层厚度不低于40cm耕作层土壤无污染,有机质含量不低于8g/kg或保持耕地原有有机质含量,pH值在5.5〜8.5之间或保持耕地原有pH值,含盐量不高于3g/kg。
2)水田和菜地应保证20cm的耕作层,如果下层有砾石或泥炭层时,耕作层应不低于25cm。
3)平原区旱地应保证25cm的耕作层,低山丘陵区旱地应保证20cm的耕作层,如果平整覆土前土壤粗砂、砾石含量较高,土体含有障碍层时,则耕作层厚度应适量加大。
4)耕作层质地较好,以砂壤至壤土为佳,基本无大的砾石,表土疏松,土壤通气性好,心土紧实,保墒保肥。
5.3.2耕作层地力保持工程措施
耕作层地力保持的工程措施包括表土剥离与回填、客土回填、土地翻耕等。
5.3.2.1表土剥离与回填
为保持耕作层土壤肥力、保护原有耕作层表土,土地平整工程必须进行表土的剥离与回填。
主要方法是:
1)表土剥离。
对需平整的土地,首先剥离不超过30cm的耕
作层土壤,将耕作层表土堆积、贮存在平整区域适当地方。
2)田块基层处理。
用机械推平、压实,使田块的形状、大小、犁底层高程达到规划设计要求。
3)表土回填。
将剥离的耕作层表土回填到犁底层上,耕作层厚度、平整度应达到规划设计要求。
5.3.2.2客土回填
1)耕作层土壤厚度达不到规范规定的厚度,应进行客土回填,客土质量应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
2)为防止新填客土经灌溉和耕作产生沉陷,客土覆盖时必须预留填土厚度20%左右的超高。
3)客土土源应本着客土质量达到标准要求、运输路线合理、运距最短、经济合理、保持生态环境的原则因地制宜选择。
5.3.2.3土地翻耕
1)土地翻耕可以疏松土壤、增加土壤透气性、有利于作物根系发育,能够达到更新土壤、提高土壤肥力的目的。
2)土壤翻耕一般在春秋季进行,翻耕深度宜为15-20cm,无
深松深翻基础的地块,要进行秋翻或耙茬深松,翻耕深度宜为
25cm以上。
3)翻耕后的耕地应松碎、平整均匀、无大土块。
4)土地翻耕方法可采取等高深翻、深耕深松。
潍坊市基本烟田土地整理实施管理
暂行办法
技术要求
第九条根据我市烟区实际需要,分为土地平整(田形调整)和坡改梯两种类型,以土地平整为主。
1.土地平整(田形调整)建设要求:
针对地势开阔、地面较为平整、坡度10°以
下的集中连片的烟田,按照网格化、条块化、规范化的要求,打破原有田地块界限,小田并做大田,取消不必要的田地埂,从而增加耕地面积,便于机械耕种。
2.坡改梯工程
建设要求:
对10-25°的坡耕地进行规模改造,建设水平梯地,主要实施地埂修筑、田形调整、平整土地和增厚土层(深挖底土、爆破改土、客土增厚等),采取切块等高横向修筑地埂,做到台位清晰,地埂大弯随弯、小弯取直或分段取直,横向相连。
地埂用料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土埂筑紧夯实成形,石埂打牢基脚,留二马蹬。
坡度在10度以下的烟田原则上不进行坡改梯工程。
3.其它类型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要求:
其它类型的土地整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