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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修改内容

日期

编制

修改

审核

1

首次发布

6月11日

2

3

中铁颐禾公馆项目工程

施工配合要求

签发:

李杰

日期:

2015年8月11日

欢迎贵司加入“中铁.颐禾公馆”工程建设。

本项目由眉山市万欣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兴建。

为顺利完成本项目工程建设,特向贵司函告本工程施工配合要求。

敬请贵司认真阅读本配合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甲方及监理组织架构

1.甲方代表(工程部经理):

李杰,电话:

13608223066。

2.甲方及监理组织架构见附件一;

3.项目部工作时间:

²上午09:

00~12:

00

²下午14:

00~17:

00

²周六、周日、节假日以及工程需要的其他时间,项目部均会安排值班人员。

4.有关检查或验收,请在工作时间内提前12小时书面或口头通知甲方现场工程师,以便工程师安排工作,周六、周日的检查验收应在周五提前通知。

二、本工程往来文件管理办理

1.除非紧急情况发生,一般情况下业务活动应采取书面形式,相互联系应以书面为主并以书面为准。

紧急情况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或其他合适单位的指令也应在事后及时办理书面认可。

请贵司务必注意文件收发签字。

2.建设单位项目部发出的所有文件均应有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建设单位项目部印章,监理单位发出的所有文件均应有监理部总监签字并加盖监理部印章,否则贵司应视为无效,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也不予认可。

3.贵司应时刻注意有关资料的制作、运行及保管工作。

工程进行中,应及时上报过程性资料,在各专项验收节点15日前,根据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完善相关资料,后补资料根据情节严重性处以¥500元~¥2000元罚款;工程结束,按归档要求及建设单位要求时间,提供合乎成都市档案馆存档规定的竣工资料,否则将不予进行结算工作。

更进一步的要求请务必与建设单位项目部及项目监理部联系。

4.为方便文件收发,如条件许可,请贵司指定专人收发文件,并时刻与本建设单位项目部保持联系,主动索取有关文件,以利本项目部在三工作日内完成文件发放。

本项目部认为,除非贵司特别声明,贵司任何现场管理人员均可代表贵司签收文件,只要其签字收文,则文件视为即刻已送达。

项目部内业或项目经理代表建设单位接收文件。

5.对于项目部和监理处所发文件,请贵司勿以任何理由拒绝签收。

如贵司对我项目部所发文件内容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函告,否则将视为默认;

6.任何拟上报建设单位的文件均应首先上报建设单位项目部内业办理,所有越级上报行为均被视为不恰当,有可能造成最终确认的困难。

凡是经监理单位处理、建设单位审核完毕发放的资料一般也通过监理处和项目部下发,例如各种签证、计划、报告等。

贵司上报各种文件,抬头请写:

开发公司:

眉山市万欣置业有限公司中铁.颐禾公馆项目经理部

监理公司:

四川陵州监理建设有限公司中铁.颐禾公馆项目监理部

6.上报文件份数规定:

各种技术、经济文件上报必须为原件。

技术文件上报份数为5份;工程签证上报份数为5份,办理完后建设单位内业发给施工单位一份原件保留。

必须注意,此份原件必须妥善保存,任何复印件均不能作为结算等的有效依据,其后果概由丢失单位负责。

为方便文件查阅,贵司最好对所有上报文件按类别进行恰当编号。

其它各种文件应上报份数如附件二所示。

三、本工程会议制度

1.除非特别通知,本工程例会时间为每周上二午10:

00,会议地点在工地现场会议室,其他会议时间根据需要由我部提前通知。

从收到本协议起,到书面请求并许可为止,贵司应派工程项目经理及其他合适人员准时参加例会,未经建设单位项目经理许可不得迟到、早退、缺席。

违反者,每迟到或每早退一次罚款¥200元/人,每缺席一次罚款¥500元/人(累计3次以上每次¥2000元/人)。

有关罚款将从工程款中扣除。

并且:

²迟到、早退和缺席者对到会前所有会议内容无条件确认并接收;(早退对早退之后的内容无条件确认,缺席对会议所有内容无条件确认)

²本项目部只需按规定发放例会纪要,而无须另行通知传达。

2.请贵司在每周一下午5:

00以前上报周报表,次日上午11:

00后领取经我方工程师审批后周计划,逾期上报周报者给予罚款¥200元/次,未上报者给予罚款¥500元/次。

周报要求用表格形式,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²上周计划,上周在岗工人数;

²上周实际完成计划工作;

²(如果未完成计划)原因分析;

²本周计划(包括工程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隐蔽验收及工序报验计划;本周工人数,劳动力变化情况;

²需协调配合事项。

3.请贵司谨慎遵守会议纪律。

会议期间:

²请携带上周会议纪要、笔记本和笔;

²请按固定座序入座;

²请将发言内容整理成条文,发言时请不要发散;

²请勿吸烟或在会场内来回走动;

²请不要喧哗,不要私下议论;

²请关闭手提电话或开至振动状态;

²请按会议主持人要求按顺序发言,其他人发言时请不要打断,不要开小会。

如有违反,有可能招致当面斥责;

²发言内容包括:

上周计划完成情况及未完成原因;本周计划;协调配合事项;劳动力情况;上周会议纪要中指出的质量问题处理改进措施、处理结果;注意事项落实情况;安全文明施工存在问题处理情况;其他事项;

4.对于会议纪要或其他经有关方面共同讨论形成的结论性文件,贵司在收到文件后应予核对,如有疑惑或异议,应于收文后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我司将根据反馈意见进行调整。

如果未按时反馈,我们认为贵司已确认纪要内容;

5.工程例会由建设单位项目部主持并负责记录会议情况及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将于次日下午四点~五点半于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办公室领取。

6.根据工程需要,我部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所形成的会议纪要效力等同于周例会。

7.每月25号前上报月计划,内容包括:

上月计划完成情况;未完成原因,补救措施;下月计划(包括工程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隐蔽验收及工序报验计划、用于质检验收和竣工进档案馆的资料完成计划;节点工期时间点;需协调的重大事项;需进场的材料等。

四、工程签证、补充预算、工程款支付及工程结算制度

1.贵司应及时办理各种签证。

引起签证的事实发生完毕,2日内即应上报签证,并及时办理补充预算。

对于持续发生、发展的各种可能引起签证的事实,贵司必须定期或(根据情况)不定期报告有关进展并请求监理和业主工程师进行确认,否则本项目部有可能拒绝签证。

隐蔽性经济签证必须在隐蔽前办理,否则本项目部有权拒绝确认,或者要求贵司无偿剥露检查。

请注意:

①未经签证确认,发生的所有工程量一律不得办理补充预算;

②任何未经审核的补充预算,均不得进入工程款支付申请流程申请工程款。

2.办理签证应备齐各种证明文件,必须是业主下发的书面指令,如工程联系函、设计变更、经批准的技术核定单等等。

办理补充预算时必须附带全部有效证明文件(原件)。

工程结算资料应在工程交付入伙后三个月内报业主项目部审查。

请贵司自觉遵守此规定,否则我司将予以退回。

3.请贵司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额度及时申请支付工程款。

申请应采用业主规定的格式。

不符合格式要求的请款书将被视为无效文件,业主项目部有权拒绝办理。

由于贵司填写错误等原因引起的支付延误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恕不负责。

4.工程结算条件如下:

①已完成合同规定工程内容及其补充内容,

②并且通过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③同时已上报合格的竣工资料和结算资料。

五、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1.在隐蔽工程验收前,贵司质检人员必须进行自检,并提前12小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项目部和监理部。

建设单位项目部和监理部现场工程师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验收,合格者予以验收签证,不合格者敬请返工后重新检验;第二次验收不合格者,对贵司处以¥1000.00元~¥2000.00元/次经济处罚,追究贵司现场管理人员责任,并要求贵司继续整改报验。

2.现场隐蔽工程验收后,根据检查情况贵司要及时向我部及监理部填报申请隐蔽施工单,并经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工程师审核签字后可进入下道工序;

3.依据规范幕墙工程必须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进行验收:

①预埋件(或后置埋件)。

②构件的连接节点。

③变形缝及墙面转角处的构造节点。

④幕墙防雷装置。

⑤幕墙防火构造。

4.未通知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现场主管工程师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贵司擅自隐蔽,要求贵司返工重新进行隐蔽验收,返工费用由贵司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并对贵司处以¥10000.00元/次的经济处罚,且追究贵司现场管理人员责任。

5.重要分部分项工程,如基础基底,基础钢筋,转换层钢筋,型钢柱等必须经政府质检部门检查,按照质检站要求组织验收,经参加验收的相关单位特别是设计院有关人员签字认可后,再经甲方代表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六、本工程现场管理制度

1、分包单位必须按投标承诺标准配置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现场管理人员,进场后上报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执业资格及相关的任职文件予审查,一经确认,未经我部同意,严禁擅自调离,否则按¥5000元/人进行处罚;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联系方式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如遇通讯故障应及时与我部联系,严禁故意关机或不接听电话,一次罚款¥500元/人,如遇紧急事宜造成无法联系后果自负;各单位必须根据现场施工管理需要配置合格的管理人员,一经确认,未经我部同意不得擅自调离,否则按¥2000元/人进行处罚;)

2、作为总包单位,必须加强对其他分包单位的管理。

总包单位应当建立统一的、完备的分包配合协议书,并与所有进场施工的分包单位签定协议书,以明确双方责任。

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均会按照合同条款尽最大可能提供合理配合。

请贵司于收文后14日内提交上述分包配合协议书标准格式供建设单位项目经理部和监理部审核批准。

3、作为分包单位,进入现场前,应同总包单位签定配合协议。

内容主要有:

确认总分包责任,确认共同遵守工程进度、质量及安全管理要求,确定水电接驳及费用支付办法,交纳安全保证金以及办理工地工作卡等等。

请贵司立即联络。

4、本工程努力建设安全文明样板工地,谢谢贵司鼎立配合。

所有临设、用电等必须规范整齐,

大型设备必须提前申报专项设计并经业主和监理确认批准。

请贵司悉心研究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措施,否则有可能难以满足现场管理要求;

5、贵司应严格甄选拟进入本工程施工的管理人员和劳务单位,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应进行入场教育与培训。

管理人员资质、劳务单位资料和入场培训教材应报建设单位项目经理部备案。

6、贵司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事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服从本司现场协调领导。

请贵司务必要求所有进入现场人员谨慎遵守安全文明守则,否则将导致不同额度的罚款,例如:

①工人不佩带安全帽每人一次罚款¥50元;

②工人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每人一次罚款¥100元;

工地非吸烟区严禁抽烟,否则每人每次罚款¥300元;

③总包楼层简易厕所设置不得少于1处/5层,并设立明显指示标志;

④随地小便一次罚款¥100元,随地大便一次罚款¥500元;

⑤管理人员出现上述情况加倍处罚;

⑥擅自从楼层向下倾倒垃圾、扔钢管等重物一次罚款¥5000元;

⑦指出安全隐患后,整改不及时或整改不到位的将处以重罚。

7、有关进度、质量、协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等内容,请贵司务必谨慎遵守。

如果发生不能满足我司合理要求的情况,经指出后仍不能在合理时间内妥善解决,本司有权指令其他任何单位代为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将根据合同的加倍系数,由责任单位支付。

同时我部将视情节参照合同给予贵司相应的罚款。

8、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被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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