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25410876 上传时间:2023-06-08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2.0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政府采购合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政府采购合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政府采购合同.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政府采购合同.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政府采购合同.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政府采购合同.docx

《政府采购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政府采购合同.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政府采购合同.docx

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

(此合同仅供参考。

以最终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进行公示,

最终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不能与招标文件有冲突)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

 

买  方:

卖  方:

 

签署日期:

 

法律服务合同

甲方:

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授权负责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授权负责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本合同中,甲方单独称为“北京冬奥组委”,甲乙合称“双方”。

经法定程序公开招投标,乙方入选北京冬奥组委法律服务机构。

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根据法律法规和奥林匹克规则,就法律服务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分别具有本条所指含义:

1.“北京冬奥组委”,指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

2.“国际奥委会”,指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

3.“国际残奥委会”,指国际残奥委员会。

4.“中国奥委会”,指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

5.“中国残奥委会”,指中国残奥委员会。

6.“冬奥会”,指第24届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

7.“冬残奥会”指第13届冬季残奥运动会。

8.“奥林匹克人员”,指北京冬奥组委、国际奥委会、国际残奥委会和中国奥委会、中国残奥委会的官员、高级职员、董事、理事、会员、雇员、人员、顾问、代理人、代表。

9.“奥林匹克合作伙伴”,指北京冬奥组委、国际奥委会、国际残奥委会和中国奥委会、中国残奥委会的合作伙伴、赞助商、供应商、提供商、许可经营商和其他商业伙伴。

10.奥林匹克标志,指任何奥运会相关识别物、关联物、标记或称谓,包括奥林匹克五环标志、奥林匹克格言、奥运会标记、中国奥委会标记【任何与奥林匹克相关的文字标志,符号或奥运会法律保护的声明】以及包括奥林匹克五环标志的识别物、关联物、标记或称谓。

11.“工作日”,指中国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日期。

12.“年”,指日历年;为方便计算,一年按360天计算。

13.“元”,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二、委托事项

北京冬奥组委委托乙方为北京冬奥组委提供法律服务,乙方接受委托。

三、法律服务范围

乙方基于本合同并根据北京冬奥组委要求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起草、审查、修改北京冬奥组委各类法律文件(含英文法律文件);

2.就冬奥会工作事项,研究法律风险,提出法律工作方案;

3.参与北京冬奥组委商务谈判和争议解决;

4.提供法律培训,承担北京冬奥组委法律事务宣传和解释工作;

5.根据甲方工作需求,提供驻场人员及法律服务(驻场服务包括:

日常合同审查/法律文件审查/参加相关会议/提供日常法律咨询等在驻场期间驻场人员可以独立开展的法律事务);

6.其他法律事务。

四、服务模式

1.乙方确保应北京冬奥组委之需,最大程度协调、整合、应用全所力量。

为此,乙方专门成立高规格的律师工作团队,支撑并参与本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定名为“冬奥项目工作小组”。

乙方应保持该工作小组的稳定性,并提供全体成员的情况简介(附件一)。

2.乙方指定本所XXXX律师作为本合同项下法律服务的负责人,直接同北京冬奥组委联络,并确保及时顺畅。

3.冬奥项目工作小组的组成应包括合伙人律师【】名,执业律师【】名,实习律师【】名。

4.乙方应保证服务团队的人力资源充足,根据不同法律服务项目的需要及时派出和调配工作人员。

5.甲乙双方同意,每月召开一次沟通会。

乙方应按月提交法律服务工作小结,对相关法律问题及时总结,向甲方反馈。

6.乙方直接接受北京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工作委托,不得接受北京冬奥组委其他部门的委托、指派。

7.甲方认为冬奥项目工作小组任何成员出现不适宜承担工作任务的情形,乙方应及时更换工作人员。

8.冬奥项目工作小组办公场地以乙方办公地点为主;如工作需要,也可到甲方指定地点办公。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法律服务全过程进行监督,并针对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各类法律服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等法律文件草稿、法律意见书、法律课题研究报告,下同)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意见改进相关内容。

3.甲方应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工作背景和相关材料。

4.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为北京冬奥组委利益所从事的各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办理委托事项所需的必要条件和便利。

5.向乙方驻场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6.在乙方提供工作服务验收合格后,及时、足额支付法律服务费。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理解并承诺遵守甲方对国际奥委会的相关义务承诺,遵守《奥林匹克宪章》、《第24届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主办城市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乙方理解并承诺遵守《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法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

2.乙方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向北京冬奥组委提供法律服务,尽最大努力维护冬奥组委权益。

3.乙方应按时完成委托事项,并与甲方建立高效畅通的沟通机制,每月向北京冬奥组委及时通报工作进展。

4.根据甲方需求,向甲方派驻驻场人员。

驻场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5.乙方不得将受托事项向其他机构或人员进行转让、分包。

甲方就具体事项指定合作者的,不在此限。

6.除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之利益外,乙方承诺不通过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谋取任何不当利益。

如甲方委托事项与乙方已开展或将要开展的业务存在利益冲突,可能影响到甲方权益时,应当及时告知并采取回避措施。

7.为甲方保守秘密。

除非法律规定、司法机关要求或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任何信息、资料、文件。

七、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项下法律服务采取计时收费方式,按照如下标准计算法律服务费:

1)计时收费项目

合伙人XX元/小时

律师XX元/小时

实习律师XX元/小时(按照律师小时费的80%计)

2)英文合同/协议/法律文件的起草和审查费用计算方式:

3)驻场人员费用及核算方式:

2.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至乙方如下指定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3.乙方为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所发生的实际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北京以外的差旅费等,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票据,按照甲方标准实报实销。

4.双方根据经确认的工作小时记录单,每两个月结算一次费用。

5.乙方接受培训、参加公益、宣传等活动不计入工作小时;在途时间不计入工作小时;服务成果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返工时间不计入工作小时。

八、保密义务

1.乙方确认并同意,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因履行本合同或在本合同期间接触或知悉的甲方保密信息予以保密。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为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自行使用、向他人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

如果乙方因任何司法或行政命令而需要披露任何保密信息,则乙方同意在进行任何披露之前,立即通知甲方该等请求或要求,以便甲方能够有合理的机会寻求适当救济。

2.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员工披露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员工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乙方应仅为本合同目的而复制和使用保密资料。

3.本合同保密范围,即为北京冬奥组委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北京冬奥组委、国际奥委会、国际残奥委会、中国奥委会、中国残奥委会、奥运会、残疾人奥运会的具有保密性质的信息、文件和资料,无论其表现形式如何,也无论通过何种方式取得,包括但不限于:

3.1本合同全部条款或因履行本合同或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具有保密性质的信息、文件和资料;

3.2同北京冬奥组委、国际奥委会、国际残奥委会、中国奥委会和中国残奥委会的事务、运作、活动、计划和决策等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与奥运会相关的法律、财务、技术、经营、商业和创作信息;

3.3与奥林匹克人员相关的所有信息;

3.4与奥林匹克合作伙伴相关的所有信息;

3.5涉及北京冬奥组委、国际奥委会、国际残奥委会和中国奥委会、中国残奥委会的所有商业秘密、专有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和方法等;

3.6乙方受托工作中涉及的一切不对外公开或者没有对外公开的信息。

4.本合同有效期届满或终止后,或甲方另有要求的,乙方应当立即归还或销毁、删除由其制作、控制或持有的含有保密信息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形式的文本、文件、电子数据以及以其它任何形式记载、复制或者存储保密信息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从甲方直接或间接获取的,乙方制作、以其名义制作、由其委托制作的或者因其他方式由其控制、持有的含保密信息的资料。

5.本条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即应履行,长期有效,并且不受本合同届满、提前终止或本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无效或履行完毕等情形的影响。

九、知识产权

1.双方确认,对所有保密信息、奥林匹克标志和授权称谓、以及由保密信息、奥林匹克标志和授权称谓衍生的、以其为基础或含有其部分内容的所有信息和材料的所有权利、利益均属于甲方。

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应被理解为甲方通过明示、暗示或其它方式许可乙方对甲方在现阶段或将来拥有或持有的知识产权享有任何利益。

2.本合同所产生技术成果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专利申请权、技术秘密、商标权等,全部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及乙方技术服务人员不得实施、使用该项技术成果,也不得将该项技术成果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单位中与本项目无关的人员)。

违反本条规定的,乙方应当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可预见的间接经济损失,以及甲方因此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鉴定费等费用。

3.乙方保证乙方交付的成果不会侵犯甲方及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并保证甲方及甲方利益相关方免于遭受任何第三方基于本合同交付成果而提起任何知识产权诉讼。

如果任何第三方基于本合同交付成果而针对甲方或甲方利益相关方提起任何知识产权诉讼,乙方应负责应诉,并承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罚金、赔偿金等,如甲方为自身及甲方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应诉,并不免除乙方的前述义务,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前述全部损失。

(但由于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针对甲方或甲方利益相关方提起任何知识产权诉讼,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乙方发现任何交付成果的知识产权可能有瑕疵,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交付成果合法化。

5.本条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即应履行,长期有效,并且不受本合同届满、提前终止或本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无效或履行完毕等情形的影响。

十、无市场开发权

1.乙方知晓并完全理解,隐性营销是指由个人、公司或其他组织所进行的可能明示或暗示其与北京冬奥组委、国际奥委会、国际残奥委会、中国奥委会、中国残奥委会、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中国体育代表团、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等之间,或者与上述单位、组织、团体的任何活动之间具有事实上并不存在的商业关联,或虽具有一定的关联但未经上述单位、组织、团体授权进行广告、宣传、商业识别或其他市场开发活动。

2.乙方承诺,将严格遵守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奥林匹克市场开发的相关规则,坚持依法诚信经营,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2.1自行或者协助任何第三方为商业目的(含潜在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或近似标志;

2.2自行或者协助任何第三方通过明示或暗示的方式,从事任何可能使人误认为与北京冬奥组委、国际奥委会、国际残奥委会、中国奥委会、中国残奥委会、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中国体育代表团、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相关联的市场营销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将其商品、服务与奥运会或者奥林匹克运动相关联;声称其为北京冬奥组委、国际奥委会、国际残奥委会、中国奥委会、中国残奥委会、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中国体育代表团、冬奥会和冬残奥会选择、批准、保证、优选或同意的或使用类似词语;出版或发行其为奥运会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任何声明(无论真实与否)等;

2.3自行或协助任何第三方干扰国际奥委会或北京冬奥组委市场开发合作伙伴等有权主体的市场开发活动;

2.4自行或协助任何第三方从事与奥林匹克标志或与冬奥会、冬残奥会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官员有关的任何其他形式的市场开发活动。

3.乙方知晓,乙方若从事或协助第三方从事上述市场开发活动,将对上述单位、组织、团体及其市场开发合作伙伴(包括但不限于官方合作伙伴、赞助商、供应商、特许经销商、电视转播商)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侵害,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应由乙方全部承担。

4.本条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即应履行,长期有效,并且不受本合同期限届满、提前终止或本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无效或履行完毕等情形的影响。

十一、可持续发展

1.乙方认可可持续发展是规划和筹办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关键因素,也认可甲方对该等事项的高度重视。

乙方应将可持续发展作为其核心理念和基础性原则,乙方行使权益应遵守《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可持续性政策》以及北京冬奥组委不时制定的可持续采购指南及其他类似文件。

2.乙方应确保其依据本合同提供的产品/服务符合甲方可持续发展相关政策与指南,并与甲方、国际奥委会、中国奥委会紧密合作,确保甲方实现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关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3.乙方承诺将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降低资源和能源消耗,减少污染,保护自然生态,促进环境友好;保障劳动者权益、不得强制劳动,不得贪污贿赂/商业贿赂,保护公平竞争,促进社会和谐。

十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补充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北京冬奥组委有权解除本合同:

(1)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北京冬奥组委蒙受重大损失的;

(2)严重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的。

3.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发生重组、分立、合并等主体变更事项,存续或新设的机构并不当然承继本合同主体资格,北京冬奥组委有权对其进行重新核定。

十三、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完成服务内容,或提交的服务成果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不支付服务费用;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律师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本合同之规定导致冬奥组委委托项目无法顺利进行的,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本合同所指的甲方损失,包括直接损失、甲方为弥补损失所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组织招投标支出的费用、重新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支付的费用、交通费、餐饮费、住宿费等)、甲方为向乙方主张权利所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聘请律师的费用、公证费、诉讼费、鉴定费等)以及其它可预见的间接经济损失等。

十四、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因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之原因发生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海啸、瘟疫、火灾、洪水、重大疫情、政府行为、战争、恐怖袭击、蓄意破坏等客观情况。

2.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对于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而给对方造成的任何损失不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则受影响的一方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以减少因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并在14个工作日内出具官方证明文件。

4.不可抗力影响因素消失以后,双方应协商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如果不可抗力因素对合同一方的义务产生实质性、无法补救的影响,导致合同已无法履行,双方应通过书面形式终止本合同。

5.如果因本条第2款和/或第4款所述原因导致本合同被提前终止,则任何一方均无需继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也无需为此向另一方承担任何责任;但双方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合理确定本合同终止前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服务所应支付的费用,并进行相应的结算。

但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该方的责任。

十五、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六、合同效力及其它

1.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2.乙方针对本项目制作的投标文件(附件二)及相关的澄清文件(附件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中合同双方的某些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有效期之后仍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6】份,甲方持有【3】份,乙方持有【3】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一冬奥项目工作小组人员名单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项目委托合同的签署页)

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XXXX事务所

组织委员会

(盖章)(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教育学心理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