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电线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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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电线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

输电线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

(征求意见稿)

1总则

1.1为进一步提高输电线路工程质量,克服输电线路工程质量通病,规范输电线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新建输电线路工程。

1.3本规定参照GB50233—2005《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

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175《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JGJ55—2000《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普通混凝土用沙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等的相关规定,针对输电线路工程设计定位、路径复测、基础工程、杆塔工程、架线工程、接地工程及线路防护等存在的常见质量通病,编制本通病防治工作规定。

1.4在输电线路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建设过程中,除执

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规定。

2基本规定

2.1通病防治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本规定。

2.2通病防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列入工程概预算。

2.3施工图审查机构或设计监理单位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内容。

2.4各级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工作列入监督重点。

2.5输电线路工程竣工验收除执行现行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工程技术标准外,还应提供下列相关资料:

2.5.1由参建各方会签的《电力建设输电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附录1)

2.5.2施工单位编写《输电线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附录2)。

2.5.3监理单位编写《输电线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价报告》(附录3)。

3参建各方的管理职责

3.1建设单位

3.1.1在开工前下达《输电线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

3.1.2审查和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输电线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

3.1.3定期召开工程例会,检查和解决质量通病防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1.4不得随意压缩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

3.1.5应将通病防治列入工程的检查验收内容。

3.2设计单位

3.2.1在输电线路工程设计中提出相应的通病预防预控措施。

3.2.2将通病防治的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3.3施工单位

3.3.1由项目总工组织编写《输电线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措施》,报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3.3.2工程(分部工程)开工前,应对《输电线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措施》进行公司、项目部和施工班组三级交底。

3.3.3必须做好原材料和构配件的第三方试验检测工作,未经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工程施工。

在采用新材料时,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除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有关部门的技术鉴定证书外,还应进行必要的复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3.3.4原材料、构配件的试验检测必须坚持见证取样制度。

3.3.5记录和整理通病防治的方案、施工措施、技术交底和隐蔽验收等相关资料。

3.3.6专业分包单位应制定分包工程的通病防治措施,由总包单位核准、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

3.3.7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编写《输电线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总结》。

3.4监理单位

3.4.1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输电线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和监控措施,并列入《监理细则》。

3.4.2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加强对工程质量的平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4.3做好隐蔽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防止质量通病。

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3.4.4工程完工后,应编写《输电线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价报告》。

4、输电线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

4.1设计定位通病的防治

4.1.1路径经过的规划区、开发区、林区、矿区、泄洪区和重要跨越。

(如:

河流、铁路、重要公路、通讯线路、文物等)必须取得当地政府或主管部门的许可协议。

4.1.2重要跨越的杆(塔)位置的选择,应满足被跨越物的所属行业的相关规定。

4.1.3杆(塔)位置应充分考虑施工场地的需求,并方便维护运行。

4.1.4铁塔接地孔的位置应便于接地体的安装,并保证工艺美观。

接地孔的位置应设在塔脚板或包铁上缘以上200mm处,水平位置应

以便于引下线顺畅引下为宜;接地引下线连板上设两个螺栓孔,下孔为运行孔,上孔为备用孔。

连板的形状宜采用长方形或正方形两种。

4.2路径复测通病的防治

4.2.1杆(塔)位置应符合施工图的平、断面要求。

4.2.2线路方向桩、转角桩、杆塔中心桩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防止丢失和移动。

中心桩采用混凝土浇注300×300×100mm进行保护,其顶面应有杆塔号、线路方向、四腿方位等标识。

4.2.3线路途径山区时,必须校核边导线在风偏状态时对地距离。

4.3基础分坑、开挖通病的防治

4.3.1特殊地质条件时,(如:

流沙、泥水、稻田、山地等)应在开挖前,将杆塔中心桩引出,辅助桩应采取可靠保护措施,基础浇制完成后,必须恢复塔位中心桩。

4.3.2拉线基础分坑时应以杆(塔)位中心桩高程为准,其主杆、拉线坑埋深应符合设计要求。

4.3.3基坑开挖,应设专人检查基础坑的深度,及时测量,坑深误差应控制在+100mm~-50mm范围内,防止出现超深或浅挖现象。

4.3.4对于岩石掏挖基础,严禁采取放大炮方式进行爆破,宜采用多点放小炮的方式进行,避免破坏原地质结构。

4.3.5基础坑开挖完成后要及时进行下道工序,当出现雨、雪天气后,要把坑内积水(雪)和稀泥清理干净方可进行浇制。

4.4基础扭转的防治

4.4.1基础坑开挖之前要对基础中心桩进行二次复核,确认桩位正确。

4.4.2基础坑开挖前要设置准确的辅助桩位,保证各个基础腿的准确方位。

4.4.3基础支模完成后、浇制前和浇制中要多次核对基础模板、地脚螺栓或插入角钢的方位,保证其准确性。

4.5混凝土质量通病的防治

4.5.1施工中严格控制原材料的采购、进料质量。

砂、石、水泥应取得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混凝土施工前应取得有资质的试验室出具的设计配合比。

进入冬季施工,应根据规范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

4.5.2基础试块养护条件应与基础养护基本相同,等效养护龄期

可取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d时所对应的龄期,0℃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

4.5.3基础模板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平整度,应对其支撑强度和稳定性进行计算,基础模板应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和侧压力;防止出现基础立柱几何变形、断面尺寸误差≤-1%的现象;模板接缝处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在振捣时出现跑浆、漏浆现象。

4.5.4浇制中设专人控制混凝土的搅拌、振捣,现场质量检查人员要随时观察混凝土的搅拌和振捣情况。

混凝土搅拌时间不得少于一分半钟,振捣要适度,防止出现振捣不均匀,或振捣过度造成的离析。

4.5.5混凝土垂直自由下落高度不得超过两米,超过时应使用溜槽,以防混凝土离析。

4.5.6基础浇制时,应多方位下料,防止地脚螺栓受力不均与基础立柱不同心。

同心度超差应控制在10mm以内。

4.5.7混凝土凝固前,采用多点控制的方法对高差进行测量,保证立柱顶面的相对高度误差不超出5mm。

斜柱、斜面式基础要严格控制基础面坡度和斜面平整度。

不得在混凝土终凝后进行二次抹面。

4.6接地沟埋设深度不够的防治

4.6.1接地网地沟开挖时要充分考虑敷设接地钢筋时出现弯曲的

情况,留出深度富裕量。

4.6.2接地钢筋敷设时要设专人进行监督,接地网钢筋要边压平边回填,保证埋深。

4.7基面整理不规范的防治

4.7.1回填时坑口的地面上应筑防沉层,基础验收时防沉层厚度应有300mm-500mm,其宽度不小于坑口宽度。

4.7.2基础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7.3清理现场时应恢复现场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4.8铁塔构件变形、镀锌层磨损等通病的防治

4.8.1对超长塔料的运输,汽车要安装专用运输架,防止运输中出现变形情况。

塔材装卸时,要采用吊装带进行,严禁采用钢丝绳直接进行装卸。

4.8.2监理单位应配置锌层测厚仪,在严格塔材进场相关项目检验的同时,还要进行塔材锌层厚度的检验;必要时还要对塔材的材质进行复检。

4.8.3对于抱杆下拉线的设置宜采用吊装带,当采用钢丝绳时要对被绑扎的部位进行保护。

4.8.4塔材起吊时,要合理选定吊点的位置,对绑扎吊点处要采用适当的方式进行保护。

4.8.5地面转向滑车严禁直接利用塔腿、基础立柱代替地锚使用,应采用专用地锚,或采用在塔腿内侧跟部设置的滑车锚固铁件或锚固孔。

4.8.6吊装塔片时,对于过宽塔片、过长交叉材必须采取补强措施,以防变形。

4.8.7提升抱杆前须将组装好塔段的螺栓全部紧固,防止受力后出现变形。

4.8.8铁塔组装过程中发生构件连接不上时,要认真分析问题的原因,严禁强行组装造成构件变形。

4.8.9构件弯曲变形控制在1/1000内;各相邻节点间主材弯曲不得超出1/750。

4.9螺栓匹配不统一的防治

4.9.1材料站按设计图纸核对螺栓等级、规格和数量后发放;

4.9.2杆塔组立现场,施工队应把螺栓采用有标识的容器进行分类,防止因螺栓混放造成使用时不匹配;

4.9.3对因特殊原因临时代用螺栓要做好记录并及时更换。

4.10螺栓紧固通病的防治

4.10.1设计单位不仅要给出螺栓紧固力矩的最小值,还要提出最大力矩不得大于120%紧固力矩最小值的要求。

4.10.2螺栓紧固时应严格责任制,实行质量跟踪制度。

4.10.3螺母平面必须与构件紧密接触;交叉铁所用垫块要与间隙相匹配,使用垫片时不得超过2个;脚钉备母外侧螺丝不得露扣,确保脚钉紧固。

4.11混凝土杆通病的防治

4.11.1混凝土杆排焊时杆段支垫要稳固、可靠,混凝土电杆整体弯曲不超过2/1000;螺栓穿孔和接地孔朝向应符合设计或运行要求。

4.11.2杆口焊接不得出现咬边、焊缝高度不足等现象,应符合《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第6.3.3条的要求。

4.11.3钢圈作好除锈和防腐处理。

焊后钢圈冷却前不得立即刷漆。

4.12导线磨损的防治

4.12.1装卸、运输导线过程中采取保护措施,防止导线磨损和碰伤;

4.12.2按跨越架(物)条件计算放线张力,张力机出口张力应始终满足施工规定,减少导线与跨越架(物)摩擦,防止损伤导线;

4.12.3放线时线轴架应呈扇形布置,使线轴出线对正张力机进线导向轮,防止导线与线轴边沿相磨,换线轴时,注意线头、线尾不与张力机、线轴架的硬、锐部件接触;

4.12.4回盘余线时,若连接网套被盘进线轴,应在连接网套和其它导线间垫一层隔离物。

张力机前、后的压接和更换线轴时地面必须采取保护措施,禁止导线直接与地面接触;

4.12.5完成牵张放线作业,各子导线临锚后,宜使子导线弧度相互错位,防止子导线鞭击。

4.12.6卡线器不得在导线上滑动,与钢丝绳相连处应套橡胶管;

4.12.7导线展放时对导线局部着地处,应采取保护措施,并设专人进行监护。

4.13子导线超差通病的防治

4.13.1放线滑车应采用滚动轴承滑轮,使用前要进行检查保养,保证转动灵活,消除其对弧垂、子导线的影响;

4.13.2耐张塔平衡挂线时划印及断线位置应标示清楚、准确;

4.13.3避免在较恶劣的天气紧线。

4.14压接管弯曲的防治

4.14.1压接管压接后应检查弯曲度,不得超过2%L(L为压接管长度)。

有明显弯曲时应校直,校直后如有裂纹,应割断重接。

经过滑车的直线管必须使用护套(直线管与护套型号应匹配)进行保护。

4.14.2放线施工中,当压接管通过滑车时,护线人员应提前通知牵引机减速,张力机提高放线张力。

4.14.3对于超过30度的转角塔、垂直档距较大、相邻档高差大的直线塔,要合理设置双放线滑车。

4.15附件安装通病的防治

4.15.1附件安装时严格责任制,实行质量跟踪制度,

4.15.1防振锤、间隔棒安装应做到尺寸符合设计要求、工艺美观;

4.15.2开口销不得漏装,不得出现半边开口和开口角度不够60度的现象。

4.12.6卡线器不得在导线上滑动,与钢丝绳相连处应套橡胶管;

4.12.7导线展放时对导线局部着地处,应采取保护措施,并设专人进行监护。

4.13子导线超差通病的防治

4.13.1放线滑车应采用滚动轴承滑轮,使用前要进行检查保养,保证转动灵活,消除其对弧垂、子导线的影响;

4.13.2耐张塔平衡挂线时划印及断线位置应标示清楚、准确;

4.13.3避免在较恶劣的天气紧线。

4.14压接管弯曲的防治

4.14.1压接管压接后应检查弯曲度,不得超过2%L(L为压接管长度)。

有明显弯曲时应校直,校直后如有裂纹,应割断重接。

经过滑车的直线管必须使用护套(直线管与护套型号应匹配)进行保护。

4.14.2放线施工中,当压接管通过滑车时,护线人员应提前通知

牵引机减速,张力机提高放线张力。

4.14.3对于超过30度的转角塔、垂直档距较大、相邻档高差大的直线塔,要合理设置双放线滑车。

4.15附件安装通病的防治

4.15.1附件安装时严格责任制,实行质量跟踪制度,

4.15.1防振锤、间隔棒安装应做到尺寸符合设计要求、工艺美观;

4.15.2开口销不得漏装,不得出现半边开口和开口角度不够60度的现象。

4.15.3铝包带的缠绕应紧密,并与导线外层铝股绞制方向一致。

露出线夹但不超出10mm,其端头回绕于线夹内压住。

4.15.4绝缘架空地线放电间隙的安装,应使用专用模具,控制不大于+2mm。

4.15.5地线进变电站侧,应加装绝缘子,便于站内接地电阻检测。

4.16线路防护通病的防治

4.16.1设计单位应给出杆塔标牌的固定位置、螺栓的规格。

4.16.2线路杆号牌、标示牌、警示牌安装要牢固,规范,要面向道路或人员活动方向。

4.16.3杆塔基础应按照设计要求做好护坡,靠近季节性河流和容易冲刷的杆塔基础要完善保护工作。

4.16.4双回路铁塔色标漆,涂刷要清晰简洁,干净。

要采取措施防止瓷瓶,铁塔污染。

第五章附则

5.1本规定由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负责解释。

5.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录1

输电线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

(施工单位):

由你公司承建的工程,以下内容列入输电线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计划,具体项目如下:

1.

2.

3.

4.

5.

防治输电线路工程质量通病是有效提高输电线路工程质量、维护公众利益的

重要举措,务求实效。

请参照《输电线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的要求,

认真编制上述项目的《输电线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经项目总

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后,于年月日前报我单位批准。

(建设单位章)

年月日

建设单位代表设计单位代表

监理单位代表施工单位代表

注:

本任务书一式四份,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各一份。

附录1

输电线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

(施工单位):

由你公司承建的工程,以下内容列入输电线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计划,具体项目如下:

1.

2.

3.

4.

5.

防治输电线路工程质量通病是有效提高输电线路工程质量、维护公众利益的

重要举措,务求实效。

请参照《输电线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的要求,

认真编制上述项目的《输电线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经项目总

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后,于年月日前报我单位批准。

(建设单位章)

年月日

建设单位代表设计单位代表

监理单位代表施工单位代表

注:

本任务书一式四份,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各一份。

附录3

输电线路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价报告

工程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线路长度

监理单位开工日期

施工单位竣工日期

设计单位采

取的通病防

治措施

施工单位采

取的通病防治措施

主要防治

监督措施

平行检验内

容及结果

防治项目

完成情况

防治成果

评价

备注

总监理工程师:

签字:

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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