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通病防治办法条文解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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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通病防治办法条文解释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

3基本规定

3.0.1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并不得随意压缩住宅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在组织实施中应采取相关管理措施,保证本标准的执行。

[条文说明:

建设单位应采取以下具体管理措施:

1.在工程开工前下达《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任务书》。

2.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方案和施工措施》。

3.定期如召开工程例会,协调和解决质量通病控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应将质量通病控制列入工程检查验收内容,并明确奖罚措施。

]

3.0.2设计单位在住宅工程设计中,应采取控制质量通病的相应设计措施,并将通病控制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交底。

3.0.3施工单位应认真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方案和施工措施》,经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条文说明:

施工单位要认真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方案和施工措施》,并要报监理单位审查和建设单位批准。

在具体实施中,要做好以下工作:

1.原材料、构配件和工序质量的报验工作。

2.在采用新材料时,除应有产品合格证、有效的新材料鉴定证书外,还应进行必要检测。

3.记录、收集和整理通病控制的方案、施工措施、技术交度和隐蔽验收等相关资料。

4.根据批准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方案和施工措施》,对作业班组技术交底,样板引路。

5.专业分包单位应提出分包工程的通病控制措施,由总包单位核准,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6.工程完工后,总包单位应认真填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内容总结报告〉。

]

3.0.4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方案和施工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和监控措施,并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条文说明:

监理单位在具体实施中还做好以下工作:

1.隐蔽工程和工序质量的验收,上道工序不合格时,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配备常用的便携式检测仪器,加强对工程质量的平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工程完工后,应认真填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工作评估报告〉。

]

3.0.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的设计措施列入审查内容。

3.0.6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列入监督重点。

3.0.7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所发生的费用应列入招标文件和工程概预算。

3.0.8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除提供现行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所规定的资料以外,还应提供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的相关资料。

[条文说明:

还应提供相关资料:

1.由参建各方会签〈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任务书〉。

2.施工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验收有关资料。

3.监理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工作总结报告〉。

]

3.0.9本标准检查方法除有明确要求外,涉及建筑材料的要检查材料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或本标准规定材料进场需复验的要检查复验报告。

3.0.10住宅工程中使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经过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技术鉴定,并应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

 

4地基基础工程

4.1沉降变形对上部建筑的影响

4.1.1设计

1.基基础设计应明确沉降控制值(沉降和差异沉降),对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第3.0.2条等规定的,必须进行变形验算,变形计算值不应大于下表的相应允许值。

2.同一结构单元不应采用多种类型的地基基础设计方案(如天然地基、地基处理、摩擦桩、端承桩等),当必须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地基基础方案时,应采取设置沉降缝等措施控制差异沉降。

变形特征

平均值

最大值

沉降值(mm)

150

-----

砌体承重结构

基础的局部倾斜

中、低压缩性土0.002

高压缩性土0.003

0.003

0.004

框架结构相邻柱基沉降差(mm)

中、低压缩性土0.002t

高压缩性土0.003t

0.003t

0.004t

整体倾斜

Hg≤24

0.004

0.005

24<Hg≤60

0.003

0.004

60<Hg≤100

0.002

0.0025

Hg>100

0.0015

0.002

沉降速率(mm/d)

验收标准(变形曲线逐步收敛且)

高层0.06

多层及以下0.10

0.08

0.12

稳定标准

高层0.01;多层及以下0.04

建筑物的地基变形允许值

注:

t为相邻柱基的中心距离(mm),Hg为从室外地面算起的建筑物高度(m)。

3.建筑物地基基础采用桩基时,同一结构单元桩端应置于同一地基持力层上。

4.层数相差超过10层或平面布置复杂的建筑,应设置沉降缝;确有困难的,必须设置沉降后浇带。

后浇带应在主休结构封顶或沉降速率达到稳定标准、预估沉降差异可满足设计要求,并经设计认可后方可封堵。

5.建筑物在施工和使用期间,应进行沉降观测。

设计等级为甲级、地质条件复杂、设置沉降后浇带及软土地区的建筑物,沉降观测应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测量精度不低于Ⅱ级。

工程竣工验收时,沉降没有达到稳定标准的,沉降观测应继续进行。

4.1.2施工

1.施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2.施工机械必须鉴定合格,计量设备应经计量标定且能保证正常工作,主要工种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

3.施工中采用的钢材、水泥、砂石、外加剂、预制构件等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进场要进行外观等检查,需要进场检验的应按规定抽样检测,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4.采用桩基和地基处理的,若缺乏地区经验时,必须在开工前进行施工工艺试验。

设计等级为甲、乙级的建筑物,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Ra或地基处理后承载力特片值fspk应按规范根据静载荷试验确定。

试验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处)。

5.桩基(地基处理)工程施工,应保证有效桩长和进入持力层深度。

当以桩长控制时,应有计量措施保证;当以持力层控制时,预制桩、沉管灌注桩等应严格控制压力值(电流值、锤击数)来确保进入持力层和进入持力层深度,钻孔(人工挖孔)灌注桩应对持力层岩(土)性质进行鉴别验收,在清孔、孔底沉渣(虚土)厚度满足设计要求后,及时封底和浇筑混凝土。

6.桩基(地基处理)施工后,应有一定的休止期,挤土时砂土、黏性土、饱和软土分别不少于14d、21d、28d,保证桩身强度和桩周土体的超孔隙水压力的消散和被扰动土体强度的恢复。

7.桩基(地基处理)工程验收前,按规范和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桩身质量(地基强度)、承载力检验。

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在扩大检测和分析原因后,由设计单位核算认可或出具处理方案进行加固处理。

4.2桩身质量(地基处理强度)不符合要求

4.2.1设计

1.人工挖孔桩不应用于软土或易发生流砂的场地。

地下水位高的场地,应先进行降水后施工。

在有砂卵石、卵石或流塑淤泥夹层的土层中,在没有可靠措施时,不宜采用挖孔桩。

2.水泥土搅拌法不应用于泥炭土、有机质土、塑性指数Ip大于25的黏土、地下水具有腐蚀性的土的处理。

无工程经验的地区,必须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

3.当桩尖位于基岩表面且岩层坡度大于10%时,桩端应有防滑措施。

4.2.2施工

1.桩基施工时应严格监测,垂直偏差应小于0.5%;采用沉管复打时,应保证两次沉管的垂直度一致;施工中遇大块石等障碍物导致桩身(管)倾斜时,应及时予以清除或处理。

2.对预制桩进场检验结果有怀疑时,应进行破损和抗弯试验(管桩,同一生产厂家、同一规格的产品,每进场300节必须抽一节做破损检验和见证取样抗弯试验),对桩身开裂等超过规定的不合格桩不得使用。

3.灌注桩混凝土浇筑

1)浇筑顶面应高出桩顶设计标高和地下水位0.5-1.0m以下,确有困难时,应高于桩顶设计标高不少于2m,混凝土浇筑应测量桩顶标高,当混凝土充盈系数异常(小于1.0或大于1.3)时,应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在有承压水的地区,应采用坍落度小、初凝时间短的混凝土,混凝土的浇筑标高应考虑承压水头的不利影响。

3)钢筋笼应焊接牢固,并采用保护块(水下混凝土每2-3m设立一层,每层3-4块)、木棍、吊筋固定,以控制钢筋笼的位置。

4.沉管灌注桩

1)预制桩尖的强度和配筋应符合要求,拔管之前,先测量孔内深度,以防预制桩尖进入桩管。

2)严格控制拔管速度,一般土层1-1.2m/min,软土地区0.6-0.8m/min,在地质软硬层分界处,可采用停振反插。

3)复打桩复打拔管后,应清除管壁泥土;反插时,反插深度不应大于活瓣桩尖的2/3或不大于0.5-1.0m。

5钻孔灌注桩

1)护筒底部应安放在不透水层并保证稳定。

2)泥浆护壁钻孔桩在钻进过程中及清孔前,应在泥浆顶部和孔底分别测量泥浆性能,泥浆比重一般为1.1-1.3,在卵石、砂卵石或塌孔回填重钻孔时,应为1.3-1.5;钻进过程中应保证护筒内的水头高度高于地下水位1-2m以上。

3)成孔后应采用井径仪和沉渣仪分别测量孔径和沉渣厚度,数量均不少于总桩数的10%;挤扩桩成孔后,应采用井径仪全数检查扩径尺寸。

4)泥浆护壁钻孔桩二次清孔后2h内(嵌入遇水软化、膨胀岩中的桩基0。

.5h内)必须浇筑混凝土,否则应重新清孔;混凝土浇筑前应对导管连接密封性进行水压试验,浇筑过程中导管埋深应控制在1-6m,每次拆除导管长度不应大于5m,在每次拔管和拆除导管前,应测量导管内外的混凝土标高。

5.人工挖孔桩

1)采用砖砌护壁时,不应干码堆砌,砌体、砌筑质量及砂浆试块的留置应符合砌体验收规范的要求,砌体与土体之间必须用M5.0以上的砂浆填实。

2)持力层为泥岩等遇水软化岩层时,验孔后应采用高于桩身强度一个等级或以上,且不低于C30的干硬混凝土封底。

3)混凝土浇筑前应对孔中积水排除干净。

混凝土浇筑时,应采用串筒或溜槽,每次浇筑混凝土的厚度不大于振捣棒影响深度的1.5倍,当孔中积水或帮淋水较多时,必须采用水下混凝土浇筑。

7.水泥土搅拌桩

1)施工前对局部泥炭土、有机质土、暗塘(浜)进行挖除换土,对松散填土区宜采取压实处理措施。

2)计量(压力、灰浆泵入量、深度等)器具应经标定并保证正常工作。

3)施工中保证供浆的连续性,控制水灰比、喷浆压力(0.4=-0.6Mpa),喷浆提升速度(0.3-0.5m/min和每米每次的喷浆量并专人记录;因故停浆时,应将搅拌头下沉至停浆点以下0.5m处,待恢复时提升喷浆。

4)水泥土搅拌桩应在成桩7d内按总桩数的2%,用轻便触探检查桩身均匀性和判断桩身强度;成桩7d后,按总桩数的5%,开挖桩头检查搅拌均匀性和成桩直径。

8.桩基(地基处理)施工中,应合理安排机械行走路线,避免压坏(偏)已施工的桩基等;表层土应有足够的承载力保证机械行走过程中的稳定性;承载力不满足要求时,应在表层采取铺垫等压实处理措施。

 

5地下防水工程

5.1防水混凝土结构裂缝、渗水

5.1.1混凝土裂缝、渗水

1.设计

1)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地下水、地表水和毛细管水对结构的影响,以及由于人为因素而引起的周围水文地质变化的影响确定设防高度。

2)地下室墙板宜优先采用变形钢筋,配筋应细而密,网片钢筋间距应≤150mm,分布宜均匀;水平分布钢筋宜设置在竖向钢筋外侧。

对水平断面较大变化处,宜增设抗裂钢筋。

3)地下结构用混凝土,应采用防水混凝土;自防水混凝土设计时,应采取预防混凝土收缩的措施。

4)结构设计时,应根据平面形状、荷载、地区变化等合理设置后浇带和变形缝。

5)设计图中,应注明或绘制加强带、后浇带、变形缝和施工缝等构造详图。

2.材料

防水混凝土掺入的外加剂掺合剂应按规范复试符合要求后使用,其掺量应经试验确定。

3.施工

1)浇筑混凝土前,应考虑混凝土内外温差的影响,采取适当的措施。

2)防水混凝土结构内部设置的各种钢筋或绑扎的低碳钢丝不应接触模板。

固定模板而穿过混凝土结构的螺栓应加焊止水环。

拆模后,将留下的凹槽封堵密实,并在迎水面涂刷防水涂料。

3)采用预拌混凝土,其质量指标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施工时应加强现场监控力度,安排专人检测混凝土的坍落度,其和易性应满足要求。

4)混凝土采用分层浇筑,泵送混凝土每层厚度宜为500-700mm,插入式振动器分层振实,板面应用平板振动器振捣,排除泌水,进行二次收浆压实。

5)防水混凝土水平构件水平构件表面宜覆盖塑料薄膜或双层草袋浇水养护,竖向构件宜采用喷涂液进行养护,养护时间不应少于14d。

5.1.2变形缝渗、漏水

1.设计

1)地下水工程的变形缝宜设置在结构截面的突变处、地面荷载的悬殊段和地质明显不同的地方。

2)地下工程宜减少变形缝。

当必须设置时,应根据地下水压、水质、防水等级、地基和结构变形情况,选择合适的构造形式和材料。

2.材料

当地下水压大于0.03Mpa,环境温度在500C以下,且不受强氧化剂作用,变形量较大时,可采用埋入式止水带和表面附贴式橡胶止水带相结合的防水方式,变形缝内还可嵌止水条止水;对环境温度高于500C的变形缝,可采用2mm厚的紫铜片或3mm厚不锈钢等金属止水带;有油类侵蚀的地方,可选用相应的耐油橡胶止水带或塑料止水带;无水压的地下工程,可用卷材防水层防水。

3.施工

1)地下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持地下水位低于防水混凝土500mm以上,并应排除地下水。

2)金属止水带宜折边,连接接头应满焊、焊缝严密。

3)用木丝板和麻丝或聚氯乙烯泡沫塑料板作填缝材料时,随砌随填,木丝板和麻丝应经沥青浸湿。

4)埋入式橡胶或塑料止水琏施工时,严禁在止水带的中心圆环处穿孔,应埋设在变形缝模截面的中部,木丝板应对准圆环中心。

止水带接长时,其接头应锉成斜坡,毛面搭接,并用相应的胶粘剂粘结牢固。

金属止水带接头处应采用相应的焊条满焊。

5)采用膨胀止水条嵌缝,止水条应具有缓胀性能,使用时,应防水先期受水浸泡膨胀。

6)表面附贴式橡胶止水带的两边,填防水油膏密封。

金属止水带压铁上下应铺垫橡胶垫条或石棉水泥布,以防渗漏。

5.1.3后浇带施工缝渗、漏水

1.设计

1)后浇带部位应采取加强防水措施,并有构造详图。

2)后浇带混凝土应采取抗裂措施。

3)后浇带施工缝处应采取防水措施。

2.施工

1)底板、顶板不宜留施工缝,底拱、顶拱不宜留纵向施工缝。

2)墙体不应留垂直施工缝。

墙体水平施工缝不应留在剪力与弯矩最大处或底板与侧墙交接处,应留在高出底板不小于300mm的墙体上。

3)后浇带施工缝浇筑混凝土前,应将其表面浮浆和杂物清除,并凿到密实混凝土,再铺设去石水泥砂浆。

浇筑混凝土时,先浇水湿润,再及时浇灌混凝土,并振捣密实。

4)后浇带混凝土应进行养护。

5.3柔性防水层空鼓、裂缝、渗漏水

5.2.1设计

1.应选用耐久性和延伸性好的防水卷材或防水涂料作地下柔性防水层,且柔性防水层应设置在迎水面。

2.柔性防水层的基层宜采用1:

2.5水泥砂浆找平。

5.2.2施工

1.找平层表面应洁净、干燥,如有污物、油渍等,应洗刷干净、晾干后方可施工。

2.柔性防水层施工期间,地下水位应降至垫层300mm以下。

3.柔性防水层施工前,先涂刷基层处理剂,卷材宜采用满贴法铺贴,确保铺贴严密;防水材料应薄涂多遍成活。

4.柔性防水层的施工还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要求。

5.柔性防水层施工完毕后,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6砌体工程

6.1砌体裂缝

6.1.1设计

3.建筑物外围护结构应采用符合节能规范和标准规范和标准要求的保温措施,且优先采用外墙外保温措施。

4.建筑物长度大于40m时,应设置变形缝,当有其他可靠措施时,可在规范范围内适当放宽。

5.[对采取可靠有效的保温措施及构造措施(后浇带、约束砌体等)的住宅工程,伸缩缝间距可适当放宽,但不宜大于50m]

6.顶层圈梁、卧梁高度不宜超过300mm。

有条件时(防水及建筑节点处理较好)宜在顶屋盖和墙体间设置水平滑动层。

外墙转角处构造柱的截面积不应大于240mm×240mm;与楼板同时浇筑的外墙圈梁,其截面高度应不大于300mm。

[条文说明:

承重墙上滑动层可采用在屋面板和圈(卧)梁间的两层油毡或橡胶片等,表面宜留3-5mm深缝打胶;顶层填充墙当在可靠抗震拉结措施时,可直接留5-15mm缝打发泡聚氨脂等柔性材料(表面宜留3-5mm深缝打胶)。

需注意的是,应做好滑动层防水(有防水要求的外墙)、建筑等构造处理,避免出现渗漏和裂缝;对于长纵墙,可仅在两端的2-3个开间内设置,目的是为了减小角部构造柱及圈梁对现浇板收缩的约束,减小造成现浇板角部产生450剪切裂缝的拉应力。

]

1.砌体工程的顶层和底层应设置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窗台梁,高度不宜小于120mm,纵筋不少于4ø10,箍筋ø6@200;其他层在窗台标高处,应设置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带,板带的厚度不小于6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纵向配筋不宜少于3ø8。

2.顶层门窗洞口过梁宜结合圈梁通长布置,若采用单独过梁时,过梁伸入两端墙内每边不少于600mm,且应在过梁上的水平灰缝内设置2-3道不小于2ø6@300通长焊接钢筋网片。

[条文说明:

墙体在洞口削弱处易发生应力集中现象,出现裂缝并产生渗漏,采用现浇混凝土窗台梁及板带,可有效地改变墙体受力性状,控制裂缝产生。

底层增强窗台梁,主要是为了防止不均匀沉降所造成的窗台处竖向和斜向裂缝。

]

3.顶层及女儿墙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7.5。

粉刷砂浆中宜掺入抗裂纤维或采用预拌砂浆。

[条文说明:

主要是为了提高墙体及面层的抗裂能力。

]

4.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轻质墙体,当墙长大于5m时,应增设间距不大于3m的构造柱;每层墙高的中部应增设高度为120mm,与墙体同宽的混凝土腰梁,砌体无约束时端部必须增设构造柱,预留的门窗洞口应采取钢筋混凝土框加强。

[条文说明:

由于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轻质材料线膨胀系数及体积变形系数相对较大,受温度和湿度的影响,墙体的变形较大,易产生收缩裂缝。

增加混凝土构造柱和腰梁以及门洞口混凝土框的目的,是改变墙体的受力性状,使之成为约束砌体,从而控制裂缝。

门窗洞口是砌体的薄弱环节,同时门窗框边由于门窗开闭的动荷载作用,易出现开裂和松动,因此,对轻质砌体门窗洞口采用混凝土框加强是防止此部位裂缝的有效措施。

]

5.当框架顶层填充墙采用灰砂砖、粉煤灰砖、混凝土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材料时,墙面粉刷应采取满铺镀锌钢丝网片等措施。

6.屋面女儿墙不应采用轻质墙体材料砌筑。

当采用砌体结构时,应设置间距不大于3m的构造柱和厚度不少于120mm的钢筋混凝土压顶。

7.洞口宽度大于2m时,两边应设置构造柱。

6.1.2材料

1.砌筑砂浆应采用中粗砂,严禁使用山砂和混合粉。

[条文说明:

山砂和混合粉含泥量一般较大,不但会增加砌筑砂浆的水泥用量,还可能使砂浆的收缩量增大,耐久性降低,影响砌体质量,产生收缩裂缝。

而M5以上的砂浆,如砂子含泥量过大,有可能导致塑化剂掺量过多,造成砂浆强度降低,因此应严格控制。

砂按细度模数分为粗砂:

3.7-3.1,中砂3.0-2.3,细砂:

2.2-1.6。

]

2.蒸压灰砂砖、粉煤灰砖、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出釜停放期间不应小于28d,不宜小于45d;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龄期不应小于28d。

[条文说明:

轻质砌块多为水泥胶凝增强的块材,以28d强度为标准设计强度。

龄期达到28d之前,含水量较高,自身收缩较快,28d以后收缩趋缓。

为有效控制砌体收缩裂缝,对砌筑时的轻质砌块龄期进行了规定,其龄期宜控制大于45d,不应小于28d,因龄期越长,其体积越趋于稳定。

]

6.1.3施工

1.填充墙砌至接近梁底、板底时,应留有一定的空隙,填充墙砌筑并间隔15d以后,方可将其补砌挤紧;补砌时,对双侧竖缝用高强度等级的水泥砂浆嵌填密实。

2.框架柱间填充墙拉结筋应满足砖模数要求,不应折弯压入砖缝。

拉结筋宜采用预埋法留置。

[条文说明:

框架柱间填充墙拉结筋,既是抗震设计的要求,又对防止柱边竖向裂缝也有一定的作用。

折弯压入砖缝后,钢筋拉结力的作用将大大削弱。

预埋钢筋拉结筋能有效保证拉结效果,应优先采用,如不符合砖模数要求,可采取化学植筋等有效措施进行补救,但为保证质量,植筋应先试验后使用,抽检数量应不少于1‰,且不少于3根,锚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和《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的要求。

]

3.填充墙采用粉煤灰砖、加气混凝土砌块等材料时,框架柱与墙的交接处宜用15mm×15mm木条预先留缝,在加贴网片前浇水湿润,再用1:

3水泥砂浆嵌实。

4.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带应一次浇筑完成。

5.砌体结构砌筑完成后宜60d再抹灰,并不应少于30d。

[条文说明:

砌筑砂浆收缩未稳定进行抹砂,极易产生裂缝和空鼓。

]

6.每天砌筑高度宜控制在1.8m以下,并应采取严格的防风、防雨措施。

[条文说明:

控制每天墙体的砌筑高度,一是为了考虑砌筑砂浆的沉实变形;二是考虑特殊气候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三是为了保证混凝土窗台梁的一次浇筑。

]

7.严禁在墙体上交叉埋设和开凿水平槽;竖向槽须在砂浆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用机械开凿,且在粉刷前,加贴钢丝网片等抗裂材料。

8.宽度大于300mm的预留洞口应设钢筋混凝土过梁,并且伸入每边墙体的长度应不小于250mm。

6.2砌筑砂浆饱满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6.2.1材料

砌筑材料宜优先采用预拌砂浆,预拌砂浆的性能应满足江苏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预拌砂浆技术规程》DGJ32/J13的规定。

加气混凝土、小型砌块等砌筑砂浆宜使用专用砂浆。

6.2.2施工

1.砖砌体工程应采用“三一法”砌筑;砌块工程当采用铺浆法砌筑时,铺浆长度不应超过500mm,且应保证顶头缝砂浆饱满密实。

2.应严格控制砌筑时砌块材料的含水率。

应提前1-2d浇水湿润,砌筑时块体材料表面不应有浮水。

各种砌体砌筑时,砌体材料含水率应符合以下要求:

1)黏土砖、页岩砖为10%-15%,

2)灰砂砖为8%-12%,

3)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砌块为5%-8%,

4)加气混凝土砌块为≤15%,

5)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为≤20%,

6)混凝土砖和小型砌块为自然含水率。

砌筑施工时,监理人员应在现场对含水率进行抽查。

[条文说明:

现场检查的简易方法可采用断砖法,砖四周融水深度为15-20mm可视为合格。

]

3.施工洞、脚手眼等后填洞口补砌时,应将接槎处表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并填实砂浆。

外墙等防水墙面的洞口应采用防水微膨砂浆分次堵砌,迎水面表面采用1:

3防水砂浆粉刷孔洞填塞应由专人负责,并及时办理专项隐蔽验收手续。

[条文说明:

外墙脚手眼也可采用微膨胀混凝土填实,隐蔽验收可按层、段划分。

]

6.3砌体标高、轴线等几何尺寸偏差

6.3.1设计

1.卧室、起居室(厅)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m(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走道、楼梯平台及作贮藏间、自行车库和设备用房的(半)地下室,其净高不应低于2m;楼梯梯段净高不应低于2.2m。

[条文说明:

为保证人们正常的使用要求,规范规定了房屋的净高。

(半)地下室、通道、楼梯间净高应从装饰楼地面完成面(包括预留装饰地面)至吊顶或板梁底间垂直距离计算,当下悬构件或管道底面影响有效使用空间时,应按其下的有效垂直高度计算;卧室、起居室局部净高计算同上,(大面)净高可仅考虑板底部净高;楼梯梯段净高为自踏步前缘向外300mm起至上部板(梁)底间的垂直净高。

]

2.住宅公用外门、进户门及其他内门的门洞最小尺寸应符合《住宅设计规程》GB50096的要求,其尺寸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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