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系统用户操作的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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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系统用户操作的指南
附件:
市工作居住证系统
用户操作指南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第一部分系统功能说明……………………………………………………2
第二部分单位系统操作流程………………………………………………2
第三部分个人系统操作程…………………………………………………19
第四部分申请资格要求……………………………………………………31
第五部分办理流程…………………………………………………………32
第六部分申报材料要求……………………………………………………33
第七部分网上填报注意事项………………………………………………37
第八部分特别提示…………………………………………………………38
第九部分工作居住证用途…………………………………………………39
第一部分系统基本功能介绍
注册管理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功能:
一、网上申请功能
业务申请:
根据用户不同需求可申请发证,延续证书使用期,变更证书信息,注销、补办证书
二、查询功能
查询功能:
申请信息查询,制证查询及证书办理进程查询等。
第二部分单位系统操作流程
1、单位注册
(一)登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点击“人才引进”:
点击进入
图1市人社局首页区域截图
点击进入
(二)点击进去显示:
图2市工作居住证系统登录页面
(三)进入“聘用单位资料注册”界面,填写单位信息并保存(注意:
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单位,在聘用单位分类处选择“其他”;妥善保管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后期登陆系统使用):
图3聘用单位资料注册页面
(四)按照《市工作居住证》相关规定提供纸质材料,到人才中心工作居住证窗口办理注册审批(开通系统)。
2、新办证件申请
(一)登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图4市人社局首页
(二)点击进去显示
图5市居住证系统登录页面
(三)点击箭头所选项(不需录入“单位全称”,“单位密码”)
图6工作居住证登陆系统界面
(四)下拉菜单选择“口令方式登陆”,填写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单位注册时设置的登录名及密码),点击登录即可
图7市工作居住证系统登陆界面
点击登录
图8市工作居住证系统登入提醒页面
(五)进入单位系统后,点击注册员工,输入员工、,注册员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保存即可(不可重复注册);
图9市居住证系统员工注册登录界面
点击注册
图10员工注册信息填写页面
(六)保存后退出系统即可,进入个人系统。
注:
(注册个人成功后24小时后方可使用);
(七)个人用与单位同样的登录方式登陆,但需输入个人登录名及密码。
然后,填写个人信息。
信息填写无误后保存提交。
单位再次登录系统,在审核员工申请栏点击审核员工申请,同时点击打印《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
(注:
《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须由A4纸打印,一式三份);
(八)审核员工申请
图11审核员工申请登录页面
图12审核员工信息列表页面
图13企业审核意见页面
(九)点击“个税及社保缴纳情况维护”填写员工个人所得税及社保信息,然后,选择审核通过,审核意见填写“意见”,点击保存(个税及社保信息为单位填写,填写近期6个月情况即可,扣缴单位如实写,如单位社保是由其他公司代扣代缴,扣缴单位要写代扣单位名称,并提交人事代理服务协议);
(十)填写完成后提交即可;查询员工办理情况显示“单位已提交,未办理完成”即可提供相关所需纸质材料,到窗口审批材料。
(十一)点击所选项出现下图
图14企业员工申请查询登录界面
点击登录
图15审核通过员工信息列表页面
三、证件续签
(一)登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步骤同上)
(二)登陆单位系统,如果有员工需要续签,系统会自动提示;
图16企业员工居住证续签提醒页面
图17市工作居住证续签登录界面
(三)点击菜单“办理员工申请”中的“证件续签申请”;
(四)将个人持证期间3年个税、社保填写完整,扣缴单位一项应如实填写单位名称,如单位社保是由其他公司代扣代缴,扣缴单位要写代扣代缴单位名称(须提交代扣代缴人事服务协议);
(五)点击“保存”系统给出是否“确认”提交的提示信息,点击“确定”即可到居住证窗口提交材料。
注意事项:
1、续签申请表用A4纸打印;2、工作业绩需填写具体成果(字数合理,不得随意更改申请表格式)。
四、居住证变更业务
(一)聘用单位变更:
1.原单位在五个工作日登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登录
图18市工作居住证注销登录界面
2.新单位登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入单位系统点击箭头所指,申请聘用单位信息变更;
图19市工作居住证变更登录界面
3、进入单位系统点击“办理员工申请”中的“聘用单位变更申请”;出现下图:
输入变更员工信息(三项必填),点击“查询”;
图20市工作居住证变更申请页面
4、填写“离职日期”,“新单位名称”,“聘用开始时间”“聘用结束时间”“变更说明”确认无误后,选择审核结果“同意”;
5、点击“保存”系统给出是否“确认”提交的提示信息,点击“确定”即可到居住证窗口提交材料。
6、如新单位试用期过长可在个人系统申请延期注销(原单位已做注销情况下才可做延期注销,延期注销有效期6个月)。
图21市居住证个人申请延期注销登录界面
(二)居住地变更:
1.先由个人提交申请(详见个人操作流程);
2.单位登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进入单位系统点击“审核员工申请”中的“居住地址变更申请”,审核员工申请,审核个人的证件信息无误后,选择审核结果“同意”;
图22市工作居住证地址变更登录界面
4.点击“保存”系统给出是否“确认”提交的提示信息,点击“确定”即可到居住证窗口提交材料。
(三)随往人员变更:
1.先由个人提交申请(详见个人操作流程);
2.单位登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进入单位系统点击“审核员工申请”中的“随往人员信息变更申请”,审核个人的证件信息无误后,选择审核结果“同意”;
点击登录
图23市工作居住证随往人员变更登录界面
4、点击“保存”系统给出是否“确认”提交的提示信息,点击“确定”即可到居住证窗口提交材料。
(四)一般资料变更:
1.先由个人提交申请(详见个人操作流程);
2.单位登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进入单位系统点击“审核员工申请”中的“一般资料变更申请”,审核个人的证件信息无误后,选择审核结果“同意”;
图24市居住证一般资料变更登录界面
4.点击“保存”系统给出是否“确认”提交的提示信息,点击“确定”即可到居住证窗口提交材料。
(五)工作简历变更申请、教育培训变更申请、科技奖惩变更申请:
依据个人条件进行办理,步骤同以上信息变更。
(六)证件补办:
1.先由个人提交申请(详见个人操作流程);
2.单位登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进入单位系统点击“审核员工申请”中的“证件补办申请”,审核个人的证件信息无误后,选择审核结果“同意”;
点击登录
图25市居住证补办登录界面
4.点击“保存”系统给出是否“确认”提交的提示信息,点击“确定”即可到居住证窗口提交材料。
(注意事项:
补办所提供照片必须与原证照片同版)
(七)员工年检:
点击登录
图26市居住证证书年检页面
点击保存
图27市居住证年检办理页面
1.单位登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点击保存后,即可到居住证窗口提交材料。
五、查询员工办理情况
图28市居住证查询办理页面
(一)可在此处查询已提交的在办业务,以及对被主管部门退回的业务进行重新审核、重新申请。
六、单位办理业务
(一)单位信息变更:
1.登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入单位系统点击菜单“办理单位申请”中的“单位信息变更”;
2.选择需要变更的项目,并输入相应数据;
点击登录
图29市居住证系统企业信息变更登录界面
图30市居住证系统单位信息变更填报页面
3、输入变更原因后,点击“提交”确认提交后,即可到居住证窗口提交材料。
(二)单位名称变更:
1.提示:
如单位名称变更,个人证件要求变更单位名称信息(非聘用单位变更)具体流程参照补办程序。
2.登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入单位系统点击菜单中“办理单位申请”中的“单位名称变更”;
3、输入新单位名称、变更原因,点击“提交”确认后即可到居住证窗口提交材料。
图31市工作居住证系统单位名称变更页面
(三)单位年检:
1.登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点击菜单中“办理单位申请”中的“年检”说明年检原因“提交”后即可到居住证窗口提交材料。
点击进入
图32市工作居住证系统单位年检提醒页面
图33市工作居住证系统单位年检页面
(四)单位业务查询
图34市工作居住证单位业务查询页面
可在此处查询在办业务,以及对被主管部门退回的业务进行重新修改、审核、申请。
第三部分个人系统操作流程
一、个人新办操作流程
(一)登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图35市人社局首页区域截图
(二)点击所选
图36市工作居住证系统登录页面
(三)点击箭头所选项(直接点击“登陆系统”,其他信息不用录入)
图37市工作居住证系统登录页面
(四)填写个人登录名及密码,点击登录即可
图37市工作居住证系统登录页面
(三)输入个人注册的账号密码,点击进入个人系统
点击登录
图38市工作居住证系统登入提醒和申请登录页面
1、点击菜单“证件办理”中的“工作居住证申请”;
2、依据个人情况选择或者输入个人信息;
(四)基本信息
1、将个人基本信息填写完整;
2、上传照片必须与提供纸版照片为同版,上传的照片文件,格式不正确、或者大小不符合系统要求,系统均会给出提示信息;
3、户口所在地按照户口本填写完整;
图39网报申请基本信息填写页面
(五)学习培训信息
1、毕业证发证机关按照毕业证盖章院校填写;
2、毕业日期按学位证日期填写;
图40网报申请学习培训信息填写页面
(六)工作单位信息
1、参加工作日期必须晚于毕业时间(实习期不算参加工作时间);
2、主要工作业绩,具体突出业绩;
图41网报申请工作信息填写页面
(七)特长、成果及奖惩信息
1、依据个人条件填写;
2、输入完毕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系统给出“工作居住证基本信息保存成功,但尚未上传个人照片,请上传”的提示信息,点击“确定”上传照片;
点击保存
图42网报申请特长、成果及奖惩信息填写页面
3、上传照片后点击“下一步”,进一步完善个人信息。
图43网报申请特长、成果及奖惩信息填写页面2
(八)新增工作简历
图44网报申请工作经历信息填写页面
1、点击新增,增加个人工作简历;
2、按第一次正式参加工作起填写(不含实习期、试用期)时间连贯,如有中断两个月以上需说明原因。
(例如失业无工作,填写“待业在家”即可)
3、所有工作简历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教育培训简历列表。
(九)新增教育培训简历
1、点击新增,增加个人教育简历;
2、从高中学历填起直至最终提供学历;(高中如有复读请注明复读信息;如本科为成考、自考需注明即可)
3、所有教育培训简历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科技成果奖惩信息列表。
点击进入
图45网报申请教育培训信息填写页面
(十)科技成果奖惩信息列表
1、依本人条件填写;(不作为必要填写项)
2、点击“下一步”进入随往人员信息列表。
图46网报申请个人成果信息填写页面
(十一)随往人员信息列表
1、如有配偶、子女随往点击增加,填写随往人员信息;
图47网报申请随往人员信息填写页面
(十二)提交申请
1、填写“申请原因”点击“提交申请”;
点击提交
图48网报申请信息提交页面
(十三)出现“工作居住证申请提交成功”,等待单位受理即可,单位确认个人信息无误后,即可到居住证窗口提交材料。
图49网报申请提交成功页面截图
二、工作居住证个人信息变更
(一)随往人员变更:
1、登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入个人系统;
2、点击菜单“证件信息变更”中的“随往人员变更”;
3、点击“新增”按钮,按系统要求输入随往人员信息,填写完毕后,说明“变更原因”,点击“提交申请”等待单位受理;
4、单位审核通过确认个人信息填写无误,即可到居住证窗口提交材料。
点击进入
图50随往人员变更登陆界面
图51随往人员变更填报页面
(二)居住地变更:
1、登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入个人系统;
2、点击菜单“证件信息变更”中的“居住地址变更”;
3、输入新住址名称,说明“个人办理原因”;点击“提交申请”系统给出“确认”提交的提示信息,点击确认;
4、单位审核通过确认个人信息无误后,即可到居住证窗口提交材料。
图52居住证地址变更登陆界面
图53居住证地址变更申请提交页面
(三)一般资料变更:
1、登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入个人系统;
2、点击菜单“证件信息变更”中的“一般资料变更”;
3、更新相关个人信息并说明“个人办理原因”,点击“提交申请”系统给出“确认”提交的提示信息,点击确认;
4、单位审核通过确认个人信息无误后,即可到居住证窗口提交材料。
点击进入
图54一般资料变更登陆界面
图55一般资料变更申请提交页面
(四)其它变更:
1、登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入个人系统;
2、箭头项依据个人条件变更
图56其他变更登陆界面
(五)证件补办:
1、登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入个人系统;
2、点击菜单“特殊业务”中的“证件补办”;
3、说明“补办原因”,点击“提交申请”系统给出“确认”提交的提示信息,点击“确认”;
4、单位审核通过确认个人信息无误后,即可到居住证窗口提交材料。
图57证件补办登陆界面
图58证件补办申请提交页面
(六)个人证件注销:
1、登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入个人系统;
2、此项业务为申请人在工作居住证有效期申请证件永久注销(非聘用单位变更注销);
3、点击菜单“特殊业务”中的“个人申请注销”;
4、说明“注销原因”,点击“提交申请”系统给出“确认”提交的提示信息,点击“确认”;
5、即可到居住证窗口提交材料(此项业务无需单位审核)。
点击
图59居住证注销申请登陆界面
三、查询办理情况
图59居住证居住证业务登入界面
可在此处查询在办业务,以及对被主管部门退回的业务进行重新修改、审核、申请;
第四部分申请资格要求
一、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可为其聘用员工申请市工作居住证;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驻京研发机构、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单位申请;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市工作居住证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人。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所学专业或岗位属于本市急需专业或岗位,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市工作居住证:
(1)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单位连续聘用满6个月以上;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
(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4)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第五部分办理流程
第一步:
聘用单位注册
登陆人事人才信息网——人才引进——聘用单位注册。
第二步:
区县人事局审核
单位系统注册后,持相关材料到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审核通过,即单位注册成功。
第三步:
单位为员工注册
单位登陆人事人才信息网——人才引进——居住证管理系统——使用单位注册的登陆名和密码进入本单位系统——注册员工。
第四步:
员工发起个人申请
员工登陆人事人才信息网——人才引进——居住证管理系统——使用单位为其注册的登陆名和密码进入个人系统——逐项填报个人信息——提交成功,同时向单位报送纸质材料。
第五步:
单位审核
单位登陆人事人才信息网——人才引进——居住证管理系统——进入本单位系统——审核员工申请——证件办理——单位逐项进行审核,同时填报个税和社保缴纳情况——单位审核通过。
第六步:
区县人事局审核
单位系统审核通过后持相关材料到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第七步:
市人事局审批
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报市人事局审批。
第八步:
取回证件
单位登陆人事人才信息网——进入单位系统——查询员工申请——证件办理——办理状态——证件制作完成可取证——由单位到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取回证件。
注:
单位及个人系统操作前请先参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引进——申请工作居住证办事指南(单位用户及个人用户)。
第六部分市工作居住证申报材料要求
(一)聘用单位注册申请材料
聘用单位在居住证管理系统中进行注册后,持以下材料到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及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为高新技术企业还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理《市工作居住证》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1、新办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在京固定住所证明:
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租赁房屋的,提供派出所和房管部门出具的准许房屋出租的证明以及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与中介签订租房协议的:
应提供与中介的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业主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及房产证复印件;借住亲友住房(私房)由居委会(小区没有居委会的则由物业公司开具,证明上要加一句:
此小区未设立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
1、借住亲友住房证明须包括以下容:
申请人(借住人)及、亲友(房主)、何种亲友关系、居住地址(须注明居住地的门牌即详细地址且与网上申请流程现居住地址吻合)。
2、房产证产权人为配偶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注:
递交申请材料时合同有效期距终止日期不少于两个月,合同应为中文。
(4)近期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一;
(5)配偶随往还需提供:
结婚证、配偶、配偶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配偶诚信声明书、户口本(首页即地址页、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子女随往还需提供:
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有的还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有户口的还需提供户口本(首页即地址页、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注:
A、配偶应与在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有效期一年(含)以上;
B、配偶诚信声明书中“申请单位声明”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
C、两个子女的须提供二胎准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若双胞胎、多胞胎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即可。
D、16岁(含)以上的孩子需提供学籍证明。
E、随往子女原则上随女方,夫妻离婚子女判给男方,子女可随男方随往,需提供离婚证和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注:
A、缴纳社会保险证明须包括以下容:
聘用单位名称、申请人、、缴纳险种、缴纳保险起止时间;
B、完税证明的样式有两种:
《中华人民国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和《中华人民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中华人民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须由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所属单位,即在《中华人民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空白处填写纳税人所属单位名称,并加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专用章;
C、社会保险证明及完税证明须提供距离当前日期连续6个月以上的缴纳证明(要求最近六个月,且截止日期月份与提交材料月份最多相差两个月)。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8)《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注:
单位审核通过后,点击查询员工申请——证件办理——打印申请表。
(9)《诚信声明》。
注:
A、诚信声明书须由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其中之一签署;“申请单位盖章”须盖单位公章;
B、登陆人事人才信息网——人才引进——申请工作居住证办事指南——政策解答——报送材料——《诚信声明》下载。
2、续签
(1)《市工作居住证》;
(2)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持证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2003年7月1日前申请办理的《市工作居住证》必须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5)市工作居住证续签申报表(一式二份);
注:
单位审核通过后,点击查询员工申请——续签申请——打印续签申请。
(6)《诚信声明》。
注:
A、工作居住证有效期为三年(2003年7月1日前申请办理的《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为两年),办理续签时间为有效期前后一个月;
B、缴纳社会保险证明须包括以下容:
聘用单位名称、申请人、、缴纳险种、缴费时间(持证期间逐月缴纳);完税证明须提供持证期间逐月缴纳的纳税证明(样式同“新办”)。
3、聘用单位变更
(1)《市工作居住证》;
(2)原聘用单位同意调出函(即离职证明);
(3)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5)《诚信声明》。
注:
A、聘用单位变更须由新聘用单位自持《市工作居住证》者从原聘用单位离职之日起60日提出;
B、新聘用单位发起聘用单位变更申请,由原单位作审核通过后,新聘用单位持纸质材料到区县人事局审核。
如果原单位未审核,系统会7天后自动认为审核通过。
4、随往人员变更
(1)《市工作居住证》;
(2)配偶随往需提供:
结婚证、配偶、配偶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配偶诚信声明书;子女随往需提供:
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有的还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4)持证人员《诚信声明》。
注:
A:
配偶应与在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B:
配偶诚信声明书中“申请单位声明”由持证人所在单位提供。
5、居住地址变更
(1)《市工作居住证》;
(2)现居住地址证明;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4)《诚信声明》。
6、工作居住证资料变更
(1)《市工作居住证》;
(2)相关信息变更证明;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