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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项目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体系

XXXXXXXXXXXXXX项目经理部

二〇XX年XX月

25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管理目标、体系和职责 1

第五条管理目标 1

第六条管理体系 1

第七条管理职责 2

第三章管理制度 3

第八条管理工作责任制 3

第九条环保水保教育培训制度 3

第十条施工环水保管理检查制度 4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环境监测控制制度 4

第十二条环水保技术交底制度 5

第十三条定期评价制度 5

第十四条环水保检查考核制度 5

第四章环水保管理重点及保证措施 5

第十五条水质 5

第十六条空气 6

第十七条噪音及震动 8

第十八条固体废弃物 9

第十九条危险品 12

第二十条化学品 13

第二十一条生态 14

第二十二条土地 14

第二十三条古迹及文物保护 14

第五章检查与考核 15

第六章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16

第七章环水保污染应急预案 16

第二十九条编制目的 16

第三十条编制依据 16

第三十一条适用范围 16

第三十二条应急预案组织机构 17

第三十三条环水保污染应急情况识别 17

第三十四条环水保污染应急预案应急管理 17

第三十五条环水保污染应急预案的应急响应程序、原则 18

第七章附则 18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体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管段项目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简称“环水保”)管理,按照建设福州北向通道环保绿色通道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等及国家、福州市有关环水保的法律、法规和业主相关管理办法、集团公司相关实施办法结合本管段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体系。

第二条环水保管理工作须贯穿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确保环、水保工程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第三条各分部必须按照本体系,拟定各级环境保、水土保持的措施方案和实施计划并积极落实,接受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按照综合治理和持续改进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管理的范围为本管段内所有工程项目及因施工涉及邻近受影响的范围,所有分部在施工活动的全过程中必须执行本体系。

第二章管理目标、体系和职责

第五条管理目标

杜绝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施工污水、烟尘、噪声、固体废弃物达标排放,其他环境因素控制在国家和行业标准允许的范围内,防止由于工程施工造成施工地附近地区的环境污染和破坏。

第六条管理体系

项目经理部成立环水保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管段内各分部的环水保管理工作。

组长:

项目经理

副组长:

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总监

组员:

各部门负责人,各分部主要负责人

由项目经理部安质环保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各分部成立相应的管理小组并配备专职环水保工程师,专人负责环水保工作。

第七条管理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定期组织联合大检查,收集、分析施工现场的环水保落实情况,指导工程项目的环水保管理工作,并负责考核。

2、安质环保部

安质环保部是项目经理部环水保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代表项目经理部行使环水保监督管理和考核职能。

严格执行业主的各项环水保要求,建立健全环水保责任制度,制定有效的环水保管理办法措施,并督促各工区认真落实;开展对全员环水保宣传和教育,提高全员环水保的意识;及时掌握工程施工环水保动态,定期检查和总结环水保措施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整改;组织编制施工期水土流失监测计划;组织制定水土保持事件应急和处理预案,并督促实施;配合地方环水保行政主管部门定期进行施工期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或参与环水保事件、事故的调查处理。

3、各分部

(1)加强对进场施工人员的环水保宣传和教育,提高全员环水保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建立健全环水保管理体系和各项制度,并确保其有效落实。

(2)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认真执行设计文件和上级对环水保的各项要求,并在施工过程中认真落实。

(3)制定环保、水保措施计划并报批监理工程师,定期检查和总结环水保措施实施情况,认真整改落实存在的问题。

(4)加强对可能发生污染事故和水土流失的施工控制与管理,制定污染事故和水土保持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将环水保措施落实到施工全过程。

(5)施工过程中自觉接受业主、监理单位和地方环水保监测部门的检查,对检查或监测发现的环水保问题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整改落实到位。

(6)认真按设计及业主要求做好绿色通道的具体实施工作,应特别重视各类植物的及时栽植及后期的养护和管理,保证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形成符合设计及业主要求的绿色通道。

(7)协助上级单位和地方主管部门做好环水保事件、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做好环水保措施实施记录、工作总结及文档管理,协助办理相关竣工验收事宜。

第三章管理制度

第八条管理工作责任制

各分部必须将环水保责任分解到各部门和人员,各级制定环水保工作措施计划,制定工点、生活区控制污染和水土流失的具体执行标准与目标,分部将环水保工作与安全、质量、进度等同等对待,同步检查,同步考核。

所有环水保工程与正式工程同时施工,同等要求。

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建设单位的规定和要求,从组织上、制度上、经济上保证施工环保、水土保持满足国家规定标准和当地环保部门标准,落实环水保责任制。

第九条环保水保教育培训制度

将相关法律法规,工作场所、岗位环水保要求及管理重点等纳入员工岗前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对进场施工人员的环水保宣传和教育,提高全员环水保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由项目经理负责对各分部的领导层、管理层负责人进行环水保法规、制度的学习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现场施工人员的学习教育。

第十条施工环水保管理检查制度

项目经理部每月检查一次,分部每周检查一次。

检查控制要点:

生态保护、水土保持、噪声、扬尘与烟尘、污水、废弃物,特别是隧道、桥梁等的施工取、弃土管理。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环境监测控制制度

施工准备阶段:

监测拆迁建筑垃圾、施工噪声、燃油废气、扬尘、生态及景观影响、区域交通干扰、居民生活影响。

施工阶段:

监测施工噪声、振动、施工废气、扬尘、施工废水、弃渣水土流失、生态及景观影响、区域交通干扰及隧道施工区的环境影响。

(1)噪音的检测:

每天施工高峰期测量场界噪声;夜晚施工,应根据具体情况测量场界的噪声。

(2)污水、废水的监测:

生活污水应定期监测,施工废水可结合现场情况确定监测频次。

—般污水仅进行物理指标测试;特殊废水应进行化学指标测试(或请当地环保局对生活及生产污水进行检测),要求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

(3)生产污水:

排放前无明显悬浮物,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

(4)扬尘的监测:

根据施工实际,制定扬尘控制标准,进行定期监测。

(5)固体废弃物的监测:

在产生固体废弃物集中的时间随时监测;其它情况,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期监测。

(6)机械设备尾气排放量的监测:

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设备进行修理后进行测试。

(7)对不具备监测能力的项目委托外部机构进行定期监测。

包括污水、废水、噪音、扬尘、瓦斯等污染物,在进行环境管理情况的检查发现不符合时,要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整改。

第十二条环水保技术交底制度

各分部应建立逐级环水保技术交底制度并检查各级交底记录,确保施工安全。

分部应履行监督职责,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单位进行检查和指导。

第十三条定期评价制度

开工前及项目实施中每年11月份对环境因素和水土流失情况进行评价、持续改进和提高,制订(或更新)重要因素的管理方案。

第十四条环水保检查考核制度

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环水保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本制度对各单位进行考核。

凡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对环水保工作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污染、水土流失事故的,依法接受当地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执法部门的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环水保管理重点及保证措施

第十五条水质

(1)概述

施工便道修建表层土暴露于地表径流,表层土被冲刷,沉积物导致水体混浊度升高和水质变质。

现场办公、生活用水及隧道施工阶段的施工污水任意处置将严重影响河流的水质。

(2)保证措施

1)临时便道施工

在临时便道和便桥施工中,项目部将严格限制浑浊度和固体悬浮物浓度。

即浑浊度和固体悬浮物浓度分别不超过50NTU和50mg/l。

便道施工中将进行仔细的设计和施工,并进行全面的监督,减少土壤颗粒排入河流水体。

①对于涉及较大土方工程的便道施工,在雨天气将停工。

②对于扰动的表层土,将迅速进行压实,并尽可能在合适的地方种植草皮以减少地表冲刷和水土流失。

③设置足够的排水沟渠。

对于在排水沟渠或排水涵内堵塞的沉积物将定期进行清理。

2)现场办公、生活区

①在现场办公、生活区安装足够数量的厕所,厕所污水将排入化粪池内。

②在化粪池内处理的污水不能满足规定的要求时,将污水排入设立的临时滞留塘内,只有满足所规定的上层清水才排放入河流水体。

③现场办公、生活区的冲洗废水,将导入污泥井内。

不得直接排入河流水体。

3)隧道施工

①在施工现场合理布置排水系统,防止污水直接排入河流水体。

②在施工现场设置三级沉淀池,洞内污水及拌和站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河流水体。

③从沉淀池排入河流的水的固体悬浮物浓度不得超过100mg/l。

④沉淀池在每月/或每次暴雨过后,进行清洗和维护,清除池内的污泥。

保证污泥的高度不得超过总高度的25%。

⑥从沉淀池内清除的污泥,送往指定的场所。

并确保污泥不得重新进入排水系统和水体。

⑦对于设在河沟中的弃砟场,在开始弃砟之前,必须修筑足够高的挡砟墙,防止弃土和弃砟流入河道中。

第十六条空气

(1)概述

在干燥的季节,临建现场和隧道洞内施工将产生大量的粉尘。

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在光面路面的行驶,产生的粉尘导致空气质量严重下降,有风天气时会影响周围的大面积地区。

同时导致空气质量下降的另外的因素是从施工机械运行时排放的大量的废气,使空气中的COX和SOX等有毒气体含量增多,严重影响周围空气的质量。

(2)保证措施

1)不使用明火焚烧生物燃料和建筑垃圾。

在没有获得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批准时,不得安装任何焚烧设施和焚烧炉。

2)确保对施工便道、洞内、临建区和多灰尘的堆料区每天根据需要进行洒水,以使灰尘飘散表面保持湿润。

3)在运送砂石料及类似材料时,确保对其实行洒水,在干燥有风的天气将贮存的材料湿润。

5)拌和站采用运输装置系统,项目部将执行下面的预防措施。

输送带设置在挡风板内。

运输装置端部和加料斗将围护以减少灰尘散发。

运输装置的坠落高度将调节至最小。

6)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行时所使用的燃料等,将满足当地环境部门的要求,必须按照环境质量法规(机动车汽油含铅量控制)1985的要求,不得使用含铅量超过04mg/l的汽油。

废气将达标排放。

7)对积满灰尘的材料进行卸货时,确保提供有三面挡护。

8)确保运输灰尘材料出场的车辆有侧板和尾板。

运输材料覆盖,覆盖正确可靠且超出侧板和尾板边缘。

9)在施工便道与公共道路连接处,设立洗车槽或给水栓。

施工机械和车辆在进入公共道路前,将污泥和灰尘清洗干净。

车辆在进入公共道路前不得带任何污泥和灰尘。

9)所有的施工车辆不得超载,以避免将施工材料撒落于公共道路。

10)所有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将使用较高质量的燃料,减少废气排放量。

11)对爆破精心安排并采取适当预防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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