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人力资源部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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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人力资源部制度
人力资源部工作制度
制度名称:
人力资源部工作制度
制度编号:
XRL01
制定时间:
制
度
内
容
1.根据医院的编制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编配各科室工作人员,要定机构、定编
制、定人员、定工作任务,做到业务和能力的平衡,人员素质和效率的平衡,积极
引进、调配和安排使用各方面的人员,确保医疗和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进行。
2.人力资源部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人事工作业务知识,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不徇私情,不谋私利,遵守保密制度,严守机密,工作谨慎。
3.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了解并分析有关情况,做到反映准确、解决问题及时。
4.定期召开科务会议,研究有关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团结、互相协
作。
5.按时完成人事统计、劳动工资等报表。
6.做好各种统计报表工作,统计要准确,上报要及时,定期分析统计数据,及时向院
领导反馈信息,建立积累各种原始统计资料保管制度。
7.关心职工生活,对老、病、婚、丧者家庭生活有困难的职工,及时向有关领导部门
反映,积极帮助解决。
协助工会做好职工生活福利工作。
8.对干部、工人的人事档案管理,按上级要求,档案内容要准确、可靠、合乎标准,
外形结构上要整洁统一,方便实用;管理上要科学严密,专职负责,档案柜要防盗、
防潮、防火、防蛀。
9.管理职工劳动考勤,建立考勤制度,要定期总结,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表扬、批评或
纪律处分。
抓好经常性的纪律教育,并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职工的奖惩工作。
说明
本制度自制订日起,每半年修订一次,修订后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
附录
无
人事聘用制度
制度名称:
人事聘用制度
制度编号:
XRL02
制定时间:
制
度
内
容
1.各科室根据本部门工作量和医院编制规定出现的人员缺编,短期内无法补充正式编
内员工,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可提出书面报告,经人力资源部同意并按规定办理
有关手续后,可雇请外聘人员或返聘离退休职工上岗工作。
2.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因病离休或退休的职工一般不得聘用。
3.编制已满额的科室,既不能雇请外聘人员,也不能返聘离退休职工。
4.医院聘用人员,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证件齐
全,通过录用考试,择优录取。
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人
事部门签订劳动合同书,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5.聘用劳动合同书的签订期限为一年一签。
合同的续签需根据医院的具体情况、本人
表现以及用人科室对其个人年度考核情况而定。
外聘护士还须参加医院举行的护理
知识年度考试,考试不及格者停止续签合同,合同到期即解除合同。
所有被聘对象
都必须有医院正式职工担保。
6.应聘者一经录用,由人力资源部派往所需科室,但要避免将科室职工的亲属或朋友
安排到本科室。
用人科室负责聘用人员工作安排,质量考核和考勤。
7.未经人事部门批准擅自聘请人员的,医院将追究用人科室负责人的责任,并扣减科
室管理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8.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劳务费及其他待遇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9.返聘的离退休职工,必须服从所在科室的工作安排及管理,如有返聘期内不服从管
理或不能胜任工作的,科室可以提前解聘。
10.未办完离退休手续的职工不予聘用。
说明
本制度自制订日起,每半年修订一次,修订后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
附录
无
请假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请假管理制度
制度编号:
XRL03
制定时间:
制
度
内
容
1.员工因事、婚、丧、探亲等必须请假者,必须由本人呈递请假申请书(表)(病、
产假需指定保健医生开局证明),说明请假理由,逐级审批。
2.请假三天以内者,由科主任或护士长签字同意后,在科室考勤员处备案方可休假。
3.请假三天以上者,需科主任或护士长、上级主管部门、主管院长、院长分别签署意
见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备案,方可休假。
4.请假人接到准假通知后,必须将工作交待妥善,方能离开工作岗位,假期满后必须
按期返院,到科室销假,对超假或未销假者,均以无故旷工论处。
5.各科考勤员要及时登记请假人员及日期,月终报人力资源部。
6.各类休假规定:
(1)探亲假
①工作满一年的正式职工(指3月底以前转正的)与配偶不住在一地,又不
能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指不能利用公休节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
白天的),可享受探望配偶待遇,每年30天。
职工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
又不能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亲假期,每年20天(不包
括岳父、岳母、公婆)。
职工与父母任何一方能够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不
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
未婚及丧偶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年享受探亲假一
次,假期为20天。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亲,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②职工探亲原则上一次休完。
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分两次休完,只报销一次
往返路费。
③职工配偶是军队干部的,军队干部一方如果已经利用年休假探亲,职工一
方因特殊情况需要再到部队探亲时,经批准,可给假一次,假期最多不超
过30天。
假期工资照发,往返路费本人自理;军队干部一方因工作需要当
年不能利用年休假到职工一方团聚的,职工一方可按探亲规定享受休假
和报销往返路费。
④职工学徒、见习、试用期间不享受探亲假(转正定级时间在下半年的,当
年不享受探亲假)。
⑤女职工到配偶地点生育,享受生产假,不享受当年探亲假,路费可按探亲
规定报销一次。
⑥职工的配偶与职工的父母定居一地的,可在探望配偶时,同时探望父母亲。
不再另给探望父母假。
⑦职工在探亲期间,往返旅途遇到意外交通事故,不能按时返回的,应持当
地交通部门证明,向人事科申报。
⑧在3月底以前结婚的职工,可享受当年度探望配偶假;当年已享受探望父
母假的,不能再享受探望配偶假;病事假累计3个月,当年不能再享受任
何探亲假。
(2)病假
①工作人员因病不能上班者,必须持本院保健医生的诊断证明,经所在科室
同意方可休息。
非保健医生开的病假条一律无效。
②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间请病、事假,相应延长见习期。
③凡探亲、事假、公休等在外地因急病就诊的职工,应持当地医院出示的证
明、病历、化验单到保健科换取病假条并办理手续,否则一律按旷工对待,
不给予报销医药费。
④工作人员病愈要求恢复工作,需经副主任医师以上专家出具证明并经医务
科审批,确实可以恢复工作的方可复工。
但复工后,不能胜任工作又请病
假,则应将其复工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3)事假
职工个人事情尽量利用公休假和节假日处理,一般不准请事假。
因事必须请
假者,请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严格执行审批权限,3天以下由科主任批准,分别报
医务科护理部同意,人事科备案,3天以上由主管领导。
科主任、护士长请事假需
经分管院长批准,因公外出或病休要告知主管职能科室,以便安排工作。
除特殊
情况,电话请假、捎口信、捎假条及信件请假续假、一律无效。
如缺勤按旷工处
理,事假期间的待遇按本院规定执行。
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扣除工
龄一年。
(4)产假、婚假、节育手术假
产假、婚假、节育手术假,均按省“计划生育条例”执行,由保健科同意,
院计生办审批,人事科备查。
(5)丧假
工作人员父母(不包括岳父、岳母、公婆)、配偶、子女死亡,给丧假3天,
超过三天按事假对待。
父母、配偶、子女在外地死亡,路程所需时间不计在
丧假之内。
(6)公伤
职工因工负伤,应根据劳动部门有关规定,经技术委员会讨论鉴定,确认为
工伤后,写出书面材料,按有关工伤规定享受假期工资和福利待遇。
说明
本制度自制订日起,每半年修订一次,修订后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
附录
无
员工奖惩制度
制度名称:
员工奖惩制度
制度编号:
XRL04
制定时间:
制
度
内
容
1.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职工,由科室领导提名报请院长办公会讨论,分别给予嘉奖、
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或授予先进工作者等称号:
(1)忠于职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模范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职
责,工作质量高,服务态度好,完成任务成绩优良者;
(2)在医疗、教学、科研及我院科学管理等方面出成果、出人才、成绩卓著者;
(3)在提高医疗工作质量、效率,降低消耗,节约挖潜,开辟财源,提高经济效
率等方面有显著成绩者;
(4)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有功,使国家财产和保健对象免受重大损失或
在安全方面作出显著成绩者;
(5)勇于同不良行为和犯罪活动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有显
著成绩者;
(6)维护财经纪律、外事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7)有其他突出成绩者。
2.各科室填写受奖励人员主要事迹、奖励种类等报人力资源部,经人事部门呈送院长
审批,先进事迹记入本人档案。
3.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应分情况给予警告、记过、记
大过、降职、降薪、开除留用,直到开除等处分或经济处罚,触犯刑律者,由司法
机关依法惩办:
(1)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撤离职守,经教育不改者;
(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和调动或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破坏团结,
影响医院工作秩序和社会治安者;
(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造成仪器设备破损,人身伤残、
失火事故等影响医院正常工作或造成公共财产的被偷、骗、丢失、损坏、霉
烂变质等不良影响者;
(4)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细则》,未经药剂科而私自购
买、配制、发放药品者;
(5)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国家
资源,损公肥私,使国家和保健院在经济上受损失者;
(6)对灾害事故、各类案件包庇、隐情不报者;
(7)违反外事纪律者;
(8)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或干扰破坏计划生育工作者;
(9)犯有其他严重错误者。
4.受处分者如不服,可以在接到处分通知10日以内向上级领导机关提出书面申诉,
但在上级未作出改变原处分决定以前,仍然按原处分执行。
5.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职工,处分期满后继续留用,在评奖、提级等方面
按规定与其他职工享有同等待遇。
6.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职工,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7.对于滥用职权,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或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包庇的有关人员,
从严予以处分,对触犯法律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说
明
本制度自制订日起,每半年修订一次,修订后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
附
录
无
员工考勤制度
制度名称:
员工考勤制度
制度编号:
XRL05
制定时间:
制
度
内
容
1.各科主任、科长、护士长及考勤员必须掌握并检查科室每日出勤情况,考勤员在科
负责人直接领导下,作好考勤记录工作。
2.考勤员要坚持原则,必须熟悉医院有关规章制度,履行职责,不得弄虚作假。
考勤
要及时、准确,对本科室工作人员的出勤、缺勤等情况,必须一丝不苟地在考勤簿
上进行登记,逐项填写清楚(如外出学习、出国、进修、借调、年休假、产假、事
假、病假等),注明科室。
对请病假事假者要将诊断书或事假准假单交人力资源部
备查。
3.上报职工考勤、临时工考勤等各项报表,必须经本科室领导审核签字后生效。
考勤
员在每月末到下月的5日前将本科室考勤情况上报人力资源部,年终将全年考勤簿
保管好备查。
4.人力资源部负责全院职工考勤,并要进行经常检查,核实各科室的考勤情况,年终
将考勤情况记入工作人员档案,供今后对职工培养、使用、晋级、提职等参考。
5.院内因工作需要临时借出人员,由借用科室考勤员负责考勤,每月将出勤情况转给
借出科室。
6.院内职工调动,原科室考勤员必须在考勤月报表上填写调出时间,被转入的科室填
写好调入时间。
7.职工在上班时间迟到,不满4小时者为旷时,满4小时以上者为旷工。
8.各种休假单、加班单应与考勤表一同交到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统计。
说明
本制度自制订日起,每半年修订一次,修订后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
附录
员工考勤表
员工考勤制度附录:
××医院考勤总表(样表)
科室:
眼科2007年3月1日-3月31日
姓名
出勤天数
病假天数及
起止日期
事假天数及
起止日期
探亲假
婚产假
丧假
进行
学习
日期
旷工天数
加班理由
备注
王××
28天
3天
3月11日-13日
李××
全勤
赵××
全勤
吴××
25天
7天
探亲假
刘××
全勤
张××
全勤
科室负责人:
高××考勤员:
贾××
岗前培训制度
制度名称:
岗前培训制度
制度编号:
XRL06
制定时间:
制
度
内
容
1.新分配、招收和调入的职工,上岗前均应参加岗前教育。
对新分配、招收的职工岗
前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调入人员培训时间为两天。
未参加岗前教育者,一律
不得上岗。
2.岗前教育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医教部、护理部、院办及有关职能科室积极配合,
共同搞好此项工作。
3.新职工上岗前培训教育的方法和内容:
(1)院各级领导与新职工座谈,并由院领导简要介绍我院情况,如体制、组织机
构、科室设置、当前改革的形势及医院的发展规划。
(2)医德规范教育,教育新职工廉洁奉公,端正服务态度,处处为患者着想,坚
决抵制不正之风。
刻苦钻研业务理论,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通过学习,使新
职工增强文明意识,提高文明服务素质。
(3)院史教育,重点介绍我院的发展史以及我院目前的概况、所处地位、影响等,
使新职工珍惜、维护我院声誉,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投入到医院的各项工
作中,刻苦学习,努力工作,为医院的进一步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4)组织学习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如人事管理制度,继续教育制度、后勤管理
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等。
教育职工熟悉主要制度,上岗后有章可循,
自觉遵守制度,服从管理。
(5)组织新职工参观院内一些主要科室及主要设备,并组织他们座谈讨论。
参加
为医院作奉献的活动和义务活动。
(6)集中培训教育结束后,由相关部门对他们一周的学习情况进行一次综合性评
估。
4.岗前教育结束前要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5.岗前集中培训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除进行专业
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前教育,并在转正前作出评价。
6.未参加集中教育的新上岗职工,要依照本制度进行自学和考核。
说明
本制度自制订日起,每半年修订一次,修订后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
附录
无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制度编号:
XRL07
制定时间:
制
度
内
容
1.人事档案室必须坚固适用,保持清洁,要经常检查防火、防盗、防晒、防潮、防蛀
的设施和安全设施。
2.所保管的干部、工人等档案都应登记造册。
3.定期核对档案的顺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每年要对档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符合档案列入规定的材料,严
禁入档,做到归档及时,分类准确。
5.严禁任何人私自保存任何人的材料,对私自保管他人档案材料拒不交出的或利用私
自保存的档案诬陷他人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6.人事调动时,按规定办理档案转递手续,不准私自携带。
7.查阅和借用人事档案的规定:
(1)查阅单位应按照查阅人事档案的规定履行查阅借用手续,凡因任免、调动、
了解、审查、纪检等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经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查阅和借
用档案。
(2)档案管理人员根据查阅用途,确定是否提供和提供何种材料,外单位人员凡
因职工子女及其亲属入团、入党、入学、参军、参加工作等进行政审,需要
了解有关职工情况时一般不给阅档。
如确因具体查阅时,应持有阅档介绍信。
(3)档案一般不外借,在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以借用,借用时必须严格履行手续,
并按期归还。
(4)查阅档案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阅、拆卸、
折叠、撤换档案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或向外散布档案内容,违者应视
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5)摘抄档案,需征得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后,可以根据查阅提纲摘抄有关问题,
但不准往笔记上摘抄。
抄录的材料,要履行校对、签署意见、登记等手续。
(6)阅档人员严禁在档案材料附近吸烟喝水等,以免损坏和污染档案材料。
说明
本制度自制订日起,每半年修订一次,修订后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
附录
无
离退休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离退休管理制度
制度编号:
XRL08
制定时间:
制
度
内
容
1.工作人员达到国家统一规定的退休年龄后,不需要本人申请,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掌
握并提前一个月通知本人,到年龄随时按月办理离退休手续。
2.正常离退休年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
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
3.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女性,身体能坚持正常工作,本人自愿,工作确实需要的,
可以延长到60周岁办理离退休手续。
其他人员的延长严格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本人的出生日期,以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但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更
改出生日期的要严加查处,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5.人力资源部将离退休手续办妥后,证书要及时转交本人,并向离退管处介绍其关系。
6.建立健全离退休人员信息库。
掌握离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是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的
前提,要求对每一位离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住宿、联系电话等信息编制造册,并
输入电脑,把为离退休人员服务的工作落实到位。
7.贯彻执行离退休人员的政策和待遇,保证离退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医。
8.坚持和完善离退休人员阅文和学习制度。
配合离退休人员党总支加强离退休人员的
政治思想工作,从政治上关心和爱护离退休人员。
坚持每半年向老干部汇报情况一
次,及时向离退休人员传达重要会议精神,使其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学
校的发展情况,将离退休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落到实处。
9.坚持慰问制度。
每逢元旦、春节及重要节日,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慰问活动,定期上
门了解离退休人员的实际情况,并请有关领导亲自出面,征求意见,虚心听取,认
真研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
对患者及住院患者要及时慰问,表示组织关怀。
离
退休人员谢世时,要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帮助处理后事,安排家属。
10.坚持体检制度,对离休干部每年、退休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体检。
加强和普及离
退休人员的保健知识和对老年病的预防和治疗,增强老年人自我保健意识。
11.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
组织开展多形式的、有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丰富老人的精神文化活动,使离退休人员老有所乐。
12.建立和健全离退休人员人才库。
将副高以上的离退休人员按专业列入人才库,根
据医院发展需要,提供人才资源,协助医院工作和管理,充分发挥离退休专业人
员能力。
13.及时解决离退休人员反映的有关问题。
无论以什么形式或途径反映的群众意见和
建议,在能解决的范围内立即解决,需要向上反映的,也尽快与有关部门和领导
进行沟通和协商,拿出解决计划。
解决问题的结果,尽快向反映意见的离退休人
员反馈。
说明
本制度自制订日起,每半年修订一次,修订后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
附录
无
员工年度考核制度
制度名称:
员工年度考核制度
制度编号:
XRL09
制定时间:
制
度
内
容
1.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2.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
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和发挥,
知识更新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绩,
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及社
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考核标准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依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
个等次,各等次基本标准为:
(1)优秀:
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
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
新精神,在保健、教学、科研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
(2)合格:
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
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认真履行
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3)不合格:
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
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
中造成严重失误、责任事故。
4.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为:
(1)被考核个人总结、述职。
(2)科室领导在听取群众意
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成立的
院年度考核委员会,在科室对每个职工提出考核意思的基础上,进行严肃认真、实
事求是地年度考核。
(4)院领导确定考核等级,人事科负责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
人,并将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
5.考核结果使用
(1)工作人员在年度考核中确定为合格以上等级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①按照有关规定晋升工资档次和发给奖金。
②职员连续三年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级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
两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级的,具有优先晋升职务的资格。
③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级的,具有续聘的资格。
④工人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级的,具有聘任技师的优先资格。
(2)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级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①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级的,不发年终奖金,并予以批评教育。
②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级的,根据不同情况,予以降职、调整工
作、低聘或解聘。
③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级的,又不服从组织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年
度考核仍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说明
本制度自制订日起,每半年修订一次,修订后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
附录
无
人员调配制度
制度名称:
人员调配制度
制度编号:
XRL10
制定时间:
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