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操作指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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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操作指引.docx

Q-XBH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管理操作指引

2017年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保障合作公司股东权益,规范合作项目工程管理工作,促进合作项目有序、高效,运用监理、承建商、供货商资源,完成项目工程开发,特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属项目在开工准备、施工、工程验收及质保期内使用过程中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及成本等管理。

第三条适用原则

合作项目工程由江苏公司主导或参与的项目(标段),工程管理制度原则上参照保利江苏公司工程管理制度执行,如有特殊要求,需在项目合作协议或项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中约定执行。

第二章操作指引

第四条项目前期准备阶段

(一)项目部的组建

(1)土地获取后,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或内部竞聘项目部经理,经总经理审批后任命。

(2)工程管理平台在人力资源部的协助下,选择合适的人员和专业工程师组成项目部。

(二)项目前期工作

(1)完成勘察、施工、监理单位的考察、招投标和合同签订。

完成试桩单位招投标和试桩的施工,配合合作项目公司完成标段划分。

(2)项目部负责具体编制《项目工程总体策划方案》,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工程总体策划方案》进行评审,经会签后上报公司领导审批。

项目部在整个项目以及各分期区域启动前应编制《项目工程总体策划方案》,且必行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坚持“先策划、后审批、再实施”的原则。

(3)定位后的项目详细节点计划在总部下发里程碑节点计划后的5个工作日内或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前,由项目部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并录入进度系统,发起审批。

(4)负责质监、安监、施工许可证的报批报建工作。

(5)配合开发部调研项目周边的市政配套设施情况,为后续设计和施工提供依据。

(6)配合开发部进行现场规划放线等。

(三)三通一平

(1)工程开工之前,工程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进行现场前的“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办理场地临时排水及施工路口手续的工作。

(2)三通一平完成前,对现场地形标高进行测量,现场原始标高测量需所有合作单位工程、成本人员均到场或按照合作项目协商确定的形式进行共同确认。

(四)项目开工现场准备

(1)项目部组织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进场。

(2)项目部负责向监理单位和承建单位商进行现场情况交底和交点。

(3)项目部负责审核总包单位提交的现场临建施工组织设计,对其施工总平面布置、现场临水临电布置、现场机具设备配置的合理性进行检查。

(4)项目部负责检查总包单位现场准备情况,保证其满足公司现场CI形象要求及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要求。

(5)配合开发部组织规划放线队进行放线工作。

(五)项目开工技术准备

(1)项目部按审核后的监理规划对监理组织大纲进行审核,监理规划大纲和实施细则按权责报审。

(2)项目部组织首次工地会议。

(3)监理单位审查总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4)监理单位审查总包单位提供的专业分包商的资格。

(六)项目开工

(1)项目部协助开发部办理施工相关报批报建手续。

(2)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向监理单位及项目部申报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开工报审表,经监理单位审查后报项目部审查,按权责组织审核、审批后,方可开工。

(3)监理单位在批准工程开工时,必须落实如下条件是否具备:

a)施工图已会审、交底;

b)施工组织设计已审批;

c)施工现场准备情况具备开工条件;

d)施工单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就绪;

e)监理规划和基础部分监理细则已审核。

第五条质量管理

(一)为全面有效推动落实合作项目质量目标,项目部要完成以下职责:

(1)落实合作项目制定的质量方针及质量目标;

(2)执行合作项目制定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制度及技术文件;

(3)积极配合各投资公司及合作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查,并负责工程质量问题的跟踪落实整改,负责组织项目日常的工程质量检查;

(4)积极配合合作项目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关于工程质量的标准的推广及应用;

(5)积极参加合作项目组织的关于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培训;

(6)督促施工单位报送重要、关键部位的施工方案,对施工方案的技术及可操作性进行审查,并对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

(7)参与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质量验收;

(8)对进场的材料、设备应进行质量验收,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使用;

(9)确保工程质量相关资料的完备性与及时性;

(10)按照审核通过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督促监理单位进行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11)监督监理单位的见证取样检测、旁站、工序验收等质量管理工作;

(12)建立项目质量检查机制,使质量检查常态化;

(13)针对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对施工单位提出质量整改意见,必要时下发甲方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并对质量问题整改全程跟踪,直至符合验收标准;

(14)组织项目的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

(15)负责项目的移交工作,并跟踪落实移交物业及小业主过程中以及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整改问题。

(16)其他由各投资公司、合作项目交办的具体事宜。

项目各参建、合作单位应全面配合项目履行上述职责范围内工作。

涉及合作项目非项目部职责范围内工作,项目部同时确保各项目参建、合作单位沟通渠道畅通。

包括协调技术部为参建、合作单位提供满足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的技术参数、技术标准、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协调成本部负责材料、合格供方的定价、招标等工作,以及协调其它相关建设方职能部门的关联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项目部同时按照与质量相关的合约条款对乙方单位(施工、监理、供方、设计、勘察、检测等单位)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及约束,以确保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顺利实施。

(二)施工方案审批流程:

工程开工前一周由施工单位上报施工方案;

(1)施工组织总设计:

总包单位中标后,进场施工前两周根据现场状况编制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并报监理、项目部、合作项目其它相关部门、主管副总审批。

监理部3个工作日内完成签批,报项目部后5个工作日完成签批,并及时转公司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批;

(2)专项方案审批流程:

a)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应急救援预案,脚手架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临水、临电施工专项方案,季节性施工专项方案等政府职能部门要求编制的施工方案,应随施工组织设计同步编制完成,并同步完成审批。

建设单位各类评估检查所要求的的各类专项方案,应按各专项检查要求完成审批。

b)深基坑、高支模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于该工程正式施工前编制完成,并经专家论证后再进行审批。

c)基础工程专项方案,屋面工程专项方案,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方案等重大专项及技术方案应在施工前完成审批。

d)装配式结构(PC)施工前两个月,总包方应编制好相关方案。

包括材料、人员、机械等的综合调配,现场施工组织措施,管理预案,各方面等相关配合方案等,并自行论证其可行性。

施工前一个月,将自审合格的装配式结构(PC)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部、项目部审批。

项目部审批同意后严格按照方案施工,确保现场装配式结构施工顺利进行。

e)分包单位定标后进场前,应立即编制本专业的分包工程专项方案,并完成审批。

f)精装修单位施工前一个月,精装总包方应编制好相关方案并报监理部,监理部一周内完成审批并报项目部。

项目部审批同意后严格按照方案施工,确保现场精装修施工顺利进行。

第六条进度管理

(一)进度计划明源系统上线

(1)定位阶段

a)定位报告必须按照总部下发的定位报告模板编制进度管理相关内容,包含进度组团划分情况、进度组团基本信息、进度组团里程碑节点计划等;

b)进度组团里程碑节点必须按照总部下发的标准工期要求编制,如有特殊情况须单独进行说明;

c)总部完成定位审核后将统一下发考核指标及里程碑节点计划。

(2)上线阶段

a)详细计划必须按照总部下发的里程碑节点计划深化编制,严禁私自调整里程碑节点计划;

b)详细计划须在总部下发里程碑节点计划后的5个工作日内或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前编制完成并录入进度系统;

c)详细计划录入进度系统后应发起审批流程,待审批完成后正式启用运行。

(3)运行阶段

a)节点调整需按要求进行流程审批,其中里程碑节点计划调整必须经由总部审批通过;

b)节点汇报分为过程汇报和完成汇报,其中过程汇报需定期定时汇报,完成汇报需在节点完成后的3个自然日内完成汇报。

(二)总施工进度控制计划的评审

施工进度控制计划编制完成后,需经相关各部门平台共同审核确认,以保证计划的可行性和严肃性。

各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公司领导,经领导审批后进行明源进度系统上线。

(三)节点要求

各类里程碑节点、一级节点、二级节点要求须在合同中明确要求(或由项目部另行下发通知单进行专项告知)。

此类节点不允许施工方以任何理由延误,否则按合同追究总包方责任。

总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后若有书面证据证明该工期延误是因其他单位责任引起,项目部支持总包方追究责任方所应承担的责任。

(四)现场进度管理

施工进度控制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

监督监理单位检查施工单位的进度计划及完成情况。

检查现场作业面劳动力、机械设备、材料的到位情况,进度款是否专款专用,对周、月及总进度控制计划与实体实际进度进行对比,分析进度滞后的原因,针对影响进度的因素前瞻性地采取措施,及时报批报建、合理安排工序穿插,解决图纸、甲方分包、甲供材料等甲方需协助的问题。

第七条安全管理

(一)为确保项目生产过程平稳、有序,杜绝各类安全隐患,防范安全风险,项目部统一部署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通过项目例会、组织开展项目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定期安全文明施工巡查、日常安全工作巡视等多种形式,包括各有关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相关文件指示精神,排查项目安全生产风险。

具体工作安排根据需要,可由各分管小组牵头组织安排。

(二)项目部应要求施工单位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及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统一标准,建立健全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的制度,完善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严格按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三)项目部应要求施工单位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以及和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知会甲方、监理单位;同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

(四)项目部应要求施工单位参照《保利地产安全文明施工操作指引》、《项目施工现场统一形象标准》要求进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若乙方不执行或违反规定,初次处以5000元罚款;施工单位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酌情延缓、暂扣乙方的工程款,直至乙方更正为止,乙方不得有异议。

(五)项目部应督促乙方配备合同约定的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及检查工作,积极配合监理安全监理员的检查工作,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对安全施工的各项要求及措施。

(六)每周项目要组织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要求各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参加,检查现场安全维护、安全施工、安全用电等,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对不符合要求的同时下发罚款单及整改通知单。

项目部应要求施工单位进场前上报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方案交监理及甲方审核,审核批准后按其执行。

对于常见的安全文明施工隐患要有专项的应急预案,上报监理及甲方,核准后执行;对于现场重大危险源要有标识、要有清单、要有监控、要有记录。

(七)项目部应组织施工单位积极准备政府部门、甲方公司组织的质量及安全文明检查(含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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