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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爱玛小说读后感范文

关于爱玛小说读后感范文

  《爱玛》是英国作家简·奥斯汀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

作品中主人公爱玛是个美丽、聪明而富有的姑娘,同时也是一位不折不扣的梦想家。

她热心关注身边的浪漫故事,却又固执地认为自己永远不会陷入其中。

她自作主张为孤女哈丽埃特导演了一次又一次的恋爱。

当哈丽埃特误以为自己爱上了地方官奈特利先生时,爱玛才惊觉原己也在爱着奈特利先生。

这虽与她一开始就宣布的终身不嫁的誓言有悖,但坠入情网的她不得不放弃自己天真的誓言。

下文是关于爱玛的读后感,欢送阅读!

  E.M.Forster称述自己阅读JaneAusten小说的感受,说那是“withmymouthopenandmymindclosed(咧嘴大笑,不作深思)”,我以为这是一句极高的赞誉。

Austen的小说读起来轻松有趣,没有深重的苦难和极致的悲喜,有的是片刻之间产生和消化的矛盾冲突,好似沙龙中的妙语,完全是一时智慧的迸发,过后虽那么便忘却了,但那份兴冲冲的劲头和幽微难说的韵味却萦绕于唇间胸臆,久而不去。

说起来,现在可再没有人会像JaneAusten那样写小说了呢。

有时候我们会说某篇小说的描写让人有身临其境之感,或者说故事情节极为生动好似一切就发生在自己身边一般,我想,这其中有很大一局部原因其实是因为这篇小说让我们忘了表达者的存在。

读JaneAusten的小说却不会这样,你永远都会感觉到除开书中人物的那个独立出来的表达者的存在,甚至是18世纪那些动不动就来一句“读者们应该明白”、“各位看官”的小说,也不会有像Austen小说那样强烈的表达者存在感。

这个表达者仿佛同我们一样在观看着整个故事的开展变化,然而她又比我们要高明了一层。

她并不只是在表达,她一直都在评判,或者说是在把早经确定的判断以表达的形式不动声色地表达出来。

这种评判与表达交织的程度是如此之高,以至于所有的“曲终奏雅”和归纳提炼的构造都显得生硬冗余,故事原来可以这么说,而寓意就像金线般交杂于其中。

  《Emma》这本小说初版于1815年年末,间隔JaneAusten离世不过一年半光景,正如Austen其他的小说一样,它并不是率尔成章的,据信早在1803年前后,Austen就已经在构思和试写类似的故事。

书中的主人公Emma是个美丽而富有的年轻姑娘,由于母亲早逝、姐姐出嫁,早早地当家成了女主人,同体质衰弱的父亲Woodhouse先生生活在一起。

Emma聪敏机灵,却自负聪明而以为能够揣测旁人的心思,洞悉世事的真相,而事实证明,那不过是她的一厢情愿,更多时候,她只是蒙蔽了自己又蒙蔽了他人,致使好事多磨,为难连连。

  可以看到,在《Emma》这本书中,除了需要制造点悬念的Elton先生和FrankChurchill之外,几乎所有人物甫一登场,我们就已经对此人的性格了然于心,作者会用对话和相关的情节描写,甚至是直接的判断语,将这个人的性格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们。

而小说后来整个的故事开展不仅与人物的性格存在重要的联系,而且常常是由主要人物的性格来推动的,因此对于性格的完整描绘本身就是小说的渐次深入,写故事也即是在写人物。

比方说,小说刚开头几段话就把Emma本人的性格给交代清楚了。

  EmmaWoodhouse,handsome,clever,andrich,withafortablehomeandhappydispositionseemedtounitesomeofthebestblessingsofexistence;andhadlivednearlytwenty-oneyearsintheworldwithverylittletodistressorvexher.(全书第一段,Chapter1)

  艾玛·伍德豪斯,聪明,漂亮,又富有,生活舒适,性情快活,生而为人能够指望的所有好事似乎让她给占全了,来到这世上快二十一年了,还没有什么能教她忧心或是烦恼的呢。

  Therealevils,indeed,ofEmma’ssituationwerethepowerofhavingrathertoomuchherownway,andadispositiontothinkalittletoowellofherself:

thesewerethedisadvantageswhichthreatenedalloytohermanyenjoyments.(第四段,Chapter1)

  艾玛的境况,如果真要说有什么缺乏之处的话,那就是她实在是太过不受检束而处处自行其是,而她又是那样一个自视过高的性子,因此尽管她占尽各种好事,却也还是白璧着瑕,隐患重重。

  很显然,本书的主要故事情节已经隐伏在此处所说的evils之中了。

  让我们来看看书中其他人物的性格特点。

Emma的父亲Woodhouse先生虽然极有修养,受到邻居们的爱戴,但是就像小说第一章里所介绍的,“Hewasanervousman,easilydepressed;fondofeverybodythathewasusedto,andhatingtopartwiththem;hatingchangeofeverykind.Matrimony,astheoriginofchange,wasalwaysdisagreeable;andhewasbynomeansyetreconciledtohisowndaughter’smarrying,norcouldeverspeakofherbutwithpassion,thoughithadbeenentirelyamatchofaffection”(他是个怯懦的人,常常灰心丧气,但凡自己惯于打交道的人,他总是喜欢的,且极不愿意与他们分开,不管是什么样的改变,他都讨厌。

婚姻,作为万变之源,总不那么让他舒服,即使是自己女儿的婚事,到现在他也还一点也没能承受,说起她来总是带着怜悯之情,虽说那桩婚事完全是两情相悦的结果)。

可是小说刚开头,Woodhouse先生便遭受到了沉重的打击。

Emma的家庭教师、在这个家中生活了16年的Taylor小姐与此地的Weston先生成婚了,她从Woodhouse一家所住的Hartfield庄园搬到了Randalls,小说因此呈现出了一个小冲突的场面。

厌恶婚姻的Woodhouse先生相当沮丧,每每提起她便说“PoorMissTaylor”,前来拜访的熟人兼姻亲Knightley先生却一针见血地指出,“PoorMr.andMissWoodhouse,ifyouplease;butIcannotpossiblysay‘poorMissTaylor.’IhaveagreatregardforyouandEmma;butwhenitestothequestionofdependenceorindependence!

Atanyrate,itmustbebettertohaveonlyonetopleasethantwo”(尽可以说可怜的伍德豪斯先生和伍德豪斯小姐,我可没方法说出“可怜的泰勒小姐”这种话。

我非常尊重您和艾玛的感情,可要是说到是寄人篱下还是自己当家作主这回事嘛。

不管怎么说,取悦一个人总比取悦两个人要好得多啊)。

这么着,我们就找到了这本书中实至名归的男主角,永远正确的Knightley先生。

  Woodhouse先生因为体质衰弱,还是一个格外关注安康问题的人,甚至可以说是过分关切,英语中将这类人称为hypochondriac(疑病症患者)。

秉持安康的原那么,他对于饮食、运动和居所的环境都显得极为慎重,而且显得相当顽固。

比方说,他认为稀粥是非常有益于安康的,而晚餐那么是对安康不利的,因此虽然他对来访的邻居Bates母女和Goddard太太极为慷慨热情,但是看到她们在自己面前享用晚餐就并不那么愉快,并且他总是不失时机地向餐桌上的所有人推荐稀粥(Chapter3),当然,除了他的大女儿,同样过度关注安康问题的Isabella之外,很少有人采纳他的建议(Chapter12)。

  从兴办寄宿学校的Goddard太太那里,Emma认识了天真美丽的Harriet,两人成了好友。

虽然Harriet是个私生女,被扔在寄宿学校里,Emma却只凭她一直能够收到数额不小的定期汇款,认定Harriet的父母是体面的上等人,而且在她看来,既然Taylor小姐和Weston先生的婚姻就是她首先觉察苗头并促成的,那么她也应当为自己的好友Harriet找一个好归宿,而那个人就是教区里的牧师,averyprettyyoungmanandaverygoodyoungman,Elton先生。

Emma一边固执地相信Elton先生是爱着Harriet的,一边诱导Harriet不知天高地厚地爱上了Elton,结果就是,在圣诞夜Weston家欢宴而回的马车上,以为Emma对他格外青睐的Elton先生趁着车里只有他们两个人,颇为热烈地向她求婚了。

这一幕可以说是小说中最为戏剧化的一个场景了(因为Frank那边的真相大白是通过Weston太太的转述而得的,并非详细的场景),也是Emma偏执于自己毫无凭据的猜想所带来的第一个苦果,宣告她的match-making完全失败了。

  事实证明,正如Knightley先生开始所警告她的那样,Elton绝不是那种可以不在乎财产地位,仅凭爱情的冲动去结婚的人,恰恰相反,财产是他相当在乎的东西。

Emma带着对Harriet的愧疚,也在心里嘲笑家世较为卑微的Elton对她的痴心妄想。

然而,家世好的Emma并不是没有能够配得上自己的人,那个人就是Weston先生的儿子FrankChurchill。

Weston先生曾经娶过一位富家小姐,他们的婚姻遭到女方家庭的反对,虽然他们还是结了婚,但是经济上却完全得不到帮助。

富家小姐还是挥霍,Weston先生很快就囊中羞涩了,等到三年后这位小姐香消玉殒,女方哥哥提出将儿子过继给他们,他也觉得是个方法。

之后的将近二十年里,Weston先生通过做生意又过上了衣食无忧的日子,而他的儿子Frank在Churchill家当然享受着更为富庶的生活。

  Elton很快在Bath的度假中缔结了一段良缘,而Frank也终于在万众期盼之下来到了Highbury。

一两次拜访、宴会之后,我们发现,Frank倒确实是个handsomeyoungman,只是有些耽于玩乐,不过Elton太太却是个粗俗无礼、自以为是的人,三句话不离她自以为风头占尽的律师姐夫的家MapleGrove和四轮四座马车barouchelandau,使Emma感到深为厌恶。

可是,虽然永远正确的Knightley先生同样对Elton太太感到厌烦,他却并不对Frank有什么好的看法,不管是见到他之前,还是之后。

在仔细观察Frank的表现之后,他甚至向屡屡受到Frank殷勤对待的Emma提出警告,认为Frank对待新近住回到Highbury姨妈家里的另一位姑娘JaneFairfax的态度似乎不同寻常,他可能想要脚踩两条船。

Emma自然不以为意,因为她知道,Frank对Jane的态度完全是因为自己向他透露了她对于Jane的感情生活的一些揣想。

事实证明,Knightley先生果然不负我们对他Mr.AlwaysRight的封号,在作为择偶障碍的独断专行的舅妈Churchill太太突然过世之后,承受不住长久的隐瞒所带来的压力,Frank终于对父亲和继母坦言了自己同Jane早已私下订有婚约。

而本想再度将Harriet代替自己推销给Frank的Emma也因此而了解到Harriet之前申明爱慕的并非Frank而是自己一直敬仰的Knightley先生,无端的揣测再次错误,但是这次却让Emma担忧不已,因为她发现,自己其实一直爱着Knightley先生。

Austen是这样写Emma那一刻的觉醒的:

“Emma’seyeswereinstantlywithdrawn;andshesatsilentlymeditating,inafixedattitude,forafewminutes.Afewminutesweresufficientformakingheracquaintedwithherownheart.Amindlikehers,onceopeningtosuspicion,maderapidprogress;shetouched,sheadmitted,sheacknowledgedthewholetruth.WhywasitsomuchworsethatHarrietshouldbeinlovewithMr.KnightleythanwithFrankChurchill?

WhywastheevilsodreadfullyincreasedbyHarriet’shavingsomehopeofareturn?

ItdartedthroughherwiththespeedofanarrowtheMr.Knightleymustmarrynoonebutherself!

”(艾玛随即将目光收回,她坐在那里沉思默想,有好几分钟,身子一动不动。

这几分钟足以使她弄明白自己的心。

像她那样的头脑,一旦产生疑问,便会快速探究答案。

她叩问,她坦陈,她供认一切。

为什么哈莉耶特爱上奈特利先生就要比爱上弗兰克·丘吉尔糟得多呢?

为什么哈莉耶特有那么几分得到回报的希望会让事情变得格外糟糕,让人难以忍受呢?

她猛然被击中了,仿佛被箭射穿了一般,奈特利先生不可以娶任何人,除了她!

)(Chapter47)

  最后自然是皆大欢喜的场面。

Knightley先生一直都爱着Emma(要不然为什么要这么仔细观察屡屡对Emma献殷勤的Frank呢),而事实证明,虽然两次的爱慕都落了空,但是Harriet完全是可以再次陷入爱情的(谁让她是天真稚嫩的Harriet呢),对Frank放了心而不再对Emma怀有妒意的Jane也热情地承受了Emma的来访,而Emma也对她表示了祝贺,在得知她与Frank对未来生活的安排之后,Emma说:

“Thankyou,thankyou.ThisisjustwhatIwantedtobeassuredof.Oh!

IfyouknewhowmuchIloveeverythingthatisdecidedandopen!

”(谢谢,谢谢你。

我就想听你明明白白地告诉我这些。

哦!

你该知道的,我多愿意一切都明明白白、清清楚楚!

)(Chapter52)是啊,那样就不用揣测了不是吗?

  在《傲慢与偏见》中,JaneAusten教诲我们,Don’tjudgepeoplebyappearance,不过我们发现,在JaneAusten的小说中,从人物刚一出场,对他或她的judge就已经开始了(judgingpeoplefromfirstappearance),不管这种judge是由书中其他人物作出的,还是作者自己作出的。

然而这绝不是什么善恶是非的大事,Austen会饶有兴味地揶揄书中人物无伤大雅的缺点,我们也尽可以饶有兴味地欣赏这些无伤大雅的缺点及其带来的后果,而这些缺点,不需要我们烦恼着急,也自会有个完满的解决方式。

  简·奥斯汀的小说已经读到第四本,我们常常从她的笔下获益良多。

阅读并认识每本书里的人物,我们看到真善美,也看到了自私、贪婪、刻薄以及无德。

我们应以此为镜,照出自己的弱点与不知,时刻提醒着自己,向往真善美的道路,而不是在泥泞处停滞不前。

  或许我们都希望像伊丽莎白一样聪颖骄傲,也愿意如埃莉诺一般理智平和,面对世事更能有范妮的坚忍与隐忍……而爱玛看起来完美无缺,聪明富有,美丽善良。

她好为人做媒,热心而又颇为矜持。

爱玛的好友哈丽特在她的误导下,竟然以为埃尔顿先生和奈特利先生分别爱上了她,差点错过真心爱上她的马丁先生。

所幸的是,简·奥斯汀永远成全有情人,爱玛承受了奈特利先生的求婚,哈丽特与马丁先生花好月圆。

  人们难免不产生做媒的念头,本人至二十岁开始,便坚持不懈地搭桥牵线,但目前来说仍未能成功配对。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当年在老家,为好友和同事做媒。

我的好友性情纯朴,温柔大方,典型的贤妻良母。

而我有一位男同事性格稳重内向,文质彬彬,绝对是位好好先生。

我大胆地为俩人制造时机,认识然后任其开展。

结果男同事家在农村,许多思想与生活观念与我的好友迥然不同,没交往多久便不再一起了。

旁人的看法始终是片面的,一段感情的结局,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

  每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难免会有一段幼稚的时光,我们会受他人的影响,产生并非自己思考后的判断。

埃尔顿先生明明是喜欢上了爱玛小姐,可爱玛却把他的示爱全部当作暗恋哈丽特的表现,真是令人啼笑皆非。

奈特利先生对爱玛小姐藏而不露的深情,完全被爱玛所无视,她一心想成全哈丽特的好事,并没有发现自己的幸福所在。

直至当她误以为奈利特爱上了哈丽特,意识到自己对奈特利先生的感情时,才完全明白过来。

“她(指爱玛)出于让人无法容忍的自负,以为自己能看透每个人内心的秘密;出于不可饶恕的自大,硬要安排每个人的命运。

结果,她一次次地犯错误。

她也不是一事无成——她造成了危害。

她害了哈丽特,害了她自己,而且她还很担忧,也害了奈特利先生。

  而奈特利先生不会因为爱上爱玛小姐,便纵容骄惯,他向来直言不讳,用心良苦。

有次不经意的玩笑中,爱玛抢白了贝茨小姐,奈特利先生及时地对爱玛说:

“如果她(指贝茨小姐)很有钱,我可以容许偶尔多看看她的可笑之处,而少看重她的善良之处。

如果她是个有钱的女人,我可以听任无伤大雅的荒唐行为,不会为了你的冒昧举动同你争论……她家境贫困……她的处境应该引起你的同情。

你这件事做得真不像话”。

爱玛为此羞愧难当,“时间也没让她平静下来。

她似乎越想越难受。

她从来没有这样沮丧过。

……一路上爱玛感到泪水在顺着脸颊往下淌,尽管很奇怪,她并没有试图去抑制,专题作文。

  真正的朋友和恋人应如奈特利先生一般,勇于指出你的错误与不当,使得你不断进步,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爱恋。

而事实上,我们常听不进逆耳的忠言,远离指出自己不妥处的朋友,或是满不在乎地批评丢掷脑后……多年以后,当我们还能忆起这些忠言良意,体会到个中滋味,感受一定不同。

  简·奥斯汀的小说并非只是单纯地描写男女之间的爱情,她笔下的人性向来是丰盈饱满、入木三分的。

比照小说里的众多人物,我们往往能找到自己所喜欢的每一类人物,自己讨厌的每一种人,提醒自己千万不要成为那自私自利的模样。

面对着这面明镜,我们清晰地从中看到自己的模样,自己想成为的样子,令人讨厌的无才德的人,庸庸碌碌平淡一生的人……,我们将更有勇气去面对,曾经的过往和充满美好的未来。

  “爱玛.伍德豪斯是个聪明,漂亮,又有钱的姑娘……”,小说《爱玛》的第一卷第一章第一句话,就用如此直白的语句,把女主人公给概括了一下,也把她推到了一个人民群众的“对立面”。

似乎我们觉得,小说人物尤其在开篇时,总是诸多缺点需要感悟,而不能那么优越。

  而随着深入,我们也发现爱玛确实有很多缺点:

任性,骄傲,看不起人。

这对于19世纪初期比拟保守的英国乡村或许是非常正常的,毕竟在那个门第观念很强的时代,有着3万英镑富裕家产和资深乡绅背景的爱玛确实有这个权利,去随心所欲的乱点鸳鸯谱,去自恋自己的才智和眼光是无可伦比的,去看不起或者厌恶一个个普通人,自由农出身的马丁,而又罗嗦的贝茨小姐。

而对于现代人,可能多少会觉得,这样一个整天靠散步,闲聊,娱乐打发时间的公主党,靠了些祖上流传的财富和名声,如此自以为是的随心所欲虚度光阴,并非如何的得体,如何的“体面”。

  幸好有乔治.奈特利先生,一个相貌,财富和家族名声都无可挑剔的人,可贵的是他的品德又是无可挑剔的,一个十足的绅士。

从奈特利先生的身上,终于领会了什么叫做真正的绅士。

或许相比那日不落帝国的无限荣光,盎格鲁撒克逊的男人们流传至今的贵族气质和绅士风度却依然可以寻觅到不少踪迹。

  或许是奈特利的出色,或许是奈特利的正确,爱玛面对这位亲戚时,能够相对的放下了大小姐脾气,比拟客观的看待自己的缺乏。

但,必须意识到,爱玛在这个问题上还是显示出了她的优点。

或许是绝不亚于她“聪明,漂亮,又有钱”这些优点的可贵优点,那就是能够看到自己的错误,并且能够认错。

成认错误,说起来简单,但其实很多人未必做到。

有多少人,特别是女人,是能够检讨自己的问题并且改正它呢。

终究爱玛也有一颗正直而善良的心灵,一个沐浴良好环境下的是非观。

她会犯错误,但她能改正错误,所以她又是完美无缺的。

而对于爱情故事,简.奥斯丁的笔触又是如此嘲弄的。

从《傲慢与偏见》到《爱玛》,偏见,谎话,自以为是充满着情节,就是如此的琢磨不透吗?

或许就是如此吧。

而在这些问题解决之后,会发现其实爱情也很简单,奈特利自己说在8年前就爱上了爱玛,而领悟到这是在半年前,而真正表白却是在最后。

同样的爱玛也是如此。

两个没来由的“单身”主义者或许早就彼此吸引,却被些奇妙感情左右而不愿意认可。

幸好最后,最后没有错过,有了个好的结局吧。

可是人生中,可就未必了。

  喜欢简.奥斯丁,是从她脍炙人口的《傲慢与偏见》,一个英国味道十足的作家。

而描绘的也多是些19世纪初期保守的英国乡村里中产阶级的生活。

阶级观点不去评论,从文学角度来说,奥斯丁的细腻文字也让人佩服,一句句问话后,总能有个比想象中更精妙的答复。

而前后的铺垫,英国式的幽默,又让小说非常丰富。

和很多名人一样,简在200年后的今天或许已经成了英国最受欢送的作家,甚至在一战时,她的小说成了抚慰伤员的精神良药。

我想她获得的荣誉是完全受之无愧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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